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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情比草贱,对的人原来就在身边

作者:庭箫 | 分类: | 字数:2.2万

第61章 番外 癌

书名:深情比草贱,对的人原来就在身边 作者:庭箫 字数:3165 更新时间:2024-11-10 10:13:34

我叫李七,李子的李,数字七,说来有些草率,父母竟取了如此一个名字给我,本就平凡到扔入人群便找不到的我,如此就更显普通了。

小时候,母亲与父亲争吵严重,总是闹着要离婚,母亲总告诉我,受不了这个家庭,受不了我们,如果与父亲离婚,我会选择跟哪一方生活,我并不知道如何回答,只愈发感觉自己是个错误,如果婚姻注定走入坟墓,那过错为何要交予孩子承受,约莫只记得欲望上头的缠绵,而孩子只是欲望的产物?

父亲在外面有了其他女人,平时几个月难见到。母亲在家中便只剩下日复一日地抱怨,把一切的压力给到我身上,可是她自己也做得不好,两人都没有妥善对待这个家庭,我不知如何评价他们。

再后来我离开了那个地方,走到了外面的世界去,看了看世间的光景,山河大川,日月星河,它们如此美丽,近在咫尺,仿佛伸手就可触摸到一样,可当日落只余霞光,云海蔽月,冬来封冻,又什么也剩不下,贪恋美景的人,总是独自承受繁华落幕的悲凉。

后来我交了一任女朋友,刚开始的时候感情十分好,做什么都感觉很有意思,我们一起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我以为我们快要结婚了,可惜时间一长,她不耐我的无趣,生活中给不了她惊喜,日子总是枯燥。用一个词形容的话,是叫“新鲜感”,这终究是个旋涡,人们重蹈覆辙。

可是我爱她,我总觉得,再等等,会变好,一切都是值得的,我跟她一定会结婚的。

在一次争吵之后,我们分开了。别后犹久,那些话仍能像利剑一般戳中我的心窝,或许人相遇的意义就是要分别,要带着长久的缄默。

只是走过曾一起走过的路,一起去过的店,总觉得失落,可我也无力再去找她了。

后来我明白,成年人的世界不能改变,也改变不了,唯一能做的,只有筛选。

喜欢大海的人,无论换了多少艘船,也达不到彼岸,所以我弃下了小舟,打算游到对岸去,却又怕被溺死,只是在岸边徘徊。

今夜睡得不好,楼下的女人死了丈夫,隔着两扇门一层楼,都能听到她那撕心裂肺的哭喊,可是她在外面偷人,丈夫受不了,从顶楼跳了下去,血肉模糊,直到尸体被运走,也未曾见过这女人的身影,现在又是在哭什么呢,他们的孩子就在房间里蜷缩着,已经半个月没有去上学,也一言不发,真是可怜。

这哭声震耳欲聋,莫说她丈夫的亡魂了,就连活人也得退避三舍。

翌日,我早早起来,楼下的女人不哭了,只剩下孩子在哭,大概是饿了,我下楼去给她买了饭,看着她吃完,她说妈妈被一个叔叔接走了,我愕然,当真是一出好戏。

不过我还得上班,叮嘱了几句,便匆匆走了,公交车上拥挤,我只得在门口抓着扶手,余光扫到一个约莫是高中女生,她旁边是一个男人,正肆无忌惮伸手在女孩的大腿上抚摸,女生一言不发,只是一脸惊恐,我大声呵斥,车上乘客无一反应,仿佛听不见。

那男人恨恨瞪了我一眼,也并未再继续,我下车,却发现那男人跟了下来,在一处拐角将我堵住,再回过神来我已经头破血流,我报警,警察将我们带走,说明事情原委,又叫来那女孩作证,想将这个男人绳之以法,可在男人的目光下,女孩一言不发,我也陷入沉默。

长久的沉默。

最终警察让他赔付我几千块钱医疗费,我去医院处理一番,又得匆匆去上班,迟到了,这个月的绩效应该是没了。

晚上朋友邀我饮酒,没多久,他又叫来了两个女孩子,看起来像是大学生,酒过三巡,坐在我旁边的女孩倒在我身上,看着迷蒙的灯光,酒意也渐浓,我像是醉了,对桌的朋友与另外一个女孩激烈地亲吻起来,一双手在女孩身上游走,灯光微弱,满是靡乱的气息。

我身旁的女孩穿着短裙,雪白的大腿裸露在外,略显稚嫩的脸庞还洋溢着青春,我不由心猿意马。

“老七,喝一个。”

