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到疯了
作者:狄恩恩 | 分类:现言 | 字数:7.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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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岁月
[很多天]
我老爸前前后后一共用过三任司机。
第一个是我张叔。
张叔人长得精神, 做事也干练,颇得老爸的赏识,可是只给老爸当了一年司机, 就挪地儿了。因为老爸那时还是龙主任, 不是龙局。
不知道是张叔的运气太不好, 还是老爸的运气太好。张叔给别人开车以后没多久, 老爸就连连升迁, 很快换了坐驾,老爸的司机也顺理成章开上了当初令张叔垂涎不已的奥迪。
第二任司机是赵叔。
赵叔这人其实不错,就是太直太倔, 老爸很不喜欢他。
但是我喜欢他。
因为我觉得他很有气节。
其实老爸也没有什么了不起,连“寻寻觅觅, 冷冷清清, 凄凄惨惨戚戚。”是出自李清照的声声慢也不知道, 他在我眼里,就只不过是个最普通的老爸。
所以在家里偶尔听到老爸跟老妈说起赵叔多么倔强不通情理, 到引发了我对赵叔的好感。
所以每次见到赵叔,我都特别亲热地跟赵叔打招呼:“赵叔叔好。”
弄得他脸红脖子粗的,因为他跟我爸处不来,所以也装不出跟我亲热的样子,这人就是这样一个直人, 一点也不会虚以委蛇的那一套。
我就更欣赏他, 对他总是格外客气。次次见面都主动打招呼, 特别特别有礼貌。
他只干了几个月, 就被老爸开了。
后来很多年以后, 有一次我在A市的街头碰到赵叔。那时我已经大学毕业,长大成人, 他也已经两鬓染霜,人到中年。
老远地他就奔过来叫我:“小勤。”
我停住脚步,像以前一样问候他:“赵叔好。”
他很激动,却不知道说什么,搓着手半天问了一句:“你好吗?”
我笑笑回答说:“挺好的。”
他立刻又紧张起来,就像以前每次见到我一样,噢噢两声,连忙告别走开了。
我想其实他懂得我,我也理解他。
第三任司机就是我肖叔(亏肖哲敢占这个便宜)。
肖哲是我们全家都喜欢的人。
非常非常会处事的那种司机。单位里分东西,根本不用老爸说一声,他就给拉到我家,米啊面啊亲自扛上楼,弄到阳台摆放整齐,连半点都不用老爸操心。嘴又特严,该说的不该说的拎得很清。有时老爸带他上酒桌,中间顺着老爸的意思说上几句话,句句都恰到好处,既不会超越了他自己的身份,又帮老爸把该表达的意思表达清楚了。有的话,老爸确实不适合说,他就轻轻松松地替老爸说了。体贴到这种程度,也难怪老爸对他视如亲人。
肖哲对我老爸忠心耿耿,老爸也没少给他好处。
最直接的比如,单位里分东西,小车队本来给肖哲分一份,老爸那边照样给肖哲弄一份,于是他就拿双份,其他明里暗里的就更不用说了。
我也很欣赏肖哲,有几次听老爸和老妈私底下说起过,肖哲原来在技校混得名声很响,手底下有个几十号兄弟,在东区那片横着走,绰号叫作什么什么龙来着。
当然,给我老爸开了车,他就从良了。
我那个年纪,正如任何一个青春期的少年一样,喜欢的是蛊惑仔,梦想如同赌神一样拥有一手出神入化的赌术,可以快意江湖,所以肖哲=小混混=蛊惑仔=偶像。
可惜这个偶像让我大失所望,每次见了我,不是屁颠屁颠地问我:“要吃面包还是德克士?”,就是紧张兮兮地给我塞钱:“零花钱够不够?”,啰里啰唆像个八婆。
要长大了我才知道,一个人只有太在乎另一个人,才会那么罗嗦。什么都不放心,什么都反复叮咛。因为怕自己心爱的人,受一点点伤。
英雄在我脑海里渐渐淡去,我们成了很好的朋友。
后来我遇到了唐颂。
唐颂,是一个很有情调的人。
不只如此,其实他气质高华,如明珠涵辉,我和肖哲,的确都及不上他。
所以,你怎么知道我没有挣扎过,从前我是再正常不过的人,为了他,我就要成为常人眼中的变态、疯子,我怎么能不怕。
可是他太吸引我,所以最后我这只小飞娥还是扑进了火里去。
[有一天]
有一天在我脑海里记忆很深刻,那天肖哲看到我和唐颂在酒吧后巷接吻。
我始终记得肖哲当时的眼神,漆黑的眸子里除了不相信还是不相信。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就痛了,就丢下唐颂要肖哲送我回家。
我还记得肖哲那天的表情,和外面的夜色一样深沉如水。
我和肖哲在一起以后,许许多多个极乐的夜晚,欢娱过后想起那一夜,我的心都会丝丝作痛,当时肖哲有多难过,多难过,我怎么可以让他那么伤心。
[疯狂的那些天]
我回忆不起来那些日子,断断续续的在我脑海里只剩一些残片。
不是不能面对,是确实不记得了。
吃了很多药那时。有时心情好,医生塞给我的那些药片就偷偷扔掉,有时心情恶劣,就破罐子破摔地把所有药片吞下,换来不知死活的沉沉睡眠。
奇怪的是,当时在医院里周围都是些絮絮叨叨的疯子,也没有觉得怎样绝望,也没有什么害怕,也没想过是不是一辈子就在这里了,天天吃这些白色的药片。
直到肖哲出现在医院,心才尖锐得痛起来,痛得站不住,整个人缩成一团,痛得说不出话来,只会傻傻看着他,如果说以前我没疯,那一刻我也真得快疯了。
肖哲也快疯了,歇斯底里地和医生大吵大闹,一定要带走我。
我看着他和医生吵,全部崩塌的世界又一点点重建起来。
原来都不是错觉。
他对我,不是义气不是同情不是责任。
其实很久以前我的心里就这么偷偷猜过,却又一直不敢相信。
那天终于信了。
[在一起的那些日子]
我其实是一个超级恶劣的坏小孩。
总想通过爱人的痛苦来检阅爱情的深度。
所以我不大愿意清醒,即使有时候我确实是清醒的,也故意做出疯傻的样子来,然后看着肖哲惶急的样子,心里既痛又开心。
有一天,就是给肖伯伯过生日的那天,我看到了唐颂的车子。
而昨夜,我刚刚跟肖哲一吻定情。
不缅怀是不可能的,我尽量克制,还是被肖哲看破了。
当时肖哲的那个脸色啊,真想当街咬他一口,这人吃起醋来怎么那么可爱呢。
可爱得让人想发疯,所以我就继续疯了下去,当天就毫不客气地把他吃掉了。
肖哲对我是宠到不行的。
他是世界上最最孝顺的儿子,却丢下老爸,和我来到B市,不顾后果,不问前途,只顾我。
那么多淡泊的岁月,一天天从指尖滑过,我们的日子,在他细心地呵护下平静又安详。常常让我想起胡兰成的那两句话: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我所求不多,但愿和他一起,永无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