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男神住隔壁
作者:文巫 | 分类:游戏 | 字数:32.2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正文_第25章 斗篷男的真身
与我目光相交我一刹那,罗荣瞬间又垂下了眼睛,他脸上的喜悦之色迅速隐退,换之以一种复杂的神色。
他微微咬了一下唇,我却看得清楚,那一闪而过的神色,叫做悔恨。
罗荣听话地退离后,偌大的采石场里,便只剩我跟斗篷男两人。
四周白石峭壁,一个鬼神般强大的男人,和一个被捆死手脚的瘦弱女人。我心里哭喊一声,苍天哪,谁来救救我?!
我心里还没哭完,耳畔忽然传来长毛狗的声音:“笨女人!”
我转悲为喜,天啊,我怎么敢把这位大神给忘了?
我嘴上封着胶带,不能开口说话,心中不停默念:“长毛狗,救我,救我,快出来救我!”
然而,长毛狗却再也不说话了。
斗篷的裙角开始向我这边移动,我的心紧张地猛烈跳动,费劲儿巴拉地坐直了身子,这时,斗篷男已经站在了我身前!
我睁着一双惊恐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盯住他斗篷里的空虚。
“两条路,一,做我的奴隶,服从于我,任我差遣;二,死!”那声音从斗篷里传来。
我嘴上的胶带和手脚上的麻绳,忽然自动脱落。不用想也知道,是斗篷男松开了我。
我赶紧活动了一下淤血的手腕儿、脚腕儿,脑子里飞速盘算起来。
第一条路,做他的奴隶,那我就变成了一个傀儡,一辈子任人差使,完全没有自由和自尊可言。罗荣应该就是他的人,在他面前连狗都不如,那样的生活,打死我都不要!
第二条路,死……
我更不要!我二八佳丽一枝花,美好的青春才刚刚开始,连未来老公长什么样子都还没有见过,果断不能死!
我摇摇头,问他:“第三条路呢?”
最可怕的敌人,就是这种无脸的怪物,没有表情,完全看不到他是喜事怒,根本无法揣度他心中所想。
我话音刚落,就听见斗篷男冷笑一声,是那种明明很轻,却吓得人心惊胆颤的冷笑。
紧接着,一道急速旋转的旋风,平地而起,卷着地上的碎石,在半空中狂舞。
我不可置信地瞪圆了眼睛,这道旋风,跟杀死小幺的那一道,一模一样。
旋风就像一个醉汉一样,扭动着身子,步法凌乱地直逼我而来。
它越来越近,卷起的碎石也越来越多,越来越猛烈,这样下去,不需要它撕碎我,那些石头落下来就能直接把我砸成肉饼了。
按照电影的路数,旋风会在我的身边停止前行,而后,斗篷男会再次逼我做出选择。
然而,现实却是,那旋风完全没有停止的意思,夹着漫天的碎石,继续丧心病狂地朝我席卷而来!
而斗篷男此刻却完全把自己当成了一个看客,一言不发!
旋风就要卷到我脚的时候,我吓得都快哭了,本能地大喊:“一,我选一!”
旋风瞬间停止了移动,夹杂着乱石,停在我脚边,我脚上一双裸色的皮质凉鞋,已经被飞旋的石头割破了好几道口子。
我长呼一口气,好险。
“你想要我为你做什么?”我问他。
“工具没有资格知道自己将会被用在哪里。”他冷冷回答。
在他眼中,我跟罗荣一样,都只是工具而已。没有生命,没有感情,只是冷冰冰的工
具。
我的自尊心严重受挫,仰头死死地盯住他。
斗篷男仍旧纹丝不动,空洞的声音从斗篷里飞出:“我今天心情好,告诉你也无妨。我要你,替我,杀掉离默天!”
离默天三字铿锵入耳,我冷不丁打了个哆嗦,只用了一秒钟思考,便拒绝了他:“你别做梦了,我不会杀他。”
认识离默天短短几天,他却已经有意无意地救过我好几次,不管怎么说,也算是我的救命恩人。让我恩将仇报去杀他,我做不到。
“你不怕死?”斗篷男的声音又冷了好几度,浑身散发出骇人的气息。
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时候,我却突然没那么害怕了。
我说:“我怕死,怕极了。可是,比起肉体的消亡,出卖灵魂地活着更让我心碎!”
斗篷男的斗篷里,有一闪而过的猩红色光芒。旋风猛然狂舞起来,夹着乱石,直冲我而来。
我咬牙闭上眼睛,心中一片怅然,这一辈子,还什么都没有做过,就要结束了吗?
