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化末世的幸福生活
作者:在南方的毛豆 | 分类:科幻 | 字数:449.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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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这只丧尸会眨眼
沈慕古试着问了问母女俩,但母女俩支吾着不肯说。
这样的肉也不是天天都有,沈慕古被抓后的第三天,林家兄弟又扔了块肉进来,早就饿急了眼的沈慕古把母女俩痛打了一顿,抢到了这块肉――沈慕古虽然是写字楼白痴,但欺负挨饿已久的母女两人却不成问题――虽然肉已经发臭了,但那果然是肉。沈慕古激动得差点流下泪来,他前段时间虽然没饿着,但也已经很久没吃到肉了,特别是断电后,他找到冰箱里的肉都发臭腐烂了。
这让沈慕古更是不解,林家兄弟的肉,是从哪里来的?
这个答案在第五天揭晓了。
这天,林家兄弟进了房间,当着沈慕古的面,弓虽了母女俩人,母女似乎已经麻木了,躺在地上任两个畜生胡作非为,连挣扎都没有尝试一下。
林家兄弟起身后,却并没有走,而是争论起来。
争论是该先吃女儿呢还是先吃母亲。其中一个认为,女儿还小,没多少肉,再养着也是浪费,不如先吃了,另一个则认为,正是因为女儿没肉,应该先吃肉多的母亲,而且女儿还小玩起来爽,留着还能多玩两天。
最后,林家兄弟当着10多岁的女儿和沈慕古的面,把已经没有力气挣扎,只会不断悲声哀求的母亲拖出了房间――不一会儿,客厅里就传来那母亲的半声惨叫,接着,是林家兄弟冷静的声音,互相提醒着把血用盆接着。不要浪费了。
似乎,两人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猪。
沈慕古吓得牙齿咯咯打战。
这天晚上,一块新鲜的滴着血的肉扔进了房间。
沈慕古知道了肉的来历,哪里还敢吃,只会缩在墙角发抖,却是那个暂时逃脱性命之忧的小女生,却捡起来吃了。
沈慕古发着抖问小女生。怎么可以吃自己妈妈的肉时,小女生面无表情地告诉他,她吃过自己爸爸的肉,也吃过林家兄弟杀了别的人割下的肉。吃妈妈的肉算不得什么――她用过人肉人的才有的发绿的眼睛带着诡异的笑容盯着沈慕古道:“过几天我还会吃叔叔你的肉,他们还舍不得杀我,肯定先杀你。”
沈慕古崩溃了。他没想到自己没死在丧尸手里,却落入了食人恶魔的手中,被丧尸杀了自己还可能变成丧尸,可被林家两兄弟吃了,只会剩下一幅刮得干干净净的白骨。
就在沈慕古被无尽地恐惧以及饥饿折磨得想要自杀时,林家兄弟却突然改变了主意,两人在客厅里争吵的声音之大。连沈慕古都能听得到。
林家兄弟认为市区里不能永远呆下去,还是农村更安全,两人以前也是农家的孩子,做过农活。只要有田,就饿不死他们,再说,他们自己也过够了吃人肉的日子。两兄弟就出海还是进山争论了很久,最后决定到他们曾经到过的鄞江旁的这所农家乐。
林家兄弟打定主意儿,就开始收集物资,和杀人,欧尚超市就在街对面。只要避开丧尸,还是能从超市里弄到食物的。但问题是,这个城市里可不仅仅只有林家兄弟、沈慕古和小女孩子幸存了下来。周边的幸存者都盯上了欧尚超市。
于是,林家兄弟在前往超市搜索食物时,还多了项工作――偷袭那些幸存者。
原本,欧尚超市足够大,单个的幸存者徒手搬不走多少东西,沈慕古听林家兄弟私下里议论,幸存者们多数是个顾个,就是见面了也只是互相避开,并不争斗。但对林家兄弟来说,杀人,杀幸存者,并不仅仅是为了争夺物资,也是为了能吃到新鲜肉。