朋友给我的杯子满上酒,旁边的女孩也坐起来,挽着我的手,我就这样迷迷糊糊地跟她喝了交杯酒。

朋友与对面的女孩起哄,让我们亲一个,女孩欲拒还迎,我借口上厕所,匆匆逃离。

半点朱唇万人尝,我冲下楼,在酒吧楼下呕了半天,直到腹中空无一物,可惜脑子还晕,靠着最后的清醒打了车。

楼下的女人还没回来,那孩子也无声了,回到家,更是只剩下寂静,不知道何时,我睡了过去。

第二天是被朋友的电话吵醒的,电话中他说我落了他的面子,说昨晚我身旁的那个女孩自己一个人回的家,“你有病吧,人家就是随便玩玩,你那么认真干什么。”

我无言,随便玩玩?我觉得自己好像落伍了,跟不上他们的节奏。

从此之后,那朋友与我少了联系,大概觉得我不合群,玩不到一起去,我也乐得清净。

楼下的小女孩不哭了,我想去看看她,起身走到门口,又怕惹上麻烦,再次回到床上躺下,就算我下去了又能干什么呢,再给她买一顿饭?

也只是一顿饭罢了,我总不能这样养她一辈子。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总是没错的。

来到单位,已经中年谢顶的组长正在训话,他平时不苟言笑,除了用余光锁定年轻貌美的职员的胸脯,仿佛要透过衣服看见那两抹柔软,像极了一只秃鹫。

我觉得好笑,嘴角扬起些许弧度,招来了组长严厉的批评。

一转眼,突然就到了三十岁,我还是单身,也还是住在那个小房子里,每月按时交租,生活没有丝毫变化,楼下的女人早早搬走了,她跟前夫的孩子听说在家里活活饿死了,直到邻居闻到了一股腐臭的味道,叫来警察强行破了门,才看到那尸体已经被蛆虫钻得不成样子。

她或许害怕两个冤魂前来索命,故而低价卖出了这间房,带着钱与情夫远走高飞。

三十二岁,家里在催促我结婚了,我也在想是不是应该找个伴,一个人的生活总是枯燥的,经家里介绍,我又谈了一个女朋友,她二十八岁,我大了她四岁,我对她没有什么感情,只是感觉到了年龄,应该如此。

我们谈了大概一年,两家洽谈之后,我们也准备结婚,我想她约莫对我也没有感情,只是年龄到了,或许跟谁在一起也就只是搭伙过日子,毕竟不再是小孩子了,不能漫无边际地追求所谓的爱情。

婚礼当天,亲朋好友都来了,纷纷说着新娘子好漂亮的话,这套说辞我也曾在他人的婚礼上说过无数次。

看着身边挽着我胳膊的女人,她面带笑容,仿佛定格在脸上一般,我也一样。

送走来宾后,我回到了新房,想着以后每月的按揭,就总感觉头疼,匆匆洗漱之后便是进行了机械运动,激情中,也不知道彼此看到的都是哪张脸。结束之后便互相歇息了。

除了这个时候,我们都不会拥抱对方。

三十四岁,我的孩子降生了,我给他取名叫李潇,希望他一生自由且快乐。

四十岁,我升职了,不少人来与我交好,时常请我去高档的酒楼与洗浴中心,直到一次被灌醉,我与一个洗脚小妹发生了关系,我有些愧疚妻子,但是身旁人告诉我说,没关系的,很多男人都会这样,没什么大不了的。

四十一岁,因为权钱交易,我赚了不少钱,但是我没有告诉过妻子,而是在外面另开了一张银行卡,将这些钱存起来。

四十二岁,我在外面认识了一个女生,二十岁出头,不似家中那位,已经人老珠黄。我时常与她相会,每次都要缠绵许久,然后给她拿些钱,我知道她有很多不干不净的关系,可是那又怎么样呢,互取所需罢了。

四十五岁,偷情的事情被妻子撞破,为了孩子,她没有跟我离婚,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五十岁,我生病了,癌症,医生说我已经不剩多少时日了。

我无悲无喜,好像才堪堪从一场大梦中醒转。

我问医生:“癌症会遗传吗?”

医生说不会,我释然。

不会,不会就好。

或许我早就病了,在很早之前,以为自己绝不会成为某种人的那个时刻。

或许我早就死了,在楼下小女孩活活饿死的那一天。

五十二岁,我的生命即将迎来尽头,我看着那个陪着我走过二十多年的女人,将所有的钱全部留给了她,余下一些,准备出去走走。

我走过自己二十多岁去看过的山河,头上也还是那一轮月亮。

这一生,走过多少地方,见过多少人,好似倒影一般不断回放,不知不觉间,竟已不知道自己变成了怎样的人。

癌真是个可怕的东西,夺走思想,也夺走生命。

最终,会陷入无尽的默,无尽的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