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寒资料集
作者:心随梦寒 | 分类:科幻 | 字数:38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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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骑士
‘有秩序的骑士风格,其作用是什么?‘十二世纪的英国哲学家,索尔兹伯里的约翰[JohofSalisbury]这样写道,‘它的作用是保护教会,对抗背叛行为;为穷人伸张正义,维护地方的和平;为自己的同胞流血,必要时牺牲生命。‘这是个很高尚的理想,并在中世纪时被人们努力付诸行动。时至今日,在法国和德国的陆军军官和英国公立学校的传统里,还依稀可以见到这种理想的影子。对于一个中世纪人来说,骑士不仅仅是个职业而已,而是一种在精神和道德要求上都有别于常人的生活方式。
骑士[ight,hevalier],从字面上来说,是指拥有自己的军马[heval],在骑兵队里服役,并且以骑士风范来约束自己的人。他的职责是和他领主的敌人作战。4世纪的法国的编年史作者让#83;傅华萨[JeaFroissart]说道‘骑士生来就是要准备战斗的,那些毫无畏惧的投入战斗的骑士将从中获得无上的荣耀。‘(ight,hevalier,avalier三词都可以译为‘骑士‘,但是在词源和具体含义上还是有一些细微的差别。ight来自古高地德语,原意是指‘有武装的人‘;hevalier来自法语,词根是拉丁语中的‘骑马的人[horsema]‘[aballarius];avalier和hevalier是同根词。用hevalier的地方一般也可以用ight,但是反之则不然。一般的用法里ight用的更多,而且作为一种荣誉爵位时,只能用则更加强调‘骑兵‘这层意思,avalry是它的整体名词。ighthood和hivalry一般也可以通用,但是后者作为专指一种精神的‘骑士风度‘则用的更多——译注)
战争就是这些绅士们的职业。从幼年时代开始,他就被养育成为专门适应战争的人。他接受教育的全部目的就是为了强健体魄和巩固信仰。他的学校就是军队前哨站里的守卫室,他的家园是永远处在外敌进攻之下的城堡。作为侍臣,他必须经常服从领主的征召,参加反对另外一个领主的战争。作为回报,他可以得到一些攻城掠地所得的战利品,或是沿路打劫商人所得的财物。偶尔骑士也会被国王征召去,投入一场被国王认定是有利可图的对外战争。‘只有一场成功的对外战争可以让国库暂时充实起来,并且让国王获得新的领土。‘当代学者丹尼斯#83;海[DeysHay]写道,‘每年春天,头脑清楚的国王都会带着他的战士们向外扩张。保持和平的后果就是陷于贫困。‘
战争还是这些绅士们的娱乐。在一座阴森的古堡里,和平生活显得十分单调。因为贵族们没有什么文娱活动,仅有的消遣就是打猎。对于一位骑士来说,战争是他职业生涯的顶点——当然也常常就是终点。著名的骑士,也是吟游诗人的伯特兰#83;德#83;波恩[BertraddeBor]这样描述骑士阶层‘我告诉你们,每当我听到战场上双方大喊‘冲啊,干掉他们!‘,或是当我听到背上无人的战马在树下嘶鸣,不远处有人在呻吟‘救救我吧‘,又或者是我看到草地上高高低低的起伏,战场上大大小小的沟谷,还有被长矛刺穿的敌人的时候,这种乐趣远远超过了我从日常饮食起居中所感到的。爵士们,把你们的城堡,你们的地产,你们的城镇统统卖掉吧!战斗,只有战斗,才是我们永远不能放弃的!‘(在但丁写的《炼狱》当中,这位好战的骑士在地狱里出现,手里像提着灯一样提着自己被砍下的头颅。)
