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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福尔摩斯夫人日常

作者:春韭 | 分类:言情 | 字数:67.7万

第3章 不可能的贝克街

书名:综福尔摩斯夫人日常 作者:春韭 字数:4372 更新时间:2024-10-11 14:17:40

于是乎,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路德维希和皇室话痨男斯图亚特转眼就来到了传说中的贝克街。

这真的已经算是是历史中的故事了,柯南道尔是上上个世纪的作家。

当年夏洛克和莫里亚蒂被柯南道尔不求同生但是共死以后,伦敦还发生了游.行,来反抗福尔摩斯这种基情的死法。

(喂,真的是因为基情才反抗的么?再黑伦敦,伦敦游.行民众一定会糊你一脸大姨妈的!)

对比之下,当年的伦敦是有多么地纯洁,现在的伦敦太堕落了!

……

坚决地拒绝了斯图亚特 “要去路德维希小姐家以一个贵族的礼仪拜访伯父伯母”的要求,并且把他先赶下车以后,路德维希终于双脚踏在了著名并且凶残的贝克街221b号门口。

她很感慨……如果是上辈子的挚友安和要是知道她竟然能活生生地站在贝克街221b号的门口,大概会嫉妒到和她的男朋友搞基的吧?

路德维希一样深深地爱着柯南道尔笔下的侦探大人,可是这种对带着浓浓翻译体味道的侦探大人的爱,在遇见后来的华丽丽的楚留香以及华丽丽的怪盗基德时,立即消失不见了。

华丽帅气的怪盗浪子什么的才是真爱好吗?

性格恶劣的神探夏洛克和他的好基友们什么的,她真心一点都不期待啊。

最重点的是,原著里的夏洛克一点都不美型~

敲门三下,没人应,又敲了三下,继续没人应,再敲三下,还是没人应。

她等了一会儿,没有人来,机票去了大半的钱,她无处可去。

英国的老式街道没有遮雨檐,远处红色和橙色的灯光交替出现,颜色鲜明的雨伞出入各种咖啡厅或者牛排店。

魂淡再不来老娘就只能去吃霸王餐了。

她的头发被牛毛一样的雨丝打湿,无聊之下,她开始敲打摩斯码。

——没错,摩斯码,而且是及其专业的摩斯码。

这是她和安和的小秘密。

在大家打游戏还在用小霸王游戏机的小时候,她常常趁父亲不在家,偷偷打超级玛丽,一听到父亲敲门,就动如脱兔地把游戏机手柄键盘什么的通通扫进沙发底,然后静如处子地坐在书桌边伪装成一直在看书的样子。

……好吧,她就是一个不正经读书也不读正经书的货。

安和父母管的更严,家里连电视都不让看,更不要说游戏机,他只能背着父母来找她玩。

当时手机还没有流行,打电话怕又被父母接到,正巧那时她在看二战史,着迷于国统局情报局,就和安和约定用摩斯码敲打墙壁来交流。

反正两家是单元楼隔壁,两个小孩的书房就隔着一层墙壁,玩暗号什么的实在是太方便了。

是以,维希做作业的时候,会突然从墙壁里传来长长短短的敲击声,小学拼音首字母,合在一起就变成了简单的对话。

譬如,安和慢慢敲打:nbzl——你爸走了?

维希就会非常女王地吧嗒吧嗒说:zl啪嗒啪嗒kysglwl——走了,可以死过来玩了。

至于这种小孩子的把戏,为什么会让路德维希练出这么专业的手法呢?

太简单了,因为爷爷奶奶就是搞情报的,耳濡目染,学习气氛不要太好哦~

电报这种看似小儿科的东西,其实是非常残酷的,如果时间把握不好,一个空格长了,或者短了,都会改变电报的意思。

维希的奶奶就死于电报谬误呢,维希她爷爷常常扼着手腕叹息,当年若是没把时间听岔,维希她奶奶就不会在那个时间点去徐记包子铺给他买肉包子,不去徐记包子铺买那两个倒霉包子,就不会在枪战里被打中了。

