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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考古队

作者:垂钓先生 | 分类:游戏 | 字数:25.2万

第四十四章 高士云油

书名:私人考古队 作者:垂钓先生 字数:4710 更新时间:2024-10-11 09:24:19

羊毛是一个正常人,所以,刚刚房间里面散发出无形的邪气,让他浑身不自在。

沅峰嗤之一笑,没有搭理羊毛,而是蹲下身,吹了一下床板上面的灰尘,然后坐了上去。旁边正好是那台熟悉的柜子,柜子紧挨着床头,此时,那段似梦似幻的往事,在沅峰脑海里重现,他的心情变得浓味百出,他伸手拉开一只抽屉,里面是一摞书籍,这些书籍陪伴了自己无数个日日夜夜,一般走在哪里?沅峰都将携带其身,只是最近好几个月,沅峰没碰过它们了。

书籍的最上面是那本《逃向自由城》,沅峰随手拿起这本书,翻了几页,他想找到女鬼留个自己的那枚定心丸,因为先前那个女鬼交待给自己的事儿,他并没有忘记,不过,如今,他也不太愿意相信那是不是真的!翻完整本《逃向自由城》,什么也没有,沅峰只记得那个夜晚,他把红色的定心丸夹在了一本书中,到底是哪本书?却忘了。于是,他继续翻腾其它的书籍。

这时,呆在正堂门口的羊毛有的不耐烦了,说:“小峰,你到底在找什么鬼东西!还没找到吗?”

“羊毛,你先回去,我要整理一下书籍和其它东西,晚上我自会去你家吃饭。”沅峰细细地翻弄着书页回道。

“那行,我得回去打麻将了,咱们晚上见!”。羊毛吆喝一声,走出老屋大门,离开了这栋让人莫名其妙紧张的老房子。

西边的房间内,沅峰继续搜找当初女鬼留给自己的定心丸,好一会,沅峰稀稀疏疏地翻着那本《红楼梦》的时候,蓦然,一颗红色的丸子从书页中滚落下来,‘咚咚咚...’掉在床板上。霎那间,早闻到了一股芬香四溢的气味,这种香气很熟悉又很陌生。

“是它了!”沅峰一阵欣慰,将红色的丸子拎了起来,掌在手上,对着灯泡一照,仔细一认,没错,是当初那个夜晚,女鬼离别时送给自己的定心丸,而这颗定心丸也是女鬼转世婴儿的解药。按照

时间计算,如今那个女鬼应该正在某位少妇的肚子内酝酿了。沅峰思索了片刻,他还记得女鬼告诉了投胎转世的地址,并且他把那地址记载到了某本书页上,好像是上海某个地方!

凭借依稀的记忆,沅峰继续翻弄那本《红楼梦》,结果,在书本末页发现了那行记载的字迹——‘上海市滨湖郊区闵兰路口某栋别墅,时间农历十一月十五降生’。

“他妈的,看来一切都是真实的!”沅峰喃喃自语,然后把那书页撕了下来,折成方块状,塞入口袋。至于那枚定心丸,它可是女鬼转世婴儿的救命丸啊!不能弄掉!想到这,沅峰小心翼翼地将定心丸放进自己的内兜。

由于定心丸无时不刻散发出浓郁的香气,如此一来,搞得沅峰全身芬香四溢,整个人像是被花浴浸泡过似的,沅峰皱了皱鼻子,他也很享受这味道。

接着,他又在另一只抽屉里找到了一样久违的东西,不是他物,是一块瓷片,一块已经失去神奇特征的瓷片,釉色底下的高士、童子、野鹿、古筝、露草花林显得模糊不清。

整理好书籍,沅峰拿着瓷片走出房间、走出屋子,站在太阳底下,深思了片刻,他知道,这块‘高士云游图’瓷片伴随自己度过那些枯寂的夜晚,虽然现在已无用途,但本着‘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的人生理念,沅峰决定将‘高士云游图’瓷片丢回当初发现它的地方,那片棉花地里。事不宜迟,此刻就去办。沅峰关上老屋大门,独自一人,兴致勃勃地朝方邓村前头的山地走去,他不喜欢走那些宽敞大道,而是沿着幽然曲径一直走下去,一来可以欣赏沁人心扉的田园风光,而来依旧是怀着惬意的心情抚望山川秀丽之景,闻稻花香之味。

沅峰拐过方邓村东面的那片树林,抵达到一座石桥上,在去年,沅峰正是在这座石桥下面钓鱼的时候,巧遇羊毛和绍林他们俩,从此他们三人结伙开始盗挖古墓。

沅峰停下脚步,思绪横飞,他索性坐在一块石桥墩上,想起去年的事儿,忍不住诡异自言自笑,“真是天意弄人啊!没想到我盗墓还真发了迹,这无疑是多亏了羊毛和绍林俩最初的想法!”想到这,沅峰有点惭愧,这次回老家,居然忘记给他们俩买点礼品,虽是无心,也深知他们俩无所谓,但客礼是需要的。

沅峰掏出手机,拨通了绍林的号码。

“喂!绍林?”