就算是欧尚超市,断了电,也一样保存不了新鲜肉,林家兄弟偷袭幸存者,就是为了吃新鲜肉。
他们像烹饪猪肉一样,对人肉煎炒烹炸,放入各种调料,吃得满嘴流油。他们甚至不舍得让沈慕古和小女孩吃肉,当家里搜集了足够多的物资时,他们宁肯让沈慕古和小女孩吃饭,也要把肉留下来自己吃。
原本,林家兄弟一度放弃了前往农村的计划,因为他们发现,城市里的幸存者对别的活人并没有多少警惕心,他们很容易就被伏击,而欧尚就像一个巨大的老鼠夹,引诱着幸存者不断前来。只要守着欧尚,两兄弟可以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
只是,尸潮的出现,打破了林家兄弟的美梦,突然涌入城市的大量丧尸不仅让幸存者逃的逃躲的躲,让林家兄弟没有了偷袭目标,就是想进超市也越来越困难。
林家兄弟决定逃出城,两人早就在小区旁边的后塘河准备了一条内河机动船,从后塘河可以直达甬江。
在出发前,林家兄弟在最后一次凌辱了小女孩后,杀了她。
小女孩猜错了,林家兄弟没有杀沈慕古,而是杀了她。
原因很简单,在逃亡的路上,带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挑只能供他们发泄兽欲的小女孩没有一点用处,而沈慕古身为成年人,好歹能当当苦力,以后到了农村,种个田也是个劳力。
当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沈慕古比长期挨饿的小女孩肉多,在逃亡的路上,万一断了粮,沈慕古还能让林家兄弟多吃上几口肉呢。
沈慕古瘫坐在泥水里,两眼失去焦点地直视前方,缓缓却清晰地道:“林家兄弟把那个我一直问不出姓名的小女孩带走了,那小孩子被他们拉着瘦得芦柴棒一样的胳膊,走出房间时,还向我笑了笑,也许,这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她已经活够了吧。
“林家兄弟是在卫生间的浴缸里杀小女孩的,这样,血都会流在浴缸里,不会浪费了。我没听到女孩子的惨叫。她只是闷哼了一声,就被杀死了。”
“林家兄弟很节俭,女孩子的内脏被清洗干净后,立刻放在锅里煮了,身体和四肢的肉被剁成小块后,用盐腌了起来,那女孩子的头他们也没舍得扔掉,用小刀细细片下了肉。当天中午就炒着吃了。林家兄弟还说,女人和孩子的肉最嫩,不像男人的肉,要放八角桂皮香叶料酒。才能去酸味。小女孩子的肉又嫩又香,以后还得想法子多弄些来吃。”
“闭嘴!不要说了!闭嘴!”谢玲尖叫着,狠狠踢了沈慕古两脚。一转身,呕呕地干吐起来。
王路想到了船上那只黑色塑料袋里隐隐有些发臭的肉,他哑着嗓子难以置信地问:“船上那个黑塑料袋……”他指望着听到沈慕古否定的答案,然而,沈慕古蜷缩在泥水里,无声地点了点头。
王路手里的斧头无力地垂了下来,“他m的。他m的,真他m的该死的两头畜生!”
周春雨牙咬得咯吱作响,红着眼瞪着沈慕古:“我靠你姥姥,你跟着两个食人肉的畜生。你居然没吃人肉?我看你也是个该死的食人杂种。”
沈慕古喃喃道:“我没吃过,我真没吃过,除了那天我刚被抓住时无意中吃过一块。我是人,我不是怪物,我宁肯饿死也不会吃人肉的。林家兄弟留着我,只是想吃我的肉。求求你们,相信我,我没害过人。”
周春雨还想再踢打沈慕古。王路拦住了他:“够了,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一定要赶紧救出两位老人家,要不然。他们……”王路都不敢说出自己的猜测。
谢玲刚止了呕吐,听到这话,吓了一跳:“不会的,不会的,他们船上不是带了那么多吃的吗?为什么还要吃人肉?”