当欧洲大陆趋于稳定,中央集权的政府日益强大,商业带来的利润日见丰厚的时候,这种好战的声音就越来越小了。社会的机构也从依靠军事力量转向依靠法律力量来维持。到了中世纪后期,骑士们悲哀的发现,自己已经过时了。决定战争的力量,越来越多的是来自出身卑微,像流氓一样的雇佣兵、工兵和炮兵们。骑士们的军事传统虽然仍然得以保留,但是最后,在傅华萨笔下只是留下了盛大的排场。另外,重商主义极大的改变了贵族阶层。公元300年,法国国王‘公平‘菲利普[hiliptheFair]公开向富有的商人们出卖骑士头衔。获得骑士头衔的商人就可以不用纳税,同时还可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到了后来,这些所谓的皮西厄骑士[ightofythia]、哥伦布骑士[ightofolumbus]和神殿骑士[ightoftheTemple]就经常一本正经的穿戴着佩剑和装甲,从自家开的药店门口走过了。
骑士最初是陪伴领主和国王的,这种同伴的资格必须得到正式认可。大约到了公元200年左右,教会接管了册封骑士的仪式,并且将很多宗教礼节和规范加入了这个仪式,使之近于神圣。将要成为骑士的年轻人首先要沐浴,象征灵魂得到洁净。然后穿着洁白的上衣,身披红色长袍,在祭坛前伫立或是跪拜0小时。他的盔甲和佩剑就放在祭坛上。到天色破晓的时候,他来到一群骑士和女士面前,那里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弥撒。他的担保人将他带到领主面前,并且将他的武器和防具一件一件的递给他,每递一件,都要加上一句祈祷和祝福。仪式中最关键的一步是为新骑士绑上马刺[spurs],今天我们的语言里还保留着这个仪式的痕迹‘他终于出人头地了位年长的骑士还要用自己的掌缘或剑身在新骑士的脖子或面颊上重重的打一下——这一击是所有的骑士都必须承受而且不得反击的。这位刚刚被册封的骑士接下来还要宣誓自己的剑永远只用于正当的理由,用来捍卫教会,保护孤儿寡妇,济贫救苦,铲除奸恶。整个仪式以马术表演、模拟决斗和格斗游戏而告终。全部的仪式是非常感人的。很多诚挚的骑士终其一生都无法忘怀他们在祭坛前度过的一夜,也无法忘怀他们当年作出的誓言。但是,这也是个非常昂贵的仪式。其花费之高使得4世纪的很多有资格的年轻人宁可终身都保持着扈从[squire]的身份。(有部电影‘Firstight‘里面对于册封SirLaelot的仪式描绘的相当详尽,基本上是按照这里的记述进行的。但是从时间上来说,其实是有问题的,因为arthur王时代,这种仪式还没有出现呢——译注)
骑士的义务就是必须在他主人出征时服役,不过在封建制早期,一年里也就四十天而已。当然,他们当时认为的所谓‘战争‘,有很多其实不过是掠夺的同义词。真正意义上的战争只有在一方的领主向另外一方发下战书,约定在何时何地作战以后才可能发生。很多时候,指挥官的目的并不是要打败敌人,而是尽可能的焚毁村庄,屠杀农民,削弱对方的经济来源,而对方的领主还在他自己的城堡里,暴跳如雷却毫发无伤。‘当两位贵族吵架时,‘当时的人们这样写道,‘穷人的茅草就要着火了。