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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度疼痛

作者:何许人_ | 分类:游戏 | 字数:15.7万

第五章 蜕变_第四章

书名:十一度疼痛 作者:何许人_ 字数:2695 更新时间:2024-10-11 10:09:56

3高级酒店公寓的隔音效果的确很好,几乎听不到外面街道制造的喧闹,甘露迷迷糊糊地一直在床上躺到下午五点多,被一通惊天动地的电话铃声惊醒。

“甘露,你现在去楼下找老张,他那里有两套衣服你送来我房间。然后你也梳洗打扮下,记得穿我给你买的那件黑色的短风衣,六点我们要去机场接人。”程天的声音里还有哗哗的水声,像是正在淋浴。

挂断电话甘露还不太清醒,条件反射般地迅速穿好衣服冲下楼去,老张就是林肯车的司机,人很和气,随身总是带着女儿的照片,据说他女儿十六了,个子很高读书成绩不算太好,打算明年也来参加程天公司举行的新秀选拔比赛。

甘露从老张手上接过用密封袋装好的大袋子,袋子上印着那家特别贵的洗衣店的商标,老张善意地冲她指了指眼睛,她的眼角有点不太干净,“姑娘,程总对身边的人也是要求很高的,你去洗把脸再去送衣服吧,要不该招骂了。”

“谢谢您。”甘露从后视镜里看到了自己脏兮兮的脸,有点难为情。

抓紧时间回到房间,甘露马上给自己洗了个淋浴,浴室里从沐浴露洗面奶到洗手液一应俱全,也不知道原来是谁用过,都开了封,有些已经用了半瓶,不过气味都是很淡雅的花香型,那气味简直就像是为她挑选的一样,都很对甘露的胃口,她对这些原本就不挑剔,也没多想就把沐浴露用在自己身上,不到十分钟的功夫,再从浴室里走出来甘露身上便洋溢着淡雅的迷迭香芬芳了。按照之前程天的吩咐,甘露认真地穿好了衣服,在镜子里仔细检查过,确认身上没什么破绽了,才拿着两包衣服敲开了程天的门。

门果真是敲开的,手指才一碰到门就开了,也许程天根本就没关紧。客厅里空荡荡的,没有人,甘露冲里面喊了两声,程天没有应。甘露一看,时间快到六点了,如果误了点接不到人那会是她的失职,想到这里便大着胆子进了房间。卧室那边传来淅沥沥的水声,看来程天还没洗完,甘露便抱着衣服坐在外面等。

虚掩的门缝中有丝丝缕缕的热气携带着一种熟悉的芬芳透露出来,甘露不由得精神一振,那股芬芳说不出的熟悉,可仔细想想,程天用的大品牌她应该没机会接触过。那又该怎样解释这种熟悉感呢?难道在梦里闻到过?这样的解释才无稽。她的视线被那条窄窄的门缝吸引,那里面隐藏着甘露难以想象的旖旎。

就在时候,程天出来了,门忽然拉开,仅裹着浴巾的男人体完全暴露在甘露面前,甘露一下子慌了神,甘露忙不迭地把衣服放在沙发上,低着头退了出去,“对不起程总,我还是在外面等您。”

程天并不避讳,旁若无人地对着巨大的镜子擦拭着身上的水滴,一边从镜子的反光中观察甘露,“呵呵,不用怕,就在这里等也是一样的,走廊上可没地方坐。”他大方地笑笑,一把扯下浴巾开始穿衣服。

走廊尽头的落地玻璃窗里透过来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把甘露的脸映得更红了。并不是没有见过男女间的调情,大学校园里最不缺乏的景色就是小情侣间的亲昵,但是甘露发现站在程天面前,简直就不能控制自己,他的一举一动还有他的气息无时不刻散发着磁石般的吸引力,仿佛冥冥中有种力量牵引着她,想要和他在一起,但那股力量却不容许她对他太亲近。这种感觉真的难以解释,难道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就是这样的吗?甘露双手捧着发烫的脸颊,看着楼下的风景,也许和程天之间的距离是因为他的年纪,毕竟他比自己大,算起来他比姐姐还要大两岁呢,自己和姐姐也有代沟的,更何况是他这样有阅历的男人,如果是同龄的男生,也许不会那么仓惶吧。

