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我真没想当皇帝
作者:tx程志 | 分类:历史 | 字数:264.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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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第123章
第122章
刘青松此时非常忐忑,他虽然是程世杰的家丁兵出身,却不属于登州卫左千户所派系。他本来是河南归德府永城县的农民,而且还算是一个家境殷实的富农。
刘青松在家里排行老二,他上面还有一个哥哥叫刘青山,早在刘青松祖父刘金仁在世的时候,刘青松家里还是普通的农民家庭。可是刘金仁有一门手艺,他会操持白事,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刘金嘴。
刘金嘴带着自己的四个儿子,两个徒弟,在农闲的时候,为周围的乡亲操办白事,虽然这事有些晦气,可收入不低。在刘青松出生的时候,刘家已经拥有良田二百七十余亩,只不过,在天启元年,刘金嘴去世,刘家算是家道中落了,二百七十八亩地,只剩下二百亩。
在崇祯二年的时候,村庄的刘财主看上了刘青松家里的田,依仗着刘财主的小女儿给县城的主薄作了小妾,刘财主就设了一个套,趁着归德卫勤王北上,将刘青松的大哥,征为民夫。
可是刘青山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有一次村民说闲话,刘青山得罪了刘财主,就被弄死了,这话被刘青松听到了,年轻气盛的刘青松去找刘财主问个明白,刘财主为了杀鸡儆猴,使钱让县里的官差将刘青松抓为役夫,负责挖河。
刘青松一走,这刘家算是服了软,将二百亩良田卖给了刘财主,刘青松的母亲本想把儿子救回来,就投靠山东的亲戚。只是刘青松年轻气盛,被刘财主搞得家破人亡,这口气哪能受得了?
于是,刘青松趁着夜黑风高,潜入了刘财主的大院,其实刘青松与刘财主还是本家,刘财主按照辈份,还是刘青松没出五服的堂叔,刘财主的父亲,与刘金嘴是同一个祖父。可问题是,虽然是亲戚,动起手的时候也是毫不留情。
刘青松因为知道刘财主家的情况,先是将刘财主家的五个护院关在前院的仆从房,用刀杀了刘财主和他的小妾,又杀了刘财主的大儿子,也就是刘青松的堂兄。在准备杀刘财主家的老二时,惊动了刘家的赘婿董大拿,董大拿身高体壮,用扁担打落了刘青松的短刀,刘青松只能逃跑。
刘青松与其侄子、嫂子、母亲和幼妹一家十口逃亡山东,成为了流民,后来,得知刘青松杀了刘财主,他的母亲也又惊又惧,一病不起,没多久也撒手而去。
为了让刘青松和他的侄子刘洪建下去,他的嫂子带着两个小姑子在济南府,一家大户人家当佣人,签订十年卖身契。
直到在程世杰在清津浦劫杀高望的时候,刘青松稀里糊涂的跟着程世杰的家丁兵队,带着侄子跟了上来,他同样稀里糊涂的成了程世杰的家丁兵。
不过,成了程世杰的家丁兵以后,刘青松就开始扶摇直上,因为敢打敢拼,身手灵活,脑袋也不差,他的大嫂刘文氏,还是落难的大家闺秀,识得一些字,平时也教过他,他从一个普通的家丁兵,升到小旗,后来成为宁海军,在作战中刘青松非常勇敢,现如今已经累计斩首三十七级,从哨长升到百总又从百总升到了把总。
这段时间,他和自己侄子,包括斩首的军功,大部分要了钱,仅仅用两颗建奴的首级,换了一百亩地,还有三亩地的宅子。
他托一家前来辽南订购马车的济南商人,给他的大嫂和三个妹妹去信,希望大嫂和三个妹妹跟着商队过来。
为了能够让大嫂和妹妹赎身,他将商队商量好,商队替他为嫂子和妹妹赎身,只要办成这件事,这个商号将得到刘青松攒下来的银子四百两,还有他的友谊。
这个商号自然愿意。直到三天前,他的嫂子刘文氏和两个妹妹来到了金州城,大妹在三个月前嫁给了济南城的一个卖油郎,现在有了身孕,在济南城人家生活安定,就没有跟过来。
特别是刘文氏与其子重逢,刘青松就喝多了几杯,当时他们在一家酒肆里,遇到了三名秀才。刘氏文本身出身官宦家族,谈吐不俗,在济南府当佣人期间,因为她懂礼教,负责给大户人家教育子女,待遇还不错。
无论穿着和气质,都与刘青松截然不同,看着刘文氏与刘青松坐在一桌吃饭,三名秀才就酸了,说什么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之类。刘青松当时就怒了,但是他的嫂子管着他,他压着火没敢发。
直到离开酒店,准备返回家中的时候,又遇到了那三名秀才,他们倒是没有骂刘青松和刘文氏,而是肆无忌惮的评击程世杰,说程世杰办理金州书院,说什么武夫居然也学人家办学堂,由于没人愿意进他的学堂,只好把军户的孩子通通抓了进去,免得学堂只能跑耗子之类。
说刘青松是粗鄙的武夫,他还可以忍,说程世杰的坏话,刘青松忍不了了,当时他就出手,其实刘青松也想弄死这三名秀才。
可问题是,刘文氏在场,怒斥刘青松不要惹祸……当刘青松与三名秀才的随从和侍卫打起来的时候,其他宁海军士兵见状,不问缘由,直接出手,将三名秀才扔进了化粪池。
痛快是痛快了,可同样也惹下了大麻烦。
“诸位兄弟,一人做事一人当,此事因刘某而起,刘某来扛!”
