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高歌
作者:炮兵 | 分类:历史 | 字数:258.7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495 小白会赚钱了
郑鹏苦笑地说:“大舅哥,要是一碗也闻不出,那岂不是要三万贯?太狠了吧。”
“有点道理”崔锦辉点点头说。
正当郑鹏以崔锦辉会网开一面时,没想到崔锦辉大方地说:“要是妹夫全认出来,某就赠你三万贯,算是给姝儿添嫁妆,开始吧。”
寒一个,名门望族的子弟,拨比汗毛都比别人的腰还粗,在崔锦辉口中,三万贯好像三百文那么随便。
好吧,你能拿三万贯作嫁妆,我也能拿三万贯赞助给你。
郑鹏呵呵一笑,正想说自己花钱买路过关时,一直在后面李白突然走出来说:“公子,太白作为幕僚,至今寸功未立,这酒好比太白兄弟,一认一个准,这百酒阵交给我吧。”
“小白,有把握吗?”郑鹏压低声音问道。
“公子,拼一把吧,酒场如战场,总不能未战先认输吧。”
郑鹏点点头说:“好,看你的了。”
差点忘了李白这个家伙喜欢喝酒,高兴时喝,失落时喝,无聊时也喝,经常满身酒气,要不郑鹏知道他的才华,早就把他赶走了。
李白闻言大喜,说了一句定不负公子所望,然后对崔锦辉拱拱手说:“崔公子,太白愿代公子闯百酒阵。”
“好,请吧。”崔锦辉爽快地说。
李白走近第一张桌,拿起第一碗酒,放在鼻子闻了一下,很快胸有成竹地说:“这碗是荥阳土窟春。”
酒碗下面压着一块小木板,当李白说出酒名时,马上有仆人拿起板,把压在下面的字给众人看,一边展示一边大声唱道:“荥阳土窟春,中!”
首战告捷,李白哈哈一笑,当场喝了一大口,喝完用衣袖一抹嘴,高兴地说:“哈哈,好酒。”
看到李白喝酒,马上有仆人送上银碗装的着清水说:“公子,请漱口。”
很讲究的做法,在品尝多种酒时,每喝一种都会漱口,清理品腔中的残酒,保持味蕾的灵敏性,可以更好地辨别。
李白挥挥手说:“不用,某品酒,从不用漱口。”
说话间,李白拿起第二碗,放在鼻子下面闻了一下,很快说道:“长安阿婆清酒。”
“长安阿婆清酒,中!”那名健仆很尽责地唱道。
李白放下酒碗里,顺便又喝了一大口。
“乌程若下酒。”
“乌程若下酒,中!。”
“宜城九坛酒。”
“宜城九坛酒,中!”
“富平石冻春酒。”
“富平石冻春酒,中!”
.......
河东干知、别南饶春、陕州瑶泉、扬州秋自露、长安西市腔、郎官清、和州竹叶青、浔阳泪水、岭南云溪等等,被李白一一辨出。
在场人先是看好戏,慢慢地,一个个眼神变得认真,神情也变得严肃起来,看着李白目光,好像看到妖孽一样。
李白还是一个少年郎啊,怎么那么厉害,那些酒好像如数家珍一般,分辨起来轻易而举,往往闻一下就能准确说出,有些不是很肯定的,小喝一口就行,百酒阵都破了一半了,竟然连一次错的都没有。
天啊,难道这个李白,从娘胎开始就开始品酒?
