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短文八篇
作者:水天一色 | 分类:游戏 | 字数: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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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谋杀快餐
“您可要救救我呀, 我快被这个案子逼疯了!”
“看看你,当个警察也这么狼狈。什么事天大地大呀?”
“一条半人命,够大了吧?”
“一条半?怎么算的?”
“毒杀, 一个已经挺了, 另一个抢救中。”
“一下子毒两个, 有点意思。”
“说得也是呀。如果只有一个中毒, 我就按目标明确的杀人案查, 偏毒倒两个。”
“你怎么不怀疑是无差别杀人呢?”
“无差别?如果随便下个毒,就能把所有可能中毒的人中,最让人讨厌的那个毒死, 我也下毒试试看了。”
“听起来涉案人员不少呀,乱!”
“人家说‘三个女人一台戏’, 这个案子里一共有八个女人……差点没把我乱死。”
“除了两个受害者, 还有其他六个人?哪里女人这么扎堆呀?宿舍?”
“您说对了。大学女生宿舍。”
“一个屋八个人?”
“不是, 她们两个屋子的,因为一个班, 往一块凑呗。”
“别我问一句你答一句,行吗?说一段整点儿的。”
“我想想,从哪儿开始说。对,先说电视。”
“如果我没猜错,应该像任何一个学校配备的电视一样, 个儿大, 放在屋里特占地, 样子难看得要死。打开一看, 满打满算三个台, 一个有声没影,一个有影没声, 好容易最后一个‘有声有色’了,你定在这台甭干别的,看新闻去吧。”
“您怎么知道的?”
“我也上过大学呀。”
“不过她们学校还好点,有一个校电视台,当然也状态不好,屏幕里经常是满天飞雪呀。她们平时也不开,除了星期四。每周的那天校电视台要放个艺术片,她们八个一起看,顺便改善伙食,来个聚餐。这算是一项固定的娱乐活动。”
“这在外人看来,似乎是感情不错的表示。”
“什么呀?大学的人际关系只能用‘错综复杂’来形容。而且她们大四了,好公司就那么几家,保研名额就那么几个,奖学金人人想要。还有的想利用最后的机会来段‘夕阳红’,四处出击找男朋友,这目标难免有交叉……在现实的利益面前,再坚固点的友情都不一定经得起考验,何况是脆弱的同住关系?一起看电影的规矩,是她们以前关系稍好的时候定下来的,现在作为习惯沿袭而已。”
“这就是女人的可敬与可怕。男人大多藏不住心事,讨厌谁一目了然,恨透了还能拉出去打一架。可是,你见过女人拳脚相向吗?一群呆在一起的女生,你能从表面上看出谁和谁关系怎样吗?女人之间有了隔阂,通常不动声色,就是两个人的友情‘咯啦啦’裂开一条缝,以后又处得好了,这条缝就补上。如果再不行……就像这个案子了。”
“是啊。案发那天,星期四。按照轮班,打发出两个人,去离学校两站地的快餐店采办食品。其他人呆在宿舍里,早早就把电视打开,一边干自己的事,一边等着电影开演。”
“她们都在干什么?”
“她们八个不是住两个宿舍吗?除了现场以外,还有另一个屋。有一个呆在那边,说等开始了叫她;现场嘛,里面的下铺睡着一个,她上面有一个看书的;靠外的上铺,趴着个写日记的;现在住院的那个,正在桌子边做作业;而死者的男朋友每天那个时候都会打电话给她,所以她正在情话绵绵。还有……我算算……已经八个了。”
“然后呢?”
“那两个买快餐的回来了,打开纸袋,鸡块、薯条、饮料、冰激凌,满满当当摆了一桌子。所有人都过来吃呀。然后吃着吃着,就倒了两个。”
“毒性检验呢?”
“最让我怒的就是这个。没有,绝对没有,那屋子里我想到要检查的东西,统统没有。那个过程呀,折磨死我了。一次次有想法,一次次的失望。想听听我处处碰壁的悲惨经历吗?”
“这个怎么能错过?我想想,你最先检查的,肯定是那些食物。”
“是呀。它们都绝对安全可食用,而且那些东西,实在是不好下毒。”
“站在凶手的立场,如果认准了要杀某个人,这些确实不是好道具。鸡块好几盒,大家随便拿;薯条也一样;各人喝的饮料倒可能不同,可是快餐店的饮料,上面都有个盖子,开个十字口插吸管。要想往里面放点什么必须开盖子,在吸管动手脚也不太容易……”
“我开始还特别注意冰激凌呢,如果固定目标杀人,用它简直太合适了。她们吃的口味各不相同……”
“哈哈!不对,不对呀,女生才不会那么下毒呢。”
“这和性别有关?”
