重生之纵横都市
作者:北辰本尊 | 分类:科幻 | 字数:340.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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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九章 巧遇同班同学
这年轻女子说话的时候,沈涛看了这年轻女子一眼。
她五官清秀,长相清纯,绝对是女神级别的美女,比起欣妍、赵紫灵也不差几分。
沈涛很奇怪,这么一个看起来出淤泥而不染的女孩子,怎么会坐在何聪这种素质人品底下的二世祖车上?
不过,沈涛看得出来,这女孩刚刚的话,名义上实在让何聪快点走,其实也变相的在为他解围。
沈涛看这女孩的同时,这女孩也看了沈涛一眼。
不过,二人都只是看了对方一眼,就都将目光移了开来。
“对哦对哦,我们怎么就差点忘了这茬,聪哥,今天可是曹天胜曹爷,亲自为开发区新大佬主持的酒会,咱们还是早点去为好。”黄毛恍然大悟的说道。
“也对,我爸说今天要为我引荐新大佬吴爷。”
何聪得意的说道:“而且我爸说过,咱们还有机会见到传说中的沈爷呢,我爸说要是沈爷真的要来的话,他会托关系向沈爷引荐一下我。”
黄毛兴奋的说道:“听说雄爷就是被这沈爷杀死的,而且新大佬吴爷,据说就是传说中的那位沈爷扶上去的,沈爷这种厉害的人物,要是能够和他搭上关系,好处简直不用多说。”
“啧啧,能够见到这种人物,想想就激动。”何聪兴奋的说道。
“哇,真的有这么厉害的人物?说的我都想见一见这个沈爷了呢,不知道他会是什么样子。”一旁那浓妆艳抹的妖艳女子,也激动的说道。
“按照我的猜想,能够被称为沈爷,能够成为这么厉害的人物,估计是个四五十岁,身材高大威武的狠人吧?”何聪开口说道。
“对对对。”
黄毛和浓妆妖艳女子尽皆点头道。
沈涛听到这几人竟然在议论自己,不由得显的有些诧异。
“哦?你们也是去参加吴邦上任酒会的么?”沈涛心中喃喃了一句。
当然,沈涛肯定不会给这几人说,自己就是他们口中的沈爷。
原因很简单,一是沈涛不屑。
二是因为,沈涛就算说了,这些人也肯定不会信,这些人肯定会嘲笑他吹牛逼,嘲讽他竟然敢冒充传说中的沈爷。
“好了好了,咱们快去费莱顿大酒店吧,想到即将有幸见到传说中的沈爷,我就有些迫不及待了。”何聪开口说道。
此时的何聪,心已经飞到了酒会中,他也没兴趣再和眼前这开宝马的年轻愣头青废话。
“对对对,咱们早点去吧。”
黄毛和浓妆妖艳女子尽皆附和道,经过刚刚的议论,显然他们的心也已经飞到了酒会中。
紧接着,何聪转身看向沈涛。
“小子,今天算你走运,爷爷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没功夫和你浪费时间,否则,我今天绝对会好好陪你玩一玩,让你知道我何聪的厉害!”何聪俯视沈涛,同时傲气的说道。
说罢,何聪便转身挥了挥手:“咱们走!去费莱顿大酒店!”
说完之后,何聪便一马当先的向他的那辆法拉利GTC4Lusso走去。
黄毛、浓妆妖艳女子,以及那长相清纯的女子,便跟着何聪,向法拉利GTC4Lusso走去。
四人纷纷拉开法拉利GTC4Lusso的车门坐上车去,紧接着车子发动,在‘轰隆隆’的声浪之下,绝尘而去。
沈涛看着这辆法拉利GTC4Lusso绝尘而去,不禁摇了摇头。
紧接着,沈涛从新坐上了自己的宝马X6然后向着费莱顿大酒店行驶而去。
快要到达费莱顿大酒店的时候,沈涛分别接到了吴邦和曹天胜的电话,问沈涛多久到,他们好来接待沈涛。
沈涛拒绝了二人,让他们二人忙自己的就行,不过管他。
因为沈涛知道,今天邀请的人很多,曹天胜作为酒会的组织者,自然很忙,而吴邦是今天酒会的主角,也要忙着应付宾客。
特别是吴邦新上任,对大部分人都不认识,所以曹天胜要带着吴邦,将重要的人物一一介绍给吴邦,二人自然忙。
挂了电话后没多久,沈涛就来到了费莱顿大酒店。
当沈涛来到门口时,赫然发现费莱顿大酒店门前的停车场上,密密麻麻的停满了豪车。
保时捷,法拉利,宝马7系,宾利,奔驰S级,甚至还有几辆劳斯莱斯,……
各式各样的豪车、跑车,基本没有低于一百万的,简直就如同豪车的车展。
“天呐,今天是什么日子?怎么这么多豪车!怎么这么大的阵势啊!”
