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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软软小娇妻又美又撩

作者:晚瑕 | 分类: | 字数:58.1万

第40章 于招娣的家世

书名:七零软软小娇妻又美又撩 作者:晚瑕 字数:4163 更新时间:2024-11-08 02:48:58

老村长安国庆听到这边的女知青们吵起来了,他只觉得脑瓜子嗡嗡疼,连忙呵斥道,“好了好了,吵什么吵。都给我安静一点。”

听到老村长都这么说了,那个叫赵红红和于招娣的两个女知青这才安静下来不敢再造次了,“我们都听村长的。”

两人都很清楚此次下乡来,日后的生活可不容易啊!要是她们俩刚来第一天就得罪了双水村的村长,这以后的日子可不好过啊!

待到安煜走到了众人旁边,老村长这才郑重其事给几个知青介绍说道,“这就是我们双水村的大队长——安煜。”

听到老村长和这些新来的知青介绍自己,安煜也只是象征性的和他们几个打了一个招呼,“你们好!我叫安煜。欢迎你们来到双水村。”

林软软看着安煜,觉得这个男人看起来似乎有点高冷的样子啊?

老村长听到安煜主动和这些知青打招呼了,又对着他们这一群人说道,“你们几个新来的知青也介绍介绍自己吧!以后你们要在我们双水村待好久的,大家也好相互了解一下。”

刚刚那两个主动说话的女知青开始热情的介绍着自己,首先是那个叫赵红红的姑娘,“大家好!我叫赵红红,今年19岁了。来自沪市。初来乍到,以后请大家多多关照了。”

赵红红笑的虽然灿烂,看起来就是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

可是在场的人还记得方才她和那个叫于招娣的姑娘争吵时候的模样,心里面清楚这应该也是个嘴皮子厉害的主,轻易得罪不得。

紧接着就是旁边那个穿着藏青色衣服,梳了两个大麻花辫的姑娘开始介绍自己了,“大家好,我叫于招娣。今年24岁了,是来自沪市的。以后请大家多多关照了。”

大家心里面嘀嘀咕咕的,想着“又是一个来自沪市的姑娘。”

有一个男知青八卦的询问道,“沪市这地方怎么样啊?听人说非常繁华呐!不过我没有去过这地方。”

男知青有些遗憾道。

岂料听到男知青的问话,那个叫赵红红的姑娘却一下子就笑出声来了。

于是赵红红对着那个男知青说道,“同志啊!这个问题你大可以来问我 你问于招娣她可能不太清楚哦?”

男知青疑惑道,“怎么?你们两个不都是沪市本地人吗?为什么她会不清楚呐?”

男知青还以为赵红红是拿自己寻开心呐l间脸色就不好看了反而是那边的于招娣听赵红红这么一说,她一看就知道赵红红要搞什么幺蛾子了。

于招娣脸色骤变,支支吾吾的掩饰说道,“是啊!来问我一个人就可以了。”

随即于招娣瞪了一眼赵红红,轻声警告她说道,“你想干什么?赵红红。”

听到于招娣竟然敢质问自己,赵红红心里面不爽,直接不给面子的就对着众人说道,“不是我不让她给大家介绍哦!只不过她家是农村的,她从小到大都生活在农村里面。只是后面才来沪市读了一年书我才认识她的,我只是害怕她介绍沪市的时候不清楚罢了。”

赵红红这些话说的茶里茶气的,在场众人谁听不出来赵红红的意思啊?她不就是明摆着想告诉大家,“于招娣是沪市农村出来的,家里面条件不好之类的。”

而且同时也彰显了她自己家庭的优越性,跟于招娣对比起来,赵红红就是土生土长的沪市本地人啊?她感觉自己天生就有一种高人一等的感觉。

尤其是在和于招娣这种农村来的土包子对比起来的时候,这种优越感就更胜一筹了。

见自己被赵红红拆穿了身份,于招娣心里面十分不痛快,互怼道,“我是来自农村的又怎么了?也没觉得你比我好多少啊?再说了谁家祖上不是三代贫农出身的啊?”