周春雨恨声道:“小谢,你还是大学生,没走上过社会,不知道这世界上真有这样魔鬼一样的畜生,那林家兄弟吃人并不是为了果腹,而仅仅是为了吃到新鲜的肉。他们已经不是人,根本就是恶鬼。”
王路沉声道:“一定要杀了他们,杀了这两个畜生,他们比丧尸还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
三人把沈慕古捆起来丢在船舱里,转身就向鸣凤山庄奔去。也许再晚一刻,陈老头和崔老太就变成两堆肉了。
越靠近鸣凤山庄,王路心情越沉重,林家兄弟已经不是人了,他们的心理已经彻底变态扭曲,偏偏他们又有高超的武功,就凭自己和谢玲、周春雨三人,并不能稳赢对方,可要是回崖山搬封海齐这救兵,又远水救不上近火。得想个法子,不让林家兄弟施展出他们武功的法子。
三对二,自己必须拖住林家兄弟其中之一,让谢玲和周春雨形成局部二打一的优势,才有胜利的希望。但是,凭自己网络编辑的体能和搏斗水平,能拖住林家兄弟任意一个吗?
走上通往鸣凤山庄的机耕路时,王路突然站住了脚步:“谢玲,周春雨,我想到个办法。”
林早挺、林世挺两兄弟正在鸣凤山庄的院子里杀牛。
今天上午,林早挺和林世挺两兄弟带着沈慕古,从甬江逆流而上,一路寻找到鄞江镇,其间,因为发大水的原因,很顺利就过了原以为要卸下船内的货物,才能将机动船抬过堰坝的它山堰,林家兄弟没有杀了沈慕古拿他当肉干,除了想以后吃新鲜肉,也有着拿他当苦力的打算。
机动船到农家乐前,林家兄弟倒也警惕,先行到农家乐探路,没想到,在农家乐里发现了两个老头老太,虽然老头子奋力反抗,却哪里敌得过兄弟两人联手,轻轻松松就收拾了两个老家伙。要不是想着今后能吃肉,早就把老东西给杀了。
更让两人高兴的事,两个老家伙还养着一头牛!
虽然是水牛,肉粗,可好歹是牛肉啊,超市里的牛肉干哪有新鲜牛肉好吃。
人肉味道虽然不错,可也吃腻了,正好换点口味打个牙祭。
林早挺和林世挺把牛的四条腿给绑了起来,重重把牛推倒在地。
林世挺一回头,看到牛居然在流眼泪,似乎知道自己要被杀了。不禁对林早挺道:“你看,这牛居然也会流眼泪啊。”
林早挺道:“这牛也可怜啊,打小出生就要给人耕地,老了还得被它辛苦伺候了一辈子的人杀了吃肉。这老天爷也太不公道了,自然要伤心流泪了。”
林世挺哈哈大笑道:“这牛就是笨,你看这两只角,要杀个人比我手里的刀还轻松,可它只会老老实实被人吃。还是我们两兄弟快活。只有我们杀别人吃别人的份。我可不想被人家杀了后,还被人家可怜。”
林早挺以前小时候见过乡人杀牛,这时握着斧头,倒转斧背。走到倒地的牛前,对旁边握着一把尖刀的林世挺道:“我等会儿用斧背将牛砸晕,你赶紧下刀割断它脖子上的动脉。再剖开它的肚子,把心脏给摘下来,动作要快,要不这个大家伙拼命挣扎起来,我们两个也按不住它。”
林世挺刚要答应,突然想起一事,忙道:“你不会用我们杀丧尸的斧头吧。你这蠢货,这斧头杀过丧尸,不知上面有没有病毒,你要用来杀牛。我们还能吃吗?!”
林早挺恼道:“我哪里没想到这个,放心,这斧头是我从农家乐的工具箱里翻出来的,干净着呢。”
林世挺嘿了声:“小心无大错。”
林早挺这才站在牛头前,运了运气,一斧背砸在牛角中间,牛哞地叫了半声,就垂下了头。
林世挺正要动刀。突然脸色一变,低喝道:“门外有动静!”
