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翻地覆六十年首卷
作者:蓟州人孟凡生 | 分类:历史 | 字数:8.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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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老县城的商家店铺
第四节 老县城的商家店铺
所谓商家,是指以经商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家庭。所谓店铺,是指用来进行商品交易活动的房屋,这些房屋一般都在街道两侧。商家不一定开店铺,开店铺的一定是商家。规模大的店铺,是资本家出资经营的,雇用经理(俗称掌柜的)和店员从事具体业务。中等的店铺是小业主经营的,一般雇用一两个或两三个店员(俗称小伙计),或者招收学徒(学徒只管吃住,不发工资),帮着业主干些具体业务。小店铺只是业主自己家里人经营,不用雇人帮忙。
蓟县老县城里的商家很多,有在街面上开店铺的,也有挑担推车沿街叫卖的摊贩,还有走街串户同的小贩。这些商家有的完全靠经商为生,也有的家里有些土地,与人家种分收(注1),像这种亦商亦农的人家还是比较多的。
老县城里的店铺分四种类型:一是只卖不买(不包括进货)的销售型店铺,如布铺、丝绸铺、杂货铺、中药铺、西药铺、综合药店、缸店、碗店、茶叶店、烧酒店、粮食店、五金店、文具店、书店等;二是又卖又买的转销型店铺,如“龙德号”等大商号,既收购蓟县当地的土特产品,转销外地或本地,也批发和零售其他各类商品;三是前店后场的手工作坊型店铺,如木匠铺、铁匠铺、米面铺、罗圈铺、皮匠铺、编织铺、等;四是服务型的店铺,如饭馆、茶馆、理发馆、裁缝铺、大车店、小客店、邮局、银号、当铺等;另外还有窑子馆。
过去,老县城的商家店铺经销的商品,也有洋货与土货之别。如粮店里卖的是大城市机器加工的大米和白面,俗称“大米”和“洋白面”,而本地米面铺里用牲畜拉石磨“磨”出来的面俗称“白面”,用石碾子“碾”出来的米俗称“稻米”(水田长的水稻米)或“粳米”(旱地长的粳稻米)。再如五金店卖的大城市机器制作的铁钉子俗称“洋钉子”,铁匠铺打造的四棱形无钉帽的钉子俗称“枣核钉”,有大钉帽的俗称“蘑菇钉”。杂货铺卖的大城市制造的硫磺火柴俗称“洋火”,传统的火源俗称“火石”,本地铁匠打造的敲打“火石”用的取火器俗称“火镰”,用来包裹“火石”的引火物俗称“火绒”。大机器织成的宽幅细纹带花棉布俗称“花洋布”,农家自己织的窄幅粗布俗称“小土布”等等。那时正是新旧产品交替时期,新的产品物美但价高,老产品虽“土气”却便宜。
老县城里的店铺,都分布在东、西、南三条大街上,而且大部分集中在鼓楼附近。
南大街从鼓楼往南到中街口(鼓楼广场南口),街道两侧没有庙宇和普通民宅,全部是店铺。再往南店铺就少了,在南城门附近路西有两家药铺,一个叫“永春堂”,一个叫“天元堂”。下街口北侧路东有一个杂货铺。
东大街从鼓楼往东到“新鼓楼”十字路口(现在的邮局东路口),街道两侧也全部是店铺。清朝末年洋务运动后,鼓楼东大街的路南,也有了官办的银号和邮政局。那时的邮政局里有电报房,用蓄电池和人力发电机(手摇或脚踏)发报。日伪时期也有了有线电话,从城里到一些大据点之间都架设了电线杆。新鼓楼路口东面的路南是“同文书局”,路北是沈家大车店。再往东就是庙宇和大户人家的宅院了。到东城门附近有一个杂货铺和一个火烧店。