从酒店门口路过的行人,见到这些豪车后,纷纷惊叹不已。
沈涛想了想,曹天胜将整个滨海每个区和县的大佬都召来了,同时还有开发区所有有些名气的商人,请的人多,排场自然大。
沈涛将车停好下车后,他扫了一眼停车场,不远处正停了一辆红色的法拉利GTC4Lusso,看车牌沈涛就能断定,这就是那何聪的。
“沈涛!”
正在这时候,身后传来一道响亮的声音,同时有人拍了拍自己的肩旁。
沈涛听到有人叫自己,便扭头一看,是一个和自己年龄差不多的年轻男子在拍自己。
年轻男子的身边,还有一个长相一般般的年轻女子。
当然了,说她长相一般般可能是因为沈涛的眼光高,按照一般人的目光来看,倒也能算得上一个小美女。
这年轻男子,沈涛认识,他是沈涛的同班同学,叫做邓兵。
沈涛和这个邓兵同学的关系,只能说一般般,不算好也不坏,平日里碰到了会说上几句话的那种。
不过,毕竟是同班同学嘛,在外面碰见了,自然会有一丝亲切感。
至于邓兵身边的年轻女子,沈涛就不认识了,看样子应该是这个邓兵的女朋友吧。
这个年轻女子虽然长相一般,但是打扮时尚,看她那打扮和装束,沈涛就能猜出来,这女子八成是个拜金女。
“沈涛,还真是你啊,我刚刚看你背影就像你,没想到真的是你啊。”
邓兵笑着开口问道:“你来这里是……?”
邓兵虽然听说过沈爷的肉身抗子弹事迹,但是邓冰却并不知道沈涛是华南沈爷。
不仅如此,许多关于沈涛的事情,他也不知道。
对邓兵来说,他知道关于沈涛的事情,就是沈涛当初打了班霸,以及沈涛参加运动会大出风头,以及前段时间秋游的时候,他们一中和滨洲中学举行篮球赛,沈涛临危上场,将滨洲中学校队打的落花流水的这些事情。
更多关于沈涛的事情,邓兵自然就不知道了,更别沈涛是传说中的华南沈爷这件事了。
沈涛是传说中的华南沈爷的这件事,即便是班里知道沈涛事情最多的同桌王钧,都不知道。
“我是来这里参加酒会的,你呢?”沈涛微笑着说道。
“真是巧啊,我也是来参加酒会的。”
邓兵挠挠头说道:“我家就住在开发区,我爸在开发区坐着一点小生意,这次酒会就邀请了我老爸,我爸说让我也来见见世面。”
顿了顿,邓兵又开口问道:“对了,我记得你没住在开发区吧?怎么也来参加这酒会啦?”
邓兵知道,这次酒会是开发区新大佬上任的就会,邀请的除了各县区的大佬外,就基本只邀请了开发区的人,没怎么邀请外区县的人。
而沈涛是棚户区的人,这件事情邓冰是知道的,所以他略微有些疑惑。
“哦,我是朋友邀请的。”沈涛淡淡的回答道。
沈涛说的也没错,这次酒会是吴邦邀请他来的,吴邦是他朋友,自然就是朋友邀请他来的。
邓兵听到沈涛这么说,邓兵倒也没有多想。
“这样啊,行,那咱们一起进去吧?反正我在开发区的朋友也不多,咱们正好搭个伴。”邓兵开口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