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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龙大君

作者:村长猪跑了1 | 分类:玄幻 | 字数:166.9万

第六百七十二章 吸血鬼纳兹里尔

书名:红龙大君 作者:村长猪跑了1 字数:4200 更新时间:2024-10-25 13:39:29

路程走了1/3,前方出现了一道大裂谷,长望不到头,宽约二十五米,中间悬着一道铁索桥,被风吹的左右摇晃,胆子小的估计都不敢走。

“我跳过去,你们从桥上走吧。”沃尔玛随便说了一句,也不管其他人如何回应,自顾自的冲刺助跑,在裂缝边缘纵身起跳,横跨了三十多米稳稳落地。

巨人的块头摆在那里,体重是以吨为单位的,从天而降自然砸出了一个大坑,响声隔了几十米依旧跟放爆竹一样。

“走吧。”秦大雷呲了呲牙,带头走上吊桥,脚下铺的是钢板,缝隙很窄手指头都伸不进,他拉着铁链用力踩了几下,脚感非常牢固,让他的担忧小了不少。

这种风格的吊桥,算是电影中的常客,只要出场必定伴随危险,不是绳索断裂就是木板腐烂,反正不会有好事。

三人在桥上缓慢前进,受谷底吹上来的大风影响,越靠近中间晃动就越加厉害,跟荡秋千似的,别提有多刺激了。

少女一声不吭的走在中间,从她不停打摆子的双腿判断,这丫头其实害怕极了。

“放心!桥很结实,以你的体重不会把它弄塌的。”狗头人巫师好言安慰了一句。

少女回了一声:“谢谢!”

铁索桥是向下荡的,实际长度要比裂谷宽一点,不过也很有限,花了差不多两分钟左右,三人顺利通过,期间没出任何意外。

沃尔玛正坐在一块岩石上挖着鼻屎,大剑被他随意靠在脚边,值得注意的是,他另一只手里抓着个战蜥人。

这家伙长得很丑,整体酷似蜥蜴,使用双腿站立,手指灵活可以使用工具,背部皮肤为黑褐色,有零星斑点和横状条纹,胸腹间尽是白色褶皱,眼窝深陷尖牙外露,长长的尾巴拖拽在地。

未等秦大雷开口询问,沃尔玛便将战蜥人丢到地上,抬起下巴指着他说道:“这家伙是守在桥边的探子,只要有人从这经过,他就会来一发信号箭,通知同伴做劫道的准备。”

巨人把话说完,又指了下不远处的地面,那里摆着一堆杂物,分别是弓箭、水袋、肉干、单手斧、简陋的手工皮甲,以及一大堆瓶瓶罐罐,可能是调料也可能是毒药。

秦大雷微皱眉头,提起发光石灯马灯,观察起此处环境,两侧崖壁光滑高耸,只有中间一条路能进出,简直是完美的抢劫地点。

放下马灯,秦大雷上前几步,狠狠踢了一脚俘虏,踩着他的胸口问道:“你们有多少人?实力最强的是谁?”

沃尔玛弹了弹手指:“不用问了,他是个哑巴,舌头被那群婊子养的割了,正是为了防备这种情况发生。”

秦大雷有点不敢相信,但感觉也在情理之中,他摇了摇头与其与人说道:“一群强盗而已,想来也没什么本事,正面杀过去吧。”

因为该死的巨龙不在,沃尔玛现在浑身舒坦,他扛起大剑拍着胸脯,豪迈的大笑道:“哈哈哈~走!干他娘的。”

在临行之前,沃尔玛给了俘虏一脚,像踢皮球似的,把战蜥人送进了深谷裂缝,这家伙是强盗不值得同情。

由于遭遇战随时可能爆发,带着少女这个累赘毫无用处,于是她被留了下来,等战斗结束再过来接。

虽然嘴上看不起强盗,但内心却不能大意放松,有句至理名言说得好,人被杀就会死!

他们还做不到肉身硬扛刀枪,被冷箭偷袭命中要害,大概率会死翘翘。

“老头!你能感知到他们吗?”秦大雷忽然问道。

狗头人巫师连连摇头:“我只是个狗头人,主修火系攻击法术,除此之外还会些传承秘术,对于感知方面不太擅长,极限范围是半径十米,有阻挡物的话另算。”

“好吧。”秦大雷耸了耸肩,接着又问:“那巨龙呢?”

