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唐大农枭
作者:爱吃鱼的胖子 | 分类:历史 | 字数:123.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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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三章 于秋平时传授的知识
黄昏以后才是山庄最热闹的时候,抽水机把一条小河都快抽干了,于是,憨子带着大家伙下河捞鱼,回来的时候一人手上提着两个大串穿在柳树枝上的河鱼,浑身都是稀泥,于是,架在水库与山溪之间的水车旁,就成了大家洗澡戏水的地方。
而这边的热闹,也让房玄龄注意到了河坡上那些他根本不认识的玉米苗物。
“那河坡是什么作物?怎么没有果实?”在于秋的书房里坐了一下午之后,跟着于秋在山庄大院里遛弯的房玄龄向于秋问道。
正在盘算着今天晚上教孩子们点什么知识的于秋往坡下看了一眼之后答道,“这叫玉米,种的稍微晚了一些,再过几天应该就要出棒了,可能要中秋以后才会成熟。”
“是人吃的口粮么?亩产几何?”房玄龄来了兴趣问道。
“这个,我也不知道,但应该是不低于千斤,人畜皆可食用,磨成细面,口味不输给米麦。”于秋如实道。
系统给的良种,究竟好到什么程度,在后世不怎么种田的于秋心里也没有个准数,就像番茄的产量,就比于秋预料中还要高一些。
现在他用了比较科学的种植方法,以及与后世田地相当的施肥,杀虫方法来管理田地种植玉米,整个精细程度,已经不输给后世的那些种田专业户了,毕竟,在系统学习的初级农耕技术,比普通农民还是要强很多的。
想来,这些玉米的产出不会比后世玉米大田的平均产量低,当然,这也是他在山庄里亲自种,亲自跟进田地管理的原因,把种子拿给别人去种,能得到什么样的收成,那就难说了。
“亩产千斤,口味不输给米麦?耕种难度高不高?适不适合作为主粮?”房玄龄听于秋这么说,眼神之中精光直冒道。
“不难,甚至比水稻小麦都还简单一些,未来,它肯定是洺州的主粮之一。”于秋很是随意的答道。
洺州百姓未来的食物可丰盛了,猪羊,鸡鸭和海鲜,样样都有,像玉米这样的粗粮,如果种出来的口味比较甜,或许还会上大家的餐桌,如果不好吃,肯定是种出来喂家禽牲畜的。
“你,究竟是从何处弄来的这些作物?”房玄龄心中很是震撼道。
亩产千斤的作物,只要有一样,就能改变大唐的格局,可是,一年多的时间里,于秋这里居然搞出了两三样。
要知道,端午节过后,江南道一些地方的水稻,就差不多可以收割了,其中就有数千亩是出自于秋山庄的高产水稻,到了下季,这些水稻至少会种出好几十万亩来,光是这个预期,就让主产稻米的江南道,山南道,淮南道等地区的粮食价格大幅下跌,让在高位运行了十年的粮价,跌到了一贯钱一石的价格以内。
不过,在于秋看来,粮食的价格,还有很大的跌幅空间,至少,每年跌一半,连跌七年是必须的。
因为,历史上贞观四年的时候,粮食价格都跌到了斗米三四钱,一石只要三四十文钱的价格,更加别说他弄了这么多高产粮种来的情况下。
“这些东西又不是仙人变出来的,当然是我的师门先辈引进种植得来的,这玉米,就是南美洲那边的特产,还有大棚里种植的红果,也是南美洲的特产。
不过说到这个,我就要跟你说一个奇怪的现象了,像曲周县种植的棉花,你应该知道吧!这是天竺国的特产,现在,高昌国已经大量种植了,可据我所知,它在早前很多年就已经传到了咱们中土,却被长安的权贵们当成景观花物,种植在花园里观赏,难道就没有人发现它填充到被子,衣物里,会很保暖吗?
如果有人发现,为什么不大面积的种植呢?莫非,李唐的冬天已经不冻死人了?
还有洺州种的葡萄酒各种瓜物,每天都有不少西域胡商运过来高价售卖,难道就没有人拿种植做试验自己种植一些或者酿造一些出来,避免咱们的资金大量外流?”
于秋一连串的提问,问的房玄龄一愣一愣的。
是啊!白叠子打他出生的时候,许多权贵家的花园里就有种了,怎么就没有人想到将其大面积的种植,用于填充铺盖和衣物呢?
而说到冬天冻死人这个事情,更是让房玄龄心里一痛,别说是最冷的河东道和河北道了,就是气候还算温暖的关中,去年冬天也冻死了数百人之多,而且这样的情况,几乎每年冬天都发生,这也是为什么李唐建国好几年,人口数量不但涨不上去,还一直下降的原因。
从前怎么就没有一个人像于秋这样,关注这些能改变所有人整个生存环境的东西呢?