西大街的路北的石门坎胡同以东民宅少店铺多,在西面有两三处民宅,最西边就是独乐寺了。路南在塔东胡同以东也是民宅少店铺多(除去老爷庙对面的空场和戏台),当时城里最大的收购、批发、销售一体化的大商号“龙德号”就在这里(“龙德号”的宅院比较大,后被县供销社接收,位于现在的商业职工医院处),塔东胡同路口西面除了何家店,其他房屋就是民宅了。
北大街两侧过去没有做买卖的店铺,只有机关和学校和部分民宅,但是在侯宅子北面有两家窑子馆,被人们俗称“土窑子”。那年代开窑子是合法的,大城市里的窑子档次高,窑姐们不仅有文化,识文断字,还要能歌善舞,吹拉弹唱都在行。除了夜间在窑子里陪宿嫖客外,白天和晚上还可以外出陪伴客人们的酒席宴会,与客人们作诗答对,为客人们弹唱歌舞。她们面对的客人都是达官显贵,公子王孙,收入也是表较高的。像戏曲《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的主人公杜十娘就是那种高级窑子里的高级窑姐。小县城里的“土窑子”里的窑姐就和普通农妇一样,每个窑姐一个房间,白天打茶围,晚上宿嫖客。每夜只接待一个嫖客,不像现在的暗娼小姐,挣钱也讲“高效率”,不分日夜都接待嫖客。
打茶围就是由窑姐以女主人的身份招待客人喝茶和吸烟。收费是按照茶水的数量和时间计算的,俗称“买牌”。每次一壶茶水(一份茶叶,任意续开水),一个钟头,收费三角(当时街上普通茶馆一壶茶水收费五分)。来窑子打茶围的客人多为两人以上五人以下,人多了屋内坐不开。客人中有“本客”与“宾客”之别,花钱买单的人是“本客”,不花钱白喝茶的是“宾客”。几个人进屋后,窑姐先问明谁是“本客”,然后和他站在一起招呼“宾客”落座。“本客”要“这是张大叔”,“那是李小弟”的先给窑姐介绍各位宾客的身份和称谓,窑姐也随着本客的介绍与宾客“见礼”, 同时以“本客”妻子的身份对各位“宾客”进行称呼。然后窑姐要按照“本客”介绍的各位“宾客”的“辈分”,本着先长辈后晚辈,先长兄后小弟的顺序给各位“宾客”倒茶水,点香烟。最后才给“本客”倒茶水点烟,完全和自家夫妻一样对待。喝茶的过程中处于小辈人或小叔子地位的“宾客”可以和窑姐开玩笑,说些荤的(低级下流话),也可以动手动脚打情骂俏。但是处于长辈人和大伯子地位的“宾客”,就必须规规矩矩,不能越轨。到时间后,如果不再续一个“牌”(指换新茶叶沏新茶水),就要离开。离开时窑姐和“本客”一起把“宾客”送出房间门外,二人再一起回屋。这时“本客”可以对窑姐搂抱亲吻一下,再做别的就不行了。那时窑子馆白天只打茶围,不接待嫖客。
嫖客要嫖宿窑姐,只有晚上在窑子里过夜。一夜三块大洋(一块大洋可以买一袋子40斤一袋的白面),只管茶水不管饭。嫖客挑选好窑姐后,进入该窑姐的房间,就取得了该女“丈夫”的身份。其他窑姐和嫖客要称他为“姐夫”或者“妹夫”,老鸨子则称他为“姑爷”(女婿的意思,窑姐都称老鸨为“妈妈”)。晚饭要求嫖客叫外卖,嫖客对窑子的男佣(俗称“茶壶”,负责烧茶炉、送开水等后勤工作,也是老鸨子的丈夫)说好要什么饭菜,他就到附近的饭馆去订饭。饭馆的跑堂的会用大食盒把热腾腾的饭菜酒肉送到窑姐的房间,由嫖客支付饭费。吃喝完毕后,嫖客和窑姐像夫妻一样过夜休息。第二天早晨起床后,嫖客走人。早饭后,窑姐在房间里又开始“打茶围”。