事实往往只有一个,爱或者不爱,但是此刻甘露脑海中的也许太多了,她没办法确定,唯一能确定的就是自己,只要一面对他,她就乱了。

“在想我吗?”程天忽然出现在甘露背后,他穿着一套极为合体的白色西装,修长的身形线条流畅,搭配粉红色的领带,换成任何一个人穿成这样都只会让观者觉得不现实,实在太夸张了,像在做戏。程天却驾驭自如,只要他在,不论是公共场所的酒吧还是私人公寓的走廊,任何地方都可以成为他的秀场。

“我想起了一句话:有时候是衣服穿人,有时候是人穿衣服。”甘露又是一低头,原本她就只到程天的胸口,低下头他就不会看到她绯红的脸颊了。

“说的不错,跟我混果然有进步。”程天得意地笑笑,他怎么会听不出甘露的溢美之词,“我们还是上车再聊吧,已经快迟到了,让贵宾们在机场久等可是会失礼的。”

走出电梯,时间正好六点整,看来程天对时间的控制能力还是很强的,甘露想起曾经看过的一本关于成功学的书,上面反复强调过,几乎每个事业成功的人都有守时的好习惯。

地下停车场内,老张已经等候多时了。

上车后,程天似乎对之前的谈话意犹未尽,想找出个话题来跟甘露聊聊,但是甘露在穿衣打扮方面跟程天这种专家级别的人物之间何止是有代沟,简直是有鸿沟了。

甘露问了个挺傻的问题:“程总,我觉得您的衣服太多了,男人也有必要这样打扮吗?”

程天一听就笑了,“傻露露,你觉得我的衣服多吗?我可还觉得不够呢。倒是你的衣服少得不像话,就那么小小一个旅行袋就可以随时搬家,那怎么能行。”说到这里,程天特意靠近甘露一些,认真地对她说:“你知道吗,一个人在不说话的时候,他的衣着打扮最能说明问题。先敬衣冠后敬人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一个人选择的品牌,款式,甚至衣服的颜色都能充分说明他的职业,爱好,甚至家庭环境。要想在这个社会上做点什么,对自己所在的圈子有点影响,不注意穿着是不行的,更何况穿衣本身就是门深奥的学问,我还觉得我的衣服太少了呢。”

以前只有姐姐才这样亲切地叫自己露露,他竟然叫自己傻露露,这个称谓听上去有种难以名状的亲昵了,似乎只有家庭成员才有资格使用这个称谓,不过对于程天的一番话甘露还是佩服地点了点头,“您说的很有道理,我以后会跟您多多学习的。”

到机场时正好七点,甘露跟在程天身后站在大厅中央,老张挤在人群里高举着写着名字的小牌子。

程天实在太招惹眼球了,他全身白色的西装,铮亮的发型,还有鼻梁上的宽边墨镜,每个人都会把他当成明星。两名中学女生还拿着本子来找程天签名。当众人的视线注视程天后,也会在甘露身上停留,那些眼神是羡慕的,嫉妒的,还有疑惑的,就连经过他们身边的漂亮空姐也在用目光揣测她和程天之间的关系。

程天倒是落落自如,曾经身为名模的他最不怕的就是被人看,最喜欢的也是被人看。

在众人的注视中,甘露第一次感觉到了焦点的成就感,这种感觉简直比她考试得到满分还棒,人人的目光中都带着羡慕的色彩,那种眼神让甘露体会到一种微妙的感觉。姐姐曾经就是这样,不论走到哪里都是众人的焦点。如果姐姐还活着,如果姐姐亲眼见到自己和程天站在一起,她会怎么想呢?会不会为妹妹骄傲?

甘露的心一阵狂跳,她自己也不能解释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这完全违背了她从前的做人原则,赶紧提醒自己别乱了分寸,女人啊女人,你的名字叫虚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