维希奶奶并没有当场死亡,被枪击后,过了四个小时才因为失血过多,停止呼吸,从被枪击到后来的救治过程里,都没有麻醉药。

所以,战争时期电报人员是非常不容易的,他们是用别人的生命在打自己的码啊。

顺便说一句,那家徐记包子铺现在还开着,做包子的胖老板当年是个卧底,维希奶奶死了以后,徐胖子就没做过肉包子了,他非常专注地做了几十年的菜包子,从一开始的白菜包子,到腌菜包子,再到后来实在没包子做,开始做辣椒炒素面包子。

专注菜包子二十年,做出的菜包子手拉手环绕起来可绕地球三圈。╮(╯_╰)╭

真是遗憾,人怎么能和肉包子过不去呢。

敲着敲着,维希不由得翘起了嘴角。

这怀念的、最怀念的时光啊。

时间过去这么久,爷爷还养吗?老了吧,还和路口的理发师傅下象棋吗?

世界那边的段安和,还好吗?也36岁了吧,娶了妻子了吗,有孩子了吗?

已经变成一位令人尊敬的父亲了吧?

物是人非,你过的好吗?

当年两人还约定好了,她穿西装做他的伴郎,安和穿女装做她的伴娘……安和对她说的话从不反抗,因为反抗后果会更惨重,比如穿女装还要加丝袜什么的……

啊啊啊走之前没看到段安和穿女装的样子,她不甘心!!

敲了三遍还没有人开门,只能说明里面没有人,确定里面没有人以后再继续敲,只能说明敲门的人很无聊。

路德维希现在敲门就是因为——太无聊了。

至于在一个老太太门前敲摩斯码什么的,那就是无聊中的无聊,她可没有指望郝德森太太年轻时是二战情报局的电报人员。

短长空长短空长短长长——any

长短长短空长长长空长短——con

短长空短长短短空短短空短短短长空短——alive

短短短短长短空短空短——here

……

con是法语,通俗地翻译来说,就是混蛋

any con alive here?——这里面有混蛋活着吗?

好吧,路德维希承认,她就是无聊……以及恶趣味,但是她已经收敛了,她本来是想打“这里面有基佬活着吗?”的。

无聊地敲完了摩斯码,她又顽强地等了一会儿,决定再过十分钟没看见人来就去旁边的咖啡厅喝一杯咖啡。

她已经穷得只能喝咖啡了。

如果有可能的话,她会更愿意喝一杯热茶,毛尖铁观音什么的,包里放着的□□一千五百大洋一斤的台湾货杉里溪也很不错。

在□□,乃至全球的电子商务都弱爆了的2003年,她为了买一盒高山茶如杉里溪,不得不专程交一个台湾笔友,为了买更为正宗的白茶,不得不去交一个苏州笔友。=0=

作为太先进的人类,落后的时代你伤不起!

雨丝虽然细小,淋了这么久也差不多把她的头发淋到湿透了。

尼玛她今天来大姨妈不能淋冷水……

所以还是不要等了,果断去喝咖啡吧,估计那位传说中的英国好房东——和神探夏洛克里里苦逼女房东同姓的郝德森太太现在正在和某位闺蜜喝茶,没空来给她开门,而且她考古迷的米卡拉叔叔也忘记了给她郝德森太太的手机号码。

正转身想要离开,身后的门里却传出了噼噼啪啪快速下楼梯的声音,她还没来得及转身,那扇她等了半个小时一直都没有打开的门,已经“砰”地一下打开了。

在一个下着毛毛雨的不知道星期几的一天。

路德维希顶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和开门的黑发黑衣男人,第一次目光交汇。

伟大的一刻~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命运的齿轮,就从这一刻起,向一个脑洞开得根本停不下来的方向缓缓驶去了……

完美型!

这是在这历史性的一刻,路德维希脑海里跳出的第一个想法。

这才是完美型的男人!明明脸有点长,还能让人觉得惊艳到不可方物的男人才是完美型!

