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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王

作者:顿墨 | 分类:玄幻 | 字数:127.1万

七章 贵族

书名:北王 作者:顿墨 字数:3986 更新时间:2024-11-25 22:46:52

七章 贵族

数日后。

伊修坐在自己新营房的壁炉边,他脱去了外面的斗篷,只穿着自己的盔甲,椅子旁边靠着的是一个巨大背囊,他现在和菲利克斯,赖利,伯恩特都在第一万人队的斥候部队中任职,而且都在同一小组中,菲利克斯整个这个小组的组长。

也就说伊修从一名堂堂的小队长直接被降职成了一名普通士兵,不过伊修对此完全没有人意见,因为第一,他和一群昔日的兄弟得以重聚,第二,斥候部队的待遇是非常高的,普通士兵的待遇都要高出正常部队小队长的待遇,当然斥候部队的阵亡率也是普通士兵的很多倍。毕竟侦察这个活计不是好干的。

就那现在来说,大部队两天后才出发,可是斥候部队已经接到了早餐过后就出发的命令。唯一值得高兴地就是,斥候是有马骑的。

伊修吃掉嘴中最后一块面包,然后起身提起自己的行囊,走出了营房,现在其余人都还在食堂吃饭,而他则宁愿用这吃饭的时间来检查马匹。

马在北地人的心中是有着超然地位的,在很多城镇农村中一户人家的生活水平是高是地都取决于他们家有几匹马,因为北境是没有牛这种东西的,所以普通人家中的大型牲口就只有马;长毛脚马。

虽然长毛脚马和脚马长相外形都非常的相似,几乎可以说就是一样,但是长毛脚马并不是脚马,也没有脚马那么珍贵,是真正北境军队中的常用马。

伊修先将自己的背囊妥当的放置在马背的后方,然后再身上的武器固定在马背的前方,人还没上去马就已经有了不轻的负重了,不过这并没有什么,长毛脚马和脚马都是以高负重高耐力而闻名的,一个最普通的长毛脚马,其耐力和负重能力都是普通马匹的数倍,它们其实是北境军队战力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伊修处理完自己的马匹之后,又去处理其他人的,在马上固定货物是非常讲究的手艺活,固定的不好,重物在马匹移动中会产生更大负担,从而消耗马匹的耐力,降低骑士前进的速度,这种事情当然是谁都不愿发生的,但又不是每个人都懂得怎么合理处理马匹上的重物,所以伊修只能代劳为战友们检查整理已经装上行囊的坐骑。谁让自己几乎是刚会走路就开始接受马术训练呢了,虽然那时候骑得是木马。。。。

片刻后,战友们一个个酒足饭饱的回来,赖利给伊修带了很大一个鸡腿,以及三个拳头大小的面包,伊修回到房间在壁炉旁把它们全部塞进胃里再出来一看,所有人都已经准备完毕,上马匹等待出发了。

伊修也不耽搁飞身上马边调整自己的斗篷,鞭策马来到菲利克斯身边:“我们负责哪个方向?”

回答伊修的并不是菲利克斯的话语,而是他直接扔过来的一个卷轴:“这张地图上标有我们负责侦察的地段和方向,全部交给你了。”

“交给我了?。。。。你才是指挥官吧。”

“如果不是为了让你替我指挥,我干嘛费力从让埃里克叔叔把你要来。。。。”

说真的,伊修开始的时候还有点没听明白菲利克斯的话是什么意思,但当他随即看到对方射过来的眼神时候,他就一下子全明白了,看来这斥候小队队长的活是跑不了了,他无奈的摇头打开手中的卷轴,皱了皱眉仔细的看了一遍后,他收好卷轴,开口道:“全体注意,方向正西,全速前进,如果没有意外,我们能在溪镇过夜。出发。”