“当然,你知道她们是怎么吃东西的吗?女生吃零食,就像男人敬酒一样。比如在宿舍里打开一包饼干,作为主人的,必须拿着转一圈,把屋子里所有的人都让到了。如果人家不吃,反而觉得这人不给面子。吃的东西只要一进宿舍,就‘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了。而且就算她们口味不一样,就真的不一样到八个人吃八种?冰激凌这种东西,女生们都喜欢搭着买,一个人买一种,大家一起吃,好一下把所有口味都尝遍,所以在一个里面下毒不知道会毒死几个。说起来,这些食物好像都是用来杀群体的,而你好像不赞同无差别杀人。”
“难道我应该想,凶手在某两根薯条或某两块鸡肉中下毒,正好被两个受害者吃光?这也太玄了吧。退一步说,真的是这样,什么时候下的毒呢?快餐是两个人去买的。在宿舍打开的时候,纸袋的摆放和折痕都非常整齐,根本不像有人动过。如果在吃的过程中下毒,那么多人看着呢,就算有电视的吸引力,也太冒险了。”
“然后你一定想到,她们吃的东西需要手抓,所以是……”
“所以是凶手让受害人去接触某种有毒的东西,先把手沾上毒。”
“比如通常用拇指按的电视机按钮?”
“我立刻去查……没有。后来又想,那个中毒较轻的,之前不是写过作业吗?如果是笔……当然,笔上也没有。门把手什么的,只要是平时摸的,我都看了,都没有。”
“死者不是打过电话吗?”
“我验了,还是没有。如果她通电话的时候,手上已经有毒,应该会沾在电话上吧?所以,我特别问了她挂电话之后,到吃东西之前,发生过什么特殊的事没有。那六个目击者都说她放下电话就过来吃东西啦,中间没出什么事呀。”
“你还问什么了?”
“我把我的推测说出来,让她们努力回忆,吃东西中途,有没有谁命令受害人去做点什么,类似开电视这种事。结果这些小丫头嘲笑我,说住院的那个就算了,死的那个,谁支使得动她呀?比如宿舍里开个电视,通常是几个人坐在屋子里,你看我,我看你,太无聊了,一个说‘咱们看电视吧’。另一个附和‘也好,打开吧’。第三个赞同‘是啊,也不知有什么节目’。这种话击鼓传花一样走了一遍,大家还是都坐着谁也不动,直到心眼最软最肯吃亏的那个去按按钮。而死者,据她们形容,就是把椅子坐烂了也绝不动窝的那种。”
“要毒死她,还真不容易。”
“可是凶手做到了,我非常关心她是怎么做到的?您有想法了吗?”
“有一点儿。我先要了解屋子的摆设,能不能详细说一下?”
“宿舍嘛,很简单呀。一进门,靠左边,从外往里依次是一个木头柜子,两张上下铺,这面墙就满了。门右边是个铁柜,上面放着电话和电视,然后两张大书桌,紧那边的墙角是个毛巾架。对面的墙上开个门,出去是阳台。”
“果然是这样。看来,宿舍都差不多。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大家在快餐买回来的一瞬间,都有什么行动?”
“死者嘛,不知道,好像没人注意。我也不能问她本人,是不是?其他人……去买快餐的其中一个,正把食品摆上桌子;另一个把腾出的塑料袋折好,送到阳台储藏,日后作垃圾袋用;呆在另一个房间的,早就冲过来靠在桌子边,预备开吃;写作业的那个坐在床沿,叫下铺睡觉的起床;被叫的迷迷糊糊刚坐起来;上铺写日记的正从梯子爬下来;原来看书的那个还坐在上铺发短信……”
“就是她!什么时候叫过来问问吧。”
“罪名是什么?乱发短信,给电信业增加负担?”
“她是凶手,好不好?”
“这……不是……我……我有点不懂。”
“好,我从头给你串。先回到快餐进宿舍之前。对了,你知道女生宿舍熄灯后,最著名的一大景观是什么吗?”
