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谋三国
作者:不爱太阳的向日葵 | 分类:历史 | 字数:91.4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一百四十七章 议事(中)
马超发表自己的见解时,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思考中,没有注意到阎忠、贾诩和那些太守、县令们看着他的眼神目光炯炯。这些人包括贾诩在内,对马超的认知是“智勇双全的猛将”。所以当他们发现马超对于政事也有如此独到的见解时,他们就如同发现了新大陆般。
马腾揉搓着下巴,说:“超儿所言极是。那如你所说,我们该如何布置?”
马超思考片刻,开口道:“我们仍然养兵五万。明面上保持四万骑兵,暗地里保持一万步军。这一万步军疏散到各郡去,尤其是面向朝廷的汉阳郡、面向韩遂的武威郡、面向匈奴的北地郡,因为这三者是我凉州日后的扩张方向。步军之任务,便是主要驻守三郡的城池,谨防敌人的入侵。也就是说,一万步军主要驻防城池,保境安民,御敌于国门之外;四万骑兵主要作为野战兵力、机动兵力,伺机对敌人发起主动进攻,侵入敌境。”
马腾听后,抚掌笑曰:“善。还有人有不同意见否?”
众人听了马超如此完备的建议,就算是贾诩和阎忠都不敢说可出其右,当然是都道:“少主高见,我等拜服。”
马腾说:“超儿,那你看我们是否要派步军驻扎羌中?”
马超道 :“不必。羌中对我们已经没有威胁,再次爆发叛乱的可能极小。再说,羌中多为草原,步军放在那里也施展不开。不如不在羌中驻军,向羌中之人示以毫无防备,更得人心。”
马腾说:“超儿说得对,却是为父小人之心了。对了,说到羌中,刺史府初步制定了对羌中的分治方案。”
马腾说着,自有一个小吏把一面牛皮地图双手捧着传给马超,马超展开一看,上面是羌中地图,足足有方圆八百里之地,已经用黑线划分除了四个郡,在烧当羌故地、即后世大约海北藏族自治州和西宁市、涵盖青海湖(东汉称“西海”)的一带设置烧当郡;在钟羌故地、即后世大约海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一带设置钟郡;在参狼羌故地、即后世大约果洛藏族自治州东部和与其接壤的四川省部分地区设置参狼郡;在婼羌故地、即后世果洛藏族自治州西部、涵盖扎陵湖和鄂陵湖的地区设置婼郡。
这四个郡,已经基本把马超熟知的青海省东边一半土地涵盖了进去,最西越过了积石山,到达了扎陵湖和鄂陵湖。在郡之下,刺史府还设置了县、邑、乡,每个郡都有七八个县。
马超看完后,对于郡县的划分倒是没什么意见,但郡名让马超不安起来。
马腾见马超对着地图皱起眉头,说:“超儿,可有什么不满意的?”
马超道:“郡名用羌人部落之名命名,十分危险啊父亲。”
“这是阎先生命名的,阎先生?”马腾看向阎忠。
阎忠起身道:“少主,西凉地名本就有众多城邑沿用旧时匈奴发音。在下以为,羌中四郡用羌名,如此方便之外,也可彰显少主平定羌中、开拓疆土之功。不知有何不妥?”
马超道:“别驾之意自然是好的。但用羌名,羌人始终会记得,那些郡县以前曾经是他们的领地。参狼、烧当,这些强悍部落和他们的历史,会给羌人提供一个加强认同和归属的借口。如此,叛乱的可能就放大了。”
听马超如此说,阎忠也回过味来,道:“是在下失策了,少主高见。”
“那依超儿,羌中四郡该如何命名呢?”马腾道。
马超道:“首先,要先派遣太守进去上任治事;其后,再上表朝廷,把这四郡纳入凉州之下。”
贾诩听到后,不露痕迹地点了点头。贾诩很清楚,马超这先后两手,实际上先斩后奏之计。先是派太守实际控制住羌中四郡,不然如果先上表朝廷要求把四郡纳入凉州之下,反而会给朝廷提了个醒,朝廷出于削弱和掣肘西凉的考虑,会反对四郡归入凉州,而再设一个州;而马超先派太守上任,朝廷再想分割四郡,就失去了借口;这时再上表,朝廷只能同意四郡归入凉州;如此,马氏占领羌中四郡就有了正当的理由,名正才能言顺。
马腾大概是没有体悟到马超的这一番心思,道:“然后呢?”
马超道:“烧当故地内有西海,可名之为西海郡;钟羌故地内,黄河改变流向,可名之为河曲郡;参狼故地内有岷山,可名之为岷郡;婼羌故地有积石山,可名之为积石郡。”
马腾道:“好,就按照超儿所说布置。”
马超想了想,道:“父亲,说到对羌中的处置,儿觉得,我们当前最为紧迫者有五件事。”
“哪五件事?”
马超伸出食指,说:“第一,休养生息,恢复农耕,囤积粮秣,消除饥荒。”
马腾道:“这个自然。你可有何计划?”
马超道:“儿发现战乱之后,凉州有众多荒地。儿建议父亲把土地均分给人民,人民可对土地有使用权,但所有权归刺史府所有。土地分为露田、桑田和麻田,露田种植粮食,桑田种植桑、榆、杨等树,麻田种植麻。
人民对土地可以耕种,但不能买卖转让租赁,若是人民犯了重罪、或者无力耕种、或者去世身亡,刺史府就收回其土地,再交给其他人耕种。按照土地的肥瘦品质,分为上中下田;按照区域内人口多寡和荒地面积,分为宽乡和狭乡;有些土地需要休耕,养其肥力,刺史府可以给人民授以两倍的土地,是为倍田。
得到授田的人民,要对刺史府承担赋税、徭役和兵役。当然,赋税、徭役和兵役要按照民户和其授田的情况来征收。另外,每郡每县再设职分田,此田交给郡县的官吏,其收成作为对官吏的俸禄。官吏卸任后,职分田交给其后任。这种制度,儿称之为均田制。”
马超对均田制还有一些改动,如原本的均田制允许农户在耕种一定时间后获得部分土地的所有权,即可以世袭。但马超觉得,这样容易导致土地兼并,本来均田制的初衷就是遏制兼并,所以马超就提出所有土地的所有权都归凉州刺史府。这样,大地主总不能兼并刺史府的土地。
再者,原本的均田制对授田者有很多限制,如必须有奴婢、耕牛,男子达到十五岁即成丁,才能授田。另外,女子授田比男子的少一半,鳏寡孤独得到的土地也很少或没有。马超觉得这样有碍公平平等,况且凉州的荒地如此之多,人民却如此之少,所以就决定授田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