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为难(GL)
作者:四非 | 分类:现言 | 字数:25.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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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夺心
阴冷的天气,外加小雨连绵,这是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雨。
我出门时忘记带钥匙,只能迎着细雨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直至家里有人回来。
一路上车辆寂寂,行人寥寥,所以当我感到有人从身后重重地撞过来时,意识出现了一瞬间的迷茫。
斜背着的书包被用力地扯走,对方就站在我面前,低着头,以迅雷不及掩耳的娴熟手法从中翻出了我的钱包。
前后动作不过五秒钟便完成。
我目瞪口呆,待反应过来时,那悍匪矫健的身姿已经越跑越远。
……起码,把书包还给我吧。
这样想着的时候,雨雾中又出现了那道熟悉的身影。
我大惊,身上已经再无钱财,不至于把我也一同劫走吧?
那人并没有走近,隔着三四米远的距离将我的书包举起。
要扔过来?
我迟疑地用眼神询问。
她似和我心有灵犀,点点头粲然而笑。
刹那间,我不期然地想起上学期学过的一篇课外阅读文,其中的一句,恰能描绘出此时此地此情此景。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这水,细细密密交织成雾,纷纷扬扬洗尽铅华,而那亭亭玉立的身影自然不过地融入其中。
陶然。
然后,我感到眼前一黑——什么东西砸了过来,伸手去接,才知道是我的书包。
仍旧来不及反应,回过神时,那纤纤身影已在风雨中淡成轮廓。
有时候,喜欢上一个人可以很轻率。
就为了一个笑容。
我的初恋诞生在一场抢劫案中。
那个美丽的悍匪不仅抢走了我的钱包,还顺道劫走了我的心。
朝思暮想终成胡思乱想,我早出晚归,一连数日都在案发地点处徘徊游走,并牢记教训,不带分文。
意料之中的是,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也许,生活过于无聊,才让我轻易地对一个陌生人的笑容一见钟情。
她只是我的一场梦,美梦,采撷不到的水中花,触碰不了的镜中月,虚幻而美好。
关于我的这段少女情怀,只有我的小姐知道。
小姐叫阳遥,并非富甲一方之流的名门千金,而是不巧我妈妈在她家做钟点工,我们又不巧是同班同学,更不巧个性相投,成为比较聊得来的朋友,所以,便有了这个戏称。
“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阳遥微微眯起双眼,装出一副深思熟虑的表情,同时津津有味地大嚼着薯条。
我把喝到一半的可乐推到旁边,叼着吸管看落地窗外的熙攘人流。
“不如你把她的样子画出来,我帮你在网上弄个帖子,发布寻人启示?”叫她小姐也不完全是戏称,因为她具备了一般大小姐都会有的天真。
我将杯子里的可乐倒了点在餐桌上,然后用手蘸了蘸,在餐纸上简单的画了幅图。
阳遥目不转睛地看着。
先画一个圆圈,然后在圆圈下面画个大大的叉。
“请问应该从哪个角度去看呢?”阳遥放下薯条虚心讨教。
我把餐纸递了过去。
“就这样看?”她狐惑地瞄我一眼。
我点点头,比了个“请”的手势。
“恕我直言,这幅图无论怎么看,都很像……”
“骷髅头”我接下了她的话。
一眼就能让人看明白,我还满有绘画天分的。
她骇然失色。
“原来如此,你不是中了爱情的毒,而是中邪!”
“听我把话说完……”
“说起来,我还真认识一个风水大师。”大小姐的恐惧只维持了两秒钟,随即便换上了兴奋的表情,“这个星期天就帮你引见。”
个人认为捉鬼天师会更加符合。
“这是她衣服上的图案。”我吐掉吸管,将杯子里的可乐一饮而尽。
无论怎么回忆,都只是记得她有着高瘦的个子,及肩的碎发,罩着一件宽大的黑色太空衣,衣服背面印着白色骷髅头图案。
阳遥瞪圆了水汪汪的大眼睛。
“原来坏人额头上不凿字,却会用衣服来标识。”
我伸了个懒腰,十指交叉,放到脑后。
“这真是一场灾难性的邂逅。”
天雷勾动地火,再搭上一个月的零用钱。
“我是叫你画她的样子,跑题了吧。”
“不就和普通人一样,两个眼睛一个鼻子。”当时烟雨朦胧,我的近视眼也同样朦胧,能分辨出她是个女的就很不错了。
“如果和普通人没两样的话,你喜欢她什么啊?”阳遥拿着吸管敲了敲放在我面前的空杯子。
“笑容”
虽然那个笑容现在回想起来也并非真的惊为天人,但在那时、那地却无可救药地吸引了我。
喜欢上一个人,也要看天时地利人和。
“所以说,把那张笑脸画下来。”
“笑脸看不清楚,只看到笑容。”
“……请问这两者不是一样的吗?”
“对你而言可能一样,但对我而言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
“别这样看我,我知道要找到她不容易。这样好了,你说服我放弃吧。”我在落地窗上呵气,用手在上面画着一个又一个简单的骷髅头图案。
“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阳遥开始认真思索,顺便抓起一把薯条塞进嘴里。
“嗯……她是个贼,品行不好。”
其实说她是个悍匪会更加贴切。
“有些道理。”我点头。
“她缺钱才会干那种勾当,证明她家底不好。”
“嗯”我应了声,勉强同意。
我的优点多不胜数,其中一点就是不会嫌贫爱富。
“家里没钱到要去抢的地步,搞不好连学费都交不起,她一定没受过什么教育。”
我不置可否,等着她继续。
“而且她是个女的,就算让你找到她,也不大可能在一起。”
“宾果!”我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阳遥弯下身子拼命咳嗽。
“我决定放弃,结账,走人。”
单是最后那一点,已经够了。
不是她的问题,而是我的问题。
她缺点再多,我也可以包容,但我是个女的,她不会和我在一起。
“咳咳咳咳咳!”
“你没事吧?”我离开座位跑过去帮她拍背,“怎么吃根薯条也能被噎到?”
她微微抬头,一双晶莹的大眼睛水润湿亮,似嗔似怒地瞪了过来。
“噢,我道歉。”
走出咖啡店,我抬头看着连日雨天难得扑捉到一片蓝的天。
雨过天晴,风和日丽。
初恋都是没有结果的,我又何须太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