狗头人巫师有些懵逼,翻了个白眼:“你不是凯恩大人的手下吗?怎么问起我来了?”

秦大雷一时语塞:“额…时间很短,没你想的那么长。”

“哦。”狗头人巫师点头,歪着脑袋目露思索,用不太确定的语气说道:“大概是我的10~20倍,我指的是全方位,包括质量和强度。”

“这么厉害?”秦大雷表情夸张,鉴于凯恩是穿越者,或许还不止二十倍,有可能达到了三十倍!

走在前面的沃尔玛,一直倾听着两人的交谈,终于忍不住插嘴道:“废话!传奇生物能不厉害吗?把老子按在地上揍,他(女乃女乃)的。”

“呵~大个子你少吹牛了,我可没见你身上有伤,真要是被按在地上揍,你还能活到今天?”

秦大雷满脸挑衅,他还记着仇呢。

自己的确不是沃尔玛的对手,但这不代表对方能拿下他,巨人以力量见长,只要不傻的去刚正面,一对一他还真不慌。

而且有凯恩这座大山压着,狐假虎威之下,巨人哪里敢跟他动手。

沃尔玛脸庞发烧,放下大剑怒目圆瞪,大有一言不合就开干的架势,然而跟秦大雷猜的一样,他不敢动手怕被巨龙报复。

两人四目相对,无形的电火花在空中碰撞爆炸,就在这剑拔弩张之际,一道苍老的声音幽幽响起:“想打架等会儿再说,我发现敌人了。”

三人齐齐望向前方,黑暗寂静无声,哪有什么敌人?

老巫师解释道:“我会灵体附着法术,进来时抓了只老鼠,让它去前面探路了。”

秦大雷:“怎么样?有多少人?”

狗头人巫师摇着头:“很不好!强盗们被吸干了,应该是吸血鬼干的。”

“吸血鬼?”沃尔玛抓着下巴面露疑惑,他在地下世界也算是小有名气,认识的人比较多,和吸血鬼自然打过交道,甚至可以说相当熟悉。

可正因此他才感觉奇怪,吸血鬼的势力不在这边,没理由大老远的来杀一伙强盗。

“还是先过去看看吧。”沃尔玛提议道。

三人加快速度,不到一分钟便冲出了小径,入口处躺了一地的干尸,少说也有三十多具,全是相貌丑陋的战蜥人。

秦大雷俯身检查,干尸的脖子上没有牙印,动手的吸血鬼实力很强,最起码是黄金以上。

“敌人可能还没走!”秦大雷提醒了一句,脑袋左右转动环顾四周,此地空旷平坦,除了尸体外,还散落着大小不一的岩石,吸血鬼有可能就躲在后面。

“嗯?”戒备中的秦大雷忽然一愣,低头看去,只见自己的左手手腕,被干尸给牢牢的抓住了。

“诈尸了?”秦大雷疑惑出声,接着用力抬起左手,扯断了干尸的半截手臂。

他这一番动作,吸引来了另外两人的目光,在三人的注视下,干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活”了过来。

皮肤恢复弹性,肌肉丰盈鼓胀,双眼有了神采,心跳声渐渐响起。

“啊!”

一声抽噎过后,干尸坐了起来,浓稠的血液从断臂处往外流淌,然而他却没半点疼痛该有的反映,就那么直勾勾的盯着三人。

“嗤啦!”

雷光乍现,秦大雷一脚踢爆了它的脑袋,三人旋即进入战斗状态。

接连不断的抽噎声响起,干尸们全部站了起来,除了双眼血红外,它们与生前几乎没有区别,神态平静宛如机器。

“呸!”沃尔玛吐了口痰,拿下大剑,语气非常不爽的说道。

“我知道是谁了,吸血鬼纳兹里尔,那家伙精通傀儡术和死灵法术,这群战蜥人只是开胃菜,你们躲到我身后来,它们要自爆了!”

纹身亮起荧光,沃尔玛解除限制,双手提起巨剑,猛的插进大地,紧接着他用巨人语喊道:“守护!”