伊修话音一落,旁边的菲利克斯及时的抬手一挥,众骑纷纷策动马匹,向着远方绝尘而去。

溪镇是雪血城西方比较大的城镇,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它一直是个人流息壤的小镇,不管是从雪血城出发,还是赶往雪血城的人都愿意在这里休息一晚。不仅是因为这是个美丽恬静的镇子,更重要的是这里距雪血城的路程刚刚好是一天左右,在这休息一晚早晨出发当天晚上刚好可以到达雪血城。,

是夜。急促的马蹄声打乱了小镇的宁静。这是一群外面裹着斗篷,浑身盔甲,马背上更是带着背囊和武器,他们斗篷左肩处还都带着一个数跟鹰羽和铁质狼头组成的别样徽章,鹰羽完全从肩头上露出来,这是斥候兵的独特徽章,狼鹰徽章。

十数人的马队齐齐奔跑起来是非常有气势的,尤其在骑士还都是全副武装的情况下。

马队疾驰过安静的街道,再穿过那座厚实的石桥,直直的就冲向了坐落于小镇边缘的军队驿站。

大陆上的军队驿站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不分昼夜都有人在等待着往来的军人,所以当伊修一行狂冲进驿站院子的时候,几个人已经从房间里迎了出来,帮助诸军卸行李,牵马匹去往马厩。

“老板,我要热腾腾的大块肉,还有酒。很多的酒水。”赖利人还没完全下马,咆哮声却是先到了。

“奥!尊敬的客人,您的声音完全可以小一些,我的耳朵并不聋,肉满满的一大锅,绝对可以满足您,但是酒的话。。。。。。虽然我们并不是军人,但我们收到了明确的命令,战争期间不准为任何军人提供酒水。不然,我们和军方的合同就会被中止,我就会失去这个驿站的经营权,所以。。。。。”

赖利其实根本没有听老板说话,他的注意力完全被侍者端上桌的一盘块头巨大的煮肉吸引了,他一手超起旁边盘子里的无味面饼,一手抓起块肉大口大口的交替啃了下去,忙的是不亦乐乎,可怜了尽心解释的老板完全落下来话茬,尴尬的站在了原地。

这时候其他人也都纷纷进屋子,他们一整天策马疾驰,别说食物了,连水都没怎么好好喝,现在看到热腾腾的肉块配面饼。那个还能等的住,当下围了过去,瞬间本来空空的桌子上被各种巨型兵器摆满,而本来满满的装肉装饼的盘子,几乎是眨眼间就空无一物了。

侍者也是明眼人一看这场面当下机灵的转身向着厨房跑去,准备再那些肉来,省的一会这些大兵们再开口要了。

伊修并没有像战友们一样第一时间扑向食物,尽管他也很饿,但他仍是亲自到了马厩监督侍者给马添好水,添好草料。再亲自检查完每个马匹的身体状况后,才回到驿站的正厅里,这时候满桌的食物早就空空如也了,不过伊修并没有急着靠近餐桌,而是直接找上了站在一旁的驿站老板,开口道:“老板,你们的马厩没有密封起来,入夜后雪要是大起来,马匹们怎么办。”

“啊~~客人现在是雪月的第一周,马厩一般都是第三周才开始密封的,您的爱骑,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脆弱,他们可是长毛脚马,而且还是军马,这点风雪是。。。。”

老板的话说的并不是没有道理,但是伊修却是丝毫不买账,他的脸色如寒冰一般:“既然知道我们的坐骑是军马,还敢将它们安置在没有封起来的马厩中,万一夜间受了寒,明日再一天的奔袭,说不准就要倒下,我们斥候没了马。任务完成不了。你来承担责任吗。”

在北地,军人的地位是相当高的,再加上伊修的话也是句句在理,最主要的还是那一桌刚刚还在狂吃海塞的巨汉们此时都停下了动作,眼睛死死的盯着老板,其中几个的手伸直还都放在了武器柄上,最要命是那个带着贵族徽章的英俊青年,他不知道从哪拿出了一张短弓,此时正堂而皇之的把箭矢搭在上面。。。。。。