不仅旁人,就是一旁的郑鹏也惊讶得说不出话,知道李白喜欢喝酒,一看到好酒就挪不动腿,可万万没想到,李白已经喝出水平。
对了,听李白说过,喜欢喝酒,觉得喝酒能让他灵感倍增,最美妙的事是吃着卤肉就着美酒,这家伙能花巨金采购卤肉,自然能轻易收集大江南北的美酒。
李白自称斗酒诗百篇,连“千金裘、五花马”都能拿去换酒的人,会品酒也在情理之中,现在郑鹏想的是,这位流芳百世的李白,会不会是脑力特别发达的人,像后世郑鹏看过一个叫《最强大脑》的综艺,其中有一个选手,轻松分辨了二百杯不同的水,让观众惊为天人。
可惜现在没相关的仪器,不能测试小白的脑袋。
然而,让人吃惊的不仅仅是李白的“舌头”,他的“肚子”也让人折腾,只要猜出酒后,李白肯定要喝一大口才放下,五十多碗酒,每一碗都喝一大口,少说也有三五斤酒下肚,可他只是面色稍红,眼不蒙,脚步不浮,光是这份酒量就让人佩服。
酒阵还没有喝完,李白开挂的辨酒的过程也没结束,崔锦辉在后面重置前面有过的酒、把两种酒混合等手法了没瞒得住李白,被李白一一辨出。
当李白品到最后一碗,也就是最后一碗时,全场都静了下来。
都想看看李白是不是能百分之一百品尝出,也想看看,是郑鹏留下三百贯买路线,还是这位年轻的幕僚替东家赢得三万贯的嫁妆。
最后一碗了,这时好酒的李白,已经喝得有些醉眼朦胧、脚步轻浮,主要崔锦辉准备的都是极品的好酒,李白闻到好酒哪里忍得住,每碗都要喝一大口,碰上极品好酒,还会忍不住多喝一口,喝到后面也有了几分醉意。
只见李白拿起酒碗放在鼻子下嗅了一下,好像没闻清楚,连连闻了二下,只见他脸上出现疑惑的神色,当他伸出舌头轻轻点了一下碗里的酒时,只见他的脸上的疑色更重。
此时,站在旁边崔锦辉嘴边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看着李白的眼神,有了一丝同情。
“大哥,这酒是不是有什么名堂?”跟在一旁的崔锦荣忍不住压低声音说:“你不会随便找一间普通小酒馆打来的自酿酒吧?”
粮食充足的最大好处,就是官府对酿酒不鼓励也不制止,很多普通老百姓都酿,这是大唐出现这么多好酒的原因之一,要是崔锦辉耍花样,坑死李白也猜不出。
崔锦辉摇摇头,压低声音说:“堂堂崔氏,岂会做这等下作之事,端上桌面的酒,都是叫得上名号的,不过,最后一碗不是。”
说到这里,崔锦辉附在崔锦荣耳边小声地说:“最后一碗不是酒,是水。”
“什么?”崔锦荣惊讶得差点没大声叫出来。
“小点声,别嚷嚷出去,这可值三万贯呢。”
崔锦荣有些不解地说:“大哥,这样会不会有点不地道?”
“有什么不地道,人一个人连酒和水都分不清,那还喝什么酒,倒不如在家里喝好了”
聊开了话头,崔锦辉有些洋洋自得地说:“前面几碗的酒,有辛辣、有甜、有醇香、有浆香,都是味道很重的酒,喝了那多重口味的酒,嘿嘿,到后面舌头变麻,舌头变拙,最后一碗时,他会把前面闻到的味道、尝到的味道混淆,这样的感让他产生混知,这样达到某想要的效果。”
“有个问题,要是这个人不喝酒,只是到这里转转,那怎么办?”崔锦荣有些担心地说。
“这个不用问担心”崔锦辉轻描淡写地说:“不喜欢喝酒的人,肯定认不了那么多酒,能品出这么多酒的人,肯定是爱酒之人,他能放着极品的美酒不尝吗,不可能,你没看到那个叫李白家伙,每一碗都要喝上一大口吗?”‘
原来是这样,崔锦荣恍然大悟,然后有些同情地看着李白。
不得不说,崔锦辉最后一杯这样做,可以说非常精明。
正在此时,李白突然轻轻放在酒碗,大声地说:“此酒不是酒,是水。”
什么,水?
这个神奇的幕僚,不会喝酒喝昏了头吧?
正当众人议论纷纷时,那名尽职地健仆拿起木板,看了一眼,明显香得出他有些不敢相信,把木板翻了翻,确认没错后,然后大声说:“水,中,恭喜这位公子全部答对。”
一旁的郑鹏,眼睛都瞪大了。
不会吧,真过了?
一次也没错,也就是说,这关不仅顺利通过,小白还为自己赚了三万贯嫁妆?
今天外出工作,第二更可能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