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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我是传奇

作者:来过天涯 | 分类:科幻 | 字数:58.1万

121 人生就像一场赌博

书名:末世之我是传奇 作者:来过天涯 字数:3275 更新时间:2024-10-11 07:55:40

末世之我是传奇绝境迷失卷 121 人生就像一场赌博

二凌是枫黎族人,污是萧水几杳遍了蒙捞所有的个人资棹燃四得到的一个信息,也许,这将是陈在收降蒙梭最重要的一个信息。就算是智商超高的萧水儿,也不知道枫黎族又是个什么民族,但是陈在知道。

原因要追溯到陈在的大学时代,虽然四年的大学教育不但没有让陈在成为一个人才,甚至变成了一个废柴。但那只是他个人的原因。实际上陈在当年所上的广告专业在后来成为了那所大学的一个招牌专业,而那个毒业在陈在读书那会是属于文学院的。

那时候的文学院可以用“美女如云”四个字来形容,当陈在还没有被无情的现实打击得体无完肤未老先衰心如死水的时候,他还曾经不知天高地厚的想要去追求当时文学院民族班的“民族之花”朵娜阿莎。因为这个原因,他经常跑去旁听民族学的课程,希望能借此来接近朵娜阿莎。

朵娜阿莎就是枫黎族的后裔,虽然后来的现实证明陈在所有的举动都是不自量力,但是他至少了解了一个古老的民族。也许世界就是这么奇妙,就像一只蝴蝶扇动翅膀小也许就会带来一场风暴,一个曾经年少无知的举动,也会为后来某个关键的时刻留下伏笔。

枫黎族是一个少数民族的远古支系,这个民族从来没有建立过什么光辉灿烂的王朝,甚至从来没有一个固定的领地,但是有两样东西,一直延续着他们古老的血脉和传统。

这两样东西,一个是勇士的威猛。一个是美女的袅娜。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那些曾经在历史上荣耀一时的武将,那些曾经魅惑倾城的美人。总有几个,是流淌着他们的血脉的。

这个民族甚至没有自己的文字,他们的神话故事只能通过长幼之间的口耳相传,以至于很多年以后。当他们的部族被侵吞,被分化之后,很多东西都流失了。尤其是在人类社会进入高度发达的现代文明之后,专家学者们认定,枫黎族作为一个曾经的民族,早已经在城市的喧嚣中湮没了。

但是,就像当初陈在看到朵娜阿莎的时候那样。当他看到蒙梭的时候,他相信这个民族的血脉还在延续。因为蒙梭的身份资料上并不是什么少数民族,萧水儿是从当初蒙梭因为过失杀人进行审判的时候。他的辩护律师在辩护词里提到过,蒙梭是枫黎族的后裔,按照他们的传统,既然是互相约定的决斗。那就是一场生死之战。所以蒙梭本身是不认为他失死那个和他单挑的混混是在犯罪。

不过没用,法律是不接受这样的解释的。法院最终没有把他定性为故意杀人,已经是他的律师超水平发挥的结果了。

又冷又饿的过了三天之后,即使没有脚链,蒙梭也很难在陈在面前跳起来了。而且,他脸部的烧伤又叠加了冻伤,脸上有一大片肌肉都已经处于了坏死的状态。就算治好了,破相也是在所难免。当然了。即使不破相,他看上去也是那么狰狞的。

陈在所人把蒙梭抬到了一个单独的房间里,然后,把别的人都叫了出去,只留下自己和他单独面对。

“嘿嘿嘿。”蒙梭虽然已经有气无力了,但是面对着陈在的时候,他还是桀骜的笑着。坐在地上,头高高的昂着,说:“你胆子不难道以你为蒙梭饿了几天,就没有力气杀掉你?”陈在背着手后腰上插着手枪,不紧不慢的说:“我当然不会这么认为,事实上。我知道你是个真正的勇士,只要还有一口气,都有能力把敌人置于死地。”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听的话小而这句话。正是蒙梭喜欢听的。也因为这句话,他决定让陈在多活一会儿,他还想听听他还能说什么。

陈在全身的肌肉都绷得很紧,但是,他现在最大的进步就是。练成了表里不一的政客才有的本事,不管内心多么恐惧和紧张,脸上依然带着波澜不惊的微笑。他说:“你是个真正的勇士,但你不是个称职的领导者。你从小喜欢打架,单挑无人能敌,但是总被人收拾得走投无路。按说你出来混也有好些年头了,可是一直都没有自己的势力,哪怕是到了现在,你也把自己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队伍搞散了。”

蒙梭哼了一声,说:“那些废物,人再多又有什么用。以前那种生活根本不适合我,现在才是我蒙梭大展雄才的时候!一千个人算什么,用不了多久,我就可以召集起更多的人来!”