“你——”赵红红一下子就被于招娣气得说不出话来了。

“怎么?你是瞧不起农民吗?”老村长也是农民,听到赵红红语气嚣张十分瞧不上农民工的样子,他也一下子就来脾气了。

“哪怕你再瞧不上农民工,现在你到了我们双水村,也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了。都是要干活的,想要偷奸耍滑可不行了。”老村长安国庆对着赵红红说道。

赵红红听到安老村长和自己这么说话,她的心里面一咯噔,就知道大事不妙了,自己莫不是得罪这个老村长了?

可她也不想想,就她这种语气嚣张看不起农民工的模样,安老村长能对她客气得起来才怪了。

“老村长,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真的没有看不起农民的意思啊?是你误会我的意思了,真的。”赵红红害怕自己现在就把老村长得罪狠了,以后可没有好果子吃啊!要是到时候这个老村长故意给自己使绊子就不妙了,于是她着急忙慌的解释道。

安老村长冷哼一声道,“有没有那个意思你自己心里面清楚,不用和我解释那么多。”

听到安老村长这么一说,赵红红瞬间说不出话来了,只能保持沉默,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不敢再招惹任何人了。

第40章 于招娣的家世

只是怨恨的看了一眼旁边的于招娣,心里面暗暗想着,“等我以后怎么好好收拾你?”

于招娣似乎也感受到了赵红红怨恨的目光,不过她此刻心情大好,也不想和赵红红计较那么多了。

于招娣家里面确实是来自沪市农村的没错,而且她是家里面的老大,她底下还有三个妹妹,一个弟弟。弟弟是年纪最小的那一个。

她的二妹叫念娣,三妹叫盼娣,四妹叫来娣。从她们前面四个姐妹的名字里面,就可以看出来于招娣的父母亲多么渴望生一个男孩了,可惜天不遂人愿前面连着生了四个女孩最后才得到了那么一个宝贝儿子,最终也算是得偿所愿了。

几个兄弟姐妹之间年纪都要差不多了,于招娣今年已经24岁了,她的二妹于念娣和三妹于念娣是双胞胎,今年也已经22岁了,四妹来娣今年则是20岁。家里面唯一的弟弟于大宝今年也已经18岁了。

因为父亲于盛和母亲张和梅特别偏爱弟弟于大宝的原因,家里面的几个女儿都不受父母待见。

于招娣一家人本来是住在乡下的,可是在于招娣好不容易考上高中的那一年父亲于盛突然转好运当上了城一家肉联厂里面的工人。

于盛要到城里面上班,总不能放弃这个好机会吧?能够拥有一个城里面的工作,这可是农村里面再体面不过的事情了。于是一家人就跟着父亲于盛搬家到了城里面。

其实这个所谓的搬家到城里面一家人也只有父亲于盛和母亲张和梅,还有弟弟于大宝。

本来夫妻俩是不打算带着任何一个闺女进城的,想要把她们几个留在农村奶奶家里面的。

可是因为大闺女于招娣考上了高中,在农村老家是再体面不过的事情了,亲戚朋友们都纷纷来恭喜他们一家人。

于招娣的父亲于盛和母亲张和梅都是极度爱面子的人,现在亲戚朋友都已经知道大闺女于招娣考上市里面的高中了,要是他们一家搬到城里面却不带着大闺女于招娣去,那以后他们夫妻俩在亲戚朋友们面前要怎么做人啊?

