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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继承了崇祯的皇位

作者:然十八 | 分类:历史 | 字数:32.1万

第二十五章用钱来砸

书名:我继承了崇祯的皇位 作者:然十八 字数:2458 更新时间:2024-10-11 11:07:09

历史不太好的朱慈晨来到这星球有一段时间了,知道这个星球上也有个郑芝龙,和地球上的郑芝龙同样厉害,纵横东南海上,所向披靡,不仅金门游击卢毓英,福建总兵官俞咨皋是他手下败将,就连西方海洋超级大国荷兰的船只在中国海一露面,以郑芝龙为首的郑氏集团就将它截获,为此,荷兰舰队与郑氏集团的舰队发生过战争,结果荷兰舰队惨败而逃。

自己若想找个理想的岛屿做岛主,首先要搞定的就是郑芝龙,以郑氏集团的海上实力,莫说自己只有几年时间,就是几十年时间,也不一定能搞定郑芝龙。也因此,朱慈晨的岛主梦没那么强烈了,但还不死心,只要有关郑芝龙的信息就要打听。郑凯是福建人,自然不会放过。

“朱兄打听我的伯父,莫非也听过他老人家威震四海的威名,崇拜他。”

郑芝龙是个人物,以民间之力建立一支海商兼海盗的水师,且1633年在料罗湾海战中成功击败西方海上势力,重夺东南海沿海的主导权,为我神州杨威。只是他后来投靠了建奴,让朱慈晨对他不感冒。

“听说你伯父从西方强盗哪里抢了很多战船,我打听他就是想从他那买一艘西方的战船而已。”

“战船在我伯父眼中就是宝贝,朱兄买别的船还好说,买西方的战船难哦!”自己的伯父乃是当今的大英雄、大豪杰,朱慈晨居然不崇拜他,郑凯有点惊讶,看在自己有求于他的份上,还是跟他实话实说。

朱慈晨很想买一艘战船,无论是为了自己的岛主梦;还是为了朋友朱由检,练出一支强大的水军有益无害。

建奴的陆战很厉害,水战却不及一提,就连军事能力一般,主要在皮岛做人参、布匹生意的毛文龙,迫于压力,偶尔去建奴的大后方走一趟,都把建奴弄得焦头烂额。若是自己拥有一支强大的水军,专门去建奴的大后方打游击,使建奴疲于奔波,最后力尽而亡。

朱慈晨YY着,虽说这只是梦想,但多少有点靠谱,若是能忽悠一艘战船来,慢慢发展,指不定能美梦成真,自己也就成了大英雄。

为了梦想,朱慈晨继续忽悠:“凯子,我为了写出好文章来,苦思冥想了半天,就差没跳楼了,而你这人就不够兄弟了,你伯父拥有战船上千艘,你就不能帮朋友一个忙,动动脑筋弄一艘出来?”

郑凯才十七八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又没有像朱慈晨那样,经过穿越那么大的变故,听说自己不仗义,立刻就沉不住气了,连说话的声音都提高了许多:“谁说我不够哥们,我刚刚只是说很难买到西方战船,并不是说买不到,我伯父那里行不通,还可以走别的门路。”

此事需要趁热打铁,朱慈晨拍了拍郑凯的肩膀道:“战船的事就拜托兄弟你了,需要多少钱跟我说一声就行。”

郑凯努力挺起胸膛,拍着胸脯道:“买一艘战船对于普通人来说就是天文数字,对我们郑家来说就不算什么,只要你帮我多写几篇好文章,咱们兄弟就别提钱了。”

与纨绔子弟交朋友就是好,他们根本就不把钱当回事,看来以后要多交些纨绔子弟的朋友,自己随便忽悠几句,他们就会用钱来砸你。

若是郑凯弄来一艘战船自己能玩得转吗?古代的战船在影视上看过,如何操作则一窍不通,必须要找个懂行的,不知道这个时代那些人的水战厉害。朱慈晨努力搜索着,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人个人的名字,“民族英雄郑成功!”

朱慈晨小时候喜欢英雄,崇拜英雄,长大以后,英雄情结淡薄了,但自己喜欢的英雄事迹多少还记得一些,知道郑成功此时不叫郑成功,叫郑森,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屁孩,统领大军还为时过早,去福建提船时,忽悠过来做自己的小弟还不错,后世的历史介绍郑成功时,会说他曾经是某某的跟班,虽只是一笔带过,也算是青史留名。

朱慈晨想到自己能青史留名,眼睛盯着屋顶一动不动,仿佛眼前有许多后世的粉丝,敬佩自己能把英雄呼来喝去的。

朱慈晨脑海中云游海外,郑凯却惦记着朱慈晨写的文章,喊了两声,见朱慈晨没有反应,只好提高声音道:“朱兄,你在想啥呢?想的那么入神。”

朱慈晨没过脑子就顺口答了一句:“哦!没什么,就是想瞧瞧你们郑家的郑森是啥模样!”

郑成功从小就对四书五经不感兴趣,喜欢排兵布阵,喜欢孙吴兵书,十四五岁的年龄就参加过多次海战,且极有天赋,是郑家子弟中的佼佼者,也是作为郑芝龙接班人的重点培养对象。

郑森虽已崭露头角,毕竟还年轻,只局限于郑家内部人知道,在外面并没有多大的名气。莫说朱慈晨没去过郑家,就连福建也没去过,他怎么知道郑森呢?

“我堂弟郑森还是个十四五岁的小屁孩,朱兄怎么知道他呢?”

“你听说过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吗?”

“听说过!”

“我的文采与秀才相比谁优谁劣呢?”

“朱兄的诗词我见识过,堪称大家。”

“这不就得了。”朱慈晨没说自己是从地球上穿越来的,因为他每次跟别人说自己从地球上穿越过来的,别人就把他当成说胡话的疯子、傻子。吃够了苦头的他只好笼统地解释一下,担心郑凯刨根问底,只好转移话题:“凯子,现在不是拉家常的时候,还是泡妞要紧,你先看看这首《终身误》如何!”

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难道连家庭琐事都知道吗?郑凯还没从朱慈晨绕的圈子回过神来,听说《终身误》后,就把此事抛到九霄云外,接过朱慈晨抄来的《终身误》,逐字逐句的读了起来:“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朱兄写的这首诗好是好,就是多愁善感、老气横秋,不是很适合咱们这个年龄。”

老曹的这首诗确实不适合送给正在追求的女孩子,看来自己大意了,不过朱慈晨绝不承认错误,且自己的老婆还没影,却用过来人的口吻告诉郑凯:“现在的年轻女子就是喜欢成熟、稳重的男人,连这个都不懂,活该你追不到陈圆圆。”

“此话当真?”

“不信就拉倒,老子没时间跟你瞎扯蛋。”朱慈晨边说边把手伸过去,准备拿走写好的《终身误》,免得被陈圆圆看出破绽,追根问底,以郑凯重色轻友的性格,准把所有的责任全推到自己头上来。

“朱兄,我只是跟你开个玩笑而已,何必当真呢!”郑凯的话还没说完,就把写着《终身误》的纸片小心翼翼地折叠起来揣进怀里。

郑凯就没把自己当外人,该吃的吃,该喝的喝,临走时还向朱慈晨讨要香皂、肥皂,说趁着肥皂系列产品没上市,还是稀罕物,送一些给陈圆圆,博得美人欢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