...

“你小子在哪?”

...

“哦,镇子上啊!在田饭镇干啥事?”

...

“不做啥!好,我也不多问你的私事,麻烦你回来的时候,替我买点东西。”

...

“随便吧!两瓶茅台酒和一些水果子。”

...

“哎喔!这次回来,由于时间紧,作为兄弟,倒忘了给你和羊毛买点客礼,说不过去啊!”

...

“意思而已!”

...

“我没有发神经,很正常,那个、还有,顺便替我买一只大包,后天回景德镇的时候,我要用大包把老家的那些书本带走。”

...

“嗯!你千万别忘了,晚上,咱们在羊毛家吃饭啊!羊毛说了,晚上继续喝酒,你记得哈!”

...

“好!再见。”

...挂掉电话,沅峰微微吁一口气,起身离开石桥,抚手瞻望了一眼千米之外的一座小山丘,山丘上是一片杂林,上丘脚下是一大片棉花地,此时的季节,正当棉花盛开,淡淡的红白花蕾与郁郁葱葱的叶子交织在一起,此情此景真他妈的非常和谐、美丽。

沅峰移步跨越草滩,朝棉花地走去,不远处的棉花地正是‘高士云游图’瓷片的归宿地,手里的瓷片是时候该回家了。

不过,这时沅峰突然想起了另一件事,一个月前,那两只小干尸的骨骸是埋在山丘的偏东方向,离棉花地不远,不知道小干尸的小墓堆有没有遭到野猪的破坏!

沅峰加快了步伐,凭着记忆,他先来到了一块棉花地里,棉花的繁茂遮住了脚底下的土壤,沅峰掀开棉花枝叶,早发现土壤中有许多碎瓷片,没错,是一些明朝瓷器的碎片。此时,他手中的‘高士云游图’瓷片是去年在此棉花地捡到的,而今,是时候让瓷片回归土壤了,想到这,沅峰将瓷片随手一扔,就这样,瓷片钻进了厚厚的茂叶中,去了它该去的地方。

沅峰出现一口气,感觉自己完成了一件该做的事情,他在棉花地里四处闲逛了一会,想找到去年他们三人一起挖的土窑洞,可惜那洞口已经找不到了,或许现在那洞穴早被棉花地的主人填充满了土壤。沅峰只好作罢,离开棉花地,信步朝土山丘的东面走去,在土山脚下停了下来。四处巡视了一番,却不见了埋葬干尸骨骸的小土堆,“糟糕,干尸的小土墓难道真被野兽拱了!”沅峰几许担心起来,就在这时,他又发现了一洼小土坑,仔细一辨认,这小土坑的位置正是上次埋藏干尸骨骸的地方,喔草!看来干尸的骨骸的确被某某野兽啃了。沅峰没办法,只能感慨那两只小干尸运气不佳、生错了时代。

......

约临黄昏之际,沅峰正在老家神情恍惚似的整理东西,突然,绍林驾驶着摩托车开到老屋门口,他身上背着一只黑色的大包,包里面好像有什么东西,毋庸置疑,他刚刚从田饭镇过来。

沅峰走出老屋,向绍林招手说:“东西买了吗?”

绍林微微一笑,跳下摩托车,卸下身上的黑色大包,说:“都在包里,你看这大包合你意不?”

沅峰接过大包,点点头:“能装东西就行。”然后打开包一看,里面装了一些奇怪的水果,包装精致,应该是外地货,价格相信不菲,还有一瓶茅台酒。看到这些,沅峰疑惑道:“怎么是一瓶茅台酒,不是叫你买两瓶吗?”

“哎呀!我知道你买这酒是送给羊毛和我家的,因为我不要你送这些东西,所以这一瓶茅台酒你拿给羊毛家去得了。”绍林解释道。

“尼玛呀!”沅峰忍不住骂道。

“小峰,你也知道啊,就咱们镇子上的茅台酒都是假酒,买它是浪费钱了!”

“好了,我知道,这些东西一共多少钱?”沅峰开始掏钱包问道。

“算了,算了,不到两千块。”绍林连连摆手。

“这可不能算,虽然现在我们是百万富翁了,但规则还是要遵循的,来,两千拿去。”沅峰数了二十张百元大钞递给绍林。

绍林一再推辞,沅峰忍不住骂道:“尼玛少在我面前装逼!”这一骂,绍林才半推半就地收下了钱。

晚上,三人再次一起畅饮,很显然,羊毛对沅峰晚来的礼品却十分高兴,为此,沅峰很无奈,不管是朋友亲戚,他们都吃世俗这一套。

酒宴上大家聊了些话题,鉴于沅峰的住宿问题,绍林建议去镇子上开个房间,沅峰也非常赞同绍林的想法,毕竟沅峰实在不想呆在羊毛家睡一宿,羊毛见他们俩人都如此说了,也不强劝,因为他们哥们三人之间没什么好啰嗦的。

饭后,沅峰为了想办法避开绍林,为了和羊毛偷偷一起去把老家的那些文物运来羊毛家,他不得不想个办法。于是酒饭后没多久,沅峰便对绍林说:“走,绍林,我们一起去田饭镇找一家旅馆住一夜,反正你住你大伯家肯定不舒服了,蚊子又多,所以,今晚我们一起去睡旅馆,怎么样?”

