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烟
作者:白石头 | 分类:军事 | 字数:449.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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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反)章 时间
和儿子走在路上,总会成街上的一道风景。
自从上了年纪,我很少自己在开车出去了,多数的时候,司机把我送去一个地方,能步行便步行,回家的时候,再和司机打个电话,送我回去。
走在大街上,我总是喜欢拉着儿子的手,虽然他未必喜欢如此。
要是我们不相互称呼的话,其实是很和谐的,可若是相互称呼攀谈带上称为的话,总会让不经意的路人把目光定格在我们身上几秒钟。
年轻时我很享受万众瞩目的感觉,虽然那个时候我同样不喜欢陌生人异样的目光。
老北京有个词叫“犯照”,大概就是因为一个不起眼的眼神或是目光所引发的一系列的后续暴力的东西吧。
我其实就是个比较爱和人“犯照”的人,我记得年轻的时候,也就是十六七的时候,那个时候也没什么钱,还经常聚一大帮人在一起,也吃不着什么好东西,就是成天的在马路上压来压去的。打打闹闹说说笑笑,实在饿了,就找个小一点的店或者是干脆找个什么面条啊,或是包子啥的好一点就是烧烤什么的,对付一顿。
其实也算不上没有钱,就是人多,带钱的人少,能花钱愿意花钱的人更少罢了。
年轻嘛,又自比江湖人物,吃饭的时候,多多少少喝一点酒就是家常之事了。那个时候酒量本就小,又好面子,每每吃饭的时候,喝的还是白酒。
喝过酒的人都知道,白酒和其他的酒不一样,酒量小的人,怎么的也能喝一瓶啤酒啊,红酒一两杯,但是白酒,可是半两都未必可以的。
有一次,在一个路边的地摊上我记得当时老虎也在,海东青好像因为有事没赶上。那一次大概有个十几个人,具体的太多年了,记不清了。
吃了什么不记得了,但是我知道那一顿肯定喝酒了,正好在我们另一边还有一桌人,大概也有十几个,年纪和我们差不多,都是孩子。
看样子他们也喝了不少酒,因为放在地上的一个酒瓶倒了,现在想想其实挺正常的,身后有声,自然反应就是回头去看一看,就是他们这么一个动作。
引发了后续持续了好几个小时,多次的殴斗。
往事不堪回首啊,曾经的年少,狂妄,浮躁,现在看来很可笑,但也不失为茶余饭后老友闲谈或是对后辈子孙讲述的段段经历趣事。
我这个儿子啊,哪里都好,我是怎么看怎么喜欢,眉目间那种不符合他年纪的英武之气,和他那个没谋面的老爹海东青一模一样。
不知怎的,这孩子非是我二人所出,可是身上的那种气质,简直就是活脱脱的一个结合了我们两个人气质的翻版啊。
我嗜酒,爱酒,更懂得喝酒。
这个小崽子不知道怎的,年纪不大,却很爱喝酒。
大孙子不沾酒,我这个做姥爷的每次想要找个机会和他整两口,可惜啊,人家压根不给你机会。还得是我这个大儿子。自从那次马场回来之后,和我不由得亲近了许多。也是从一次开始竟然时不时地在晚饭的时候陪我喝上几杯。
说心里话,我其实不想要孩子喝酒,但是怎么说那,不想他喝,可是人家不听你还能咋整?孩子端着温好的酒,笑嘻嘻的和你说“爹,咱爷俩喝点你看咋样?”
我戒酒有一段时间了,咋说那,没脸吧,从上一次柔柔他们回来之后,我这酒也就算捡起来了。
开始,儿子还就是和我喝个一两半两的,可是久而久之,这小子竟然一顿饭要喝个半斤左右,我那酒虽然都是好酒,可是白酒啊,半斤下肚,一般大人都不行啊。何况这小子才十四岁。
对他喝酒这事我越发的担心起来,年纪小,喝这么多酒,多消耗身体啊,再说了,那么多酒精积压在孩子的身体里,就算现在不会有事,可他等到我这个年纪的时候,那都是病啊。
我几次劝他,和他聊聊,可咋说那,我这个当爹的说话还真是,在孩子眼里没啥力度,说那么多次,白费,人家油盐不进;小崽子牙尖嘴利的,好几次还劝的我差点想要和他大醉几次。
我这人吧,做事沉稳,心思坚定,就是这个嘴啊,不咋会说话,嘴笨,而且有时候一举一动总还是带着些匪气,不知不觉的没准就把人得罪了。
海东青更别说了,最实诚的话,最实诚的人。花言巧语是一点不会。虽然这一点孩子不像我们,但这倒是个好事,会说话,懂得如何说话的人,在社会上混的还能开一些。
本事一方面,说话又是一方面,再有本事不善于表达交流,向别人推荐自己,阐述自己,也是白费不是?都说伯乐识马。
千里马满天下多如牛毛,可是伯乐又有多少?就算是伯乐也漫地都是,但是遇上了还行,遇不上那?