这两家窑子馆,在共产党接管蓟县城后都给取缔了。
那时老县城里的药铺最多,一共有八个,三条街上都有;饭馆有五六个,鼓楼前南大街上连着就有三家饭馆,东大街两家,西大街一家;杂货铺也比较多;当铺有两个,南大街上一个南当铺,西大街上一个北当铺。大车店有三家,南大街刘家店,东大街沈家店,西大街何家店。最少的是茶馆,只在鼓楼前边有一家,因为休闲喝茶的人不多,茶馆还兼卖开水。这里的水是钱局子大井的水,供“皇差”喝的甜水,比自己家用大锅烧的其他井的水味道要好,有的人就用暖壶来买开水(俗称“打一壶开水”)回家沏茶喝。
老县城里的店铺虽多,但是多数规模都不大,没有现在这种商城、超市式的售货大厅。即使“龙德号”这样的大商号,零售的店面也一般,只是院内收购场地大,库房、账房经理室(有号称“大掌柜”和“二掌柜”两个当家人,据说只是北京的老板聘任的正副经理)、职工宿舍、伙房等房子多,院里可以进大马车,门口有警卫室。那时的店铺不论大小,门市部(俗称“门脸”)的房屋都是和普通民宅一样的砖瓦房,只是房檐下挂着木匾式的招牌而已。而且店铺的内院就是店铺主人的家庭住宅,还是商品的库房或者是手工作坊的生产车间。整个院子有两层或三层乃至四层房。临街的一层房是门市部,里面的几层房是车间、库房、厨房、餐厅、卧室、厕所等。也有的房主自己不开店,把临街的门市房租给别人开店,院里多余的房屋租给别人居住。
临街的那层门市部房,也是普通房屋,只是中间没有界段墙。多数的是三间相通的一个大屋,也有五间相通的大屋,由柜台后面的后门去后边的院子。还有的是专留一间门道,另两间或四间相通的屋子开店。总的看,还是三间房以下的小店铺多,大店铺少,尤其是那种收购、批发和零售兼备的大商号(既有门市部又有进车马的大院子)更少。
店铺的窗户和普通房屋的窗户相同,都是“纸窗户”,但是店门与普通住房门不同。普通住房的外屋门就是两扇对开的“死扇木板门”,店铺的门多为四扇或者六扇木板门,白天把中间的门板摘下来(向上端开),放在墙角处。晚上关门时把门板安在门框上,里边用门闩插好。这种活动门既便于白天进货进人,也便于夜间防盗。而那种“纸窗户”只透光不防盗,所以关门后还要在窗户外边要遮挡上较厚的木板,俗称“挡窗板”。“挡窗板”的上边挂在窗户上面的大框上,下边锁在窗户下面的大框上。1956年公私合营后,公家新修建的店铺门市房都改成新式的大玻璃窗和宽大的“悠达门”(门轴带弹簧,推开后自动关门),但在下班后,为了防盗,还是要用“挡窗板”把大玻璃窗户和“悠达门”上部的玻璃窗部位都遮挡起来。但这时的“挡窗板”也有了发展,小门市部的窗户小,还用过去那种可拿开的“挡窗板”。大门市部的窗户也大,就在两侧窗户上安装了固定在窗框上的,可折叠的“挡窗板”(中间用折叶相连的竖条木板),白天折叠起来推到两侧墙角,晚上打开挡住窗户,中间上锁。由于那年代商家店铺一下班就安装上店门板和挂上“挡窗板”,所以人们习惯的称商店下班为“上板了”。直到1980年改革开放后,才出现新式的“卷帘门”,各家店铺才结束了下班就“上板”的历史。
过去的店铺小而多,互相竞争激烈,服务态度相应就好。因为过去人们是以步行为主的,尤其是从乡下到城里来购物的人,一路风尘难免疲惫。所以,许多店铺都是柜台在里面和两侧,在前面店门两侧的窗台下面,摆放桌子和椅子(柜台都在里面),供顾客进店后坐下休息,桌子上有茶水,免费喝水。店门口有小伙计负责掀门帘招呼客人,进门先问好,出门说“走好,欢迎再来”等礼貌话。冬天小伙计要为客人掀开棉门帘,下雪天还帮客人拍打身上的雪花。同时规定每天早饭午饭都不能吃葱吃蒜,免得和顾客对面说话时,呼出异味使人反感。这些礼节与现在的一些民营商店差不多,不同的是,过去的店员都是男的,不像现在用好多年轻漂亮的美女当店员,过去没有让妇女抛头露面的。
