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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度疼痛

作者:何许人_ | 分类:游戏 | 字数:15.7万

第八章 尘封的日记_第三章

书名:十一度疼痛 作者:何许人_ 字数:2515 更新时间:2024-10-11 10:09:56

他说,那份礼物他准备了好几年,卡片里写着他暗恋我的经过,我初一时他正在读初三,有一次在学校门口的冷饮店里喝汽水时遇到了我,虽然我穿着最普通的校服,头发有些凌乱,额头上满是汗珠,可他立刻爱上了我。后来,他到处打听我的名字,一想我就会去那家冷饮店喝汽水,可我却再也没出现过,他每次都失望而归,只好留下了那些瓶盖做成了纪念品。

关于可乐的事我记得很清楚,那时福利院给的零用钱少得可怜,只能保证我在食堂不饿肚子,根本不能妄想任何零食。享用可乐的经历是因为我在扫地时捡到了一块钱,进入福利院后我已经很久没有喝过可乐了,我怀念那种滋味就像怀念当年的幸福生活,我兴致勃勃地扔掉扫把跑到学校门口的小卖部。可是,把那瓶冰凉的玻璃瓶饮料捧在手心里的第一秒我就后悔了,我该带露露一起喝的。在内疚的心情下,那天可乐的感觉除了甜还是甜,我为自己浪费了一块钱而懊悔,完全没有注意到身边其他的人。

十六岁的少女被那堆瓶子盖感动了,这些小铁片在我眼中远比一枚灿烂夺目的钻戒更具吸引力,我有种预感,有生之年都不会再收到比这更独特的礼物了。这个男生以他沉默的方式爱了我三年,至少他对待这份感情很认真,我想有必要见他一面。

那天晚自习后,我按他在卡片的约定去了学校操场的看台下。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对惊喜的渴望在不断膨胀,但也许是期望越高失望越大,我没想到最后出现的竟然会是那么普通的一个人,简直平凡至极,而且以我一米六七的身高,几乎可以跟他平视。

女孩子总是喜欢做梦的,每个少女都有属于自己的白马王子,见到他的瞬间,我就知道自己不会跟他有故事。我喜欢的是爸爸那种出类拔萃超凡脱俗的男人,于是我找了个可笑的借口,我很认真地对他说:我喜欢的人至少要比我高一个头,有着吴彦祖瘦削的脸颊,张国荣桀骜不驯的眼神,王力宏式的鼻子,除非你能长成那样,不然我是不会爱上你的。

说完这番话我就头也不回地走了,后来似乎再没见过他,偶尔想起这个人这件事时只对那份特殊的礼物有印象,我甚至以为他转学了。

我的身体发育比同龄人要略早一些,因为家里的事,我的心理年龄比生理年龄要大一些。不是没幻想过爱情,只是那些言情小说里花前月下的浪漫场面都不适合我,我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可以浪费在注定没有结果的事上。

小学五年级的第二个学期,家里出事后我和露露被送到了福利院,那时候露露还在上学前班。一天,出完黑板报后天已经黑透了,班主任把我叫到他的单身宿舍里,对我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然后就开始拉裤子的拉链并且把一只手按在我肩膀上,我忽然明白了他要做什么。我哭着跑出了他的宿舍,从那以后班主任再也没叫我回答过问题,也不再让我担任副班长。

那次的事给我留下了阴影,后来,再面对男人的目光,我总是会感到恐惧,直到我高中毕业后找工作时,只要发现应聘的男人稍微有些不良的感觉就会立刻走人。

絮叨了这么多,只是想说明少女时代的我几乎是个对爱情绝缘的人。那年他高三,却把我的话当了真。

他说那时候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该怎么做,那张平庸的脸酷似从未谋面的父亲,但他因为我的态度而怨恨那张面孔。我的拒绝令他情绪低落,高考落榜后,他考虑了整整一个暑假,做梦都想改变自己的面孔。机缘巧合,他一位高中同学的父亲患了严重的肾病,而这家人正为了没有*可供移植而发愁,经过检查,他的肾脏竟然可以移植,那家人许以高价求他帮忙,犹豫再三,他还是卖掉了自己的一个肾脏,用那笔钱去韩国做了整容,把自己的脸整成了我描述的那样,为了变得更完美,他还冒了很大的风险做了断骨增高的手术。回国后,他做了模特。为了彻底告别过去,他还为自己改了名字。当他有了全新的形象后就开始找我,从快餐店里的邂逅到后来的追求,他幻想了很多年。

“愿意跟我过全新的生活吗?辞职吧,跟我去国外,我们可以做同学,毕业的时候嫁给我好吗?”说完这个故事后,他问我。

我几乎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看着兴奋的他,迟疑着久久不敢点头,到现在为止我们还只是牵过手,可他却求婚了。

尽管当年的那个男生在我心里早就成了模糊的影子,可跟眼前就算是醉了也依然气宇轩昂的他怎么可能是同一个人?

我不信。

他掀开衣服给我看他腰上长达尺余的手术疤痕,那是真实存在的,像条粗壮的蜈蚣盘恒着,因为这条疤,他不能接泳装的广告,少了一个器官,身体也弱了很多。由于腿部做过手术,所以他一直不敢参加剧烈运动。这一切都是为了我,只为了我当年随口说出的那句玩笑话。

他喝了一大口酒,红着眼说出了一个数字:一千四百七十七,他说那是那些可乐瓶盖的具体数字。

我开始相信这个故事的真实性了,我从没数过那堆瓶盖,于我来说那只是青春期的一个符号,代表曾经有人狂热地暗恋过我,我的青春还不至于太苍白。现在这座青春期的里程碑还躺在我的床底下,默默地占据着我的生活。按照这个数字计算的话,在他收集那些瓶盖的两年多时间里,平均每天会想我两次。

他搂着酒瓶转过身去,喃喃地说着,当年何止每天想我两次,他几乎每天无时不刻都在想我,但是零用钱有限,他只能在想得受不了时才去校门口的冷饮店喝瓶可乐。那段日子他就像着了魔,高三那年还跟踪过我,从学校一直到远在市郊的福利院,但再也没有勇气跟我说话。他其实是极度自卑的,即便是现在,他内心深处依然有着自卑的阴影。

说完这些,他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打着小小的呼,像个疲惫的孩子。我第一次体会到百感交集这个词的意义,这个世界上,一定不会有人比他更爱我了,出*,整容手术,增高手术,我简直不能想象他究竟承受了多少痛苦。在这个冷漠的世界上,能遇到一个真心爱着自己的人已经上天的眷顾了,我真是个幸运儿。

可是,辞职出国结婚,太突然了,我并不是一个人啊,我还有露露,我的选择会直接影响到她的生活,我需要好好考虑。

第一次写这么长的日记,还写得语无伦次。我喝了他剩下的酒,那些灼热的液体也不能融化我的心事,又没有可以倾听的人,只能在这个日记本上一吐为快了,就当以这种方式跟露露谈过心了吧,毕竟日记本是她送给我的。

眼睛有些酸,头也开始疼了,八成是感冒了,脑子里却乱糟糟的,没有睡意,我迫切地还想继续喝酒,就写到这里吧。

窗外的风雨好凶猛,雷声隆隆电光闪闪,今晚是我生命中最戏剧化的一夜,这次的选择可能会改变我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