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朝做权臣
作者:红尘贼子 | 分类:历史 | 字数:209.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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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香船
短短数日,南京城中就已掀起一股风潮,“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生们纷纷走上街头,高喊着“一心抗虏,恢复北地”的口号,让抗击建虏的观念深入人心。
仅凭“江南学社”的那两百多个穷苦书生显然没有这样的力量,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叶黥煽动江南学社走上街头之后,南京城中那些五花八门数量繁多的文人组织全都看到了蕴含其中的好处。
唱几句高调,喊几声口号,就能搏一个“忧国忧民”的名头,而且没有任何风险,此等事情何乐而不为?
“浙乡社”
“湘学社”
“白石书院”
“蜀文社”等等文人组织有样学样,纷纷组织人手走上街头,没几天的工夫,就把风潮搅动起来了。
到了后来,“扬州商会”“盐商行会”“江南染行”等等商业行会也纷纷加入其中,声势迅速壮大。
当“漕运总会”也发出号令,让那些个扛大包的苦力们也加入游行队伍之后,抵抗建虏的风潮已彻底席卷南京的中下阶层。
这么多人,喊着相似甚至是相同的口号,官府根本就管不了,也不敢管。
派遣衙役们上街抓人?
就算是朝廷有这样的命令,下面的官吏也不敢执行:士农工商各个阶层的人全都参与到这场风潮之中,难道把他们全都抓起来吗?
为首的自然是那些读书人,可谁又敢去直接抓捕?
真要是那么干的话,立刻就会成为众矢之的,马上就会被这些文人骂个狗血淋头几辈子也别想翻身了。
如此群情汹涌之际,一不留神弄出了流血事件,什么样的人都压制不住,负责执行的底层官员一定会被抛出来当替罪羊。
于是乎,官府就好像睁眼瞎一样装聋作哑,似乎完全看不到越来越汹涌的风潮,任凭越来越多的读书人从各地赶到南京却不加阻拦。
西边的太阳已经隐没到高大的城墙之后,只留下一抹嫣红如血的晚霞。
在城墙的掩映之下,位于城西十字胡同的醉鬼客栈是那么的不显眼。
这座前厅后院式的客栈显得有些破败,高悬于门楣之上的金字招牌早已晦暗无光,高高挑起的商幌子有气无力的低垂着,仿佛一位行将就木的垂垂老者。
或许是因为地段不好的缘故,酒鬼客栈的生意非常冷清,好不容易看到有人上门,正在门前招揽生意的伙计赶紧凑了上来:“客官是要打尖儿还是住店?小店整齐的很,价格也公道,单人房只要三十个钱,还管一顿饭。”
“有没有单人的通铺?”
大通铺,是专门给那些个车夫、力夫等苦哈哈的穷人们预备的住宿之地,从来就是几十个人挤在一起,哪里有单人通铺的说法?
听了这句明显不符合逻辑的话语,酒鬼客栈的伙计却一点都不觉得惊奇,反而压低了嗓子小声说道:“客官要想住单人通铺的话,一晚得十两银子。”
“这么贵?十二两行不行?”
“行!”伙计将手里的白毛巾往叶黥的肩膀头子上一搭,高声唱喏:“通铺客官一位,这位爷随我来。”暗号已经对上了。
叶黥跟在这个伙计的身后迈步进门,穿过前厅来到后院。
正在后院厢房里算账的账房先生看了看搭在叶黥肩膀头子上的白手巾,不动声色的问道:“这位爷是要住单人通铺的么?”
“是。”
“价钱可贵。”
“我是文人,身上不曾带那么许多银钱,应该可以挂账的吧?”第二轮暗号是详细印证身份。
账房先生打开抽屉,从中取出一卷如同小拇指粗细的竹筒,竹筒上的火封完好未动。
楚华文打开竹筒,从中取出一张二指宽的纸条子,上面是几行细小的字迹:我军将临凤阳,以舆论佐之。另:太子近期抵京,民心如水,妥善引导之!”
这是张启阳的亲笔,有了这个指示,叶黥已经知道接下来的“工作重点”了。
默不作声的将小纸条凑在火烛之上点燃了,眼看着它烧成灰烬,沉吟了好半天才小声说道:“我需要一笔钱。”
“多少?”
