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藏志
作者:捕快朴二胖 | 分类:游戏 | 字数:19.1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一卷 帝姬的诅咒_第三章 警校女神
这“亨廷顿舞蹈症”是一种显性基因病,父母患有此病的,儿女会有很大概率也患上此病。医生严肃地告诉我,目前世界上治疗这种病尚无特效药,如果出现手足震颤、记忆减退、抑郁等症状,要立即就医,即早介入治疗,以缓解病程。
后来医生,如果这种疾病发病了,一般可以存活多少年。医生长叹一声道:“这病是钝刀子杀人。据说得了这种病的人,自知力和记忆一般保持良好,只是由于引发的‘运动不能性缄默症’,整个人完全去了与人交流的能力,就像一个活人的灵魂被困在了死人的躯壳里。如果生命体征保持得比较好的话,根据国际上的数据,一般可以活13到16年吧——不过大半病人的死亡与本病无关,像你父亲一样,大都是在彻底丧失自主能力前,就想方设法自我了断了。”
我在悲哀之下,突然又得知这样一个消息,好似凉水浇头怀里抱着冰,浑浑噩噩地操办完了葬礼,觉得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了。
消沉了大半年之后,我才重新振作了起来。死者长已矣,活着的人还得活着。要死也是屌朝上,何况父亲是四十多岁发得病,我至少也还有20来年好活。万一运气好,我到死也没得这种倒霉的基因病,那这辈子不是白白地浪费在惊恐之中了?
我决定报考警校。警察是和平年代牺牲最多的职业。我考警校的初衷并没有那么高尚,也不是为了申张正义或维护世界和平什么的,只是在为了给我可能短暂的、没有意义的人生增添一些意义。就算真有一天,在跟犯罪分子的殊死搏斗中壮烈牺牲了,也不枉轰轰烈烈活了一场。那时我在一本《少男少女》杂志上看到了一句话:“生命如果不能太长,我们就要活得更深。”当时我深以为然。
大概是从大二起,警校女神沈傲兰似乎受不了处处被我这个屌丝比下去,在学习上总是憋着一鼓劲,不论干啥都想把我超过去。我那时十七八岁血气方刚,每天身上都有使不
完的劲儿,闭上眼睛总是想起父亲发病时瘦骨嶙峋地手舞足蹈的样子,于是想方设法不让自己的身体闲下来,每天吃完晚饭就去在操场上跑步,沈傲兰就也到操场上跑步。我跑完步去训练馆打沙袋,她就也去打沙袋。有一天夜里,训练馆里就我们俩人,我看她把沙袋打得嘭嘭作响,出拳发力甚猛而收拳太慢,容易被人擒拿,忍不住好心提醒她。她倒眉毛一挑,叫嚣不服就试试。果然刚一动手,她的两只手腕就被我抓住了,她又要起膝顶我小腹,我用力将她向旁边一带,便将她压在了拳台的垫子上。她两手被制,用双腿环住我的腰,想要施展地面技反败为胜,我也将重心向下压制,两人就这么僵持了一会,沈傲兰就气喘吁吁地没劲儿了。
“快放开我,你把我压疼了。”
“你刚才不是很嚣张吗?现在服不服,嗯?”
这时我才注意我们两人摆出了一个极为暧昧羞耻的姿势,我感受到她温热的胯部,下身腾地起了反应,心中一阵剧跳。沈傲兰浑身一阵颤抖,脸腾地红了,想说什么,却又说不出来。我看着她微张的红唇吐气如兰,脑子一片空白,忍不住亲了上去。沈傲兰又是浑身一颤,反抗的手臂软了下来。
我将手伸向了她高耸的胸脯,颤抖而笨拙地揉捏着。她用手用力抓住我的手背,定定地看着我的眼睛,轻声而冷静地问道:“呼延,你能为我负责么?”
