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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作者:女王不在家 | 分类:现言 | 字数:101.5万

168.第 168 章

书名: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作者:女王不在家 字数:3538 更新时间:2024-11-05 05:24:54

第169章番外之林荣棠的遗书

林荣棠判的是死刑, 缓期两年执行,但是在坐了一年牢后,他身体就不行了。

据说他自己也没什么求生意志, 并不愿意医治, 也就没向监狱警察申请看病, 开始甚至还瞒着, 等发现的时候, 已经病入膏肓了。

林荣棠通过监狱管理人员传出消息,说是想最后见一见冬麦。

传出这个消息的时候,沈烈的新型布料销量正好, 成立的合资服装公司创建了三美服装品牌,正热火朝天地在全国商场铺货, 工厂加班加点干, 忙得要命。

冬麦自然并不想搭理, 最近她太忙了,也没多想。

谁知道过了七八天, 就传来消息,说林荣棠没了。

没了是什么意思,冬麦反应了下才明白,是说林荣棠死了。

其实林荣棠已经被判了死刑,他早晚要死的, 但是突然听到这么一个人已经死了, 还是有些意外。

冬麦和沈烈提了这事, 沈烈也沉默了一会, 他想起过去许多事, 也想起小时候。

其实小时候的林荣棠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孩子,只是比普通男孩子更白净一些, 更瘦弱一些,那个时候,沈烈和人打架,林荣棠是那个跟在后面的。

印象中,稍微大一些,林荣棠变得内向了,不爱和人说话。那个时候南边河里以及村里池塘经常因为下雨储满了水,夏天男孩子都会去游泳,但是林荣棠从来不去,当时大家就觉得他胆小,他怕脏,有的还笑话他是一个大姑娘。

每当这个时候,林荣棠会气得脸皮涨红,咬牙瞪着大家伙。

大家也就是一笑而已,谁也没当回事。

现在回想起来,一切从那个时候就开始了吧。

其实林荣棠很聪明,也正因为聪明,小心地掩饰着,所以小伙伴们都不知道,甚至于他家里人也不知道。

在他从男孩变成少年的关键几年,大家忙着干活挣工分,忙着搞运动,忙着学习思想,林家有三个男孩子,谁会特意关注其中一个男孩子的异常呢。

林荣棠有强烈的自尊心,不惜一切手段也要遮掩住自己的秘密,但是刘铁柱和孙红霞在一起,还把林荣棠的裤子扒了,大庭广众之下,将一切的秘密暴露出来,让村里人围观嗤笑。

别说林荣棠那么脆弱敏感,这件事换任何一个人都受不了,没一头扎进水里把自己淹死都是心理强大了。

林荣棠怎么会不恨,他恨死了刘铁柱,怎么也要报复刘铁柱。

他那样的人,死都不怕,是抱着同归于尽的决心了。

沈烈想起这些,苦笑了一声:“其实他这个人可恨,却也可怜,那些年,如果有人稍微拉他一把,也不至于沦落到这个地步。”

只是一切都太晚了,农村三个孩子的家庭那是把孩子当猪养的,又没什么文化,不懂心理,也不知道关注孩子的身心发育,谁会在意这个?而他作为小伙伴,那个时候年龄也小,根本不会有这个见识。

待到他当兵回来,见识多一些了,林荣棠的三观已经成型,已经没有什么机会把他拉回来了。

冬麦听着这话,却再一次想起那天傍晚,那个晚霞如血的傍晚,一年的夫妻,他但凡说一句实话,她就陪着他走到这辈子尽头了。

她是应该庆幸,还是应该遗憾?

冬麦想着,如今或许更多是感激吧,感激他放自己一马,才有了这辈子自己和沈烈的缘分。

应该说,那个时候的林荣棠也还单纯,他没算计到人心,也没算计到自己的一辈子。

**********

本来关于林荣棠这个事,听到消息,之后也就过去了,不会再想起来了,但是那天,冬麦偶尔遇到了戴向红。

戴向红最开始并不想离婚,观念上她没那么激进,她觉得有个男人在那里大差不差地过日子就行了,反正也别有什么大指望,就当他是一个机器人,不离婚自己儿子好歹有个爹在那里支棱着,不至于让人家说儿子没爹。

可是后来林荣阳做生意一败涂地,且不听劝导,戴向红考虑到儿子的将来,到底还是离了。

戴向红自己是护士,后来成了护士长,赶上医院改革,她承包了医院的一些护理业务,倒是收入不错,后来还向冬麦打听着,跟着买了一套商品房,这样她就有两套房子,算是落下一些资产,娘家再帮扶一把,日子过得滋润。

她遇到冬麦的时候,倒是好生说了一番,她儿子和满满同岁,现在也上初中了,学习很一般,她打算让孩子上中专,这样以后分配到医院里,也算是有一个铁饭碗。

“再不能像他爸一样不争气,混到去修自行车,说出去丢人。”

戴向红说了一番后,倒是提起来林荣棠,叹了口气:“对了,有一封信,上次我碰到林荣阳,说是林荣棠留下的,要给你的,不过他们家也不好意思来找你,就随手塞给我了,让我遇到你就给你,我也没当太回事,今天才想起来。等会我骑车子回家,把信给你。”

