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域外传之穿越三国时期
作者:上官小雅 | 分类: | 字数:75.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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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21)
第54章 礼记(21)
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凡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八十拜君命,一坐再至,瞽亦如之,九十者使人受。五十异粻,六十宿肉,七十二膳,八十常珍,九十饮食不违寝,膳饮从于游可也。六十岁制,七十时制,八十月制,九十日修,唯绞紟衾冒,死而后制。五十始衰,六十非肉不饱,七十非帛不暖,八十非人不暖,九十虽得人不暖矣。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七十不俟朝,八十月告存,九十日有秩。五十不从力政,六十不与服戎,七十不与宾客之事,八十齐丧之事弗及也。五十而爵,六十不亲学,七十致政;凡自七十以上,唯衰麻为丧。凡三王养老皆引年,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瞽亦如之。凡父母在,子虽老不坐。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养庶老于虞庠,虞庠在国之西郊。有虞氏皇而祭,深衣而养老;夏后氏收而祭,燕衣而养老;殷人冔而祭,缟衣而养老;周人冕而祭,玄衣而养老。
曾子曰:“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孝子之身终,终身也者,非终父母之身,终其身也;是故父母之所爱亦爱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至于犬马尽然,而况于人乎!”凡养老,五帝宪,三王有乞言。五帝宪,养气体而不乞言,有善则记之为惇史。三王亦宪,既养老而后乞言,亦微其礼,皆有惇史。
淳熬:煎醢,加于陆稻上,沃之以膏曰淳熬。淳毋煎醢,加于黍食上,沃之以膏曰淳毋。
炮:取豚若将,刲之刳之,实枣于其腹中,编萑以苴之,涂之以谨涂,炮之,涂皆干,擘之,濯手以摩之,去其皽,为稻粉糔溲之以为酏,以付豚煎诸膏,膏必灭之,巨镬汤以小鼎芗脯于其中,使其汤毋灭鼎,三日三夜毋绝火,而后调之以酰醢。
捣珍:取牛羊麋鹿麇之肉必脄,每物与牛若一捶,反侧之,去其饵,熟出之,去其饵,柔其肉。
渍:取牛肉必新杀者,薄切之,必绝其理;湛诸美酒,期朝而食之以醢若酰醷。
为熬:捶之,去其皽,编萑布牛肉焉,屑桂与姜以洒诸上而盐之,干而食之。施羊亦如之,施麋、施鹿、施麇皆如牛羊。欲濡肉则释而煎之以醢,欲干肉则捶而食之。
糁:取牛羊豕之肉,三如一小切之,与稻米;稻米二肉一,合以为饵煎之。
肝菺:取狗肝一,幪之,以其菺濡炙之,举焦,其菺不蓼;取稻米举糔溲之,小切狼臅膏,以与稻米为酏。
礼,始于谨夫妇,为宫室,辨外内。男子居外,女子居内,深宫固门,阍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男女不同椸枷,不敢悬于夫之楎椸,不敢藏于夫之箧笥,不敢共湢浴。夫不在,敛枕箧簟席、襡器而藏之。少事长,贱事贵,咸如之。夫妇之礼,唯及七十,同藏无间。故妾虽老,年未满五十,必与五日之御。将御者,齐,漱浣,慎衣服,栉縰笄,总角,拂髦,衿缨綦屦。虽婢妾,衣服饮食必后长者。妻不在,妾御莫敢当夕。
妻将生子,及月辰,居侧室,夫使人日再问之,作而自问之,妻不敢见,使姆衣服而对,至于子生,夫复使人日再问之,夫齐则不入侧室之门。子生,男子设弧于门左,女子设帨于门右。三日,始负子,男射女否。
国君世子生,告于君,接以大牢,宰掌具。三日,卜士负之,吉者宿齐朝服寝门外,诗负之,射人以桑弧蓬矢六。射天地四方,保受乃负之,宰醴负子,赐之束帛,卜士之妻、大夫之妾,使食子。
凡接子,择日,冢子则大牢,庶人特豚,士特豕,大夫少牢,国君世子大牢,其非冢子,则皆降一等。异为孺子室于宫中,择于诸母与可者,必求其宽裕慈惠、温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为子师,其次为慈母,其次为保母,皆居子室,他人无事不往。
三月之末,择日剪发为鬌,男角女羁,否则男左女右。是日也,妻以子见于父,贵人则为衣服,由命士以下,皆漱浣,男女夙兴,沐浴衣服,具视朔食,夫入门,升自阼阶。立于阼西乡,妻抱子出自房,当楣立东面。姆先,相曰:“母某敢用时日只见孺子。”夫对曰:“钦有帅。”父执子之右手,咳而名之。妻对曰:“记有成。”遂左还,授师,子师辩告诸妇诸母名,妻遂适寝。夫告宰名,宰辩告诸男名,书曰:“某年某月某日某生。”而藏之,宰告闾史,闾史书为二,其一藏诸闾府,其一献诸州史;州史献诸州伯,州伯命藏诸州府。夫入食如养礼。
世子生,则君沐浴朝服,夫人亦如之,皆立于阼阶西乡,世妇抱子升自西阶,君名之,乃降。适子庶子见于外寝,抚其首咳而名之,礼帅初,无辞。凡名子,不以日月,不以国,不以隐疾;大夫、士之子,不敢与世子同名。
妾将生子,及月辰,夫使人日一问之。子生三月之末,漱浣夙齐,见于内寝,礼之如始入室;君已食,彻焉,使之特馂,遂入御。公庶子生,就侧室。三月之末,其母沐浴朝服见于君,摈者以其子见,君所有赐,君名之。众子,则使有司名之。
庶人无侧室者,及月辰,夫出居群室,其问之也,与子见父之礼,无以异也。
凡父在,孙见于祖,祖亦名之,礼如子见父,无辞。食子者,三年而出,见于公宫则劬。
大夫之子有食母,士之妻自养其子。
命士以上及大夫之子,旬而见。冢子未食而见,必执其右手,适子庶子已食而见,必循其首。
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丝。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衣不帛襦裤,礼帅初,朝夕学幼仪,请肄简谅。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二十而冠,始学礼,可以衣裘帛,舞《大夏》,惇行孝弟,博学不教,内而不出。三十而有室,始理男事,博学无方,孙友视志。四十始仕,方物出谋发虑,道合则服从,不可则去。五十命为大夫,服官政。七十致事。凡男拜尚左手。
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执麻枲,治丝茧,织纴组紃,学女事以共衣服,观于祭祀,纳酒浆、、笾豆、菹醢,礼相助奠。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聘则为妻,奔则为妾。凡女拜尚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