所以最后没办法了,最终夫妻俩还是带着大闺女于招娣和儿子于大宝进城去了,至于其他的几个女儿则是被留在了农村老家。

于招娣了解父母亲的性格脾气,知道他们为什么愿意带着自己一起进城,而不是和其他的妹妹们一样被留在农村老家和爷爷奶奶待在一起。

因此在上了市里面的高中以后,于招娣在学习上面显得格外的用功,经常能够在班级里面收到老师们的夸奖,这一点倒是让于盛和妻子张和梅感觉很满意。

父母带着她和弟弟于大宝进城以后,母亲张和梅为了减轻家里面的经济压力,还特意去找了一份扫大街的工作。

因为父亲于盛虽然已经是肉联厂的工人了,有一份正式的工作了。可是每个月也只有三十多块钱的死工资而已。

不过这个工资放以前是他们一家人想都不敢想的啊?现在能有这么多的钱他们一家人已经很满足了。

不过最好的当然是因为父亲于盛自从在肉联厂上班以后,家里面的伙食条件飞速提升起来了。

平日里肉联厂不怎么要的那种大骨头,父亲于盛都会偷偷的带回来给家里面熬汤喝。对于很久没有吃过肉的家庭来说,这种骨头汤也是很补充营养的,而且汤喝着也很香。

当然除了这些大骨头以外,肉联厂的工人们买猪肉也是会有内部的员工价格的,比起外面的人买肉,他们可以拿到更加便宜而且新鲜的猪肉来。

还有那些别人看不上的猪下水,比如说猪大肠还有猪肺猪肝之类的,肉联厂的工人偶尔也可以偷偷顺一些回去,只要没有人注意到你,也不会去举报你。

于盛经常在肉联厂偷偷摸摸的带着猪大肠和猪肺回来,猪大肠虽然闻起来味道大,但是好歹也算是一道肉菜啊!而且如果要是把这东西处理干净了,加点大料爆炒或者是炖煮一下,味道其实也还可以的。

于招娣自从来到市里面上高中以后,她就发现自己是这个班级里面年纪最大的学生。

这一个班级的人,人家都是15或者是16岁的年纪。但是那时候于招娣却已经22岁了,显得格格不入的。

因为以前一开始的时候于盛和张和梅是不允许于招娣去念书,他们夫妻俩觉得一个女娃娃,就应该待在家里面好好干活赚钱,去念书干嘛?以后嫁人了就是别人家的人了,还要费那个钱干嘛?而且又不是男娃娃家的,念书有什么用啊?

可是后面于招娣死活闹着要去读书,还闹到了他们农村老家的村主任那里,村主任看到于招娣一个女娃娃这么想要读书。

干脆利落就给她做主,让于盛和张和梅要送于招娣去念书。

这夫妻俩当然是不会答应的,当即就摇摇头表示,“主任啊!这是我们家的娃娃啊!让不让她去读书是我们家的事情,你能不能不要管那么多嘞?”

村主任知道这种人冥顽不灵,干脆就威胁他们夫妻俩说道,“要不然以后于家无论男女去地里面干活挣工分都要扣一半的。而且伟人都说了男女平等,更何况都什么年代了你们还有这种只能男娃娃去上学,女娃娃就不能去上学的思想嘞?”

果然村主任是了解这种人应该怎么对付的,他这么一说以后,于盛和张和梅夫妻俩果然不敢再多说什么了。

生怕村主任以后真的会把他们一家人干活的工分给扣一半了。

于是于招娣就顺利去上学了,不过因为于招娣入学晚的原因,那时候她在一个班里面就是那种年纪比较大的了。

在城里面生活的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平静的过去了,家里面没有那么多孩子,一家人也算是过得和和睦睦的了。

但是因为不久前知青下乡的事情,家里面又因为这件事情开始争吵起来了。其实这次他们家指定要下乡的并不是于招娣,而是于招娣的弟弟于大宝。

可是于盛和张和梅怎么可能会舍得让宝贝儿子下乡受苦呐?所以夫妻两人商量以后理所当然的觉得应该让大闺女于招娣代替宝贝儿子于大宝下乡去。

这一来嘛!夫妻俩觉得他们也已经养了于招娣这么多年了,在她身上花费了那么多的时间和金钱,又是送她去读书的。现在是时候该于招娣回馈家里面的养育之恩的时候了。

二来现在于家的其他几个闺女都在乡下,人生地不熟的要是让她们几个姐妹代替宝贝儿子于大宝下乡去,那几个死丫头肯定不会愿意去的。

所以夫妻俩说来说去还是觉得大闺女于招娣就是最好的选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