‘当时的英雄颂歌[hasodegeste]描述了一次入侵的场面‘他们开始前进。最前面的是斥候和纵火队,后面跟着给养队,队伍里带着庞大的辎重车,任务是清扫战场,抢夺可用的资源。他们的出现带来了骚乱。刚刚下地干活的农民马上转过身去,一面嚷嚷着一面落荒而逃。牧羊人把他们的羊群往邻近的树林里赶,希望能够逃过一劫。纵火队员们在村子里到处防火,后面的给养队员抓紧洗劫。茫然无措的村民们要么被烧死,要么被绑起来作为人质,用来索取赎金。示警的钟声响成一片,恐慌的情绪四处蔓延。到处都可以看到闪光的头盔,飘扬的旗帜,大地上全是骑在马背上的战士。这边的人们忙着抢钱,那边的忙着抢牛抢马,还有的人在到处追着羊群。村子里一片烟熏火燎,幸存的农民和牧人从惊恐中清醒过来,逃得无影无踪……在城里,在镇上,在乡间,磨坊的风车不再转动,烟囱不再冒烟;听不到鸡鸣,也没有了犬吠。房子被荒废了。牧师也丢下了上帝赋予的职责而逃跑了,教堂的石板里长出了杂草,残破的十字架倒在地上。远来的朝圣者走过六天的路程,却找不到一户人家可以歇脚。平民们不敢再到这里来安居,当年的村庄如今长满了野草和荆棘?quot;
后来的大规模战争——例如威廉征服英格兰的战斗和十字军东征——使得战略的萌芽开始在西方出现。军事家们开始思考这些问题步兵和骑兵的在战场上的作用,如何选择作战地形,如何使用弓箭手,以及如何正确使用预备队。
使用骑兵最佳方案莫过于让他们全速冲向对方的防线了。被吓坏的农民们在狂奔的军马和全身铁甲的骑兵的双重威胁下,只有溃败逃命的份了。但是这种冲锋也不是全无危险的。在不平坦的地面乃至沼泽地带上,这种冲锋的效果就非常有限,而一条隐蔽的沟壕则可以让骑兵完全失去作用。防御的一方如果足够沉着,还可以在双方阵前布下大量削尖的木桩——在这种障碍面前,即使是再勇猛的马也不可能跳跃而过;弓箭手就有机会用箭矢去迎接冲锋而来的骑兵。不过弓箭手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时间很短,因为箭的有效杀伤距离只有大约50码左右,而制作精良的装甲可以承受除了直接劈砍以外的几乎所有打击。因此,一个有经验的弓箭手总是瞄准敌人的坐骑开火,因为一旦骑士没有了马,他的全部优势就几乎都变成劣势了。
骑兵冲锋结束以后,战斗就演变为一系列的白刃战了。当两军混战之时,弓箭手就撤出战场,把战斗留给骑士们。战争的胜负取决于双方的伤亡数目,伤亡较少的一方就可以占据战场的主动权。但是真正战死在战场上的骑士其实是很少的,因为有点名气的人物都被关押起来勒索赎金了。当时甚至还出现了专门买进和卖出这些被俘人员的投机商人,使得这些俘虏的去向经常显得变化莫测。而那些被认定没有什么价值的俘虏就只有很悲惨的下场他们身上的贵重
盔甲被剥掉,然后通常被一把匕首了结性命,这样可以省下养活他们所需的开销。
直到公元3世纪,中世纪的军队还是几乎全部由战斗人员所组成,专门负责辅助务和后勤供给的人几乎没有。‘战地医疗‘这个概念还根本没有出现。另外,士兵们必须自行解决给养问题,因为部队经常不在本国境内作战。一般而言,部队里大约有三分之一是全副武装的骑士——不过这个比例经常随着情况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变动。步兵中有一些是经过训练的正规士兵,但是更多的则是临时招来应付战争的农民。他们身穿着他们随便找到的各种盔甲,通常是用铁环加固过的皮甲。他们携带的武器和防具可谓千奇百怪盾牌、弓箭、长剑、梭镖、斧头、甚至还有棍棒。