“真没地了解去。”
“那就是,很多人穿着睡衣站在楼道里,和男朋友通过电话打情骂俏。其实,不光是晚上,白天通话,也不能在宿舍里,就算不怕打扰别人,那些悄悄话也不能当着人说呀。所以电话通常安得离门很近,好让人拿着听筒端着主机去门外听。”
“噢!她们说的‘死者在接电话’,意思就是‘死者在外面接电话’呀?也不说清楚。”
“她们不知道你不明白呀。再说,你听过证人做证的时候这么说吗?‘这个人走过来了,先迈的右脚。走了两步,往左边看了一眼,又走一步,抬手摸了下脸’……会这么描述的,只有精神病吧?细节的东西,能省就省了呗。”
“给我添麻烦呀。好,她站在门外了,然后呢?”
“买快餐的回来了。大家都怎么样呢?从行动就能看出来,摩拳擦掌,准备对一桌子食物展开歼灭战。死者也会和那边的男友说‘吃饭了,我要进去了’。可是情人间的电话,平均要说三次‘我挂了啊’才能真正挂,所以她肯定是最后一个进屋子的。”
“听着有点……”
“你别不信。这样的事,不管重来多少次,都一定会这么发展。我清楚这点,凶手也清楚,所以才会根据例行的聚餐与每日电话,制定这个计划。”
“再往后呢?”
“当然是证人说的‘她放下电话’,你一定理解为放下听筒,其实是捧着整部电话,放到铁柜子上。接下来就在凶手的指引下做了某件事……”
“证人们不是说,什么事都没发生吗?”
“你问的是特殊的事,人家当然往特殊了想。其实这件事非常普通,她们大概经常做,都已经不当回事了。”
“可是,死者那性格,你让她做她就做?”
“这不一样。如果像你说的,开电视这件事,大家是平等地坐在屋子里,人都有惰性,觉得‘谁都可以开,凭什么我开呀’。可是,如果造成一种不平等的局面呢?也就是说,一件事,只有她做才合适,其他人做都不方便。这个时候,我想即使再任性的人,恐怕也得就范。”
“我还是不明白到底是件什么事。”
“很简单,我们都做过。刚才我说了,这之前的事,都在凶手意料之中,一直顺利发展,终于,死者把电话放在柜子上了。凶手一直等待的就是这个时机。于是,她行动了……”
“怎么做?”
“她按下了一个键!”
“什么?这也太简单了吧?”
“按一个键固然简单,但是,如果她有两部手机呢?如果她的另一部手机就藏在电视后面的墙角里,并设置成无声模式了呢?如果她坐在上铺,不是在发短信,而是早输入好那个手机的号码,这时候按下呼叫键呢?这件事还简单吗?”
“您是说……”
“接收方手机虽然无声无息,但信号还是有的。信号确实看不见摸不着,却可以对电视造成干扰。横条上下一滚,大家全看不了。一定要有人去解决这件事,而谁是这个救世主呢?看看那时候的方位,就可以发现其他人都已经深入屋子的腹地了。死者最后一个进来的,电话又和电视放一个柜子上,所以不可能再有人比她离电视更近了。这时候,都不用凶手亲自发号施令,其他人就得对着她横眉立目:‘怎么又花了?调调,调调。’‘接触不良呗,你动动后边那根线’……如果线上有毒,会怎么样?等凶手确定她已经转插头半天了,再按下挂机键。信号没了,干扰消失,画面回复清晰。死者很有成就感,非常高兴,终于可以去吃东西了。”
“这个方法也太……”
“是的,非常保险。她可以早涂好了毒,不必担心误伤他人,因为平时电视不开,也就没人去动天线。而那台电视又经常有雪花,干扰时大家按惯性思维,也不会看出有异。”
“可是,如果她只想杀死者,现在住院的那个又怎么解释?”
“她只不过是被殃及的池鱼。我听说死者口碑极差,讨厌的人嘛,不过那么几种。他们的共性是:炫耀,自吹自擂;或者说话尖刻,不顾他人感受。但最惹人厌烦的还是:当他有选择余地时就挑三拣四,绝不专一。死者也许拿起一块鸡,发现它又薄又小不合心意,顺手扔下换了一块。住院的那位比较背,吃了经她手的这块。”
“好,我都明白了。不过,奇了怪了,凶手是怎么琢磨的?您光从她摆弄手机,就想到全部过程,也够不容易的。”
“单是这个动作已经很奇怪了。要是我,即使有再重要的事,也先摆在一边,进食第一。当时其他人都迅速打断原来的活动以奔向食物,只有她不为所动,不慌不忙。”
“原来……要当一个完美的凶手,必须有张贪吃的嘴。这就是这个案子蕴涵的伟大真理?”
“错!这件事给我们的启示是:吃饭前,先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