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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作者:女王不在家 | 分类:现言 | 字数:101.5万

10.第 10 章

书名: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作者:女王不在家 字数:3891 更新时间:2024-11-05 05:24:54

第10章回娘家

冬麦家村子叫东郭村,其实村里没有姓郭的,也和以前课本上那个东郭先生没关系,谁也不知道为什么叫东郭村,反正就这么叫下来了,东郭村旁边还有一个西郭村。

东西郭村就隔着一条过道,距离特近。

冬麦回到娘家,还没进门,就看村里妇女围上来,压低了声找她打听,问她“西郭村孙家那闺女到底怎么回事”。

“听说才嫁过去就闹着要离婚,男方那里来人谈了半天,也不知道到底咋啦!”

“我看那小伙子挺精神的啊,听说还是退伍军人,这不是挺好的一对象,怎么就闹离婚,是不是小伙子有啥毛病?”

“冬麦,你家和那小伙子家不是对门吗,你听说了啥不?给我们说说?”

冬麦被七嘴八舌地问,可她哪里知道啊,不过看着沈烈那么可怜还要被怀疑“是不是有啥毛病”觉得这也太憋屈了,就顺势替沈烈说了几句话:“挺好的人,退伍的,做事也大方。”

村里人还想问别的,幸好她嫂子出来,她赶紧跟着嫂子进家门了。

冬麦有两个哥哥,大哥叫江春耕,二哥叫江秋收,本来江春耕和江秋收之间还有一个女儿,生出来几个月大就没了,不过冬麦她娘还是给这个女儿留着一个夏字。

也是因为这个夭折的女儿,冬麦她娘很想要个女儿,当时冬麦被知青父母扔了,她就捡回来养着。

现在两个哥哥都已经结婚了,和她娘分开住,不过遇到什么事,还是合一起吃饭,虽然偶尔有些婆媳矛盾,但大面上也能过得去。

谁知进家门,她娘她大嫂也问起来孙红霞的事,毕竟这种事太稀罕了,听都没听说过,进了人家门,证都领了,竟然闹着离婚。

冬麦还能怎么着,又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一遍,她娘她大嫂重点打听了沈烈的情况,她打心眼里并不太待见沈烈,不过不得不说沈烈人其实还不错,便摆了一些事实,说了沈烈的家世,沈烈当兵立过功,沈烈给他们送鱼,沈烈捉兔子,还有沈烈跟着路奎军弄羊毛。

她娘胡金凤一听:“这小伙子不错啊,挺能耐的,这不是挺好一女婿吗,怎么就不要了?”

冬麦更加无奈了:“不知道啊,说他穷……”

她大嫂谢红妮说:“我听出来了,其实就是穷大方,没钱,还挺大方,怪不得呢。”

胡金凤想想,觉得有道理。

冬麦:“估计吧。”

谢红妮:“孙家又张罗着给她闺女找女婿呢,听说现在已经开始相亲了,不过也不好相,她家就那么摆了前面女婿一道,你说谁敢娶啊?孙红霞她娘也气得要命,听说都吃不下去饭,不过孙红霞倒是挺看得开,前几天还看到她去庄稼地里锄草呢。”

冬麦:“人家自己能看得开就行,人家既然敢做这种事,说明人家心里有底,反正自己做的决定,自己能承受就行呗。”

冬麦这么说,却是想,自己要孩子艰难,以后难免受气,如果够狠,干脆离婚,那才叫痛快呢。

她这么一说,胡金凤和谢红妮自然一起说她,甚至拿林荣棠举例。

“比如你和咱家女婿,你如果哪天闹着要离婚,总得有个缘由吧,好好的女婿,哪能随便就离?”

说这话的时候,恰好她大哥江春耕进来了,一听这个,便说:“冬麦如果要离婚,那肯定是林荣棠那小子不好,想离就离呗,离了再揍一顿那小子!”

胡金凤瞪他一眼:“我们娘俩说话,你瞎说什么!”

冬麦便冲她哥哥笑了:“还是我哥好!”