陈在微微一笑,说:“恕我直言,你恐怕没有这个机会了。”

蒙梭看了他一眼,又“哼了一声,不屑的说:“你背后拿着把枪就了不起了?就算你能开枪打死我小我死之前一样可以弄死你!”际二;头说!“坛个我相信,可是,你也并不像你自只班么勇武嘛。当时,你要不是吓呆了,又怎么会被我们俘虏呢?”

蒙梭有点尴尬。又有点郁闷的说:“那不一样,力气再大的人。也举不起一座山。我没有见过那样的玩意,不算丢脸。”陈在说:“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认为,如果你在我手下干活,也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情呢?”

“你?”蒙梭用嘶哑的声音笑了起来,说:“我一只死你!”

“光能打又有什么用?”陈在说:“就算你能再聚集一千人,甚至一万人,但最后的结果仍然能不过是让他们送死,让你自己丢人。一个好的领导者,应该是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的部下更多的活下去,而且活得更好吧。如果不是你的鲁莽指挥,你的那些弟兄不会白白的死,掉那么多,你扪心自问,你给他们带来了什么?你又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就像你们之前洗劫那些小营地,抢到一点吃的,遇到大的营地,就被打得落花流水,混成这样你不惭愧吗?”

蒙梭依然很嘴硬的说:”那些人根本就不是我的兄弟,他们也不讯做我的兄弟,死了就死了,没有什么大不了!”

陈在冷笑了一声,说:“你搞错了,不是别人不配做你的兄弟,而是你不配做他们的大哥。你想做大哥,我看你还是先学学怎么做小弟吧!”

蒙梭鄙夷的看了陈在一眼,说:“你?”

陈在点头,说:“当然。我可以教你很多的东西。蒙梭,你听说过朵娜阿莎吗?”

“朵娜阿莎”是枫黎族女孩子专用的一个名字,意思为“像白银一样明亮美丽的少女”但是并不是每一个女孩子都可以用的,用这个名字的女孩子,必须真的像白银一样明亮和美丽。

陈在注意到,在他提到“朵娜阿莎”这个名字之前。蒙梭对他所说的话即使不是完全的无动于衷。也是相当不以为然的。即使在他提到这个名字之后,如果不是细心的观察,也很难发现蒙梭这个勇武的汉子眼睛里,竟也流淌过一丝柔情。

陈在说:“蒙梭,你是械黎族人的后裔。枫黎族的男人都是勇士,但并不是有勇无谋,没有脑子的莽夫。我见过一位朵娜阿莎。和你一样,也是流淌着枫黎族血脉的人。我知道枫黎族的后裔都有一个心愿,就是重新找回昔日的荣耀,向世人证明自己的存在。但是这种证明,并不是像你那样靠自己的蛮力聚集一帮匪徒就可以做到的,而且知道这个民族的人,已经很少,很少了。但是我知道。我并不能给你什么承诺,如果你忠心的跟随我小至少,我可以让你感受到你从童年就失去了的亲人间的真情。还有,这场灾难夺走了太多的人,你的流淌着古老血脉的族人也是如此。但是,也一定还有幸存下来的人,我这里有各种各样的人才,我们建设好这个营地,会有更多的人前来,其中。也许就有你的族人。等我们发展壮大了,还可以利用我们所掌握的各种人力物力资源,帮助你寻找你的族人。到时候,当我们重建家园的时候,你和你的族人不必再像过去那样因为害怕遭到别人的歧视而隐藏自己的身份,你还可以做一件你们的祖辈都没有做成的事情,那就是光明正大的,建立一个你们自己的家园。”

话说到这里就差不多了。能不能打动蒙接,老实说,陈在并没有太大的把握。

就算打动了蒙梭,他也加入了陈在的队伍,但他是不是真心相对,这同样也是一个冒险。但是,如果蒙梭真心归顺了,陈在不但可以收获一个黄金级别的手下,对那些俘虏和伤兵来说,也会有更大的震慑作用。

其实,陈在有赌一把的心理。他想起李莞尔的话,也觉得自己现在变得太多了。要是在以往,他不可能做这种没有太大把握的事的,更不会把自己放在一个随时可能跳起来把自己弄死的大块头面前这样的变化是好是坏陈在也说不清楚,但是从前那个陈在,他已经回不去了。

陈在知道自己恐怕再怎么提升,也是到不了黄金的级别的。可是,如果能把黄金们都召集在自己的手里,并把他们团结起来,一起走下去呢?会不会更过瘾一些?

人生就像一场赌博,你可能会输得一无所有,但是。当你自己早已经是一场生命的赌注的时候。不敢去赌,始终也只能变成别人的筹码。

蒙梭问:“你真的见过朵娜阿莎?”

陈在笑了笑,他知道自己赌赢了。

至少,现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