外力依旧是外力,向别人推荐自己最好的媒介就是自己。
没有人比自己还清楚自己,没有人能替代自己把自己阐述的淋漓尽致。
酒是个好东西,尤其是白酒,至少我认为白酒是所有酒里面最好的东西。有句话吗“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
虽然这话吧,过于片面,常作为酒蒙子的借口出现,但是必须要承认酒这东西,能几千年作为人类的饮料而得到认可,其好处是必然存在的。要是只能伤身,我想老祖宗也不会让这东西就这么流传下来。
小赌怡情大赌伤身。
酒这东西也是这样,北国的冬季,天寒地冻,又潮又冷。喝些酒下去,暖暖身子,舒筋活血。促进血液的流动,驱寒取暖。
少喝一点,是有些好处的。可是喝多了,喝大酒,真是伤人伤己。
伤己很好理解,腐蚀精力,酒精可以麻痹神经,大量饮用积蓄,会引发许许多多的病痛。严重的,我是亲眼见到过喝酒把自己喝死的。
伤己那,虽然表现的并非直接,但是间接地,它的后果比之伤己更为严重。
酒喝多了,被酒精麻痹神经了。很多弊病就会不知不觉得暴露出来。很多已经酣醉的人都会说我没喝醉,我很清醒云云。
扯淡。他们不是清醒,是庆幸!希望庆幸自己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暴露什么平日里隐藏在最深处的弊病陋习。
酒品好的人,能力什么的我不清楚,但是人品就算不好,也不会太差。因为真正能在酒醉中约束控制自己的人,其自控力和修养一定很好。
有人说酒品如人品,这不完全准确。但至少也说明一部分。
儿子的酒品就很好。
有的人喝醉了爱笑,有的人爱哭,有的人爱磨叨有的人爱惹事,有的人还爱女色、爱睡觉等等吧。但是这小子和我说的这些都不一样。他喝醉了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吃一个冰棍,然后到我书房去,写他自己的狂草笔体。
奋笔疾书!这小子好几次都把宣纸写破,把我的湖笔弄得飞了毛。我是最爱文房之物的,要是换了别人,别看我这么大年纪,我肯定的上去给他一顿组合拳。可这是我儿子啊,放在他身上,啥组合拳啊,我最都多就是说句“没事,再买。”罢了。
我年轻的时候其实爱喝酒,可是不懂酒;而且也不醉酒。
言多必失,喝完酒的我,本就唠叨,若是在醉了,,岂不是要坏事。还记得有一次,在一家酒店里的包房里,我是和人谈合同的,基本上敲定了一切,天色也晚了,自然要安排人家宴饮吗。
那一次,算是我第一个独、立完成的重要的合同,金额也算巨大吧,在那个时候。
那一次,其实挺惊险的。之前说基本上已经敲定了一且,就是在吃饭的时候,出事了。那个时候因为兴奋,在饭桌上的我就和那几瓶白酒刚上了。我恨不得自己一口把它们都喝了。集具体的那一天到底喝了多少酒记不得了,我都说了什么,也记不得了。我唯一记得最清楚的就是散席后,甲方的那个领导拍着我肩膀和我说的一句“小白啊,要不是看在你年纪小,干点什么不容易,这合同今天就不是你的了;小年轻轻的,平时看着挺好,这怎么喝点酒就没个把门的了那?满嘴火车的。哎。”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那个经理,也是我最后一次见他。
其中缘故以不言自明。
我从小就知道自省反思,虽然这有点事后诸葛的意思,,但是知道反思下一次能去避免,也算是好事了,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极其准确的做到不犯错,或是预计即将可能出现的错误而巧妙的避开的。