老县城里除去在街面上开店的“铺家”,还有不少在大街上摆地摊的小商小贩。如卖熏鸡、熏肠、熏肉的,卖煮熟的牛肉、狗肉、猪头肉的,卖馅包子、水饺、面条的,卖馄饨、豆腐脑、大饼羊汤的,炸丸子的、炸油条(俗称“大果子”)的、炸油饼(俗称“炉箅子”,是一种很大很厚的油饼,因与炉灶中的箅子相似,故称“炉箅子”)的、卖烧饼的、卖火烧夹肉的等等。各种小吃应有尽有,但那时没有麻辣烫、麻辣串、油炸臭豆腐和朝鲜面。还有卖青菜的、卖水果的、卖副食调料、腐乳臭豆腐、虾皮虾酱的,卖小百货的等等。这些摊贩大多居住在城里大街后面的胡同里,多数住的是茅草房,少数摊贩是外乡人,在城里租房住,平日就在大街两侧出摊叫卖。这些摊贩根据自己家庭劳动人员的多少,决定从事何种生意,如卖馄饨、豆腐脑就需要外面有人看摊,家里有人干活。卖青菜、水果一个人就可以。
那些卖熏鸡熏肠的、烧饼火烧的,都是在家里的烤炉上制作,出摊时用具简单,有的挎个多层保温的大食盒,有的担两个食盒。带个马扎子坐在街边,打开上层的盒盖,露出所卖熟食,大声叫卖就行了。因为顾客都是买完就离开,拿到家里或别的饭摊上去吃,所以摊主不需准备客人用的饭桌和凳子。
而那些卖馄饨、饺子、面条和大饼羊汤的就复杂了。他们都需要担着两个大约80厘米高90厘米宽的方形柜子。其中一个柜子中间有一个直径30厘米的小铁锅及炉灶,炉灶的周围还可以放置小水桶和劈柴、木炭等燃料,另一个柜子带几层抽屉,里面装着事先做好的馄饨、饺子、面条、或者烙熟的大饼和煮熟的羊杂碎,及小盆、碗、筷、勺、调料、佐料等物。柜子之外还要带着小饭桌、小板凳或马扎子。而卖豆腐脑、老豆腐的则是直径70——80厘米的大铁锅,也有把锅灶包围起来的圆形的木套,(不是柜子)比较矮(约半米高)。都是在家中就已点好了(用卤水点豆腐)的一大锅老豆腐或豆腐脑(为了保温,锅下的灶里也要填加木炭)。当然也要有一个半米高,80——90厘米宽的方形的柜子,用来放置刷碗盆、碗、盘、勺、调料、水桶等,还要带上小饭桌、小凳子等供食客们使用。
过去的老豆腐和豆腐脑有区别,据说因“点”的“卤水”(一种有毒的物质,可以使豆浆凝结,据说人直接喝下去会使血液凝结,很快死亡。解放后国家不准用卤水点豆腐,改用石膏)数量不同而有区别。豆浆“点”的“老”一些就是豆腐脑,“点”的“嫩”一些就是老豆腐。老豆腐是质地均匀的浆糊状,盛进碗里,用麻酱、酱油、醋蒜、辣椒油等调料;豆腐脑是一块块凹凸不平的脑子形状,所以才称“豆腐脑”。豆腐脑盛进碗里,用面筋、木耳、黄花、蘑菇、鸡蛋熬煮成“卤”做调料。两者味道不同,价格不一。1955年前,老豆腐五分钱一碗,豆腐脑一毛钱一碗。因为“点”好的一大锅豆腐很重,一般都是两个人抬到街上去,再由一个人看摊,卖完后一个人挑着空锅灶和调料碗、勺等物的柜子回家。但是,一般一个摊贩只有一个锅,两者不能同时都卖,难以满足食客需要,而且豆腐脑的老嫩程度不容易掌握,点的“过老”了就成了疙瘩汤,没人爱吃。所以,有些摊贩就本着“宁嫩勿老”的原则,做成一锅老豆腐或是豆腐脑,同时预备两种调料。客人吃老豆腐或吃豆腐脑,使用不同的调料,收不同的价钱。再后来,就把老豆腐的调料取消了。现在街上卖的所谓豆腐脑,其实是过去的老豆腐,加上豆腐脑用的“卤子”,合二而一了。我不懂“点豆腐”的技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的工艺“点”不出“脑子状”来。
