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之王
作者:红毒蛇 | 分类:竞技 | 字数:22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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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忘记“钥匙”(第七更)
洛杉矶赢了!
从几何时他们拥有无限光荣的赢球文化,现在却要因为一场胜利而欢呼。
比胜利更重要的是球队收获了一位攻防一体的新星。
要说前两场看出点端倪,那第三场就是“盖棺定论”,让对手的全明星队员吃瘪,这居然让一名末轮秀菜鸟做到了。
“他打出了属于自己的一场高质量比赛,今晚湖人的大胜,加里史密斯功不可没。”
“潜力无限的年轻人!更可怕的他只是一名60顺位新秀,想到了谁?吉尔伯特·阿里纳斯?或者是以赛亚·托马斯?他们可都是响当当的人物。”
“如果这家伙进入今年的最佳新秀阵容,我一定不会惊讶。”
赛后,两名解说员开启狂捧模式,比着说林峰的好话。
比赛结束后,仍然意犹未尽的林峰迟迟不愿退场,可惜这里不是斯台普斯,否则他可以接受主场球迷的欢呼。
跟队友拥抱后,林峰径直找到了福布斯,那个被自己打爆的家伙正准备去更衣室。
“福布斯?等等!”笑嘻嘻的林峰叫住了他。
福布斯发现叫自己的是林峰,有些哭笑不得。
“上帝,我认为已经摆脱你的纠缠了。”
“嗨伙计,我喜欢你的性格,虽败犹荣。”林峰主动跟他拥抱,福布斯也是大度的张开了双臂。
“你今晚让我难堪了老兄,我老妈肯定饶不了我。”福布斯笑着说。
“替我像她问好,你的表现很棒,差一点就防住了我。”
“混蛋,你绝对是只袋鼠。”
一番互喷,两人笑着交换了球衣。
林峰拍着他的肩膀,希望有眼力劲的记者能够抓拍一张,“我喜欢你的个性,有机会一起喝酒。”
福布斯也笑了,他套上林峰的11号球衣回了更衣室。
“嗨加里,你要破费两百刀的球衣费用了。”哈特打趣地说。
林峰做了个鬼脸,“我喜欢那家伙,就好像看到了以前的自己,哈哈哈,不过他可要比我老的多。”
球衣不属于球员私人财产,赛后会有专人回收洗涤,以备下场使用。林峰选择跟福布斯交换球衣,意味着他要出钱买下来,湖人的价格稍贵,200美金,但这对他而言不算什么。
身穿职业装,一头大波浪的安妮早就拿着话筒等候在球员通道外面。
“嗨,表现不错,你是今晚最耀眼的明星。”
安妮眼里闪烁着不同的光芒,林峰读懂了某些特殊暗示,可惜今晚球队就要飞赴紧靠加拿大的明尼苏达州。
简短的采访,林峰告诉安妮,今晚的比赛不属于他一个人而是全队的胜利,这是湖人队整体上下努力的结果。
“我们在更衣室里很和谐,相互打气鼓励,然后告诉彼此我们是湖人,现在必须赢下这比赛,然而这只是个开始。勒布朗会带领我们创立赢球文化,带领这支球队走得更远。”
林峰把胜利的原因归结为球队整体以及勒布朗出色的领导才能,这为他赢得了不少新球迷的青睐。
有部分洛杉矶人在科比退役后一直对湖人抱有抵触情绪,认为现在的球员降低了球队底蕴。
一名60顺位的新秀横空出世,让那些自视清高的老球迷看到了复兴的希望,他们打算重新投入热爱的篮球中来。
安妮对他的回答很满意,原以为这家伙会信口开河,原来还是有些分寸的。
简短的采访后,扛着摄像机的维克托大叔识趣离开,场边只剩下林峰跟安妮。
林峰体内的能量没有消耗完,而安妮又含情脉脉。
这该死的球馆,为什么不是一家温暖舒适的快捷酒店?
“嗯...我明晚的飞机,今天会在这里休息一晚。毕竟我们记者不像运动员那样体力充沛,忙碌了一晚,现在我倒头就能睡着。”
“恭喜你加里,以后会越来越好。”
安妮抚摸着自己的一头金发,样子妩媚至极。
“对,会越来越好,我会让所有人知道我的能耐。”
林峰显得有些局促,面前的女孩曾经让自己难堪,让他意识到自己是个没有经验只会乱捅一气的毛头小伙。
更衣室里,湖人队员们聚在一起庆祝今天的大胜,他们开了两瓶香槟,打算朝着林峰的脑门灌下去,结果发现这家伙迟迟没有进入更衣室。
好事的库兹马兴冲冲进来报告情况,“我们的英雄整跟安妮·加西亚呆在一起,她们可是目前洛杉矶最有非议的男女。”
哈特跟着起哄,连鲍尔都笑了。
“好了伙计们,给加里一点私人空间,或许他即将拥有一份甜蜜的爱情,我们给他留一杯香槟。”
詹姆斯敷着冰袋说道,慈祥的像位老父亲,他今天拿到32+10+8的准三双数据,这样的数据在一般球员那里就是祖上冒青烟,对老汉而言仅仅是日常操作。
林峰最后一个回到更衣室,刚开门就被浇了一头香槟,淋了个透彻。
“法克,我需要叫队医,你们这群家伙!”
林峰抱住了始作俑者库兹马,这家伙是湖人更衣室的搞怪担当。沃顿的衬衫湿了一片,看样子他也享受了特殊待遇。
“晚上飞明尼苏达?珍妮女士为我们准备了庆功宴,就在飞机上,今晚可以举办空中派对了。”
哈特兴奋地吆喝道,他跟库兹马都是各种派对的热衷人士,经常成群结队地出入夜店。
老板娘珍妮在飞机上准备了庆功宴,全队范围的派对,从圣城飞去明尼苏达要跨越大半个美国,足够他们好好疯一把的。
唯一缺憾是只有大老爷们,没有美女陪他们一起。
临上球队大巴前,库兹马发现林峰又找不到了,距离大巴驶离AT&T中心只剩十分钟,管理层可是会严惩不守时的球员。
“他又去了哪?这家伙该不会吃坏了肚子。”哈特站在大巴前面四处打探。
最后五分钟,一路小跑的林峰匆匆赶来,他看起来气色不错。
“嗨老兄,你差点就要步行去明尼苏达了。”哈特打趣道。
赶到大巴前,林峰终于可以松口气,“忘了拿行李箱的钥匙,我又回了趟酒店。”
刚要上车,被哈特一把拽住,他一脸坏笑,“哪把钥匙会让你的脖子上留着吻痕。”
林峰一摸脖子,果然有口红的印记,无奈地摊了摊手,“这个...你明白是怎么回事,人之常情。”
“我看错了你兄弟,你这张人畜无害的脸欺骗了我。”哈特双手揣兜倚在大巴门口,边笑边摇头。
另一边,刚扎起头发的安妮重新涂抹了口红,发动车子准备回酒店休息。
几秒钟后,车载电台里传出悠扬的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