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地主爷
作者:星空没有云 | 分类:历史 | 字数:12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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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开战
第七十四章 开战
高句丽平原城里,高句丽王高元端坐在宴会的中央,享受着其他人的奉承,和下对上特有的畏惧。
这个高元,可不只是国王那么简单。杨广三次进攻高丽,都是败在了他手下。当然,杨广并非由他打败的,而是败在了自己人手里,这个高元,不过趁此机会捡了两大胜利罢了。但是,高句丽举国上下,没有一个人认为是捡了漏。反而在有心人的炒作之下,奉高元为天神下凡。
一切真相,只有高元自己清楚。得知隋军扑来那一天的心惊胆战,和隋军交战时候的压力山大,隋军撤退之后的如释重负。就在隋军大撤之时,他也只敢远远的跟着,不敢追击。
在他的子民眼里,那自然是高元“仁厚”,宽恕了那些进犯之敌。
只有高元清楚,那个广袤的大帝国,一旦认真起来的可怕。这些年来,他一直守着高句丽的一亩三分地,不敢趁中原大乱西进,就是因为这个。
高元,老了。
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
高元,享受着别人一声声的奉承,他竟然不知道,这一声声奉承都在腐蚀他冷静理智的心。
“我是天神下凡!”
“百万隋军都被我打跑了!”
“我要继续我天神的神话!”
“我要让千百年后的人,继续尊敬我,奉承我,畏惧我!”
高元的心里如此想。三人成虎,何况所有人都这么说呢?
机会,还真就落到了高元手里,如果他能够好好抓住这个机会,那至少能在辽东建立一个广大王国。
机会是,渤海大乱,而且渤海里面有人请他出兵。渤海乱,是乱了很久了的。可请他出兵,却是第一次。
这就好比人家夫妻不睦很久了,突然有一天,女主人请你晚上过去“帮帮”或者“棒帮”她,作为老王的你,你去不去?
去啊,高元不就是一个盯了好久的老王吗?
再者说,高元手里的确有些实力——八万装备精良的高句丽兵!
高句丽兵不仅装备精良,而且还训练充沛。高句丽南面,有新罗百济两个部落国家,两国联合起来,也只是在高句丽的高压下,维持不灭国而已。高句丽东北,有一个小型的游牧民族——北山族。原来北山族不时南下的,可现在以很多年不敢来了。由此可管窥高句丽兵的厉害。
在之前,高元还是比较忌惮渤海人的,说准确的,是忌惮靺鞨人。隋第一次征高丽,如果不是联合了靺鞨人,高句丽只怕是在那一次就灭亡了。现在虽然渤海内乱,可保不准一旦侵犯他们,他们化干戈为玉帛,联合起来对付高句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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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上一次高元派了二千高句丽兵做先锋,想着先试一试渤海人现在的实力,最好帮着一边,干掉另一边,削弱渤海国力量,然后再大军压进的。
可谁知,二千人马到了辽东,却一根头发丝儿都没回来。派出细作打探,原来二千人不声不响被消灭了。
渤海人强大如斯?
高元心里一惊。
在反复派出细作侦探之后,才得知了断红尘之前有中原人的支援,而现在,整个渤海的兵力,还不到一万人。
机会来了。
高元先派出使者,想着要是能不费吹灰之力削弱渤海,最好不过。
使者被杀。
高元大怒,这可是公然挑衅他天神王的面子,此时不教训渤海,那可是有损神格的。
聚将!调兵!