炸油条的和炸油饼的也是挑着两个柜子,一个柜子上有锅灶,另一个柜子带着在家和好的面团、油、盘子、(不用碗筷勺)秤、及饭桌凳子等物。在卖馄饨和卖豆腐脑、老豆腐的摊旁边边炸边卖。过去炸油条用的面团和油饼用的面团成分是不同的,炸油条的面里讲究加入“盐碱矾”,油饼的面里不加“白矾”。同时,炸油条与炸油饼的“火候”也不同,油条的“火候”要比油饼大一些。由于油条油饼的原料(面内添加剂)和烧炸过程(火候)不同,炸出后来口感味道也不一样。油条的口感讲究脆而挺,比较油腻。油饼的口感不是脆,是韧而暄,比较清淡。过去的油条和现在的油条形状差不多,也是按“根”计价卖。过去蓟县人对油饼俗称“炉箅子”,因与炉灶内的通风篦子形状相似而得名。大个的油饼的直径有40厘米,厚度约2——3厘米, 可以掰开卖,是按斤、两称重计算的。两者的价格也不一样,油条要比油饼价格高一些。所以卖油条的不炸油饼,卖油饼的不炸油条。(现在则是油条油饼同样的面,根据顾客的要求,随便改变形状,味道没有区别。)
因为过去小户人家一人挑一副担子出摊,只能卖一种小吃,为方便食客,就需要卖馄饨、豆腐脑的与卖烧饼、“果子”(油条)、“炉箅子”(油饼)的互相结伴摆摊,使顾客在吃饭时有稀有干。只有卖大饼羊汤的或卖包子、饺子的不必结伴,可以单独摆摊。比较简单的小吃摊是沏“茶汤”的,所谓“沏茶汤”其实与茶叶无关,只是用“沏茶”的方法而已。先把一羹匙小米和糜子面、半羹匙红糖,放入一个大碗中,再加入少量温水(碗的四分之一),用小木铲(和羹匙大小的木制小铲,用来抹“茶汤”吃)搅匀,再用滚开的水冲成一大碗面糊糊。这种“甜浆糊”,许多小孩子都爱吃。卖“茶汤”的摊主,只须带一个龙嘴大茶壶(底下用木炭生火),一小袋小米面和糜子面,一小袋红糖,碗、木铲;刷碗用的盆子和水,再带一两个高桌、几条板凳就行了。既可以挑着走,也可以用“挎车子”(注2)推着走。
卖蔬菜、卖水果的摊贩,有的用挑筐,有的用“挎车子”。挑筐也有两种,一是半米多高的箩筐,用来装圆形的蔬菜(茄子、土豆、西葫芦、角瓜等),二是用浅底带两根1米多高的“筐梁”的“挑筐”,来装白菜、菠菜、芹菜等成捆可垛着放的蔬菜。“挎车子”上面,既可以一面挎一个长圆形的筐子,里面装载瓜菜或水果,也可以把成捆的蔬菜垛在车架上。把车停在街边上叫卖。
这些摊贩在街边摆摊的摊位,都是避开店铺或住宅的门口,紧靠着排水沟,顾客吃饭的桌子有的也放置在排水沟外的辅路上。卖豆腐脑和老豆腐的一般是早晨卖一锅,中午再卖一锅,下午一两点钟收摊回家。卖馄饨、饺子、油条、油饼等摊贩也是过了晌午就收摊回家。卖豆腐脑、老豆腐以及卖豆腐块、豆片、豆丝的摊贩,家里就是作坊,家中都有水磨。起大早熬好第一锅豆腐脑,早晨去买。上午熬好第二锅豆腐脑,中午卖。为磨豆浆,有的家自养一头驴,有的几家伙养一头驴,用来拉磨。卖馄饨、饺子等人家,也是在家里由女人孩子们用手工和面擀皮、切菜、“和馅”(那年代没有机器可用)、捏馄饨、包饺子。一般都是头天晚上包好第二天早晨卖的馄饨饺子,当天上午包好中午卖的馄饨饺子。卖包子的是在家里“和面”、“和馅”,在摊位上边做边蒸变卖,卖油条油饼的也是边做边炸变卖,也是提前在家里“和面”、“行面”(放一段时间)。而那些卖水果和蔬菜的,则出摊的时间较晚,多是早饭后才摆摊,下午收摊也晚,要到天黑才走。(不像现在有早市和夜市。)
