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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案惊奇

作者:梦中林 | 分类:游戏 | 字数:43万

第十四章

书名:异案惊奇 作者:梦中林 字数:4300 更新时间:2024-10-11 09:47:40

2007年5月26日,星期六,B市。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大队。

上午八点,宋廷军在会议室召开案情分析会,打开了投影机。

“昨晚电子分析科已经把需要的视频资料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截取了取证视频资料,大家看一下。”陈红一边播放投影一边解说,“2007年5月9日中午一点多,交通事故十字路口的红绿灯控制箱被一名身穿宽大电工制服,挎着工作包,头戴工作帽的男子检修。但是我们跟城市灯光管理部门核对的结果是,他们当天并没有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检修,事实上这个控制箱在没有接到故障举报的情况下每月月底才检查一次。视频中的男子虽然背对着镜头,但可以看出他有过几次撬动的动作,这说明他不是在用钥匙打开控制箱,而是撬开。然后他从挎包里拿出一些工具在操作,大概持续了八分钟左右,他才关好控制箱的门起身离开。而在2007年5月15日中午一点多,也就是余涛交通事故案的后一天,这个人再次出现在控制箱边,只操作了不到一分钟,就关上控制箱离开了。我们推测,第一次这个男子是要在控制箱里装一个东西,用时较长;第二次这个男子只是把这个东西取走,用时较短。而装在控制箱里面的东西应该是一个可以远程控制红绿灯的装置。”

“根据杨先生提供的视频分析证据和我们搜集的证据显示,5月9日至11日,以及5月14日晚上9点50分左右,都有一个男子从视频里面走过,朝向控制箱方向,而后消失在画面里。根据勘察,这名男子消失的地方不远处的灌木丛里有人蹲守过的痕迹。从监视秦哲获得的录像、照片与视频进行对比分析,已经确定从视频画面走过的男子就是他。和风路周围的监控视频证实,这几天晚上的九点钟左右秦哲会从租房出来,十一点左右回到租房。”

“综合来看,我们推断,身着电工工作服打开控制箱的男子也是秦哲。为此,我们又调取了法院附近的监控视频,发现5月9日和5月15日两天秦哲的确在中午下班时间提公文包离开过法院,而在之前和之后的日子里他中午休息时一般不会离开法院。”

陈红说完后,坐了下来。宋廷军接过话头:“目前的证据显示,秦哲就是制造‘5.14’车祸案的幕后黑手。徐彪,冯昊,你们两个会后立刻前往和风路58号传讯秦哲。”

“是!”两人起答应到。

宋廷军继续说:“‘5.14’交通事故案的基本情况已经清楚,但是对于整个死神案件来说,也许还只是个序幕。杨先生提供的资料显示,在5月1日当天,一共有七人相约出游,分别是李斌,张铭,余涛,秦哲,于娟,方莹,和王浩。目前已经有三人死亡,秦哲被锁定为杀害余涛的嫌疑人,王浩和方莹生死不明,于娟作为秦哲的女朋友,同样也是作为死神案件中的关键人物,我们既要监视,又要保护。这个任务还是交给陈队和王琼负责,你们会后便衣监视秦哲被传讯后于娟的动静。”

“是!”两人答应到。

“队长,李斌和张铭的死会不会也和秦哲有关?”队员孙琦提出设想。

“目前不得而知。”宋廷军说,“孙琦,李刚,你们去户籍科调查方莹和王浩的资料。只知道姓名和大概的年龄,查起来可能会比较麻烦,要细心全面地去查。”

“是!”两人答应到。

“好吧,今天的会先到这里,大家都去忙吧!”宋廷军最后说。

上午九点,和风路58号。秦哲和于娟刚吃过早餐准备外出,传来了“咚咚咚”的敲门声。

“谁呀?”于娟喊到,起身往门口走去。

秦哲连忙起身一把拉住了她:“我去开!”说着,秦哲来到门前,透过猫眼往外看,只见两个身着警服的男子站在门外。秦哲心里一紧,他们怎么会来得这么快?难道警方已经找到确切的证据?