她这个大哥比她大七岁,小学三年级就辍学了,文化没多少,但是打过不少架,远近几个村有名。

他十几岁那会子,正赶上大队里闹腾,有人来砸家里的锅,他回手抄起一块板砖,说这是我家吃饭的家伙,谁敢砸,我就和他拼了。

半大小伙子,却一股子不要命的狠劲,那些人还真怂了。

再之后那段没处讲理的日子,江春耕凭着手里的板砖,做到了人人怕,你闹腾别家可以,不能来我家,江家日子过得竟然还算太平,熬过了那一段。

江春耕虽然在外面打架斗殴,可是对冬麦这个妹妹却很疼爱,小时候胡金凤去地里干活忙,没法看着冬麦,冬麦可以说是在江春耕背上长大的。

长大后,江春耕也疼冬麦,疼到什么好吃的都给她留着。

旁边胡金凤无奈,说儿子:“你啊你,就是惯着她!”

江春耕:“吃饭吧,我爹宰了一只鸡,炖了。”

鸡自然是为冬麦特意宰的,江春耕去野地里采了点蘑菇,也都放进去了,炖得香喷喷,胡金凤把最好的鸡腿肉放到了冬麦碗里。

冬麦没吃,转手给了旁边的小侄子,小侄子三岁了,叫满满,长得特别壮实,就一胖墩。

冬麦吃着饭,慢条斯理地和她爹说起来,说上次去城里检查身体,结果看到人家开饭馆,多么多么挣钱。

“爹如果能去城里开,那买卖肯定好。”

她这么说了后,她爹江树理倒是有些兴趣,详细地问了问,她娘却觉得,陵城房租肯定贵。

“那不是咱们能负担得起的,得下本钱才行,万一赔了呢?”

“再说了,谁知道接下来怎么着,说是改革了,让大家可以做小买卖了,但这政策一天一个样,我看咱先别折腾,慢慢看着再说呗。”

这倒不是胡金凤胆小,实在是过去经历的那些事吓怕了,一会一个样,没个准,平头老百姓就是草,还不知道这风向怎么吹呢,哪敢冒头,怎么也得多看看,等真得落实在了,再看看怎么干。

江树理叹了口气:“就你这样,吃屎都没个热乎的。”

胡金凤瞪眼:“你说啥呢?”

老两口差点吵起来,冬麦赶紧劝架,于是折中,说能不能去公社里寻个地方开个汤面馆,或者一开始就摆个小摊就行,都不用支多大摊子,等后面看着生意好了,再盘一个店面来做就是了。

这倒是中了胡金凤下怀:“这个可以,回头你就做起来,挑着担子去公社卖,我帮着你一起卖,反正没太多本钱,咱这就是摸着石头过河。”

谢红妮也赞同:“到时候我抱着咱家满满过去帮忙。”

于是事情仿佛就这么定了,大家热火朝天地说起来。

冬麦是在要出门的时候,和她娘说了下自己不容易怀孕的事,很轻描淡写地说,就好像说今年我们玉米卖了多少斤挣了多少钱。

她娘开始听到都没明白:“啥?”

冬麦:“就是不容易怀上的意思。”

她娘张着嘴巴,愣愣地看着她,后来眼泪就唰的一下子流下来:“怎么这样?怎么这样呢,医院说什么了吗?这得去看看啊,咱们南边村里有一个老中医,人家开的药灵,这几天人家老中医去城里看孙子了,等过两天人家回来,你就让人家开个药。”

冬麦其实不太信什么老中医,她去了医院,看人家那仪器,一看就是实现了四个现代化,人家能不如那老中医?

不过她也没说什么,医院也没提什么办法,既然这样,那就试试老中医吧,于是说好了,过几天来娘家看中医。

当天回到家里,她和林荣棠提起来:“医院没给开个药什么的吗?”

