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隋唐第一猛将
作者:百万吨爆锤 | 分类:历史 | 字数:12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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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妹子,知道东方不败吗?
刘文心里直犯嘀咕,这大汉真缺心眼儿?怎么自己说什么他就信什么。
还没来得及多想,牵马的人已经到了附近,那大汉噌的一下从草丛里窜出来,“呔!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
“要想打这儿过,留下买路财。”
得,人家给接上了。不过听这声音,虽然是公鸭嗓音,但怎么听怎么像个娘们儿。
就在这时候,那大汉还朝着刘文的方向招手,意思你快下来打闷棍呀!
“呦~~~”
牵马那人声音轻佻的朝大汉说道:“就你这样的,手都抖,还街道儿呢。”
“你懂个屁!”那大汉呸了一声,转头叫道:“还不快下来!”
看来真生气了。
刘文站起来喊道:“老大,就他那个头,还打个毛闷棍啊?!你直接把马牵了,他又能怎么样?”
“对呀!”
大汉伸手就夺缰绳。冷不防对方一掌拍出,出手如电,噗的一声就拍在了大汉的胸口上,那大汉腾腾腾的倒退几步,噗通一下摔了个屁股蹲儿。
“咦?”
牵马那人有些诧异。
刘文明白怎么回事,刚刚她那一掌,又快又重,普通汉子挨上,绝对非死即伤,可那大汉除了摔了个屁股蹲儿之外,并没什么大碍。
那大汉的身体固然强壮,可这牵马人的功夫更俊!
从武力值来看,肯定超过以前的单二哥就是了。
有这种实力的,都能排进13杰了,应该不是无名之辈吧……
刘文也不敢确定了。
毕竟,自己的亲亲大大老婆洛仙儿,就是一个意外。
“愣着干嘛?!快扶我一把呀!”就在刘文愣神的时候,那汉子气急败坏的冲他大叫。
“啊,好。”刘文蹭蹭蹭跑了过去,扶他起身。
“我让你打闷棍,你不听,看把我摔的!”
“老大,人家会功夫,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别说闷棍了,就是箭矢,人家也能躲得开。”
“哦~也是。哎?不对呀!”大汉看着刘文:“你知道他会功夫,还不告诉我。”
“少说两句吧老大,人还没走呢。”刘文低声道。
牵马人似笑非笑的看着这一对活宝,“你,还有你,五大三粗的汉子,学点什么不好,非学响马劫道儿。”
“这不是逼得吗?”刘文装模作样的开始大倒苦水,“我们吃不上饭,种地又没田,我们哥俩实在没有办法,只能出来武力乞讨……”
对方“噗嗤”一笑,“你还真会编造新词儿,劫道就劫道,武力乞讨,亏你能想得出来。”
“我可不是胡说。老大说了,要劫富济贫。富人几个有同情心的?我们要饭要不着,只能用强硬手段要了。”
“哦~~~”等刘文把话说完,那大汉恍然大悟:“原来乞讨就是要饭啊。你这个穷酸,说话都不让人听明白。”
“好了好了!”牵马人说道:“别吵了,说说吧,你们叫什么名字。”
刘文说道:“问别人名字之前,是不是先自报姓名啊,小姐。”
“谁是小姐!”牵马人把眼一瞪:“你才是小姐呢!你眼瞎吗?连男女都分不清?”
靠!你连喉结都没长,耳垂上还有耳洞,真把我当瞎子!
刘文心里不以为然,表面上却赶紧认错:“是是是,是我弄错了,关键因为这位……这位壮士长得太俊俏了,所以……嘿嘿嘿,不知公子姓甚名谁啊?”
“我叫东方玉。”
“哦~~~”刘文点头:“敢问公子,您的表字可叫不败?”
“什么意思?”
“我听说黑木崖有位高手,复姓东方,字不败,单名一个玉字,不知……”刘文说话同时看着对方的表情,只见她满脸懵逼,看来不是穿越众。
“没听过。”东方玉摇头。
“哦。”刘文拱手道:“在下姓高,名仿,字乱真。”说完用脚尖踢了他坐在地上不起来的汉子,“大哥,该你了。”
“该我什么?”汉子一愣,旋即反应过来,“哦,自报姓名是吧,哈哈哈哈,我叫程咬金。”
去!原来是这货!
刘文明白了。
程咬金虽然不傻,但绝对是个浑人,不但惹是生非,还经常的挑拨离间,就算他的朋友,也少有不恨得咬牙切齿的。
刘文陪着程咬金瞎胡闹,纯粹是一时兴起,为了好玩儿。但他有点弄不明白了,这东方玉想干什么?还打听两人的姓名。
不容他多想,东方玉问道:“你们住哪?”
“老大,他问咱住哪。”刘文把包袱抛给了程咬金。
“干嘛?!”
“不干嘛,天色不早了,借住一宿。怎么,不乐意?”
程咬金看起来五大三粗的,其实他粗中有细,一点都不傻,之所以答应跟刘文搭伙,是觉得这家伙满嘴胡说八道还挺有理,是个很有意思的人。
如今一看东方玉脸色,知道不答应,自己少不了又得受皮肉之苦,赶紧呵呵的笑道:“乐意,谁不乐意了?”说一指向刘文:“我知道了,是你不乐意!”
靠!使坏想让我受罪是吧,等着!
刘文摆手,“我没有。既然老大你同意了,走吧。”
“好,你扶扶我。”
“诶!”
刘文答应一声,扶程咬金起来,见他偷偷眨眼,暗笑一声,故作不知的大叫道:“老大,你怎么了?眼睛进沙子了,怎么一直眨眼呢?来,我给你吹吹。”
“啊、啊,哦,哎呀这沙子呀。”
程咬金顺着他的话装傻,心里暗骂:这小瘪犊子,故意在这时候给我使坏呢。
……
程咬金住的地方叫斑鸠集,在东阿城西二十里,约有人口一千户,在这个年代也不少了。
因此,虽然只是个镇子,但周围也筑起了三四米高的夯土墙,甚至好建了望楼。
这都是战时,由里正组织修筑的。
当然,平常防范强盗之类的,也有不小的作用。
程咬金在斑鸠集算是一霸,走在路上,周围人纷纷躲避,唯恐沾上他。
他家在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三间瓦房,听起来很宽敞,但后世的瓦房进深四米多,屋檐都得高三米以上。
可在这个时代,为了省成本,普通老百姓的房子,进深两米五左右,高度也大约两米高点,能有瓦的,那是上等人家。
家里穷的,都用茅草遮风避雨。
别看东阿县是个富地方,你再富的地方也有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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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门口,程咬金大喊一声:“娘!我回来嘞!”
“阿丑回来了!”
伴随着爽朗的声音,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女子,拿着个簸箕从屋里出来,看到刘文和东方玉微微一愣。
“娘,这两个是我朋友,他叫高仿,他叫东方玉,今天天晚了,想在咱们家借助一宿。”
“伯母好。”
“拜见伯母!”
“好好好,欢迎,欢迎!”程母非常好客的笑道,说话间把三人让进了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