“你说什么屁话!”
“对,咱们大帅说了,犯了错误要承认,挨打就要立正。怕个毛线,不就是打了三个秀才一顿吗?”
“再说了用得着嘛……”
“那可是读书人,惹不起!”
“已经惹了怎么着?”
“我可是听说,惹了读书人要被杀头!”
“只有杀人才被杀头!”
“总之,这事麻烦大了!”
一名负责看管着刘青松等人的宁海军军法官叹了口气道:“他们联络了两三百人,正在给大帅施压呢!”
“他们才几个人,咱们兄弟……”
“你们不要命了?想造反吗?”
刘青松虽然不怕死,但是现在他还真不想死,他在大嫂为这个家付出了太多,他还没有来得及报答她。
更何况,还有他妹妹。
大妹嫁人,嫁了一个卖油郎,而且是丧妻做填房,如果有的选择,大妹肯定是看不上这个卖油郎的。
刘青松失眠了。
……
很多人主张依法治国,可问题是,很多社会问题并不是单纯的依靠法律就能解决的,有些人,比如像唐山的陈某志,大家都以为他有很大的后台,其实这是扯淡的事情。
这种人搭不上大人物的线,大人物也嫌弃他的手脏。要说起来,陈某志千刀万剐都不为过,但你真要用法律去追究他的罪行,就算不考虑他后台势力的干涉,真的公事公办,也未必能定他多大的罪。
而作为弱势群体的一方,却还不得不考虑事后被人后复的可能。
根据寻衅滋事罪的判处,是五年以上,而十年以下。普通人如果被判处五年有期,这辈子基本上完了,就好像作者前同事,因其女友过生日在KTV卫生间门口被流氓调戏,发生了打斗,当时他的朋友也一起出手,被定性为斗殴。由于他不凑巧,一酒瓶将对方其中一人打成重伤,然后判了一年半。
工作丢了,女朋友没了,连找个正式的工作都非常困难,现在只能在物流公司转运中心当搬运工。
所以,对付这些类人,法律有时候并不一定管用。
后世的法律尚且如此,大明的法律是非常双标的。比如说大明律中规定:奴婢及雇工谋杀主人或主人五服以内亲属的,与子孙谋杀长辈同罪。而子孙谋杀长辈者,谋杀祖父母、父母或其他五服以内尊长的:致人死亡的全部凌迟处死,致人受伤或未造成伤亡的全部斩刑。
杀死子孙或奴婢、无赖的,凡祖父母、父母故意杀死子孙或家主故意杀死奴婢、无赖的,杖七十,徒一年半。年六十以上罪减少一等,七十岁以上免罪,罚十两银或丧葬费。
从明朝的法律来看,百分之九十九的历史小说穿越者会死于这一条,不用谋杀,只要有人证,物证或者伤势,就算长辈没死,全部斩刑。
所以,古代的长辈打晚辈,几乎没有人敢还手,还手就是死罪啊……
程世杰考虑的问题是,宁海军士兵不能处罚,因为处罚之后,面对这种事情,士兵们会害怕,而变得更加懦弱。
但是,这些秀才也实在恶心人,只能用法律之外的手段来解决这个事情。
正所谓,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只有比他们更凶,更狠,更不讲理,他们才会怕伱,才会按照你的规矩去行事。
程世杰给张裕划下来的红线,不能出人命!言外之意,只要不出人命,就不会影响辽南的商业环境,如果真出了人命,就会引起商人们的恐慌。
这是程世杰不愿意看到的。
如果真出了问题,程世杰也会公事公办。
张裕听出了程世杰的言外之意,此事可以做,必须要干净,不能跟宁海军这个光荣而伟大的集体有牵连,更不能给宁海军这个光荣而伟大的集体抹黑。
这不是默许,只能说是一种默契。
现如今,辽南的民政署只有两个准武装力量既城管和交管,城管管理城市,但是数量是非常有限的,因为城管太多的话,非常花钱。每个镇堡只有十二名城管的编制,就算是金州城、振海城、盖州城、复州城这样的州城级别的城市,才有一个大队,满编五百五十人。