我猛然清醒过来。那个时候据说时省厅副厅长的儿子——也就是这位屈公子就在追她。领导干部的子女嘛,当然要跟领导干部或者富商联姻,我这短命鬼又他妈算哪根葱呢?心中不禁惶愧无地。
我从她的身上爬下来,尴尬地说:“呃,那个……对不起……我……”
沈傲兰从起上爬起,用手背擦擦嘴唇,狠狠盯着我,看得我心里发毛,突然一个高鞭腿,脆生生地击中我的头部,我重重地摔倒在地上,只听见她恶狠狠地甩下一句:“臭流氓,我——不——服!”
之后一年多时间,或许是深深的自卑在作祟,我再也不敢跟沈傲兰独处。
沈傲兰倒是一见我就气不打一处来,区队开会,我刚说了个啥,她就带头唱反调,我指东她往西,我让干啥偏不干啥,聚集女生搞小山头,团团伙伙,自成一体,破坏区队支部和谐。我自知理亏,只好召集全体男生开会,说我这个挂名区队长以后全力配合沈副区队长工作,你们还是都听她的吧。自此,92届三区队彻底阴盛阳衰,男生全部成了给女生拎包打杂的。
直到快毕业那年,一个周五的晚上,同学们好不容易迎来久违的放风日,组团出去嗨皮了。没钱又没女朋友的我又到训练馆里拿沙袋发泄过剩的体能。练了一会儿,见沈傲兰也掂着拳击手套走了进来,站在旁边看我打拳。看了一会儿,她问我:“唉,胡言乱语,马
上就要招警考试了,大家都在活动,你有什么想法?”
“啥想法?”我反问。
“你傻呀,谁不知道考试就是做个样子,能不能分到好单位,工作都得在幕后做。你要能考上厅机关,至少可以少在基层奋斗20年。要是不做工作,非得被分到边远山区不可。”
“我能有啥办法,我又不像你们这些高干子弟,家里人给你们把路都铺好了,我就考上哪儿算哪儿了,哪里的黄土不埋人呢。”
“高干子弟吃你家馍了?你就是煮熟的鸭子——嘴硬。要不,我跟我爸说说,让他给你活动活动?有些事,你看着难办得很,其实也就是一句话的事。”
“哈哈,算啦,你爸忙自己女儿的事还忙不过来呢。我这人,不爱欠人家人情债,就让我自生自灭好啦!”
沈傲兰一脚踢在我的屁股上:“臭流氓,你已经欠下啦!”她转身气鼓鼓地走了。
毕业的那天,全区队组织聚餐喝酒唱K,一个个喝得东倒西歪。女生们拿出毕业纪念册,挨个让别人写祝福话。大家都知道我这个区队长分配的工作最差,在省城下辖最偏远的郊县的一个最偏远的派出所,一个个都来敬酒劝慰,我是来者不拒,喝得连苦胆都快吐出来了。最后男生女生一齐起哄,喊“正副区队长来一首!正副区队长来一首!”接着便有人把我和沈傲兰推到一块儿。我俩代表区队党支部,诚恳地向同学们说了一箩筐感谢的话,敬了很多个礼,鞠了很多个躬。最后我说道:“今天以后,大家就要各奔东西,希望同学们要学污泥池中的白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永远保持一颗赤子之心和高尚的灵魂!我给大家唱一首何勇的《垃圾场》吧。
我们生活的世界
就像一个垃圾场
人们就像虫子一样
在这里边你争我抢
吃的都是良心
拉的全是思想
你能看到你不知道
你能看到你不知道
我们生活的世界
就像一个垃圾场
只要你活着
你就不能停止幻想
有人减肥有人饿死没粮
饿死没粮饿死没粮
饿死没粮饿死没粮
有没有希望
有没有希望……”
嘶心裂肺地吼完这首歌后,我的眼里全是水雾,身边的人脸也看不清了,我把脸一抹,又有更多的眼泪掉下来。我哈哈一笑,抱拳拱手道:“今番良晤,豪兴不浅。他日江湖相逢,再当把酒言欢。兄弟姐妹们,愿早日在公安工作的各条战线上听到你们建功立业的消息!咱们就此别过!”然后头也不回地、自以为潇洒地冲出了门,在蒙蒙细雨中拦了一辆三摩,直奔长途汽车站去也。那也是我与这位警校女神见的最后一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