林荣棠:“没有,人家说这个就是身体本身不容易受孕,也不是什么毛病,就是这么一个特性。”

冬麦便提了自己娘家说的中药,林荣棠皱眉了,不过还是说:“试试也行。”

冬麦点头:“总是个法子,也许能成呢。”

**************

吃过晌午饭,林荣棠去地里忙活,她就赶紧过去沈烈家了,沈烈家便已经来了不少妇女,大家都各自分了一堆的羊毛,仔细地挑拣里面的杂质,挑拣好的羊毛确实顺多了,没了杂质,羊毛里面都能看到白色的羊绒了。

大家看到冬麦过来,和冬麦打招呼,有几个和冬麦关系不错的,便催着冬麦赶紧去找沈烈要羊毛:“快点干吧,我们都剪了一上午了!”

冬麦不敢耽误,便过去西屋找沈烈,沈烈正在那里收拾羊毛袋子,大冷天的,他竟然只穿了一个薄汗衫,而且袖子还是挽起来的,露出胳膊来,那胳膊和林荣棠的很不一样,林荣棠的白,沈烈一看就是被太阳晒过的。

冬麦有些意外,下意识后退了一步。

沈烈听到动静,一回头,看到是她:“嫂子怎么这会才来?”

冬麦:“回了趟娘家,有点事。”

沈烈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指了指旁边:“这边都是,里面是半袋子,估计差不多够你捡一下午的。”

冬麦见了,便随手提起一袋子来,可谁知还挺沉的,她没提防,人竟然被这么一坠,差点站不稳。

沈烈赤着胳膊过去,轻松拎起来,直接出了屋,冬麦赶紧跟上。

沈烈将那袋子放在那群妇女旁边:“你坐这里吧。”

说着,从旁边用脚踢过来一个小马扎。

冬麦赶紧拿了那小马扎坐下来,打开袋子,开始剪羊毛,不过也是她运气不好,她这一袋子就比别的更脏,味道也挺大的,她被呛得直接咳了两声。

旁边坐着的是刘金燕,和她关系不错,探头看过来:“你怎么也没挑挑啊,这一袋子一看就难捡,费功夫更大!”

冬麦叫苦,心想她哪知道还要挑,就随手指了一袋子,谁知道运气这么不好,便说:“赶上了,就这么着吧。”

刘金燕见沈烈还在旁边搬袋子,便笑着说:“沈烈,你欺负人家冬麦,亏你还一口一个地叫人家嫂子,你就是这么对嫂子的?”

沈烈听到这个便笑了,笑望着刘金燕:“嫂,瞧你说的,就跟我十恶不赦一样,我给她换还不成吗?”

冬麦不好意思,连忙说:“不用,反正早晚都得有人捡,我不用换。”

沈烈却不由分说,直接提走了她面前那一袋子,又给她提来一袋子新的,这一袋子果然就干净一些了,至少没那么多脏东西,相对也容易出更多羊毛。

沈烈去忙别的了,刘金燕小声说:“他脾气挺好的,遇到这种事,你说话就是了,不然白白自己吃亏。”

冬麦:“我本来就来晚了,也就不想挑挑捡捡的。”

刘金燕噗嗤一声笑了:“你说你,至于么,你就是脾气太好了!和他不用客气!”

冬麦愣了下,心想,为什么和沈烈不用客气?因为他脾气好吗?

沈烈确实脾气挺好的,他在同辈中年纪不大,见到人就叫嫂,爱笑,平时也爱逗人,大姑娘小媳妇都喜欢他,这样随和的一个人,大家想当然地认为,他可以吃点亏没关系?

刘金燕看她那样,便解释说:“他一般不会和咱们女人计较,所以你有啥不满就提,没事的,你啊你,什么事要放开了,开个玩笑就把事解决了,多好?你不说话,只能吃闷亏。”

冬麦想想也有道理。

不过她确实不太放得开,至少不会像刘金燕那样和沈烈很自在地开玩笑,可能因为最开始她见到他就觉得不是好人,那个时候吓到了,后来就开不起来玩笑。

而他见了她,也不会开玩笑,即使偶尔笑,也是很客气的样子,她更是和他随便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