“笨女人,他来了!”长毛狗的声音再度响起。
我睁开眼睛,一个白色的光影,忽然从对面的山头上,以极快的速度,俯冲下来。
然后,我便被一双有力的臂膀,捞进了怀抱。
他抱着我,一眨眼,就飞到了几十米外的巨大白石板上。
我抬眼,看到离默天性感的下巴。
“你来了……”连我自己都知道自己的声音有多虚弱,过度的惊吓,让我浑身止不住的颤抖。
下一秒,我便失去了意识,坠入了无底的黑暗中。
黑暗中,是无尽的冰冷。而我,却被一团粉色的火焰包围着,温暖而又安心,可以什么都不去想,什么都不用做。
身体在黑暗中兀自漂浮着,不知道过了多久,前面忽然出现了一道亮光,我努力睁眼去看,那亮光迅速扩大,照亮了所有的黑暗。
黑暗褪去,我已然身处一处美丽的花园之中。
花园的正中,一身着白衣的男子,长身而立。
见我来了,便回转身来,粲然一笑。
那一瞬,所有的花,都开了!
再度睁开眼,我还是躺在离默天的小棺材里。从口袋里摸出手机,看了眼时间,才下午两点多。
我坐起身来,检查了一遍,身上并没有什么伤。连那些在碎石上硌出的淤青,都不见了。我知道,是离默天帮我疗了伤。
我从棺材里爬出来,光着脚出卧室,刚走到门边,就听到客厅里面,离默天抓狂地吼:“你是想死了吗?生死攸关的时刻,你竟敢不出来救她?”
长毛狗蹲在他面前,仍旧满脸傲娇:“我是在给你留机会,我把她救了,就不会有你的英雄救美了!”
“我不需要什么英雄救美,我只要她活着!”离默天的眼睛突然变成了紫色。
紫色,是他发怒的颜色。
长毛狗登时蔫儿了下来,低下头,声音都小了下去:“你承认吧,你就是喜欢她!”
离默天紫色的眼睛闪了一下,沉默不语。
长毛狗又说:“醒醒吧!你是不可以喜欢上凡人的!”
离默天垂下了眼睑,转身走上了阳台,扶着栏杆,长身而立。
我看着他的背影,久久不能言语。脑海中,他的身姿,和睡梦中花园里
的王子,完美地重合在一起!
我能感觉到心脏在砰砰跳动,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上一个怪物?巧合,巧合而已!
我紧贴着墙壁,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走进客厅里,装作什么都没听到一样,笑着跟他俩打招呼。
离默天转过身来,阳光洒在他身上,如神祇一般光芒四射。
跟梦中唯一的不同是,他没有笑,挂着一张臭脸,走回客厅。高大的身形,挡住我所有的阳光,生气地说:“你这女人,一会儿不见,就给自己惹这么大麻烦。以后,不准离开我半步!”
我抬头,没好气地翻他一个白眼儿:“跟着你,会更危险才对!那个斗篷男说,让我杀掉你,他明摆着是冲你来的。离默天,你究竟怎么得罪人家了?抢了人家媳妇儿,还是偷了人家猪?”
离默天懒得理我的调侃,问我:“他还说什么了?”
我回忆了一下,说:“没有。”然后,我又把他跟罗荣的对话说给他听,“他到底为罗荣做了什么?”
离默天沉吟片刻,忽然一抬眼:“不好,他要用那个术。”
长毛狗猛然乍起全身的毛:“都是为了抱你回来,才没能杀了那家伙。一定要阻止他!”它埋怨完我,就化作一道红光,飞进了我胸前的吊坠里。
在完全搞不清楚状况的情况下,我被离默天抱在怀里,满南城地飞来飞去。
在华灯初上之时,他才轻飘飘地停在一个女子高中的教学楼天台上。
对面教学楼的走廊里,一个身着斗篷的男子,正伸手推开一间教室的门。
教室里,十几个女学生正在上自习。坐班的老师一看到斗篷男,就立刻上来询问,没想到,却被斗篷男一掌拍飞到墙上,晕了过去。
斗篷男浑身散发着强大的戾气,伸手解开斗篷的扣子,敞开了斗篷。
从我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他的后背。可是,他敞开斗篷的那一刻,学生们的脸上,都露出了无比惊恐的表情。
她们惊声尖叫,争先恐后地想要跑出教室,然而,跑在最前面的那个女生,前脚刚跑出教室,就忽然软塌塌地趴倒在地上。
随后,是第二个、第三个……
学生们一个接一个地倒在地上,离默天说,他抽走了她们的魂魄。
这个术,叫做填魂术。把很多的灵魂,同时填进同一具身体里,就能让这具肉体拥有几十条命。在凡人看来,被填魂者,已几近永生!
我目睹眼前的一切,只觉得这完全是一场屠杀!
离默天将我留在天台,身形一闪,便站到了斗篷男身后。随后,一个背摔,便把他撂倒在地。
他一把扯掉斗篷男的斗篷,我远远地看过去,竟看到他的真身,居然是一个瘦骨嶙峋的小老头儿。
原来,斗篷里没有脸,只是因为,他的身高不够!
小老头儿只穿着一条窄小的三角内裤,周身长满了眼睛!那些大大小小的眼睛镶嵌在皮肉里,不停地眨来眨去,我远远地看过去,已经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胃里一阵翻江倒海,我捂住嘴巴,努力不吐出来。
离默天把小老头儿压在地上,我不知道他做了些什么,但是,原本那些躺在地上的女学生们,又一个个站起身来。
小老头儿抬眼看了我一眼,忽然,一把刀,架在我脖子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