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手机阅读

凤舞隋末

作者:隔壁老黄哥 | 分类:历史 | 字数:170.2万

第五百九七章 战术欺骗

书名:凤舞隋末 作者:隔壁老黄哥 字数:2134 更新时间:2024-10-11 11:38:40

粮食作为人类主要的生活必须品,可以说几千年来人类文明的兴衰都与细细相关,紧密相连。

虽然很多时候,粮食的作用非常重大,但我们从已知的历史来看,它的生产方式还有相应的实用技术,在进入现代之前根本没有太大的技术进步:五千年前是刀耕火种、四千年前开始轮耕轮作、三千年前井田套作、两千年前开始有铁犁耧车、直至一千年前才开始研究育种、增肥,而到了一百年前的近代人类才研究出的化肥、耕作机械和育种这带动农业发展的三大黑科技。

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在这隋末时代,有关粮食的两个有意思的地方。

首先就是这个时代的粮商,大多数基本上做的都是转口贸易,简单点说就是商人从甲地收购原粮(未经处理的带壳谷物),然后用商队运往乙地贩售或运至仓库囤积待售,并以此谋利,并不涉及粮食的精加工。

因为在这个时代,想要搞粮**加工的话,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畜力,因为在这个时代要给谷物脱壳,办法看起来虽然多,有磨、碾、碓、扇车、罗等方式,可没有一项是能够节省人力的,尤其是“碓”这项目,甚至为此设置出了一个刑罚来,也即是专门针对妇女的“舂刑”

所谓“舂刑”,是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五刑之一。犯罪妇女在施以黥(脸上刺字)、劓(割鼻子)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为五刑中较轻的刑罚。

虽然“舂刑”比较起五刑中的其他四项来看要稍微人道一些,但想想看一个妇女要常年累月用棒子舂米肯定是很惨的。

PS:五刑的其他四刑分别是:拶刑,用夹板夹手指;杖刑,用木杖打屁股;幽闭,用木槌打腹部致使子宫脱落,使其失去生育能力;骑木驴……这就不解释了!

当然了,精加工这一块,因为肯定有利可图,所以自然还是有大商会做,但其中就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因为古代没有较为精密的谷物脱壳技术,如稻米、高粱、大麦这些原粮一旦经过舂、碾、碓等方式脱壳后,基本上得到的都是粉碎的颗粒状成品,于是商人们会把从中筛选出的较为完整的粒状物作为贡品来运作。

而普通的百姓还有地主老财们,正常的操作就是把原粮存储在仓库,要吃用了就去取出来现舂现碓,即便是城市里的非农业人口,也很少有人直接去粮店购买加工过的精粮,因为精粮的人力成本很高,价格要比原粮贵上很多。

不过,情况到了黄小刚这里,这些困扰古代人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作为一个混到了文凭的钣金机修工,并且还参与过一段时间的农机销售,什么脱壳机、碾米机、脱粒机等等这些农机具的构造原理他自然是手到拈来的,然后虽然这个时候他还造不出什么蒸汽机、内燃机,但简单的水轮机还是难不倒他,况且便是畜动力也能带动这些设备。

所以,为了不让这些土著隋末人察觉到异样,黄小刚先搞了一把战术欺骗,就是让各地的国储粮库继续采用“古法”(也即是人力磨、碾、碓)来批量生产“粗粮”,而后再悄悄生产了一批脱壳机、碾米机、脱粒机和大小钢磨,以“五谷坊”的名义来推出经过精加工的粮食产品。

脱壳机、碾米机这些就不要讲,用的是后世的先进技术,稻米经过加工后得到的完整米粒成品率要比土法碾、碓高了不知道多少倍,土法碾、碓得到的完整米粒差不多也就是十中选一的样子,而用机器脱碾得到的完整米粒至少能达到九成以上,而且量大成本低,是人力不可抗衡的。

此外,对于大小麦、高粱和豆类等可以制成粉状的粮食产品,古人用的石磨因为加工精度不够,所以成品相对来说比较粗糙,口感自然好不道哪里去。

然后这个问题搁在黄小刚这可就简单了,虽然他现在还没拿出高炉炼钢的黑科技,不可能直接用铸造法来铸造钢磨,但不妨碍他命人用手工锻打的方式打出两扇用百炼钢制成的高精度磨面,然后再把这磨面镶嵌到石磨上,再套上水轮机作为动力,磨出来的面自然精细美观,口感自然也就更好了。

所以,你说粮商们和地主老财们傻眼不傻眼?

粮商们的主要商品是原粮,他们谋利的方式也就是集散、仓储、物流,而后低买高出,可如今国储粮库直接来个平价进、平价出,虽然用粮本做出了少许限制,但加工这一块是完全倒贴啊!

然后“五谷坊”利用便宜廉价的机器加工,又把高端市场给抢占了,等到粮商们回头一看,便也才发现那条公田法里的十税一的“资源税”,根本就是早早就等着往他们颈脖上套好的绝命套索。

而地主老财们此时也才醒悟过来,行公田法不收农税,对小家小户是好事,对他们这些大户可就是催命符了。种主粮不收税是好,可种植主粮也是需要成本的,种子、耕牛这些不提,田间管理、收割仓储这些可是需要大量的人力,此外主粮种出来了你要么囤在仓库里任它腐烂,要么就得平价卖给国储粮库,想要卖给出高价的粮商,也得粮商有利可图人家才来收粮对吧?

而粮商不来收的话,虽然可以拿去酿酒、养猪,可卖酒要收重税,养殖不但也要被征税也要承担风险,然后土地还不能抛荒,抛荒不但要罚款,若是超过了规定的年限,如连续三年抛荒或者五年中有三年抛荒土地无收,那么根据公田法的规定,官府就有权以极低的价格收回土地。

这天凤二年时,因为初行公田法,东华四郡的粮商和地主们因为摸不着路数倒也还好,大家咬咬牙勉勉强强挨了过来。

粮商们家底丰厚,便是一年不做生意倒也不至于坐吃山空。地主们家大业大,就算是一年不卖粮食,囤在自家粮仓里也不怕亏了。

到了天凤三年,瞧着田地里又开始收粮食了,然后再瞧瞧装满去年陈粮的粮仓,地主们终于傻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