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我真没想当皇帝
作者:tx程志 | 分类:历史 | 字数:264.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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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大获全胜收获颇丰
第33章 大获全胜收获颇丰
第032章
秦五率领土匪的残部继续逃跑,非常可惜,秦五所部为了逃命,在逃跑的时候,根本就是有多快跑多快,根本就不知道合理利用体力。
受过长跑训练的人都知道,如果不合理利用体力,根本就跑不了多远。尽管土匪在前面亡命奔跑,可是他们却依旧没有程世杰的家丁杰跑得快。
这一追一逃,双方的距离并没有拉开,反而越来越近。
等到第二天下午的时候,秦五突然发现身边的土匪居然不足百人。
至于程世杰和他的家丁兵们,根本就不是在战斗,他们只是在奔跑,遇到那些累得跑不动的土匪。
一些土匪被追得实在受不了了,他们抢在程世杰的家丁兵挥刀之前扔掉手里的武器,跪了下去,高举双手哭叫:“军爷饶命,军爷饶命,军爷饶命啊!”
原本这些凶神恶煞般的土匪,跪在军户们面前声泪俱下。
程世杰倒是没有下令对这些土匪痛下杀手,这些土匪俘虏将来准备交给登州卫,在确定这些土匪扔掉了武器之后,让他们相互用裤腰带捆绑起来,继续去追赶没有投降的土匪。
也确实有那么几个土匪试图袭击程世杰的家丁兵,但马上被捅成了筛子或者被砍成肉泥,在发现投降能保住小命之后,越来越多的土匪争相跪下,扔掉武器,磕头如捣蒜。
他们的勇气,他们蹂躏妇女的勇猛,他们屠杀老弱妇孺的剽悍,都被打得烟消云散了,再也没有跟这些可怕的官兵对抗的念头,只想着活命,多活一天是一天!
程世杰将部队一分为二,普通军户们负责抓俘虏,家丁兵们则是负责追击,双方分工非常明确。
程世杰倒是非常舒服,他坐着马车,由于是改造的马车,减震效果非常不错。
这一路上,土匪丢弃的干粮、武器、包括抢来的银子、金银首饰,其实是不少的。可左千户所穷,很多人甚至没有衣服穿。军户们打扫战场,那可就真干净,连片破布都不会留,破布片还能做鞋子呢。
“沈明遇”
“千户大人有何吩咐!”
程世杰望着沈明遇道:“现在咱们距离秦五的老巢玲珑山还有多远?”
“差不多五十里!”
“很好!”
程世杰道:“让张裕带着中左百户所继续追,咱们一起抢在秦五前面,前一步抵达他的山寨!”
从玲珑山到登州卫左千户所,距离有二百五十余里,土匪用了六天时间抵达千户所,而秦五溃逃以后,仅仅用了前两天跑得还非常快,但是这两天他们已经被榨干了体力,所说是跑,每天勉强跑四五十里。
可是程世杰的家丁兵却不一样,他们是每天训练,早上起床就是五公里,上午练完军姿和转向,再来五公里进行放松,下午依旧是五公里热身再训练,晚上五公里之后再休息。
程世杰的家丁兵每天就是二十公里训练,这属于家常便饭,可以说,程世杰的家丁兵可能不是最能打的,但是在登州卫,绝对是最能跑的。
随着程世杰决定加速绕路,沈明遇麾下两百名家丁兵速度陡然加快。
玲珑山,原本只是招远县境内众山山丘的一座。
只不过在一百多年前,明朝文坛七子之一的边贡,率仆从游玩,见此风景奇异,就建造一座别院,说是别院,其实就是草庐五间而已。
同为文坛七子之的何景明得罪了大宦官刘谨,被迫致仕,途经登州,受边贡热情招待,何景明为此别院赋诗一首,取意玲珑山庄。
后来,这座山就成了玲珑山,后来在这里发现了金矿,经过几十年的开采,金矿废弃,留下了大量的矿洞,玲珑山其实并不难攻,难以攻打的是崎岖的矿洞。
望着玲珑山的山寨大门,秦五终于喘着粗气:“老子终于逃出来了!”
如同乞丐一般的秦五大步朝着大门方向走去。
就在这时,凌乱的脚步声响起,秦五扭头一看,身后出现一百多名狼狈的“土匪”,这些土匪满脸污垢,神情惶恐不安。
秦五朝着寨门方向的土匪大喊:“开门,开门!”
寨门口并没有动静,过了好大一会儿,寨门口出现一名高大的身影,秦五虽然不能认出整个山寨四千余口,可是却感觉这名胖子有些眼熟。
“秦大当家,好久不见!”
“你是……”
“区区不才,正是登州卫左千户所正五品千户程世杰!”
