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下妇
作者:闫灵 | 分类:现言 | 字数:13.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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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四十四章 多年之前
李信文一向沉稳, 以化学元素类比,应该算得上难燃物,上报纸版面这种事与他似乎扯不上太大的关系, 偶尔出挑一下, 自然是令人刮目相看。
这还是章雅瑞第一次见信文带女孩子在身边, 说真话, 那女孩子的型确实与他有些不对劲, 看上去那女孩的年纪不大,而且酷爱浓妆艳抹,站在一身儒雅的信文身旁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但这并不影响他们旅行的好心情。
信武的神通广大,让他们这趟旅行十分的惬意, 本来以为只有他们两人, 谁知半途中杀出两个程咬金——信文、一个陌生的女孩。
女孩叫于筝, 仅止于此,没有过多的身世介绍, 信文不说,她也不提,他们只得装聋作哑。
原本为了充分享受旅行的乐趣,选择了坐火车,却由于下大雪的缘故, 让他们错过了转车的时间, 只好暂时住在离中转站不远的小镇里, 小镇不大, 自然也就没有多好的旅馆, 房间也少得可怜,在与几个旅行者协商之后, 最终他们四人得到了两间房间,章雅瑞原想可能要主动提出来与那女孩同住一屋,但女孩很“自觉”地把行李扔进了李信文的手里,反倒让章雅瑞觉得自己太无趣。
李信毅并没有在意那个小女孩是否与堂弟相配,信文在为人方面并不输他的成熟,所以他没打算过问这小女孩的事,即使那女孩看上去实在是小的有些令人吃惊。
“十八?”章雅瑞从行李箱上抬眼,因为李信毅刚刚的陈述,那个叫于筝的女孩儿只有十八岁。
李信毅好笑地看着她,她那表情好似信文在祸害未成年人,“这并不违反法律,她完全符合婚姻法的限定,我是说如果信文打算跟她结婚的话。”
章雅瑞也觉得自己有点反应过度,不免笑笑,“二叔他们知道吗?”
上了几次报纸,估计应该知道了,李信毅自然没时间去八卦这些事,再说也不是他八卦的来的,在他的想法里,只要是相爱的男女,就有权利选择在一起,这与他人无关,典型的爱情自由主义者,即便他自己的婚姻成型的有些奇怪。
说到十八岁,让他记起了十多年前的一件事,爷爷第一次把她的照片递到他手里时,好像那会儿她也只有十八岁,照片里的她绑着一条粗粗的长辫子,一件月白的小T恤,他记忆里从没有那么土的女孩,似乎与他的世界完全接不上轨。
那个时候,他还带着些年轻人不服气的心理,他希望能得到祖父的重用,所以他愿意接受这种安排,反正他认准了自己的婚姻不会与感情有过大的关系,即使他会忠诚于它。
娶个乖顺可爱的新娘是个很不错的选择,所以他也算默认了祖父的这个决定,即使没有点头,但也没有摇头。
“干什么?”章雅瑞惊讶于他突然对她的头发好奇起来。
“那种……那种辫子要怎么绑?”他不会形容当年她照片里的那种绑法。
“哪种?”这男人真是越来越奇怪。
解释了大半天,章雅瑞才明白他在说些什么,于是伸手将长发束成一条辫子,“你说得是这样吧?”将发梢晃动两下。
李信毅笑嘻嘻地看着她,一种说不出地感觉由心底升起,像是回忆,又像是时空错乱,他认识她那么久了,在她还是个傻女孩时,就成了他的囊中物,这种感觉出奇的好。
“你——到底怎么了?”放下头发,继续整理衣物。
“没什么。”他只是在欣赏而已。
弯下身,与她一同坐到地毯上,倚在沙发边缘,看着她悉心整理东西,这种温馨的记忆也是有的,不过还在他年幼的时候,母亲也是这样,在开着脚灯的地毯上整理衣柜里的衣服,而他就缩在衣柜里,调皮捣蛋,比锦鹏还能折腾人。只可惜……她走得太早,还没来得及等他长大。
“圣诞节我们回洛杉矶过吧。”章雅瑞很明白他的散视代表了什么,因为她也有过,而且每年的圣诞节前后,他都会飞回洛杉矶住两天,偶尔也带她去,有时候外出,他便直接转飞机过去,总之是一定要在老宅里住两天。
“不用,在哪里都是一样的。”只要能体会到家的温馨。
这厢静谧温和,隔壁却传来咚咚的响声,以及女子偶然的尖叫声,因为只有简单的木隔墙,所以两个房间的隔音效果并不怎么好,章雅瑞不免捅一把身旁的他,示意他们要不就先出去散步,貌似隔壁有点闲人免听的意思。
穿戴整齐,准备下楼时,信文的房间门却突然打开,只见一脸青绿的他大跨步出了房门,看来屋里的情形似乎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
大雪纷飞。
迎风站在高台上,眺望远天,有一种类似凌空飞翔的感觉。
他们留了下来,并没有搭火车继续前行,就停在了这个不知名的小地方。
高台就设在山顶的一处突出的山石上,悬空而立。
穿着厚重的绒外套,她被包裹的像只小浣熊。
“啊——”他将她抱坐到高台的栏杆上,只要一仰身,便会栽进那无尽的深渊之中,她尖叫着紧搂着他的脖子。
远处,信文他们乘的那辆火车正蜿蜒在群山之间,似乎带走了一切的喧嚣……
“咱们回家吗?”不再前行,就意味着他们要回家了。
伸手抹掉她睫毛上的碎雪,就那么看着她,勾唇角,“老婆,能原谅我过去的一切吗?”