“至少两千五百两。”
两千五百两银子,足够买下整个酒鬼客栈了,但这个账房先生却没有丝毫犹豫,甚至没有问起他要这么多钱究竟要做什么,而是直接从贴身处掏出一沓子小额银票,细细的数出两千五百两,郑重其事的塞到叶黥的手中。
银票还带着账房先生的体温,叶黥很清楚的知道这些钱是怎么来的。
这是毅勇军的军饷,是张启阳专门从军饷中调拨出来攻他使用的活动经费。
这两千五百两银子,足够打造一万多支羽箭,或者是制造出六七百杆长枪,或者是四百柄锋锐的战刀。
若是用来打造铠甲的话,足够武装一个齐装满员的小队了。
这些钱,全都是毅勇军从牙缝里省出来的,却交给叶黥,让他没完没了的宴请那些个穷酸书生,由着他挥霍。
“请您转告大帅,我知道这些钱来之不易,绝对会用在刀刃上。我敢用脑袋担保,从未贪墨过一分一文。”
“大帅的脾气你是知道的,从来就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尽管去做你的事情吧。”
叶黥的身体挺的笔直,打了一个不大标准的军礼,揣着银票默不作声的退了出来。
当他回到住处的时候,天色已经全黑了,正是万家灯火的时候。
叶黥住在“四窄巷”尽头的一座车马店中。
这一带是南京城有名的“贫民窟”,住的全都是穷苦人,污水横流野狗乱窜,街头巷尾全都是缩在门洞里的乞丐和流浪汉。
每日只需七个大钱就能在硬邦邦的通铺上睡一晚,低廉的价格吸引了很多贩夫走卒。
尤其是那些个在码头装卸货物的苦哈哈力夫们,最喜爱这样的车马店。
叶黥的怀里揣着两千五百两银票,却舍不得给自己找个像样的住处,而是一直住在破败肮脏的车马店中,因为他知道那些个活动经费来之不易,容不得半点挥霍。
宴请江南学社成员的时候,他可以一掷千金不皱眉头,俨然就是个豪富之人,但那只不过是在人前做出来的样子罢了。
到了独自一人的时候,却是孤居陋室粗茶淡饭,恨不得把一文钱掰成两半来用。
在外面跑了一整天,喊了一天的口号,早已饿的前胸贴后背了,但叶黥却不想吃晚饭,因为车马店的晚饭是要钱的。
每顿饭至少需要花销三个铜板,要是不吃的话,就能省下这三个铜板。
若是连续一个月不吃晚饭,省下来的那点钱就足够打造两支鱼尾箭或者是一支穿甲箭,就有可能多消灭一个鞑子。
只要毅勇军的将士能够多杀哪怕一个鞑子,叶黥宁可一辈子不吃晚饭。
为了降低成本,车马店里根本就不点灯。
住在这里的苦哈哈们早已累的半死不活,天色黑了就直接上炕睡觉,根本就不需要点灯熬油。
叶黥的身旁躺着好几个扛大包的苦力,他们已经睡下了。
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脚臭味,叶黥躺在硬邦邦的通铺上,思索着下一步应该怎么做才能更好的完成大帅交给的任务。
诸般事情,千头万绪,一时还不知从何做起。
就在这个时候,外面传来一声轻唤:“敢问,叶黥叶公子是宿在这里的么?”
“哪位找我?”叶黥刚刚披上衫子,正准备出门去看,那人已经走了进来。
这是一个梳着两个朝天髻的小丫鬟,约莫十四五岁的样子,打着一盏红灯笼。
在灯笼的照耀之下,小丫鬟愈发显得明眸皓齿美艳动人,虽然年纪幼小,却已有了几分媚态,分明就是个美人胚子。
浓重的脚臭味让小丫鬟捂住了鼻子,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两步,歪着脑袋上下打量,看了好半天才用很不确定的语气说道:“你真的是叶公子?你真的就是叶黥?”
“我又不是什么大人物,似乎不值得冒充吧?”
“看你也是个一表人才的斯文人,怎么会住在这种地方?”
“这种地方怎么了?有什么不好吗?”
“也不是不好,好啦,好啦,不说这个了。你跟我来吧。”
“跟你走?我还不知道你谁呢怎么可能跟你走?我要跟着你去哪里?”
“我家主人有请。”
“你家主人请我?你家主人是谁?”
这小丫鬟皱了皱鼻子,很是俏皮的说道:“你去了自然会知道。”
叶黥翻了个白眼,“我连你家主人姓甚名谁都不知道呢,怎么好就跟着你走呢?而且我也没有这个闲工夫!不去。”
“叶相公还真是胆小,莫不是怕我家主人对你不利?”
“我不过是一介寒儒,身无长物,就算是拦路抢劫的匪类遇到我也会空手而归。”叶黥骨子里的书生意气升腾起来,哈哈大笑着说道:“堂堂七尺,昂昂男儿,有甚么好怕的?你这么说我还真想见见你家主人到底是何方神圣,头前带路吧。”
那小丫鬟抿嘴一笑,挑着红纸灯笼走在前面,叶黥亦步亦趋的紧紧跟随。
二人穿大街过小巷,经过报恩寺之后一路南来,渐渐走到“黄泥埠”。
埠头上停靠着一艘大船,这艘大船长约六七丈,连挑楼在内总共三层,船头船尾都挂着通红的纱灯笼,迎面的船帮上写着一个大大的“韵”字。
这是一艘花船!那显眼的红灯笼就是花船的独特标记。
十里秦淮,是南京城最繁华的所在,同时也是教坊名妓们最集中的地区,载着妓家的船只都会挂上红灯笼与普通船只相区别。
“我家主人就在船上等候叶相公,请登船。”
叶黥从来都不是寻花问柳的浪荡子,当然不会上这艘花船,毫不犹豫的说道:“对不住了,我不去这种地方。”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
叶黥根本懒得理会这个小丫头,调头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