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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魂记,鬼王的诅咒

作者:小岚 | 分类:游戏 | 字数:53.6万

正文_第42章 到地府走一趟(3)

书名:遇魂记,鬼王的诅咒 作者:小岚 字数:3146 更新时间:2024-10-11 09:52:41

我的妹妹叫凌芸,如果没死的话,今年应该22岁了。十二年前的一个下午,我跟妹妹到父母坟前拜祭,失散了,我拉着外婆找遍了墓园附近都不见其踪影。

我清楚记得那天傍晚,原本美丽昏黄的天空,骤然黑云压顶。我跟外婆说好了围着墓园的外围,一人找一条街,找不找得到都要到墓园派出所等。由于我和妹妹自小就没了父母,而且我们每个月都会到墓园跟父母说说话,墓园的工作人员都认得我们,当然,墓园派出所的警察也不例外。

我记得我走了很久很久,找了很多很多个街道,走到我精疲力竭了,还是一无所获。最终回到了墓园派出所等外婆。不料我刚走到墓园派出所门口,一个相熟的女警姐姐便一把抱住了我开始大哭,说带我先回家。那感觉就跟七岁时父母离世时,外婆跟我说的话一样。

那一刻,天昏地暗的。天空堆满的黑云,终于在压抑中爆发,雷鸣闪电暴雨交加,似乎老天爷也在为我妹妹而哭泣。

我知道,妹妹……妹妹她遭遇不测了。

那年我十三岁。

由于自幼没了父母亲,我跟妹妹就相依为命。虽然父母生前做生意所剩的资金和投资基金的遗产足够养活我们姐妹俩。但是外婆还要在外接家政活帮补家计,她说物价飞涨,说不定以后的世界会怎样,坐吃山空不是办法,外婆说还能动的时候要多为我们姐妹赚钱。所以我和妹妹的童年跟大部分人都不一样,我们早早就学会了独立,做饭、做家务、比价采购日用品……没了父母在身边,感觉做姐姐好辛苦,但是只要妹妹在身边,所有事情都能变得有趣起来。妹妹懂事聪明,善解人意,学习成绩也是年级里的佼佼者,而且还很会绘画,拿了不少少年组的绘画比赛获奖证书。

我和妹妹是在同个小学念书的,只是我比她大三岁,在我小升初的那年,妹妹还跟我哭了很久,以为我不要她了,她不读书了。我跟外婆硬是解释了很久都没用,妹妹还不跟我们说话好几天。最后我在妹妹藏在枕头底下的日记簿里看到了,她知道我不是不要她了,只是我们都在长大,我要去更高年纪的学校读书了,她心里都知道。只是她害怕看不到我,她害怕自己一个人,她害怕我会像爸爸妈妈一样离开她……

后来拿着日记本跟她“负荆请罪”了——我偷看她的日记了。妹妹没有生气,只是哈哈大笑说,早知道这样可以捉弄姐姐,让姐姐想她认错的话,她以后耍赖就用这招了。

真是很调皮但又很可爱的妹妹。

我爱我的妹妹。

只是,十二年前的那个夜晚,剥夺我挚爱妹妹的那个夜晚起,这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

“姐姐,你还好吗?“

“嗯!”我抹干脸上的泪痕,紧握小芸的双臂,仔细打量我十多年没见的妹妹——她不再是那个只有一米高的小女孩了,她不再是那个扎着高

高马尾辫的小女孩了……站在我面前的妹妹,如此的陌生,却让我如此的熟悉。

“小芸,你怎么长大了?你怎么还没投胎啊?”

“哈哈,红衣被选中了当阴差,自然没去投胎啊。“白无常在旁边乐呵呵的,”哎哟,太好了,看来我这个地府第一八卦又做了好事一件,居然让两姐妹重逢了。”

“七爷,红衣不知如何感激你,让我在这里遇上亲姐姐了。我……”小芸差点就向白无常下跪,白无常立即把她扶了起来。

“红衣啊,你也在地府跟我工作了十几年了,知道我的脾气,别这样哈,看到你们亲人重逢,我不知道多高兴。这是我的幸运,能做功德一件啊。别谢我啊。赶紧别这样。”白无常忽然又一个变身,换回了他的工衣套装——白色高帽白色长袍,“七爷我就不打扰你们了,我给你姐姐施个隐身法,你带她参观下地府哈,我找找老姜,等会见哈。”

话音刚落,白无常用手中的木牌在我额头点了一下,一阵冰水灌顶的感觉随之而来,“唰”的一声,白无常在眼前凭空消失。

“这……这也太玄了吧。”我不禁感叹。

“姐姐,这里是地府,七爷已经有五十年的法力修为了,他能施出很多很厉害法术。”小芸得意的手指一点,原本寡白的空间又多了几件家具,都是我们儿时家里的家具,几乎一模一样。

“天啊,小芸,你也好棒!”