“是谁啊?”于娟见秦哲顿在那里不开门,紧张地问。

“是警察!”秦哲小声说。这时“咚咚咚”的敲门声又响了起来。

“警察来干什么?”于娟更加紧张了。

秦哲缓了缓情绪,镇定地说:“让他们进来就知道了。”说完,秦哲打开了房门。

徐彪和冯昊在门口敬了个礼说:“请问这是秦哲家吗?”

“没错,我就是秦哲!”秦哲用警惕的眼神看着两人说。

“您好!我们是省公安厅刑事侦查科的警员,我叫徐彪,他叫冯昊。”徐彪说着把自己的警察证拿出来送到秦哲面前。冯昊也把警察证拿了出来送到秦哲面前。

秦哲扫了两张证件一眼,疑惑地问:“两位找我有什么事?”

“是这样的,我们正在调查的一起案件需要秦先生的帮助,麻烦秦先生跟我们去一趟侦查科。”徐彪说。

“你们是不是弄错了,秦哲怎么会犯案呢?”于娟一听急了,走上来紧紧拉着秦哲的手说。

“于小姐,你误会了。”冯昊微笑着说,“我们并没有说秦先生犯了案,只是请他帮忙调查。秦先生在法院工作,应该知道公民有配合警方调查取证的义务。”

秦哲心里想:知道我在法院工作,还知道我女朋友的姓名,这明摆着已经把自己查得一清二楚了,定然不是协助调查这么简单。看来警方是已经证实自己与余涛的车祸案有关,但既然是协助调查而没有出示拘捕令,说明警方依然没有确切的证据。他们是想敲山震虎,从自己口里套出一些线索来,他们会问什么样的问题?我该如何回答?

秦哲心里虽然想着这些问题,但脸色一点都没有变化,对徐彪和冯昊说:“那当然,好,我跟你们去一趟。”又回头安慰了一下于娟,这才和两人出了门。

秦哲走后,于娟没有心思再出门,她感觉自己的脑袋都快爆炸了,最近发生太多不顺心的事,这到底是怎么了?

正在这时,又响起了“咚咚咚”的敲门声。于娟心里一惊,轻轻走到门前,透过猫眼往外看。

门外是个女子,一个有点面熟的女子,但于娟一时想不起来她到底是谁。

于娟打开了房门,看着她问:“你找谁?”

“于小姐,你不记得我了?”女子微笑着说,“五一那天我们见过面。”

于娟回想了一下,惊讶地说:“你是方莹?”

上午九点五十分,刑事侦查科传讯室。

秦哲面前摆着一杯茶,对面坐着宋廷军和记录员沈冲,两人都向秦哲自我介绍了一下。徐彪和冯昊站在门口。

“秦先生,冒昧请你过来,是有几个问题想询问一下,还请如实相告。”宋廷军对秦哲说。

秦哲笑了笑,喝了口茶说:“宋队长请发问,只要是我知道的,一定实话实说。”

“2007年5月9日中午一点,你在哪里?”宋廷军问。

秦哲想了想说:“宋队长的时间很精确,不过如果没有特别的事情,一般人都很难记起十多天前的某一个时刻自己做了什么。所以,我只能给宋队长一个自认为最有可能的答案,一般来说,工作日的中午我都选择在办公室休息,偶尔也会出去逛逛超市购买点生活用品。”

这个回答可谓滴水不漏,既正面回避了宋廷军的问题,又给自己留了余地,更厉害的地方还在于,这个回答还在试探警方对他调查的程度。如果宋廷军想继续问下去,就必须自己摊牌,警方到底调查到了他一些什么情况。

看来秦哲已经想好了怎么应对警方的问话,宋廷军想,笑了笑说:“那我就提醒一下秦先生,在5月9日中午,你离开了法院。按照你刚才的说法,你应该是去超市买生活用品去了。那么,请问秦先生,你可记得五月份上班日的中午去过几次超市?”

“两三次吧。”秦哲不假思索地说。

这个答案并不明确,宋廷军倒也不计较,紧接着问:“你在哪个超市买东西?”