说着,戴向红又道:“上次我去市第一医院进修,听人偶尔间提起来,据说是在国外做了手术,吃了药,就为了能真正像个男人,不过他在国外吃的药不知道是什么人研究出来的,也不知道里面加了什么奇怪成分,反正吃了对他自己身体伤害也挺大。他进了监狱,断了药,就不行了,身体也垮了,进了医院没多久,熬不住,半夜趁着护士不注意,自己用输液的塑料管勒着自己脖子,把自己活生生勒死了。”

一般来说自己勒死自己不容易,因为到了最后都需要使劲勒,可喘不过气人下意识会反抗,所以勒死自己挺难的,但是林荣棠却硬生生把自己勒死了,这就意味着他断气的那一刻都是清醒的。

提起这个,戴向红倒是有些感慨,要说林荣棠这个前小叔子,也真是作恶多端,什么坏事都让他做尽了,但想想又觉得实在是可怜。

本来好好的人生,不至于大富,但也不至于受什么罪,结果就因为身体先天残缺,就把一辈子过成这样了。

只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恨之人他又有可怜之处。

到了傍晚时候,戴向红把信递给了冬麦。

冬麦接过来,那是监狱统一印刷的信封,信封是封起来的,白封信上已经布满了污渍。

戴向红皱眉说:“林荣阳给我时候就这样了,他修车子,手不干净,反正给我就脏兮兮的。”

冬麦便道没事。

那封信很薄,里面应该就一页纸,戴向红走了后,她打开来,里面便是林荣棠的字迹,字迹如人,清秀单薄。

“冬麦,你好

我不知道你是否能收到这封信,但我还是想写。

这两天我总想起以前咱们在农村烧大锅时的烟囱,傍晚时候,各家各户的烟囱里都往外冒烟,那烟会变幻出不同的形状,我会和沈烈他们坐在村边的石头上看烟,有的烟像一条龙,有的烟像一条溪流,还有的会堆成大树的形状。

可是无论它们变成什么样的形状,最后终究会消失,风一吹,散了,散到天空中,什么都没有了。

那个时候,还不识字的我心里便会涌起一阵自己都不明白的悲凉,会惆怅起来,不明白本来带给我们欢乐的烟怎么就散了,它们去哪里了。

长大一些,我们上学,读书,我们抓虾抓鱼干农活,我不再想起这个问题,也没有时间想起。

弹指一挥间,我已经三十七岁了,三十七岁的我,躺在沉闷昏暗的病房里,面对着惨白的墙壁,又想起来曾经困扰我童年多时的问题。

依然找不到答案,但我却明白,我就是那么一缕烟,懦弱无助,生时无论变幻成怎么样的形状把自己装扮起来,死的时候也就是风吹一下罢了,风吹一下烟消云散,再没有半点痕迹。

多么可悲,我一直努力地生存,拼尽一切维护着我那点可怜的自尊,挣扎着想在这个世界留下一点属于我的痕迹,但是到头来,却让自己成为这个世界最大的笑话,却让自己的丑陋和缺憾人尽皆知,就好像我所有的努力都是注定了没有结局。

我要死了,我很清楚地知道这一点。

临死前,我多想和人说说话,

我的家人们以我为耻,我的乡亲们把我当成一段乐子。

我是如此无耻阴暗,如此丑陋恶劣,但我还在呼吸,我还活着,我依然是一个人,作为一个人,我还是想说说话。

说给一个我在意的人,哪怕我的这些话在你眼里依然是一个笑话。

冬麦,请原谅我那一天挟持你,我丝毫没有想伤害你的意思,我知道自己肮脏,但自私依然让我拼命地想向你靠近。

那个时候我想带着你一起离开,我太孤独了,陪伴在史密斯太太身边几乎耗尽了我所有的生命。

只是我自己心里也明白,穷途末路,一切都是徒劳的挣扎而已。

我就要死了,我死不足惜,自己也没什么遗憾。

唯一遗憾的就是对你了。

对你,我愧疚难受,年轻时候不懂事,做错了许多事,让你受了委屈,现在懂了,却已经晚了。

不止一次想过,如果那个时候告诉你真相,是不是就不一样,凭你的性子,一定会傻傻地陪着我,陪我一辈子吧。

冬麦,我后悔,却又不后悔。

你是一个好姑娘,沈烈这个人也不错,你们过得很幸福,你这样的姑娘,值得幸福,也应该得到幸福,总比就那样陪着我一个残缺的人一辈子毫无指望要好。

但我还是会想,如果有下辈子多好。

如果有下辈子,我祈求老天爷让我当一个完整的男人,让我有机会去追求你,我一定会对你好,拼尽全力地对你好,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冬麦,我又想起来最初见到你的时候,你那么青涩美好,像是半藏在桃叶中的青涩桃子,散发出草和木的清香。

那时候一切都很美好。

只是我们终究回不去了。

冬麦,我的手没有力气了,写不动了。

冬麦再见。”

信下面用颤抖的字迹标注了,1995年5月17日。

冬麦算了算时间,那是林荣棠自杀的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