似乎,这个规模的城管比后世大得多,后世一般的县城只有一百名左右的城管,二到三百名协管人员,加在一起,只有三百多人或者四百多人的样子。
不过,现在的城管,在城市内又要承担部分民警的职能,所以五百五十人的编制并不算太大,不是程世杰不愿意细分,细分只会多出更多的管理人员岗位。
这就像瀚钢集团,仅仅一个机关办公室,下辖镋组办公室、董事长办公室、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共计十四个领导办公室,另外还有通勤、接待、公关、信息、后勤,调度、计生、综合、采购等十四个职能科室,共计二十八个科级科室。所有科室都是正科级,虽然与程世杰这个机关办公室副主任平级,可职权却不一样。
程世杰最头疼的问题是,他没有足够的管理人员,可以搭起这个架子。
这也是为了省钱,程世杰虽然有钱,可是他的钱投入在教育和基础建设方面,这两个地方都是无底洞,别说六百多万两银子,就算是六千多万两银子,也可以花得出去。
起初张裕想着提一些劳改犯来做这件事,可事实上不需要,只要宁海军的防备出现任何一点疏忽,劳改犯是不会放弃这个逃亡的机会的。
要说辽南最辛苦的工作,无疑是水泥厂了,特别是水泥场的空气,哪怕是带着三层白纱布口罩,只要摘下口罩,就会出现一层粉尘。
在后世的水泥厂工作人员,都要佩戴工业级别的防尘面具,虽然防尘效果不错,可问题是,戴着这玩具呼吸非常困难。
在张裕看来,在水泥厂工作的劳改犯,每天工作累得要命,劳改犯应该会迫不急待的想要跑出去,重新获得自由,他以宁海军守备都司同知的身份,将水泥厂的三个守备哨,一百五十名守备士兵以紧急拉练。
结果,在整个水泥厂将近一个半时辰没有看守的情况下,居然没有一名劳改犯想要逃跑……
“他们为什么不跑?”
张裕有些不解的看着水泥厂的守备坐司百总。
守备百总仿佛看傻子一样,看着张裕这个守备都司指挥同知道:“这里的工作虽然累,但是却吃得饱,卑职从来不敢克扣劳改犯的口粮,他们不仅能吃饱,大帅前一阵子还赏了一些马肉,偶尔还有咸鱼……你知道想过这样的日子有多难吗?”
张裕也是穷苦出身,他自然知道。
他当年在码头扛包,比这些劳改犯累得更狠,从天亮就开始扛,一直扛到晚上,只能混个水饱。
如果有这样的工作,他也愿意干。
可问题是,他的任务无法完成了。
辽南的很多劳改犯在迁徙到辽南的时候,他们的家人则是作为屯田军户来到了辽南,经过这段时候的垦荒,他们都知道程世杰现在屯田四百五十余万亩军田,还有数量在一百多万亩的私田。
私田是宁海军将士的专利,劳改犯们不敢想,可是他们经过对比发现,给程世杰当佃户,可比给地主老财当佃户划算多了。
更何况,劳改犯们也不傻,在辽南,他们能往哪里跑?
辽南三面环海,往东北是建奴的地盘,正北就是蒙古人的地盘,再往西北跑吧,就会进入关宁军的地盘,无论是跑到建奴当奴隶,或者是给蒙古人当奴隶,都不是什么好出路。
……
程世杰在回到后院吃饭的时候,把这事跟杨芸娘一说,杨芸娘倒是没有太大意外,虽然说,她现在特别缺乏安全感,可程世杰对她却非常信任。
只不过,程世杰是后世的思维方式,认为一个有能力的下属,给她权力,给她奖金,就可以了。
可事实上,杨芸娘需要的并不是钱,她最开心的日子,其实是最初程世杰给她十两银子的时候,十两银子,不算多,也不算少,正好是一般大户人家赏赐侍妾的月例,当然也有三五两银子的,也有更多的。
“大帅,您这样想,其实也没错,或许是可以解决问题。可是您有没有想过,你的最大问题是在辽南吗?”