国内八万人马,留下三万人防卫新罗和百济,不能让他们趁机占便宜;一万人留守各处关隘,一万人留守都城平原城,因为高元也要防止国内的居心叵测之人,还有消失了几年,却没灭亡的北山族;
剩下三万人,一起聚集起来。聚集起来的,还有当年一起“大败”隋军的一些老将领。
难道,高元要率兵亲征?不是……
此时的高元,最要紧的,是他那受人崇拜的天神身份。凡是有损,有可能有损他身份的,一概不参与。
而且,作为老国王的高元,还要准备培养继承人。他和子民们说,我是天神下凡,我的儿子们也是天神下凡,我的子子孙孙都是天神下凡。
“这一次征讨不听话的靺鞨人,由我大儿子高禅挂帅,带二万兵马,两个小儿子,高封,高琮各带五千兵马,一起出征。
谁立的功大,谁就是下一任高句丽王。众将,当认真辅佐三王子。”
老国王,糊涂了。这是当年那些将领此时的心声。搞继承人争夺战的,从来没有好下场。但是,他们没有反对,因为他们心里早已经选中了高句丽王的继任者。
如果这次站对了地方,一本万利。
高禅是大哥,最得众将的尊敬。高封是二哥,他母亲甚是得高元喜欢。三弟高琮,似乎没有争夺王位的心思,没人知道老国王将他安排进来是为什么。
三兄弟,至少表面团结一致。
这次宴会,是出兵宴。高元在宴会上给三位王子授予兵权,大王子高禅授予帅权——统领十万人马。
十万人马,是号称。号称,是习惯,为的是壮我士气,慑杀敌军。
明白人心里自然明白,三万人马其实都不足,因为这是在别人地盘打仗,还要数千人负责粮道和其他七七八八的小事。
三万兵马开拔之后,第一次军事会议不慌不急开始了。大王子,先把两个弟弟叫过来,摊开了牌,想要争权夺利的,等打败了渤海人之后,再行议论。
老二高封说:“哪里的话,什么争权夺利,大哥说笑了。”
老三高琮:“哦……”
升帐,议事。
三兄弟不闹腾,他们身后的将领自然也不会跳出来捣蛋。不内斗时,集体的力量就是最大的。众将都是经验丰富的,几乎异口同声,指着一张粗陋的地图上道:“这里,有个古渡,上下五十里,只有这么一个地方能大规模渡船。”
“乃兵家必争之地!”
“既是咽喉要道,势必夺之!二弟,你带本部军马五千人,作为先锋官夺下如何?”
“大哥……”高封惊讶到,这么一件大功竟然拱手让给他,这是怎么回事。他心里惊讶,面上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道:“弟,领命!”
其实不止老二高封惊讶,帐中几乎所有人都惊讶的不行,看向高禅,只见他面带微笑,无半点异样。帐中只有一人平静无波,那就是老三高琮,他闭目养神。
不一会儿,五千兵马加快步伐,从大部队中分离,扑向古渡口。
断红尘一边:
五千兵马,也已经出发了两天了。毕竟是自家门口,路熟,走的快,此时离辽河不到三十里。断红尘止住兵马,让大家休息,派出斥候探路。
这里离高句丽人的势力范围比较近,需要加倍小心。在这个空挡,断红尘也展开地一看。几十年的洞察力让断红尘迅速将目光聚焦在一个点——古渡口。英雄所见略同!
断红尘虽然离家许多年,可渤海周围的地理情况全都刻印在了脑海里,他马上想到了,古渡口上下几十里内没有渡口。如果高句丽人想要过河,那必然要走这里通过。
聪明的人,绝不会为自己想到关键而沾沾自喜,聪明的人,会马上为了这个关键部位付出最大的努力。
防守,不一定被动;进攻,不一定主动。占领渡口,就能挫顿对方的兵锋,谁快谁就能掌握战斗的先手。
兵贵神速,在这一刻将会得到充分的体现。
断红尘喝令全军,粮草淄重全部放下,全速抢占渡口。
步兵在后,断红尘自带几百骑兵先行。
古渡口,荒草萋萋,河水的速度到了这渡口处,突然变缓。两个岸边都摆放着不少船只,只不过如今这个时节,没什么人过渡。
河水静静地流淌,几个摆渡人在凉棚里头扇着蒲扇,说昨儿个过渡时河里跳上来了一条肥鲤鱼。摆渡人不吃鱼,因为鱼是河伯的亲戚,吃了鱼,可要得罪河伯的哩。得罪了河伯,那还怎么摆渡?
一切都平静,完全不知道有数万人拿着刀枪箭,气势汹汹到这里杀人来了!
“噔噔噔……”
马蹄声,从北边传来。摆渡人抬起斗笠张望,之间灰尘滚滚,一溜骑兵。在这个不太平的年代,小老百姓对这种危险人物只能能躲就躲。摆渡人四散逃去,骑兵转眼间到了眼前。
断红尘打量了一下,松了一口气,还好,敌人晚了一步。
不想其他的,断红尘马上下令,让人把划这边的船过去,把对面的船能毁了的就毁了,能迁过来的,就迁过来。最好,把对面的山啊,木头啊,能制作船的东西一把火给烧了。
其余骑兵也没闲着,下马在河这边准备防御工事。
栅栏,箭塔,营地。
断红尘矗在岸边,紧盯着河面上努力划船过去的兵卒,心里一丝不好的感觉闪过。
登临一处高地,远远眺望,之间目极之地,有尘土飞扬,不过盏茶功夫,一队骑兵骤至,高高地打着一杆“封”字大旗冲击而来。
此时,划船的兵士刚到对面岸边,还没来得及毁船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