在护盾展开的同时,干尸们急剧膨胀,持续不断的爆炸声随后而来,血肉内脏跟泼水一样,将一切都染成了红色。

“尸爆术的进阶版连环尸爆术,因为是一次性的,所以威力相当大。”狗头人巫师解释道,因为没研究过死灵法术,他知道的也仅限这么多。

又过了几个呼吸,外头终于重归平静,能硬扛凯恩的饱和式火球轰炸,区区连环尸爆术,还奈何不了大剑的能量盾。

“你们准备下,我要撤盾了,待会儿一起上,砍死这(女表)子养的。”

秦大雷“嗯”了一声,进入雷遁查克拉模式,狗头人巫师则给两人上buff,一时之间仿佛泼了油彩在身上。

大剑拔起护盾消失,浓郁的血腥味扑面而来,目光所及满地血污,连落脚的地方都没。

秦大雷强忍着恶心,屏住呼吸搜寻敌人,很快便有了发现。

在他们斜前方十五米开外,站着一个身穿黑风衣的男人,他带着礼帽衣领高高竖起,看不清具体长相。

“沃尔玛,我们有近十年没见了吧。”

纳兹里尔脱帽行礼,踩着血水往前走了几步,将自己暴露在了光源内,露出了一张苍白英俊的脸孔。

他看起来三十岁左右,鼻梁高挺嘴唇较薄,戴着一副装饰性的金丝眼镜,给人的第一感觉是文质彬彬的高中教师。

“会和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那种。”秦大雷在心里补了一句,同时给了狗头人巫师一个手势。

这老小子焉坏焉坏的,根本就不用提醒,早就暗落落的准备好了,只待沃尔玛跟对方交流,然后趁机来一发狠的。

巨人没让他失望,抬剑对准纳兹里尔,破口就骂:“死蝙蝠!你个(女表)子养的烂杂种,谁他妈高兴见到你,今天我要是不拧下你的脑袋,把它塞进你的P眼里,老子就一个月不喝酒!”

“呵呵~”纳兹里尔轻笑出声,没有半点发怒的征兆,他正欲开口说话,一道火焰射线极速打来。

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纳兹里尔目露惊慌,狗头人巫师看的面色一喜,在心中洋洋自得道。

“脸上挨了我这一下,就算他是吸血鬼,恐怕也得脱层皮!”

然而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纳兹里尔眼中的惊慌,化为了戏谑的嘲弄。

一道黑色身影从天而降,挡在了他身前,那家伙是个狼人傀儡,身形高大威猛,狼头狰狞可怖,气息凶悍异常,绝对是钻石级!

火焰射线击中了狼人的腹肌,除了烧掉一小撮黑毛外,并未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纳兹里尔走了出来,拍着狼人的大腿,微笑着介绍道:“伽里,我的挚友!也是我目前最完美的作品之一。”

“草泥马壁!你个贱种!”在沃尔玛愤怒的表情下,还隐藏着化不开的哀伤与悔恨。

秦大雷发现了一丝端倪,暗中“咦”了一声,问道:“你们很熟?”

“这(女表)子养的就算化成灰,老子也认得出来!”沃尔玛吼道。

巨人、狼人、吸血鬼、以及一位不在场的卓尔,这四人曾经关系要好,可以互相交付后背,

但人是会变的,尤其活得久了,经历的多了,满腔热情逐渐冷却,各自有了新的追求,新的生活。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四人小队最终解散,等到再聚首时,连说话都变得客客气气,甚至到最后不欢而散。

原因是吸血鬼痴迷人傀儡,开始学习死灵法术,想请他们帮忙猎杀智慧生物,用来当实验材料。

虽然性格偏向邪恶,被人类称为黑暗生物,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就嗜血滥杀。

要是真像疯子一样见人就砍,那这个种族早被群起而攻之,成为历史的反面教材了。

吸血鬼的请求不仅被拒绝,甚至还被严厉斥责了一番,这让他心中的恶意急剧膨胀。

没人帮忙可以自己来,最多辛苦一点,吸血鬼开始埋头单干,他天赋异禀是个人才,学什么都很快,不到半年时间,便制成了第一具人傀儡。

最初的作品是个白银卓尔,瑕疵多到难以计数,这让追求完美的吸血鬼很是苦恼,于是他重新投入了知识的海洋。

这一学就是数年,着魔的吸血鬼开始对同族下手,纸终究包不住火,他成了通缉犯,开始了流亡生涯。

某一日,吸血鬼行踪暴露被人追杀,恰巧遇到了巨人沃尔玛,后者看在昔日的情分上,帮他引开了追兵。

也正是那次机缘巧合之下,让他捡到了心肝宝贝特大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