程世杰也是当局者迷,可杨芸娘却旁观者清。
虽然程世杰也有宋献策这个谋士,无论是马士林,林续宗或者宋献策,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管理的一摊子事。
马士林在负责给军官的培训识字之外,还有承担着移民户籍管理的工作,而林续宗则负责屯田事宜,宋献策江湖经验丰富,而负责商务事。
“本帅的真正麻烦在京城!”
“没错!”
杨芸娘笑了笑道:“大帅,您作为手握两镇重兵的征虏大将军,朝廷最怕的其实不是您嚣张跋扈,而是您邀买人心!”
“对啊!”
程世杰恍然大悟,其实他现在也是后世养成的惯性思维,习惯性的认为,现在的宁海军殴打秀才,将秀才扔进化粪池,喂了一嘴粪。
若是那些人的身后亲朋好友不满,他们能怎么样对付自己?
了不起像现在这样过来堵自己抗议?
或者是动用他们身后的力量弹劾自己。
至于说,他们动用他们的力量,在给养上卡宁海军。
到目前为止,宁海军的装备是程世杰带着工匠自己打造的,给养是自己购买的,没有朝廷一文钱的事。
程世杰也不怕朝中的官员给他下绊子。
就在一群读书人摩拳擦掌准备给程世杰好看的时候,程世杰出手了……
不对,这是杨芸娘出手。
虽然用的还是江湖手段,这是监军署的陈国栋帮助调查,监军署很快查到了金州南城,也就是事发地不远处,有一个半遮门叫杨细花。她本是招远县的一个寡妇,丈夫死了,留下两个儿子。为了生活,就干起了无本买卖。
在迁徙到金州以后,因为她的大儿子上了学,就了顾及大儿子的面前,就更加隐秘,平时待客也不在家里,而是在南城的小树林里。
杨芸娘找到杨花之后,经过一番交谈,不准确的说应该是交易。
很快,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翌日一大早,二三百名读书人,跟着陈子龙前来辽南的公子哥,几乎全部来了,其中甚至还有不少大小姐,当然,这个时候,陈子龙也出面了。
有陈子龙带头,这些公子哥们气势更足。
“学生等求见程帅,求程帅给学生们一个公道!”
“对,我们要公道。卑贱的臭军汉,凭什么殴打圣人门下!”
“这是以下犯上,该处于斩首!”
“这要严惩,请程帅秉承公道!”
程世杰悠闲的喝着茶水,他实在没有想到,女人狠起来,还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就在这些读书人的声音越来越大,气势越来越足的时候,宁海军总兵府的大门外,出现一个女人的声音:“求大帅为民女主持公道,求大帅为民女主持公道!”
听到早已设定好的暗号,程世杰一身戎装,在众侍卫的拱卫下,走出总兵府。
在人群中,出现一名身穿白色襦裙的女子,女子虽然没有化妆,然而这副素颜,却显得有些妩媚。
这就是杨芸娘的高明之处,如果找一个年老色衰的半遮门,众人也不会相信。此时的杨花哭得梨花带雨,我见犹怜。
“求大帅为民女作主!”
读书人这下哑火了,倒是本着看热闹的心思,盯着这名俏丽的妇女。
程世杰道:“本帅程世杰,你有何冤屈需要本帅作主?”
杨花一边哭泣,一边哽咽道:“民女杨赵氏,乃原招远县屠户杨林之妻,五年前丧夫守寡,三天之前,民妇经过杨树林,被三人拉进小树林……”
听着杨花的哭诉,在场的公子哥瞬间就信了八成,像他们这些有钱有身家的富家公子,青楼的莺莺燕燕早已玩腻了,能够花钱玩到的女人,他们也感觉没有意思。
这个杨花虽然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但是实际年龄并不大,由于她的夫家是屠夫,屠夫虽然挣钱不多,按照范进中举的记载,一个屠夫一年可以挣二三十两银子。
钱虽然不多,却不缺油水。
杨花生活条件好,不像其他妇女生活折磨得体无完肤,她的皮肤细腻,白皙,长了一眼桃花眼,模样和身段非常勾人。
“拉进小树林……“
画面一下子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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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