“汇通超市。”秦哲的回答很流畅,似乎没有经过思考。

宋廷军继续问:“5月9日至5月14日晚上九点到十一点,你有没有离开过租房?”

秦哲想了想说:“有。”

“你去了哪里?”宋廷军问。

“就是出去散散心,四处走走。”秦哲回答说。

“在什么地方散心?”宋廷军继续问。

“就在人行道上走走,没有太在意走的是那条路。”秦哲喝了口茶说,“散心嘛,又不是跟踪别人,怎么会记住走过哪些路呢。”秦哲这是在暗讽宋廷军暗中派人跟踪他。

被传讯的人在问话时用回答来反击,而且还不露声色,这样的情况宋廷军遇到的还不多。继续这样问下去,话语的主动权就会落到秦哲那边。宋廷军觉得自己的问题应该更尖锐一些,继续问到:“秦先生经常独自一人外出散步?还是只在这一段时间内才外出散步?”

“就这一段时间。”秦哲爽快地承认了这点,因为他知道警方一定已经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点,“我和女朋友有点不愉快,心情不好,所以才出去散散心。”

“散心的时间还挺准时的嘛。”宋廷军笑了笑说,暗示秦哲的这个回答有点勉强,“秦先生知道余涛是什么时候发生车祸的吗?”

“知道,5月14日,报纸上看到的。”秦哲说,“宋队长对刚才我说的话似乎有点怀疑,我解释一下,我是上班一族,基本的生活规律是比较固定的,所以散心时间看起来比较固定的很正常。”

宋廷军点点头,继续问:“那余涛发生车祸的地点你知道吗?”

秦哲有点犹豫了,据他所知,交通事故的十字路口是没有摄像头的,警方到底有没有自己出现在那条路的证据?如果有,自己不承认,岂不等于说谎;如果没有,自己却承认了,那事情就更严重了。

短暂的权衡之后,秦哲回答说:“不大清楚。”

“你不是看过报纸吗?报纸上写得很清楚。”宋廷军严肃地看着秦哲问。

“我没在意事故发生的地点。”秦哲避开宋廷军的视线说,“看到余涛出事的消息,我很伤心,没有注意那么多。”

“那好,我告诉你,事故发生在黄鹂路与永福路的交叉路口。”宋廷军说,“你散步有没有去过那里?”

“我一般不会去记路名,就算我经过那里,我也不知道它就是你说的那个地方。”秦哲还是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

“我来帮你回答吧,你不可能散步经过那里。”宋廷军说,“因为事发路口距离你的租房有5.2公里的路程,如果你是散步的话,根本不可能2小时走一个来回。”

“那宋队长问我有没有去过那里,是什么意思?”秦哲反问到。

“因为监控视频拍到,在5月9日,5月10日,5月11日,5月14日这四天的晚上九点四十分左右,你出现在了这个路口。”宋廷军用锐利的眼神逼视着秦哲说,“你去那里干什么?”

秦哲有点心慌了,宋廷军这么说到底是真是假?事故路口不是没有监控视频吗?莫非这是陷阱?秦哲决定坚持自己的说法:“我已经说过了,我只是散步,根本没在意自己走过什么地方。我也没有说过自己去过那里。”

“秦先生不妨看看这个。”宋廷军拿出一张照片放到秦哲面前说,“这是5月9日晚上9点42分18秒监控视频拍摄到的画面,照片中的人就是你。”

秦哲拿起照片仔细一看,果然是自己的背影出现在事故十字路口,但是距离较远,而且只是背影。“这只是一个背影,根本看不清楚是谁?宋队长怎么这么肯定就是我?”秦哲问。

“我们搜集了你的背影图片以及走路视频,通过电子技术手段进行对比分析,确定监控视频里面的背影就是你。”宋廷军说,“当然,你可以提出疑议。如果你坚持说自己没有去过事故地点,那我们将会以已经掌握的证据对你提起公诉,由法院来裁定这个证据是否可以证明你去过事故地点。给你两天时间好好回忆一下,你也可以自己实地去考察一下,希望你能确认自己是否到过案发地点。”

宋廷军说完,让秦哲核对记录员刚才做的笔录,确认后签名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