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第一课2016
作者:田力夫 | 分类:其他 | 字数:1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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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_四、研究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机制
四、研究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机制
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更具有规范性、长期性。落实党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责任,需要党委特别是党委一把手切实负起责,但并不能仅仅依靠个人的努力或“一阵风”的整治就取得效果。必须建立和完善主体责任的具体责任体系和督促落实的工作机制,保证主体责任真正长期有效得到落实。
一是要构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体系。要以岗位职责为依据,构建主体清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主体责任体系。以党委书记为重点,明确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领导责任,凸显党委的“主抓责任”,强化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明确党委中行政负责人的“一岗双责”。按照职能分工,明确党的工作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直接责任,规范细化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组织、宣传、政法、统战、巡视、办公厅(室)、机关党委(工委)等工作部门及内设机构的基本职责和党建工作者的岗位职责。要强化基层基础,明确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具体责任,基层党组织及其书记要承担教育、管理、评价、监督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生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的具体责任。
二要完善主体责任落实的分工协作机制。要加强力量横向和纵向整合,建立分工协作、内外结合的主体责任落实链条。加强单项职能的统筹协调,由党委主导,强化党建领导小组和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面上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各参与单位的工作任务,加强协调督办,推动工作落实。在一些综合性工作上,加强力量整合,实现多方协同,提高工作效能。要建立党员干部管理监督信息共建共享平台,由纪检、组织、公检法、审计、巡视等机关和部门共同建立党员干部监督信息平台,集中各类信息,定期分析评判,全面了解党员干部的表现情况。要建立上下互通、内外结合、快速高效的主体责任运行体系,强化经常性检查督办和专项治理,整合运用媒体监督、网络监督、社会监督,扩大群众参与,促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三要研究制定党内问责条例。当前安全事故等行政问责多,但抓管党治党不力问责少,问责规定零散。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实现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管党治党的分量重起来、主体责任硬起来,让“党建是党委书记分内事”成为共识、形成氛围。要严格考核督办,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的考核,要注重对党的建设情况的考评。对工作不力、管党治党出现问题且尚不严重的,要进行诫勉谈话。对党风问题频出,出现严重腐败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一把手和分管领导不予提拔重用。对造成严重后果、故意包庇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要坚决撤职查办。
四是抓好对党委一把手和其他成员的选拔配备和教育培训。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离不开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的领导班子队伍。要严把党委班子成员和党务岗位的入口关,加大对不称职人员的调整力度。加强对党建理论、业务的教育培训力度,增加党校等培训机构有关管党治党的课程比例、师资配备、考核权重,坚持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和情境教育相结合,让领导干部清醒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和面临的严峻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要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宣传工作和文化建设,净化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强化激励措施,对为党负责、敢于担当、业绩突出的干部进行表彰、提拔重用,对敢抓敢管、刚正不阿的党员干部加强保护,充分调动起履职尽责的积极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