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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末世

作者:大头小兵 | 分类:科幻 | 字数:28万

第九十四章 小侄女哭了

书名:平行末世 作者:大头小兵 字数:2314 更新时间:2024-10-11 07:51:51

这时苏暧母亲马红梅提着洗干净的一只鸡走了进来,看到大伙聊得很开心,自己也觉得很高兴,笑着说道:“小军啊,我们这里也没什么好招待你们的,就宰了一只鸡,中午给你们做一碗红烧鸡肉。”

陈小军站起来说道:“伯母您客气了,您忙了一上午,也累了,休息一下吧,等会菜我来烧,让大伙尝尝我的手艺。”

马红梅立刻拒绝道:“哎……这怎么行,哪有让客人烧菜的道理,不行不行。”

陈小军笑道:“伯母您还不知道吧,我在城里就是开饭店的,烧菜就是我的老本行,您不让我做菜让我干啥呀?”

苏暧也在一旁说道:“就是,妈,小军哥的手艺很好的,我也比不过他,您就让他来烧吧。”

马红梅是个传统女人,一听苏暧这么说板起脸说道:“你这丫头瞎说啥呢,哪有让你家男人下厨做饭的道理。小军在城里辛苦工作养家,回家了还要忙着烧菜,你是要累死他啊?”

陈小军听到马红梅责怪苏暧,立马解释道:“伯母,没这回事,您先听我说,小暧在市里也开了家服装店,每个月赚的钱可不比我少,我们在家也是轮流做饭,没有谁养着谁这一说法。”

苏暧一家听到苏暧每个月也能赚这么多钱,吓了一跳。陈小军趁着马红梅愣神的时间把鸡抢了过来,窜进了厨房。

苏福明首先缓过神来,盯着苏暧问道:“小暧,小军说的这是真的?”陈小军虽说有钱。但就现在而言到底是个外人,就算他是亿万富翁也不干苏暧一家子的事。但苏暧是实实在在的苏家人。如果她能在城市里闯出个名堂来,那连带着家里的日子也能好过许多。如果苏暧真的每个月能赚到一万多块钱。到时候想办法再给自己两个哥哥弄份体面点的工作,那苏暧一家用不了多久就能超过村支书那一家。

苏暧见状只好先将自己的情况说清楚,也明确说明了这家店也是陈小军买来的,只不过所有人上填的是自己。苏福明一家也是再吃一惊,今天他们吃惊的次数估计比以前一个月的都要多。没想到还是低估了陈小军的财产,居然挥挥手就把价值近百万的服装店送了刚交往的苏暧。

有了这家服装店,说句不好听的,就算陈小军和苏暧没关系了,苏暧一家子也能过得比以前好上几倍。不过就目前看来。陈小军很喜欢苏暧,所以这种想法也就在苏福明脑中一闪而过,没有再去多想。

马红梅这时也终于把思路理清楚了,一看手上的鸡没了,急忙想跑到厨房去,这时何馨宜站起身来把马红梅轻轻扶到椅子上坐着,笑道:“伯母,您别去了,我跟您说啊。小军就是喜欢做菜,就好伯父喜欢抽烟喝酒一样,小军就喜欢研究怎么把菜做得好吃,所以您让他做菜。他开心着呢。”

“哦,这样啊,那好吧。”几个人轮番劝。终于是让马红梅不再想着去厨房了。苏暧这时想起家里好像还用的是老灶头,是需要一个人在后面烧火的。便跑去给陈小军帮忙。何馨宜见两人都跑了,自己也不知道说什么。结果也跑去看陈小军烧菜。剩下一个刘瑾更是不可能呆着,表示出去把车换一个地方停靠,别挡着路了。

陈小军几人都走了,苏福明等人终于可以把这一上午的事情好好理了理,看这样子自己的小女儿带了个不得了的人回来啊,好日子似乎就快要来了。苏暧的两个嫂子也终于能放开嘴巴好好议论一番。

厨房里却是一阵鸡飞狗跳,原本陈小军烧菜,苏暧烧火,男女搭配干活不累,结果又进来了一个添乱的何馨宜。这下倒好,完全不懂烧菜的何馨宜硬是表示要帮忙,先是看着苏暧在后面烧火有意思,跑过去学,结果塞了一堆柴火进去反而把火弄灭了。(空气不流通,小时候作者就经常这么做过=。=)讪讪地把座位还给苏暧之后,又去帮陈小军的忙,结果陈小军要酱油拿成了醋,要盐拿成了味精,还好陈小军习惯性的看了一下手里拿的东西,没有信手放进去,否则中午这一家子只能吃白米饭了。

最终何馨宜被不堪其扰的陈小军勒令禁止碰触厨房任何东西,只能乖乖在一旁站着。到最后还好没把盘子和碗搞错,端了几个盘子盛菜,当了一回服务员,总算是帮上一点忙。

烧好菜的时候刚过十一点,不过农村人吃饭早,这是正常的开饭时间。而村里的小学也放了学,孩子们都回家吃饭。说到这里,苏暧大哥生了女儿叫苏晓雪,八岁正在读小学二年级,另外还生了个儿子,和苏暧二哥的儿子一样大,都还刚刚会爬,陈小军等人来的时候都在小床里睡着。

何馨宜把几盘香喷喷的菜端上饭桌,苏福明一家都纷纷称赞陈小军好手艺。陈小军和苏暧也解下围裙,准备开饭。这时大院的门打开来,一个小女孩哭哭啼啼的跑了进来。

苏暧一家听声音就知道是老大的女儿放学回来了,不过却不明白在哭什么。苏暧的大嫂赶紧走上前去将女孩拉过来,说道:“怎么回事?哭什么?今天家里来客人了,乖一点,等会有红烧鸡肉吃,啊。”

苏晓雪哭哭啼啼地说道:“我……我的钢笔被小胖撞在地上,写不出来了,他还不承认是他撞的,说是我自己弄掉的,呜……”这时众人才发现小姑娘手里紧紧地拽着一支钢笔。

这支钢笔是老大苏天成在苏晓雪刚上学时花了一百元买的礼物,用来鼓励苏晓雪努力读书。苏天成受自己父亲的影响,再加上自家妹子上了中专,外出打拚赚了钱,而自己哥俩从小顽劣,初中过后就不读了,到现在只能在工地上扛水泥的教训,下定决心要让自己后代能读好书。因此不惜花大价钱买了这么一个有意义的礼物。

苏晓雪也很喜欢这只漂亮的钢笔,在学校里一直是同学们羡慕的对象。苏晓雪也迷上了用钢笔写字,经常在草稿纸上练字,还真被她练出一定效果。小学的几个老师都知道二年级有一个字写得十分漂亮的女生,甚至有两个老师都说等到苏晓雪小学毕业,这字估计就超过他们了。

然而现在钢笔被摔坏了,苏晓雪也知道这钢笔价钱不菲,家里不会再花那么多钱去买这么一支笔了,觉得很心痛,一路哭着跑回了家。

苏暧的大嫂也很心疼,却没什么办法,像这种事情只能说苏晓雪倒霉,毕竟自己也不可能去小胖家里要他们赔一百块钱,那时候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根本无法解决,只好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