老板一点都不怀疑他要是敢顶伊修一句嘴,那箭矢肯定会直接穿过自己的胸膛。虽然北地的法律明文规定了即便是贵族也不能随意杀人,但是贵族就是贵族,法律遇到他们都有一定的弹性,该死的封建制度。。。。。

老板的回答速度是前所未有的快:“大人,是我疏忽了,我立刻让伙计们起来连夜赶工,我们有现成的材料,不要多长时间就能把马厩封起来。我还会在马厩里升起火盆,我今夜就守着大人们的爱骑睡。。。。。”,

老板的态度让伊修露出笑容,他开口回道:“那到不用,你们不用专门为我们封起马厩,也不用叫醒你的伙计了,你把我们的马牵进这个大厅里来,然后在火坑和壁炉里多加柴火就好。”

“是,是,我一定照办,大人放心,我一定照顾好那些军马大人的。”说着老板就带着几个伙计向马厩跑去。

伊修看着老板走远,才转身靠近了桌子,坐到了菲利克斯的身边,这时候桌上的盘子还都是空的,但是伊修丝毫不担心自己没东西吃,因为至少同时有三个人将自己的肉撕下一半递了过来,要不是菲利克斯的动作最快直接把肉扔到了伊修的面前,伊修还真不知道该选哪一块。

菲利克斯看到伊修煮肉入口了才开口说道:“那个老板令人恶心,真不敢相信他是战神的子民。”

伊修对于菲利克斯这种高高在上的语气和阶级歧视的观点是非常熟悉的,他吞下一口肉回道:“他也是为了生活,再说如果真要追究恐怕还是你这个公然搭箭如弦的恐吓者更恶劣吧。你如果刚刚一箭射死他,恐怕单凭你的贵族背景和军人身份,那些治安部队的人碰都不敢碰你一下,那他岂不是白死了。”

“那也不该放弃尊严。”

“你又不是他的敌人,向你服软不算丢人。更何况他未必就是北地人,你看他的身高比我还矮,可能是来北地讨生活的移民。王很早就签署了允许移民入境的政令。身为贵族你应该比我清楚这点。”

“不管是不是北地人都不该没有尊严的活着!!!怯懦的人让人想起老鼠。”

伊修微微的摇头,嘴里却是回道:“我不觉得老板的行为有什么不对,难道他非要和我们打上一场才叫有尊严?。。。。再说,就算是我们真侮辱了他,他也未必敢反抗,不是每个人都清楚尊严的重要性,其余三境中的大部分人都认为,单纯为了尊严牺牲生命是非常不理智的事情,在他们的观念中生命是凌驾于一切之上的,甚至是信仰。他们认为活着才有尊严,活着才有信仰。”

“可笑。。。信仰着战神的人即便力战而死,神也会再赐他们轮回,这是孩子都知道的事实。”菲利克斯的声音很低但却异常坚定。

伊修不想再就这些问题继续讨论下去,因为再怎么讨论也不会有结果,伊修是战神的信徒,是北地战士,但他并不排斥其的文化,更不排斥其他王国的人。这跟他早年曾经离开北境四处流浪有很大关系。他其实已经看出了老板是南境人,但他并没有兴趣说破。

至此,看官们,墨已经上传了数万字的文章了,这些都是打底文章,从明天开始会进入正常的更新每天三到六千字不等。

这是墨的第三本书,太监的那本不算。这书的开头老实说就受到了些打击,如果是以前的墨,肯定是不会在意这些,但是在码字码了这么久后的今天,我已经没有那么。。。坚硬了。坦白讲我很怕这本书又扑了,因为。。。。不说了,很多难处说了就有装可怜之嫌了。

总之,我保证这是本精彩的书,如果你用心读,我保证你一定会体会到些什么,一定会有共鸣,给点耐心,给点支持。

这是《北王》,我是顿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