“那是,”小芸骄傲的仰头说道,”你也不看看我是谁的妹妹。“

就是这样模样,以前妹妹绘画比赛获奖的时候都是说这句话,都是这个假装不可一世的得意模样。

小芸带着在地府”隐身“的我,参观了一遍她“工作”的地方。

地府,是一个超级“MUJI”风格,一个超级“性冷淡”风格的世界。

正当我好奇想问的时候,妹妹告诉我,阎王最近审美变了,好像特别喜欢这种单色调,简单线条的装修风格,说是很干净很空灵。但是阎王的很善变的,她在地府工作了十二年,看着地府的装修风格已经变了不下三次了。从最先看到的唐朝宏伟建筑风格,再到秦朝水泥兵马俑建筑风格,最后是现在我眼前看到的简洁风格了。

当路过一家门口写着“24小时便利店”的铺面时,不小心”噗嗤“的笑了出来。小芸告诉我,地府其实跟人间一样,什么生意都有“人”做,别说便利店,饭店,服饰店,咖啡店等等这些,连酒店也有“人”做呢。

但是他们鬼是不用吃饭的,去饭店吃饭不过是为了社交,但是饭店里满桌子的酒菜是有味道的,这是地府神奇的地方;他们鬼是不用买衣服的,除非像小芸这种十几年来如一日,每日每夜都不去学变装法术,只穿同一件衣服的,就可以到服饰店买点服饰,满足一下自己的变装欲;他们是不用任何东西的,但是那些便利店的老板似乎跟阎王有些什么

非比寻常的交情,总是能卖些阴差亲属烧来的东西,每次他们想家了,想亲人了,都会到那个便利店走一圈,看看有没有自己亲人烧来的信件物件的;他们鬼是不用睡觉的,自然就不用酒店了,不过他们也有情侣、夫妻的阴差,想要有点新刺激的,可以到酒店消费,他们每个阴差都有自己的独立空间,虽然不用休息,但也算是阎王给他们阴差享受独自美好时光的福利了。

听起来,这个地府真的很“人道”啊。

我不知道该怎么评价,只是觉得在这里生活,挺好。

原来地府真的像是一家大公司,留在地府的鬼魂都是工作人员,他们的工作都是跟死人、灵魂打交道。而小芸为什么能长大,还是一个我完全无法想象的样子,那是因为他们在地府工作的都可以选择自己的模样,你可以选择自己最天真无邪的小孩模样,也可以选择自己最花样年华的青年模样,或者可以选择自己死前的模样……总之,你自己喜欢就行。至于小芸选择了现在的模样,那是她选了爸爸的眼睛,妈妈的鼻子,外婆的嘴巴,还有我的脸型;由于她死的时候才10岁,她一直很期待自己能长大跟妈妈一样,所以她选择了28岁,妈妈离开我们时的年纪……

至于她在地府里面,人人都叫她”红衣“,也是因为她最喜欢我穿红衣服的样子——我以前偷穿妈妈留下来的红色雪纺连衣裙,当时我只是个小孩,穿起来自然拖地宽松,看起来怪傻的。小芸初到地府时,选好了自己期待的模样,但是永远都不学变衣服的法术,自然就一直穿着那件红色的雪纺长裙,久而久之,地府的同僚都叫她”红衣“了。

我问她,为什么不会来看看我。她说地府的规矩是不能选择自己死时前后一百年的时间工作,自然也轮不到她回到21世纪看看我。

我问她,为什么不给我报梦。她说地府的规矩是不能乱使用法术,对在世的亲朋好友有任何沟通,包括报梦。因为她不是孤魂野鬼,是阴差,她不敢破坏规矩,生怕受惩罚。

我问她,地府的惩罚是什么。她告诉我,地府的惩罚有好多种的,不过小惩大诫的都无伤大雅,她最害怕的是当初阎王爷答应她做满五十年阴差,让她投胎到任何她想去的时间地点和人家,她说她计划好了,要投胎做我女儿,一辈子跟我在一起的。

“那你怎么知道我以后一定会生女儿?”

“我猜的!哈哈。”

“好吧,你赢了……”

我问她,地府的工作累吗?她说累,但是她快乐。她可怜自己只有十年的寿命,但是很庆幸能成为阴差。能看尽地府“奇人异事”,能看尽人间悲欢喜乐,她觉得自己的生命是在这里重生的。

她告诉我这番话的时候,我看出来了,她眼神里蕴含的异样光芒,一双历经沧桑的眼睛,那黝黑的瞳孔深处是说不尽道不完的经历。我的妹妹长大了,比我……成熟多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