林早挺几乎在同时也听到了。农家乐的大门处,传来一阵拍打声。
声音并不重。陆陆续续的。
林早挺脸色一变,对林世挺低声道:“那个死老婆子说过有个啥‘小王’的,会替他们报仇。会不会就是那个sb来了?”
林世挺举起手里的尖刀比划了一下,狰狞地笑道:“来一个杀一个就是了,多堆肉总是好的。”
两兄弟对视着狞笑了笑,林世挺还舔了舔嘴唇,一人持斧,一人持刀,向大门口小跑而去。两兄弟自认凭自己的一身武功,杀个把人根本不需要费劲回大厅取藏刀。
到了农家乐自制的木大门前,木外的人还在坚持咚咚敲着门。
林世挺贴着门缝看了一眼,立刻骂一声:“操,是丧尸。”
果然,门外是两只丧尸,穿着一身破烂衣衫,裸露在外的皮肤上到处是泥巴和黑色的尸液,正在傻乎乎地用头撞着木门。
林早挺呸了一声:“别管它,这种白痴玩意儿也知从哪儿跑来的,等会儿闻不到我们的味儿,自己就会走了。走,回去杀牛去。”
两兄弟回头走了没几步,又听到了两只丧尸用头撞木门的咚咚声,反正这货也不怕痛,撞得响亮。
林世挺不耐烦地道:“操,烦死了,我这就去杀了它们。”
说着转身准备打开了门,挺着刀冲出去,林早挺有些不放心,紧跟着追了过来:“小心点,你那刀太短了。”
林世挺道:“这种傻丧尸呆头呆脑的,我也不用靠近它,引它到门缝里,拿刀捅它眼窝里就行了。”
说着,林世挺把大门打开了一条缝:“喂,过来啊,过来啊。”
两只丧尸果然一前一后扑了过来,隔着门缝,就向林世挺扑咬着,林世挺仗着自己艺高胆大,在一只丧尸把头贴在半开的门缝上,向着自己隔空撕咬时,轻轻松松一刀子捅过去,尖刀应手而入,哧一声,捅进丧尸眼窝,直达后脑。丧尸顿时不动了。
林世挺刚要拨出尖刀,如法炮制旁边的另一只丧尸,突然看到那只丧尸向自己眨了眨眼,然后一伸手,两只手死死握住了自己捏着尖刀的右手,那尖刀,还捅在前一只丧尸眼窝里没拨出来呢。
那只会眨眼的丧尸这时大吼一声:“动手!”
林世挺眼角一花,只见大门两侧的围墙处,狂奔来两个人影,手里都持着武器,立马知道中了埋伏,他大吼一声:“小弟!”同时,握着长刀的右手全力回拨,左手则一拳向“眨眼丧尸”砸去――他现在已经明白,这眨眼的丧尸是活人假扮的,只是没弄明白,刚才自己杀的明明是只真丧尸,这扮假丧尸的活人,又是如何与真丧尸混在一起,却又不被对方袭击的。
虽然满心诧异,但林世挺却不惊慌,只要对方是人,他自恃以自己的武功,杀起来还不杀了一只鸡一样,只要杀了这个假扮丧尸的人,再和弟弟一起对付另两人也来得及。
就在这一刻,门内,林早挺举着斧头向打开了一条缝的大门中央冲过来,门外,谢玲和周春雨正从两侧加速向纠缠在一起的王路和林世挺跑来。与此同时,林世挺一拳向王路砸了过去。
王路两只手都牢牢抓住林世挺握刀的右手,他是如此全神贯注,甚至都没有躲避一下林世挺砸过来的左拳。
林世挺的左拳,结结实实砸在王路鼻子中央,林世挺甚至能听到王路的鼻梁咯的一声轻响,断了,他知道自己这一拳有多狠,因为他都感觉到了自己拳头的指关节砸在对方面骨上硌得生痛。在他的想像中,下一刻,王路就会鼻血长流眼泪喷涌,在那儿痛得掩面惨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