甚至连那张有点长的脸都仿佛是给他的男人味加分了一样——啊啊啊好荡漾,这种人生赢家一般长相的男人真是让人想——狠狠地k一顿!~\\\\\\\\(≧▽≦)/~

姐姐现在连晚饭都没钱吃了呢,你长得这么妖孽像话嘛。╮(╯_╰)╭

路德维希脑海里跳出的第二个词是,侵略性。

路德维希不动声色地警觉了起来——这个男人注视的眼神十分具有侵略性,即便他立即收敛了神色,勾起唇角给了路德维希一个迷人的微笑。

只是刚才一眼,就仿佛,他已经把你从头到尾剥光放在案台上,从里到外透视了一遍一遍又一遍一样。

——这种浓浓的即视感是怎么回事?不要以为你露出一个笑容就很亲切了!你刚才那堪比x光和伽马射线的眼神我都看见了!

果然贝克街的物种都很凶残!

她现在和米卡拉叔叔说要继续在法国读大学还来得及吗?

“很抱歉没有听见敲门声,这栋楼隔音效果太好。”顿了一下,男人收回审视的目光,用低沉如低音炮一般嗓音说道。

——如果路德维希上辈子有看过《神探夏洛克》的同人文,那么她现在就会知道,网络上的同人女们惯用“低沉华丽如大提琴一般”来形容此人的音色。

可是她不仅没有看过《神探夏洛克》的同人文,她甚至悲剧地没有看过《神探夏洛克》,所以,听到这句话,她的反映只能是

——隔音效果太好?那刚才从二楼就开始传到门外的踩楼梯的声音是怎么回事啊妈蛋你来给我解释一下!

这明显的就是不愿开门的节奏好吧?!

她略略动了动手指,好吧,她不能打他……她也打不过,这个男人至少一米八五了,她甚至需要抬头和他说话。

她淡定地无视了男人开头的话,抬头问道:“请问,郝德森太太……”

“罗马尼亚还是南斯拉夫?”

没等她回答,黑发男人极快地俯身在她的发边一嗅,高挺的鼻尖触到了她的发丝。

“郁金香气息搭配白蔷薇耳环……显而易见的罗马尼亚风格。”

“既然显而易见就不用再说了……先生,劳烦您让让好吗?”

“四月份他们正在举行郁金香节,你鞋子昂贵,耳环却是罗马尼亚路边随处可见的便宜货——你在罗马尼亚丢了耳环和钱包,只能迁就路边摊。鞋子周边还残留着沙粒,这种颜色的沙粒是——你去了罗马尼亚在黑海的海岸线。”

路德维希:“劳烦让一让。”

这个年轻人自说自话上瘾了么?

“不出意外,你是那个欠了郝德森太太一屁股债的佛罗里达邻居的侄女?”

……囧……

如果她不是非常的确定这货不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她真的会以为这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

至于你问她为什么这么确定他不是?

——她只能告诉你,因为眼前的男人太美型了,即便是在十九世纪,这个男人也会在第一眼被她直接pass掉。

更何况这是在2003年,原著剧情已经结束,搞基版剧情还没有开始,你让夏洛克-福尔摩斯从石头里蹦出来么?

她虽然没有看过《神探夏洛克》,但是在她远古的记忆里,还是保留着原著的片段的。

柯南道尔大人形容福尔摩斯外貌时说了什么来着?

“他有六英尺高,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

路德维希觉得,不管你剧情再怎么恶搞,为了维持原著的风貌,一些经典的东西还是不会变的,就算现在是十九世纪没有手杖和礼帽可拿,编剧好歹会留一个烟斗来给观众辨别。

更何况原著里写的一看就是一个长相特异的人好吧?就像中国历史里说秦始皇鸡胸什么的……

但是眼前这个男人,瘦高是没有错,白衬衫没错,黑风衣没有错,黑色头发没有错,无机质宝石一样透彻的灰色眼睛也没有错。

……额,怎么感觉越说这货越像福尔摩斯了。

不对不对,这货一定不能是福尔摩斯!我们要坚定地相信剧情君是从2010年之后开始的!

在和平的2003年,死神体质的夏洛克-福尔摩斯还没有住进贝克街呢。

更何况眼前男人的那张脸实在是大点赞了好吗?这种可以直接放到平面杂志上做时装模特的身材和脸蛋绝逼不可能是柯南道尔大人笔下的福尔摩斯大人!这货下颚哪里“方正而突出”了啊!

柯南道尔大人怎么可能有“福尔摩斯是天然卷”这种骚包的设定!

所以这货一定不是福尔摩斯!

这货顶多是一个爱飙英文的推理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