平常日子,街上那些出摊的都是职业商家,但大多是卖小吃食物、水果蔬菜和小百货等常用消费品的。每逢农历一、六“大集”地日子,许多当地农民又要把自家种植的蔬菜、水果、粮食及自家织的小土布,从山上割来的柴草、劈柴、树枝等农副产品,运到集市上进行交易。同时还有一些卖棉布、丝绸、刀铲斧锯等小五金、盆碗壶盘杯等餐具的“追集”(注3)摊贩,也到城里来“出摊”(三、八“小集”的时候,也有追集的摊贩,但比大集要少些)。除了集贸市场布满摊位之外,大街两侧也布满摊位。尤其到腊月,南大街上不仅街道两边摆满摊位,在大街中间也摆开了一遛摊位,进城的大车都要绕道走。
过去,乡下的农民们养成了在“集日”赶集交易的习惯,卖出自家多余的产品,购买自己所需物资,所以集贸市场上的商品种类也很多,平日里城内店铺和摊点都没有的东西——如卖狗皮膏药的、卖大力丸的、卖故衣(旧衣服)的、卖布头的等等,大集上也都有了。同时还有些农民是“赶闲集”的,他们既不想买什么,也不卖什么。只是把“集日”当成农村的“公休日”,到集市“看热闹”的,碰见外村的熟人聊一聊,在小吃摊上吃顿新鲜饭。还有些乡下农村的小孩子,把跟随大人去赶集,当成增长见识和吃点新鲜东西的机会,也跟着大人来集市上凑热闹。这些都是老县城在平日里所没有的现象,可见,集贸市场也是对店铺市场的补充。
过去,老县城有两处集贸市场,一处是城里东南隅的“猪市”,在东大街新鼓楼路口南侧、南大街中街口东侧的地方(位于现在邮局后部和影剧院后部)。1955年以前,这里是猪羊鸡鸭等家禽家畜和粮食市场。同时,来追集者还有拔牙的、点痦子的、剃头的(注4)、修脚的、打把势卖艺的,变戏法的、拉洋片(注5)的、说大鼓书的等服务和娱乐项目。看拉洋片要先给钱(五分钱看一遍)后看,打把势练气功的、变戏法和唱大鼓的是大家围着看,到演出高潮时用铜盘朝大家收钱,观众自愿往盘子里扔零钱,多少不限。小孩子站在观众圈里边看,卖艺人知道小孩没钱,把铜盘伸到小孩圈头顶上边,向后边的大人圈收钱。表演一会儿就要一次,一个小时得要两三次。另一处集贸市场是西城门外路南的大广场(过去处决死刑犯人的法场,现在东风宾馆一带),那里主要是柴草、盖房用的木料、新旧车辆、大牲畜、青菜、粉条、小五金、蘑菇木耳、干鲜水果、土产品等交易场所(合作化以后,大牲畜禁止上市交易)。另外,这两个集贸市场上也都有“追集”卖饭及各种小吃食品的摊位。所以,在集贸市场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拥挤不堪,热闹非常。这一点,是日常各家店铺所没有的。
1947年6月,国民党收缩兵力,全部西撤北京,同时协裹蓟县城里的六十一户商铺掌柜携家带口西逃北京。一下子老县城大街上的店铺几乎全部关门了,只剩下那些不怕“共产”的穷摊贩。虽然后来,有些小店铺老板又返回蓟县,重新开业,但是那些大店铺主人始终不敢回来,城里的店铺就减少了许多。好在共产党组建了供销社,保证了商品正常流通,再加上集贸市场的集市贸易照常进行,群众的生活未受多大影响。