章雅瑞笑着,“是不是不原谅,就拉我一起跳下去?”
“对,如果不原谅,就拉你一起跳下去殉情,然后一辈子在这山里待着。”
“那不是很恐怖,就只有我们俩?”替他抹掉额角上的碎雪。
手被他捉住,拿下毛手套,就在这空旷的高台上,这大雪纷飞之中,他第一次单膝跪地——用这最简单,也被世人认为最肉麻的求婚礼,向她寻求承诺。
是了,这是她少女时代就曾经幻想过的场景,唯美却又不真实的场景。
在一切的不和谐都过去,在一起共同孕育了小生命,一起经历了亲人的生老病死之后,他们似乎都懂得了一些浅显的道理,爱人——是一生一世的朋友跟伴侣,有了彼此,一路走下去才不会孤单,才会幸福……
他们不是谁的教徒,但依旧在小镇的教堂里,在一个可爱的路人的佐证下,听完了神父的念词。
出了小教堂,他勾着她的手,脚下是踩雪的咯吱咯吱的响声。
就像又回到了那个夜晚,他从盐湖城赶回家,却看见她蹲在路边哭着,像个迷路的孩子,那时他也是这么牵着她的手,踩着咯吱咯吱的雪,回家。
他们是相爱的,不管是因为习惯还是什么,当分开成了两人无尽的悲伤与痛苦时,那便是相爱,相爱很简单,抛去了热恋的心跳,相爱只是一种平淡的依恋,没有过多的高低起伏,也没有过多的轰轰烈烈,有的只是勾着手散步,以及举手投足间细腻的占有感,也许时间可以磨淡激情,但磨不去依赖。
不知哪里传来的钢琴声,很好听……
圣诞节的夜晚,一家三口坐在壁炉旁,这还是小家伙第一次来洛杉矶,第一次到爸爸幼年住过的房子里来,不过他喜欢这里,尤其对那早已掉漆的木楼梯十分钟爱,因为一个晚上他上下来回了好几趟。
李信毅一直看着儿子上上下下。
血统真是个奇异的东西,不管这可不可能,但不可否认,他觉得儿子跟自己真得有很多相像的地方,小时候他也对这几节楼梯特别钟爱,那些掉漆的地方可都是他的曾经的杰作,为什么呢?为什么他们父子俩都会喜欢这几节楼梯?他自己都想不明白。
“妈妈。”小家伙已能咬字清晰,举着一只银色的礼品盒,他是在询问那礼物是谁的,因为礼盒都长得差不多,他不认识字,根本不知道是给谁的。
章雅瑞伸手给儿子指了指礼盒背面的标记——是一个卡通小人的头像,那代表礼物是他的。
小家伙很上道,把所有礼盒重新检查过一遍,把带卡通小人的全部罗列到了自己跟前,然后从大到小,依次拆开——那都是叔叔姑姑们送的,各式各样的玩具,什么都有,看过一遍后,然后小脑袋一仰,直盯着爸爸手里的礼物——那是妈妈送的,因为爸爸不招人喜欢,就只有妈妈给他礼物,所以他一定要看看是什么。
一双毛袜,李信毅拿着袜子冲儿子耸肩,小家伙低头看看妈妈送自己的——也是一双毛袜。妈妈真得好会做人!谁也不偏心,谁也不得罪。
但有些事还是很明显,自从爸爸妈妈撇下他,消失过那几天后,他每每早晨醒来,都是睡在隔壁房间,他的床位上老是睡着爸爸。即便他晚上坚持着不睡着,但总还是没有爸爸能挺到底,他总是能把他送得远远的,为了这事,他不知道哭了多少次,是气哭喔。
又是一个清晨,小家伙拖着小毛毯,翘脚拧开爸爸妈妈睡卧的房门,顺着爸爸背后的被褥爬上了床,好不容易挤进了妈妈的怀里——闭上眼,继续睡。
没过多会儿,闹铃响起,李信毅起身,依旧是裸着上半身,转脸见儿子正挤在她的怀里,不免勾唇一笑,俯身在母子俩的脸上各亲一下,小家伙很不给面子的在他亲的地方抹了一把。
“别装睡了,跟爸爸去晨练,这样才能快些长高。”拎过演戏不怎么成功的儿子,他有早起晨练的习惯,但没有扰她清梦的爱好,尤其昨她晚忙了一晚的圣诞晚餐,加之收拾房间,然后再向他这个欲 求不满的夫婿尽一下妻子的“义务”,很难想象的劳累程度,所以他并没打算把她拉起来晨练。
