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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我真没想当皇帝

作者:tx程志 | 分类:历史 | 字数:264.2万

第7章 用金子来试探人心

书名:明末我真没想当皇帝 作者:tx程志 字数:2795 更新时间:2024-10-16 11:49:03

第7章 用金子来试探人心

第006章

准确的说,只是准备菜。

程世杰平时偶尔也喝点酒,除了参加公司的应酬,他喝酒只喝二锅头,经济实惠。

很快,伙计就送来一大桌子硬菜。

沈明遇尽管有些饥饿难忍,却站得笔直。

杨芸娘同样也是站在那里,一左一右,仿佛哼哈二将。

“坐下一起吃!”

“不了,东家,尊卑有别!”

“呵呵,我也不是什么贵人,姑且算是商贾吧,按照大明律,我也是贱籍!”

程世杰指着对面的座位:“伙计,添两副碗筷!”

“这不好吧!”

杨芸娘拿起一个馒头:“奴吃馒头就行。”

“那怎么行呢,孩子会饿!”

杨芸娘有些不好意思的道:“给奴一碗粥就行!”

“别废话了,坐下一起吃吧!”

程世杰开始拿起筷子吃肉,沈明遇倒是坐了下去,说是坐,屁股就是沾了一点边,仿佛像弹簧一样,随时可以起来。

在大明来说,程世杰的这一顿饭也非常奢侈,有鸡,有鱼,有虾有肉,刘记的厨师,已经有了后世鲁菜的影子,鲁菜又称宫廷菜,普通百姓是吃不到的,因为太贵了。

刘记虽然不算太高档的酒楼,一顿饭差不多五六个菜,就需要六七钱银子,平均下来,每道菜就需要一钱银子。

起初,程世杰对于明朝的物价没有什么概念,然而,现在却知道了,与后世资料记载的完全不一样。

就像羊肉,八斤上好的羊肉一钱二分银子,平均每斤相当于一分二厘银子,用铜钱结算的话,就是十二枚铜钱。

而程世杰这一顿饭,相当于六十四斤羊肉的价格。

其中还有相当多的蔬菜。

对于明朝的收入,按照记刘记伙计所说,他们一年可以赚五百多两银子,相当于一个月四十多两银子,每天约合一两多银子。

吃着菜,程世杰从房间里的橱柜里,取出一瓶二锅头,望着沈明遇道:“明遇,喝不喝酒?”

“喝!”

程世杰拧开酒瓶,随手给沈明遇倒了一碗,约合小半斤,他自己也倒了一碗。

沈明遇望着碗中酒,一脸呆滞:“东家,这酒……”

“怎么样?”

“好香!”

“浅饮!”

“嘶!”

沈明遇喝了一大口,感觉喉咙里仿佛像着了火一样,他的脸憋得通红:“好酒!”

“明遇,听你的口音,不像登州人?”

“俺不是登州人,俺是归德府人!”

“归德府,河南人?”

“嗯!”

“你是行伍出身?”

“是,卑下原来是归德卫正前千户所,后来……”

“有没有成家?”

“俺是穷军汉,谁家愿意把闺女嫁给俺!”

程世杰感叹:“都说穷不过三代,果然是如此!”

程世杰的眼睛望着杨芸娘,正准备开口问问沈明遇要不要娶妻杨芸娘为妻,只要他们愿意,程世杰也可以放心了。

谁曾想,程世杰还没有来得及开口,门外就传来一阵喧哗声。

“贵人,贵人,里面不能进!”

“滚开!”

脚步声响起,程世杰望着门外一个高大的身影,正快步走来。

程世杰下意识的去抓住靠的柜子边上的唐直刀,他的反应快,沈明遇的反应更快,直接跳在门口,用身子挡住门口。

“让开!”

“不让!”

对面那个伸手就打。

“啪……”

对方一拳打在沈明遇的胸口,沈明遇却没有动弹:“再打俺可就还手了!”

对方喝斥:“滚开!”

程世杰上前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沈明遇让开半边身子,程世杰看清来人。

“是伱!”

“是我!”

对方正是上一次花了一个金豆子,外加五百多枚铜钱买了他一瓶二锅头的大冤种。

“你还有酒吗?”

“有!”