骑士的装备体现了进攻和防守的平衡,也可以说是机动性和防护力的平衡。从进攻的方面来说,兵器之王当然是剑了。当一柄剑陪着骑士在祭坛上度过一夜,然后被递交到骑士手里的时候,这柄剑对于骑士来说就是神圣而庄严的,代表了他的生命和荣誉。传说中出现过几柄神兵利器,像是阿瑟王的石中剑[exalibur]和罗兰的杜朗达尔[Duredal]。剑柄上的圆球常常设计成空心的,里面可以放进一些圣物,这样,骑士发誓时手握剑柄,整个天国就成为见证。为了适应各人不同的趣味,剑刃、剑把、护手都有不同的式样。比较普遍的一种规格是这样的
剑刃在剑柄处宽约3英寸,约向剑尖处越细,全长大约32到33英寸。
这种剑适于横砍,同样也适用于直刺。钢铁的剑刃是由多层的带状铁条经过反复锻打而成。当时有不少颇有见地的文章,讨论托莱多[Toledo]、萨拉哥萨[Saragossa]、大马士革、索林恩[Soliger]、米兰等地出产的刀剑孰优孰劣。双手剑也相当流行,但是对于使用者的力量要求很高。另外,由于用双手剑的人无法腾出手来拿盾牌,他就很可能在挥剑准备全力一击时被动作敏捷的对手击倒——事实上,这种剑后来用的最多的场合是砍死囚的脑袋。
长枪或者长矛是马上部队的传统武器,并且一直到今天,它还是骑兵部队的标志。939年的时候,波兰的骑兵部队以极大的勇气,挥舞着长枪和德国的坦克作战——但是这种勇气只能说是荒唐的。一个持着0英尺长,带有铁头的长矛的骑士,在全速冲锋时可以轻易的击倒一个全副武装的敌人,或是穿过盾墙把他的敌人刺穿。但是第一击之后,这杆长矛也就没什么用处了,骑士只能把它扔掉,换上长剑或是战斧。战斧即使隔着装甲仍然有很强的杀伤力,锁甲的链子经常会被砍得嵌入伤口,并且在伤口内生锈,造成严重的坏疽。有些骑士携带的则是钉锤,或者就是最原始的武器——棍棒,但是在上面加了许多钉刺,令人望而生畏。征服者威廉和狮心王理查在战场上时,钉锤就是他们的徽章。并且,正如历史学者威廉#83;斯坦恩斯#83;戴维斯[WilliamStearsDavis]所说,‘钉锤也是尚武的主教和牧师们的最爱,因为使用钉锤的时候,他们就避开了《圣经》上的律令‘你们不得用利刃击打人‘‘不得流血‘。用钉锤可以把人打得人事不省,或是干脆把他的脑袋打开花——但是却不必用刀剑刺入他的心肺!‘不过历史和人们开了一个大玩笑,后来它的地位竟然和圣物相仿在大学的毕业典礼上,全体教师当中要有一位身着盛装,手持一个装饰精美的钉锤,站在校长面
给骑士穿盔甲是件很耗时的工作。随着盔甲变得越来越重,设计也越精巧,后来的骑士已经没办法自己穿戴盔甲了。他必须坐着,让他的扈从们帮他把裤子拉上——裤子是用铁条加固的;然后,他还要站着让扈从们把铠甲的各个部分在自己身上用带子和搭扣拼装起来。首先穿上身的是一件贴身衬衣,通常由毛毡或是棉布缝制而成,外面再罩上一层铠甲——这就是早期的锁子甲。锁子甲的外形其实就是一件衣服,长度常常过腰,甚至还有过膝的。锁子甲由无数的小铁环铆接而成,如果制作精良的话,应该是柔韧而有弹性;都市艺术博物馆的一件锁子甲总共用了20多万个铁环,而重量不过9磅,制作得粗糙一些的锁甲通常就有这一件的两到三倍重。尽管锁甲的强度还算不错,它还是无法抵挡猛力一击。另外一个问题就是锁甲很容易生锈,因此很多古代的锁甲没有能够保存至今。当时的一种除锈方法是在一个皮口袋里装上浸过醋的沙子,然后把锁甲塞进去,把口袋扎好以后当实心球扔——这种方法现在仍然被博物馆所采用,只不过装锁甲的换成了机械驱动的箱子。