小家伙对晨练到是不排斥,他喜欢跟在爸爸屁股后面出门,虽然在家里的时候有点不喜欢他,但只要一出门,他还是非常愿意跟着他的,尤其对他的脖子特别喜欢——因为可以骑在上面。
听着父子俩的脚步声渐行渐远,章雅瑞仰正身子,恣意地舒展了一下四肢,望着天花板上的羊皮吊灯,忽然记起了某个早已被尘封的场景。
那是——他们结婚的第一个晚上吧……
两人早已不陌生,他甚至还亲自去学校接过她两次,而且还是恰好在她生日的那天,你知道怀春的小痴女都会对这种传统的浪漫无法抗拒,他很贴心,一直都是,他会观察你喜欢吃什么,喜欢什么颜色,然后,下一次再见面时,他就会按照你的喜好来安排一切。
所以说与他结婚,看上去很完美,尤其他的外表也符合她对异性的幻想。
结婚的第一晚,她很紧张,因为不知道该怎么表现,既害怕,又有些期待,但最重要一点——她担心自己的身体,怕自己的单薄不足以引起他的欲 望,那是很尴尬的事。
他在书房一直待到很晚,上来时,手里端了两杯红酒,一杯递给她,一杯拿在手里,然后——他开始跟她聊天,他应该做侦讯人员,因为他太擅于询问,至少章雅瑞当时是这么想的。
再然后,她被酒精催出了些许困意,倚在床头打起了瞌睡,睡梦中,只觉得脖子上有点痒,去挠,手却被人给攥住了,等她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时,他已经将两人身体上的陌生给悄悄抹去了,这就是他的计策,让她放下戒心,在昏沉中解决一切的尴尬。
“可以吗?”途中他有问过她这么一个问题,这实在是让她很难回答。
OK,那就算默认好了。
那真是艰难的一夜,因为实在太难受,她难受,他也是,因为都不想让对方觉得不自在,于是两人都不自在……
一直到了几个月后他的一次酒醉,两人床第间的折磨才算结束,他是个热情的人——在那个方面,所以她也因此一直误会了他的热情,认为那就是男女之间的爱恋,但显然那种事的和谐并不能代表什么,只能说他们两人都是健康的成年男女,仅此而已。
打开窗户,冷气倏地钻进衣袖之间,刺激的皮肤上跳出一粒粒小疙瘩,窗外,太阳已经升的老高,呈十五度角斜射到凌乱的床铺上——让人害羞的凌乱。
“妈妈?”门被推开一条缝隙,儿子探进来半颗小脑袋,看样子刚刚晨练回来,小脸红扑扑的。
章雅瑞冲儿子招手,示意他进来。
小家伙笑着跑了过来,偎在她的怀里,“妈妈,布玛很听话的。”
“布玛是谁?”不明白儿子是什么意思。
“爸爸说,如果妈妈同意,我就可以带布玛回家。”小脑袋转到门口。
章雅瑞顺势看过去,李信毅正站在门口,而他脚下蹲坐着一条大犬,淡金色的毛发甚至能反射光亮。
“信武从瑞士带来的,一直养在这边。”李信毅想她解释大犬的来历。
看这对父子的眼神,似乎都想把这条大犬带回去,“我到问题不大,不过——不知道对她(他)会不会有影响。”抚了抚肚皮。
李信毅的笑容僵在嘴角,三秒后,站到她的面前,“什么时候发现的?”
章雅瑞用下巴示意了一下桌上的验孕棒包装纸,“刚刚。”在纽约时,若玫买来测孕的,结果放到了她的包里给忘记了,早上起来觉得有些不对劲,便拿来试了试,没想到还真中了,要不说人的际遇真是很难预测,之前一直没有,现在居然接的这么紧。
“那……昨天晚上,有没有伤到哪里?”昨晚睡不着,折腾了大半夜,折来叠去的,很难想象不会对孩子造成影响。
“应该没事。”
笑得张狂,又带着点不情愿,刚刚合好,还没有享受完甜蜜,又添了一个小恶魔。
依照时间算来,应该就是他们去旅行的那段时间有的,而且他记得就一次没有做措施,结果就给他中招,看来以后还真是要注意一下,不过想到又一条小生命要来到他们中间,不禁喜上眉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