程世杰示意对方进来。

“你那个酒瓶是一件世上难得的宝物,虽然不是真的用水晶雕就,可是比水晶更加晶莹剔透,十分难得。我们也不占你便宜,瓶子还你!”

说着中年男人示意身后的仆从将酒瓶递给程世杰。

仆从将酒瓶放在桌上。

程世杰一脸无语,这白酒瓶他要了何用?

啤酒瓶还能卖五毛钱呢,可白酒瓶只能卖两毛钱一斤。

程世杰笑道:“酒卖给你了,酒瓶自然也是你的!”

“这可是你说的!”

说着,那名仆从赶紧将酒瓶收起来,直接揣在怀里。

“你这酒可卖?”

“卖!”

“还照上次价格如何?”

“好!”

程世杰上一次一瓶二锅头,收入五万,成本十八块,差不多是三百倍的利润,比倒腾黄金可容易多了。

“那酒已经不多了,只有十几瓶。”

“我买不了那么多,这么好的酒,偶尔喝一次尚可,哪能天天喝!”

“那就交个朋友,一颗金豆一瓶如何?”

“够意思!”

“啪!”

中年男子相当豪爽,随手将一把金豆子拍在桌子上,程世杰数了数,共计十七颗。

“共计十七颗,程某再赠阁下一瓶,如何?”

“甚好!”

程世杰将柜子里的二锅头放在桌子上,十八瓶酒中年男子也没有办法拿走,好在他身后的仆从是一个人精,直接将外衣脱下来,现在也不算冷,十几瓶白酒包裹起来,直接提着离开房间。

程世杰心中狂喜,这下有钱了。

毕竟,现在他不是一个人,而是四个人了。

特别是沈明遇,这家伙就是一个大肚子汉,一斤重的馒头,一顿饭吃掉十三个,看样子还没有吃饱。

程世杰二百多斤的大胖子,才吃一个馒头就吃不下了。

不知不觉中,程世杰喝了半斤二锅头,他的酒量其实一般般,半斤也行,一斤也好,他从来没有喝醉过。

让沈明遇再喝酒,他说什么也不舍得喝了。

要知道一颗金豆子,相当于八九两银子,喝这种酒,那就是在喝银子。

在那名中年男子走后,刘记的掌柜求见。

“客官能不能打个商量??”

“何事,您那种美酒还有吗?”

“自然,不过不多了!”

“可否卖给我们刘记一些?”

“可以!”

程世杰寻思着,他一个人的时候,住在这么一间带着客厅的房间可以,可是现在多了杨芸娘与沈明遇这三个人,就有些不方便了。

“你们这店里是不是有小独院?”

“有两个独立的跨院,东边一个,西边一个!”

“一个跨院一个月多少钱?”

“跨院有七间房,平时一天就是两钱六分银子,您要是住一个月的话,那就便宜点,给七两银子既可!”

“刚刚你也听到了,这一瓶酒就要八九两银子,承蒙这些天的关照,一瓶酒一个月,你看如何?”

“如此甚好!”

程世杰拿起出四瓶酒,递给掌柜的,掌柜的欢喜离去。

程世杰让伙计帮助他搬家,从上房搬到东跨院。

他其实也想过单独租个院落,可问题是,刘记至少可以保证他的安全问题,虽然有了一个护卫,可沈明遇到底是什么情况还不清楚。

他还需要刘记的居住环境。

东跨院里有七间房子,其中主屋三间,倒座房两间,还有两间厢房。

院中还有一个石桌,一个小凉亭,环境还算不错。

杨芸娘怯怯的道:“主人,奴会做饭,要不然,咱们自己开火做饭!”

“明遇,你出去采买一些粮食,柴米油盐之类!”

沈明遇吃饱了,也有力气了:“好!”

“另外,帮我找一个本地的地头蛇,我要把这些刀剑卖掉!”

“好!”

程世杰给了沈明遇一颗金豆子。

沈明遇拿着钱离去。

杨芸娘在沈明遇走后,就有些不解的问道:“东家,您就不怕他拿着你的钱跑了?”

“跑了就跑了,跑了是他的损失!”

程世杰其实也在试探沈明遇,毕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相处来的。

一颗金豆子虽然值八九两银子,可是对于程世杰来说,还真不算什么。

程世杰计划着如果可以卖掉这些刀剑,他就准备离开登州,因为登州实在是太危险了。

然而问题是,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