“行啊!这段时间我大多时间是在镇子上玩啊!小峰、羊毛,实不相瞒啊,其实我准备在田饭镇的西街买一套房子,已经和开发商商量好了,不太贵,十一万而已。”绍林得意地回道。

“不贵么!”沅峰说:“就田饭镇的西街根本没什么商业价值,还十一万,没搞头!那个开发商是哪里人?”

“呵呵呵!”绍林无所谓的笑道:“那个开发商的背后老板是田饭镇镇长啊!”

“哦!怪不得哩!”

“哈哈哈哈!”大家一吼而笑,心照不宣。

...

于是,夜晚八点左右,沅峰坐着绍林的摩托车,俩人一起来到了田饭镇,找了一家旅馆,定了下来。绍林把房间的钥匙交给沅峰,说自己有点事,得出去一下,至于是啥事,他没说。沅峰也不追问,正好得此时机。

等绍林神神秘秘地走出旅馆,消失在霓虹灯下后,沅峰也偷偷溜了出去,他不是跟踪绍林的行踪,他也管不了绍林是去做啥见不得人的事儿,不过,现在他自己要做的事情要瞒住绍林。

沅峰沿着街巷走了一段路程,远离镇区后,他便加快了步伐,朝朱家村的方向小跑而去,此时,晚上的月色尚且明亮,所以,路径依稀辨认得清楚。途中,却遭遇了狗犬的追捕,直把沅峰唬得满头大汗,大约奔了十几分钟,终于抵达朱家村,沅峰摸索着打开了老家大门,拉开电灯,一屁股躺坐在椅子上,气喘吁吁,稍许,掏出手机,拨通了羊毛的电话。

“喂!羊毛。”

...

“我在家里。”

...

“没有,回来了。”

...

“现在,你过来,来帮我一起吧那些文物搞到你家去。”

...

“嗯,就这样说。”...

沅峰挂掉电话,又等了一会,没多久,一个人打着手电筒从外面敲门而入,是羊毛。

“小峰,你走路从田饭镇回来的?”羊毛走进屋子,闲悠悠地坐了下来,问道。

沅峰起身朝楼阁后窗走去,说:“废话,难道还叫绍林骑车来回来啊!”

羊毛哈哈一笑:“他娘的,看你也是刚刚回来。”

沅峰打开后窗的灯火,叫羊毛去帮忙将东边楼阁上面的文物先搞下来。于是,羊毛应承一声,扎起手脚裤子,走到东边楼阁下面。

一番简单的商量后,沅峰爬上东边楼阁,打开三只木箱子,将文物一一搬了出来,然后用三只袋子把文物装好,递给楼阁下面的羊毛接应。

稍许,装置完毕。

沅峰亲自背起两只袋子,羊毛驮一只袋子,俩人离开老屋子,趁着夜色鬼鬼祟祟地去了羊毛家。

羊毛家,羊毛的老婆袁氏不在,去外面熬夜打麻将了。

稀稀疏疏一番,羊毛说他的那些汉绿釉陶是藏在谷仓里头的,谷仓里头很隐蔽也很安全。

沅峰一听,点点头,于是一一将三只袋子里面的文物拎了出来。九件优雅淡绿色的陶器在灯光下栩栩发亮。一件国宝级的古越青铜鼎,散发出沧桑不尽的气息。一只清朝同治年间的五彩花瓶,最后是一只残缺的损裂破碗。

“草!小峰,这破碗是啥东西,有收藏价值吗?”羊毛看到那只颜色和形状普普通通的残碗,显得不理解。

“你懂什么!说了你也不懂,如果这碗没破的话,那可是无价之宝。”沅峰回道:“这碗我要带回景德镇,来,别啰嗦了,快搬进谷仓。”

于是俩人小心翼翼地将那些宝贵文物搬进了羊毛家的谷仓内。

完毕,俩人拍拍手喝了一瓶汽水。

沅峰还得赶回田饭镇,临走时,特意叮嘱羊毛看管好那些文物,羊毛没回应什么话,他无语的表情是在反驳沅峰多虑了。

这下,沅峰内心的一颗石头算是落下了,他先把那只残缺的破碗带回了朱家村的老家,装进了打包里头,然后徒步回到田饭镇的旅馆,房间里头没人,绍林还没回来。沅峰管不了那么多,感觉很累很困,便躺在床上,‘大’字一般的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