那一次,仅仅这一句话,便让我从酣醉中清醒了,就像睡着的时候被人突然泼了一盆带着冰碴、石子的水一样。为这件事,我曾几夜不眠,我那个时候就想要把酒戒掉,可是生意场上,在没有做到最高端的前提下,几人能避免在酒桌上和人拉拉近关系那?就算是做到最高了,那就真的能彻底的甩开酒桌文化吗?既然不能做到彻底不喝酒,那就去做一些能做的吧。
不喝醉,就是我的选择。
最初期的时候,我是尽量的少喝,能喝一斤就喝八两,可事实证明这样的做法并不明智,非但不能有效的避免醉酒,而且你的推推嚷嚷,矜持反而可能招来别人的厌恶。以至于很多人会认为你是个偷奸耍滑的东西,而不同你做生意,不同你合作;最可怕的,就是不愿意和你交朋友。
那么,还有其他的办法吗?在三思索,我终于找到了一条新的道路,也是我几十年一直沿用的方法。
既然不能少喝,那就去多喝酒,让自己的酒量一点点的增长起来,别人能喝一斤,你就喝一斤半,他不行了,你还没事,久而久之,还有几个敢和你拼酒的?还有几个能在你喝酒的时候和你乱七八糟的说上一堆那?
当然了,仅此一项是不行的,这是内在的,想要真的不醉,还需要外力的帮助。我喜欢研究中国古老流传下来的任何文化,其中必要一提的便是医药学,或者说中草药学。
中国人的草药是一大奇迹,几根枯草,几条死虫子,放在一起就是一碗去病根的良药,而且比之西方的那些生物化学药剂,疗效不差并且还没有副作用,你说这算不算是奇迹那?
几千年的文明古国,医典药典无数,各种配方数以万计。让人为之惊叹。虽然无数的药方配方我不尽知,对于那些数不过来的药材也不能一一识别并且知道他们的功效,但是仅仅是粗浅的一些东西,就让我自己调配出了一道极有效果的“醒酒汤”。
我每次出去和人家喝酒之前,总是要先弄上一些喝了,从年轻的时候到现在,只要是目的性的酒宴我必然去之前都要喝上一碗。这醒酒汤虽然是我自己配的,但是其效果却很明显。自从有了这东西,再配合上我、日渐增长的酒量,我在酒桌上,有目的性的酒桌上,真的就几乎没醉过。
到后来,年纪一天比一天大,生意一天比一天好,认识的人层次一天比一天高。我突然发现,我能喝酒,不醉酒,在那些高层次的人眼里不过就是技能罢了。什么酒我都敢喝,都能喝,但是我却说不出这酒的来历,文化,对于特殊的酒也不知道它独特的饮用方法。很快的,我这个酒桌不败,竟然成了他们眼中的笑柄。
为了更好地进步,也是为了我自己的颜面,我终于,开始去了解研究酒的一些相关知识以及常识。不得不说,咱们这个国家,真是个文化的摇篮。我从最开始只去了解酒,到后来慢慢的被其所吸引,渴望深入的研究。这个过度只有短短的一个月。
我之前就说过,时间可以磨灭一切糟粕,最后让其精华展露出来,同样的,时间也可以腐化一切精华,让其最后成为不值一弃的糟粕。
和儿子,有了同样的爱好,有了共同的话题,我发现我们之间的关系愈加亲近了,大孙子那,也是,一年的相处过程,让他和我的关系比之昔年更近了一步。但这不过是值得高兴的一部分罢了。其中最值得我的高兴的,则是秋心。
她的身体在此刻,已经恢复的七七八八了,虽然还要做着轮椅行动,但是她的精神气息比之前几年简直,一个天一个地。
常言说得好,好事成双。
家里的事肯定的,这是好事,值得开心,但是随之而来的,却又是一个让我更加开心的事情。
一天下午,多年不被人敲响的家门被敲响了,我打开门的一刹那,一对夫妻,让我近乎欢愉雀跃。多少年,他们,在今日,终于,又来拜访我了。
终于,久违的声音,久违的两个字,让我不禁老泪纵横啊。
“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