前面是程世杰的二百家丁兵,后面是张裕麾下二百多人,还有几百名军户,而秦五身边满打满算不到五十人,还打个屁啊。
秦五以及麾下悍匪举手投降,这一仗可以完全是虎头蛇尾,被程世杰一架无人机,外加三十升的汽油就搞定了。
失去军心士气的土匪,就没有组织起来反抗,要不然程世杰也不会打得如此轻松。
在占领玲珑山的山寨之后,程世杰开始让人清点缴获,整座山寨里有秦五等人抢来的妇人一百多名,当然,这些女人已经分配给了土匪的大小头目,而秦五本人收了二十多个,其中还有两名是一个大户的侍妾,模样长得还算水灵。
过了足足两个多时辰,缴获的物资和财物,总算有了一个初步的核算,秦五也算是一个人才,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内,居然抢了五六万两银子,其中八百锭是五十两一锭的银子,有黄、段、刘、魏四家的姓氏印记。
据说是向四个大户勒索的赎金,除了这四万两银子之外,其他都是散碎银子,铜钱还有十几万枚,除了银子之外,秦五的仓库里有四十支火铳,都是上好的火铳,并不是卫所里的那种一开枪就炸膛的破烂。
还有二十多支鸟铣,这是一种源于葡萄牙的先进火铳,枪长一千八百五十五毫米,重约十斤(5940克),发射七点四四克铅弹,装药15.98克,可以极限射程一百米。这并不是军中装备的火铳,因为造价太贵。
一杆这种鸟铣足足需要二十多两银子,同样的钱可以装备六名长枪手,或者两名弩手,三名弓箭手,可问题是,无论是六名长枪手或两名弩手,以及三名弓箭手,足以轻松打死一名鸟铣手。
在性价比方面,大明朝廷还是喜欢武装最廉价的长枪手,因为长枪便宜啊,每名长枪手才需要一杆长枪,哪怕用上好的白蜡杆做成的长枪,最多需要一两多银子,加上枪刃,了不起二三两银子。
最让程世杰感觉不可思议的是,秦五的仓库里居然有三百多套棉甲,也就是明军制式的,还有一百多副铁甲。
论起家底,秦五可比程世杰这个左千户要富裕得多。
程世杰望着仓库里的物资,有些麻木了,上千匹的粗布,二百多匹丝绸,还有三十余匹棉布,粮食也有五千多石。
“发财了!”
程世杰的家丁兵互相击掌,放声欢呼。
在另外一个大仓库里,堆放着古董、字画、首饰,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约莫的估计一下,也有个上万两银子的价值。
程世杰望着这些财物道:“沈明遇,让人装车,把所有的东西都运回千户所!”
“是!”
“告诉兄弟们,这些东西要由本千户将来统一分配,谁也别动歪脑筋,谁敢伸手,本千户要谁的脑袋!”
“千户大人放心,我亲眼盯着!”
程世杰的家丁兵欢呼声大起,虽然这些钱财没有让他们动手,可问题是,他们砍了不少脑袋,一颗首级就是五两银子,十颗就是五十两。
仅仅四百余名家丁兵在追击的过程中,就砍了七八百颗首级,人均差不多是两颗首级,也就意味着,他们每个人至少可以有十两银子的奖励。
跟程世杰打仗真是太过瘾了,这一仗赢得轻松不说,还能拿到一大笔赏钱,多了不敢说,顶他们半年多的饷银那是肯定的了,太划算了,他们都有点盼着天天打仗了……
军队是用胜利喂养起来的怪兽,无论是哪支军队,胜利的次数越多,战斗力和战斗意志就会越强。
就在程世杰满载而归的时候,周延栋带着军户也与程世杰相遇。
“千户大人,这一次咱们是大获全胜,
“这些本千户都知道,你不必再重复了,说点本千户不知道的,比如说抓了多少俘虏,缴获了多少马匹……”
“俘虏一共抓了两千一百五十人,本来还可以多抓四百多的,但是他们一个个断手断脚,没有多大价值了,所以我们给了他们一个痛快……”
程世杰微微皱起眉头,不过微微皱起眉头。就算他没当过兵,也知道不能无缘无故的杀害俘虏,更不能屠杀敌方伤员,是这交战双方都必须遵守的准则,一旦越过了这条底线,不仅会激起敌方的极度愤怒,招来更加血腥的报复,让战争情绪化,越来越残酷,这对于双方都没有好处。
但是,事情已经发生。
程世杰也没有苛责周延栋,因为粮食,左千户所一万四千多张嘴,每天要吃掉几百石粮食,多几百张嘴,那就多十几石粮食。
“我们一共收拢了五十七匹马,还有一些跑散了,我们会将它们抓回来的,除了马匹,还缴获了一千三百杆长矛,六百多把大刀,还有几百把斧子、铁锤、弓箭等五花八门的武器,还从土匪们身上搜出了一些财物,杂七杂八的加起来,也有个五六千两银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