铠甲被不断地改进,越来越繁复,逐渐出现了保护头颈的护帽,护肘,护膝,还有护胫。为了保护容易受伤的面部,头盔的重量不断增加,保护的面积也越来越大,最后把整个头部都保护了起来,只在眼睛面前留下几道狭缝。当然,要获得这种强大的防护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在戴上头盔之前,骑士必须把自己的头包好,否则一旦摔倒就很容易脑震荡。十二世纪末有一位著名的英格兰骑士,名叫威廉#83;马绍尔[Williammarshal]。在一次骑士比武大赛上,他取得了胜利,但是在颁奖时,大家却找不到他。后来人们在一家铁匠铺里找到了他他的头盔在比赛时被打坏了,所以他正把头放在铁砧上,让铁匠用锤子把头盔敲下来——这是当时不伤害骑士而取下头盔的唯一方法。在大热天激战实在是受罪太阳直晒在头盔上,又不能用手擦汗。穿着盔甲的人根本听不见外面传来的命令和消息,也没法说出能够让别人听懂的话。更糟糕的是,一旦头盔被打偏,带着头盔的人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历史上有很多因为穿着盔甲在酷热下中暑而死的实例,还有不少是淹死的——尽管淹死他们的往往只是一条小溪。在阿根科特[agiourt]战役中,很多法国骑士摔倒在被踩得稀烂的泥泞道路上,结果被活活闷死。这种头盔还带来了一个问题光看头盔根本无法认出谁是谁。因此骑士们在头盔和盾牌上画上各种标记——后世的纹章就起源于此。
到了4世纪的时候,板甲[platearmor]取代了锁甲。板甲可以度身定做,并且常常饰有精美的花纹。全套板甲的重量超过0磅,在阿根科特战役中法国骑士们的盔甲中,光是头盔和胸甲就有90磅。如果盔甲的关节处铰接妥帖并且润滑良好的话,穿着板甲的人活动起来可以比穿着锁甲的人更加自由。5世纪时一位著名的法国运动健将穿着除了头盔以外的全部盔甲以后可以翻筋斗,甚至还可以只用手爬上一段梯子。但是,不管更换了怎样的装备,穿上盔甲的骑士
还是很脆弱的。比较阴险的做法是刺伤他的马,另外,长枪兵可以捅到他的腋窝,把他从马上掀下来。一旦离开了马,骑士的命运就非常悲惨了他的行动非常笨拙,而且为了坐在马鞍上操纵坐骑,他的臀部和裆部都是没有铠甲保护的。如果他仰面摔倒,他就要像海龟一样,费很大的劲才能挣扎着翻过身来。这时候任何一个轻装的敌人都可以上前去,掀开他的面甲,刺他的眼睛,了结他的性命。
盾牌一般是用几层结实的木板做成的,用钉子把它们钉在一起,外面覆以皮革,边上还包着一圈金属。为了弹开敌人的刀刃,一般在盾牌中央还有用金属做成的一个突起。步兵惯用的盾牌是圆形的,而骑士们为了保护他们的腿,一般都使用风筝形状的盾牌[iteshield]。
为了能够在作战和比武大会时负载全身铁甲的骑士,战马必须是强健有力的。这种军马在当时并不多见,而且极其昂贵,因为草料并不充裕,而且一般的牲畜体形都很瘦小。养马者必须想办法把自己的马喂得高大强壮才行。当时阿拉伯马非常受欢迎,而全身纯白的雄马更是上上之选。按照当时的观点,骑母马是不合骑士身份的。为了能够承受战争时的各种冲击,选作军马的马匹必须经过长期精心的训练。另外,骑士在战场上经常拿着剑、盾、长枪,腾不出手来握缰绳,控制坐骑就只能靠用马刺驱策、用腿压马腹、还有移动身体重心之类的动作来完成——这些也需要事先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