“亏我房乔平时还自认为自己是个有识之士,却不想,被一叶障目多年。”房玄龄一声哀叹道。
好像这些年大唐冻死的人,都跟他有关似的。
“学识不等于见识,我师门里曾经有一位先贤就说过,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见微方能知著,如果李唐朝廷对于外部的发展投入更多的关注,培养一批专门研究解决民生需求问题的人才,相信一定能收获到很多想象不到的好处。”于秋提醒房玄龄道。
以于秋现在的能力,也只能顾的上生活在洺州这方圆五百多里的百姓了,未来,他也不打算把自己的时间精力都贡献给全天下,在他的认知里,让那些想干活,能干活的人干活,自己享受安逸舒适的生活,才是最爽快的。
同样感觉很爽的憨子他们换了一身清爽的衣衫,穿了一双简单的拖鞋之后,就从水车旁边回到了大院里,和他们一起在水里嬉戏了一番的赛虎却是并不想让他们清爽下去,浑身的皮毛一甩起来,顿时将几个小家伙刚换上的衣服又给打湿了,惹的众人一阵叫骂,说晚上不给他东西吃了。
于秋没有跟憨子说什么水库里的鱼都吃不完,却浪费时间在泥坑里捞鱼的废话,孩子们,就需要适当性的玩耍。
当裹儿喊大家去厨房将晚餐端出来的时候,各个研究作坊里忙碌了一天的妇人和工匠们就开始回来吃饭了。
程咬金和尉迟恭在人群里找到了程处默三兄弟和尉迟宝林,这四个小子,却似乎并不愿意跟老爹亲近,反而是跟着憨子他们从厨房里往院子外面端起了食物。
凉拌的红果肉浇了麦芽糖汁之后,就是夏日里难得的美味,中午没吃多少东西的房玄龄连续吃了几片之后,才指着各自端着碗,围着桌子吃饭的那些工匠们道,“这些,就是公输家的底蕴吧!”
于秋笑了笑道,“不是,他们只不过是我最早一批收拢的饥民中,懂得各种手艺的人,所谓的公输氏出世,其实全部都是山东士族和墨家子臆测的,几个饭都没的吃的孤儿寡母,又哪里能够代表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氏族,他们这些人只不过是按照我的吩咐,帮我做了一些东西而已。”
“那你为什么不跟墨家子解释清楚?”房玄龄诧异道。
“我为什么要跟他们解释清楚呢?让那些恨我不死的世家子向我出手,给我一个出手灭他们的理由,才是我想要做的事情啊!他们自己见事不明要参合进来,就该有承受损失的觉悟。”于秋向房玄龄反问道。
“与他们相斗,终究是一种内耗,怕就怕中原内部消耗过大,会让外敌有可乘之机。”房玄龄担忧道。
“不把旧势力掀翻,就很难有新天,社会格局要改变,肯定会存在一些阵痛,我只要做到让痛的人一直是别人就好。”于秋十分霸气的道。
就是因为他有这种想法,所以,正在追踪墨家探子的王猛一直把他当枭雄看,以后世人的看法,于秋的性格或许很扭曲,但是,在这个时代,却是枭雄人物很普遍的性格。
对于房玄龄和于秋两人讲的这些深刻的问题,程咬金和尉迟恭是听不懂,也不想听的,他们今天在山庄,也是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洺州七子,光是一个神算子狗儿,就已经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震撼,认识认识其他几个人,见识一些他们的本事,就是两人现在最想要做的事情。
虽然如于秋所说,纺线织布也可以是很厉害很厉害的本事,但是,作为武将勋贵的他们,终究是不想自己的儿子做这些妇人才做的事情。
于是,本来想等孩子们吃完饭之后,好好给孩子们上一堂课的于秋被他们给缠上了。
说白了,两个家伙就是想知道知道,于秋要交给自己的孩子什么方面的知识。
“憨子,大头,吃好了喊大家到堂屋集合上课。”于秋晚餐通常都不会吃太多,一小碗面,加上一点鱼肉,蔬菜,就算完事了,放下碗筷之后,他去了化学作坊拿了一些器具才回到堂屋,而等他到来的时候,孩子们找就已经在各自习惯的位置做好,屋里的电灯,也被拉开,张喜儿则是拿好了大蒲扇,坐在于秋旁边的位置,准备帮他打扇。
至于为什么电灯是拉开的,主要是因为怕孩子们对电这个东西好奇,去摆弄,导致触电,所以,将其装在了高高的房樑上。
“大头,上课之前,你先简短的跟大家说说,昨天的课堂上咱们都讲了些什么?”于秋在中央的太师椅上坐定了之后,直接点了大头的名道。
洺州七子中,各有所长,看似木讷的大头却能够胜任这个复述于秋上一堂课的讲课内容,通常情况下,于秋讲多少,他就记多少,没有什么是他特别感兴趣的,也没有什么是他不感兴趣的,没有什么是他特别懂的,也没有什么是他完全不懂的,就是靠死记硬背,而其它任何人在有不懂的东西要问他的时候,他总是能答上来一两句,这就算是他的一种特殊能力了。
“秋哥儿昨天给我们讲的,是空气的重力,密度,和组成部分……”
好吧!这一开始,就直接让程咬金,尉迟恭两人的眼睛开始冒罗圈纹了,就连房玄龄,也是一脑门浆糊,空气怎么就有重力了,密度又是什么,还组成部分,莫非空气是跟水一样的东西,人跟游在水里的鱼一样,是游在空气里的?
他眯着眼睛一直听到憨子讲到热空气比常温空气轻,所以热气球和天灯会往上面飞,才开始正视这些学问。
而在憨子重复的过程中,于秋已经在安装一些铜线电装置了,今天,他要给大家做的,是一个电解水的试验,比较纯净的蒸馏水电解之后,通常会产生,氢气,氧气,和氢离子,其中的氢气,就是密度比空气低的浮升气体,是于秋制作下一代飞行器的主要材料。
而氧气,则是能够用于提升燃料的燃烧率,火焰温度,帮助冶炼金属的东西,亦是接下来于秋要大量应用的东西。
有了沼气发电和蒸汽机发电之后,他甚至可以用电焊技术,来制作各种结构更加复杂的金属物件,比如,钢铁制造的蒸汽动力轮船,或者,蒸汽火车头之类的大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