1956年公私合营后,那些家庭式的小店铺、小作坊、小摊贩都退出了历史舞台。原来那些店铺老板和出摊的小贩,有的成为商店、饭店、工厂的职工,有的成为农业社的社员。新组建的大商店、大饭店代替了小店铺,大工厂代替了小作坊。由于街面上那些主人西逃的大店铺变成了“官宅”“官地”,就改建为新式的商店门市部,原来那些“前店后家”式小店铺的宅院,就变成了普通民宅。原来各家小店铺门前的燃油“路灯杆”和房檐下的“雨搭子”(遮雨走廊)也都拆除了,路边的个体摊位也都取消了。但集贸市场还是继续使用,每逢集日,进城赶大集的人还不少,尤其到腊月,生产队歇冬(注5)放假,“赶闲集”的人更多,城里还是很热闹。1958年冬至1961年吃食堂期间(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生活物资紧缺,集市贸易处于瘫痪状态。1962年以后,城内各村生产队搞集体副业,又出现了卖豆腐脑、炸油饼等临时饭摊。同时允许农民将多余的粮食在集市上高价卖出(不准倒买倒卖),“猪市”和西关这两处集贸市场,又重新热闹起来。
公私合营后店面的规模大了,可是数量少了。最初只有东大街邮局对面的东大楼(新鼓楼十字路口的西北角处)和西大街东口路北的西大楼(鼓楼前面西侧)两个棉百副食综合门市部。南大街下街口北侧路东一个小百货商店,东大街靠近城门处一个小百货副食店。饭店有两个,一个大众饭店(后改称工农兵饭店),一个回民饭店。鼓楼前东南角一个土产日杂门市部,南大街中街口北侧路西一个药店。西大街路南一个新华书店。鼓楼后面北大街露西新建一个大众浴池,东大街路北有一家大众旅馆(原来银行只在路南,对面是旅馆)。六十年代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国营的商店、商场越建越多,越建越大,越建越高。改革开放以后,不但重新放开禁令,允许在街道两侧摆摊设点,还批准居住在街面上的私人住宅改建成商贸楼房,使现在老城里大街小巷,出现了许许多多的商家店铺,使老城区的街道变成了纯粹的商贸街。
注1:种分收:劳力多有牲畜的农户为别人耕种土地,将收获的粮食和秸秆与土地主人对半分,种植何种庄稼及种子、肥料由耕种土地的农家负责,但缴纳公粮和摊派义务工由土地的主人家负责。
注2:挎车子:老式的木架木轮独轮车,车架是1米半长、1米宽的长方形的木框。外侧的两根大框向后延伸1米做车把(柄),木框架在车轴上。木框后部有两根立在地面的车腿,与前方中间的车轮成三角形,保持车架与地面平行。车轮也是木制的,上半部露在车架的上方,用小木框罩住,车轮罩的左右两侧放置货物,如同挎在车上,故俗称“挎车子”。
注3:追集:农村的集市贸易,在同一场所(村镇),每隔五天进行一次。贸易时间,分别是农历月每旬的一和六,二和七,三和八,四和九,五和十。县城的“集日”和相邻的村镇之间的“集日”互相错开,使一个县内每天都有集市贸易市场。有些卖耐用消费品的摊贩,每天都到有“集日”的地方去出摊,俗称“追集”。
注4:“追集”剃头的也是为满足乡下赶集人的需要而来的,城镇里的理发馆难以满足众多赶集人的需求。俗话说“剃头挑子一头热”,就是源于这类“追集”的“剃头匠”所挑的“担子”,一头是带活动靠背的座椅等工具,一头是带有炭火炉和洗头铜盆的柜子.。
注:5:拉洋片:就是用放大镜观看放置在暗箱里的景象画面。暗箱是一米高、一米半宽、两米长的木箱,下面有腿。箱子里面有小电灯照明,箱子正面有三个“观看孔”,可供三个人同时观看。孔里有放大镜,还有“遮挡板”,“遮挡板”也用线绳操控。观看人坐在板凳上用一只眼从小孔往里看,先交钱才拉开孔内遮挡板,否则看不见孔里的景象。箱子里的后半部大约有七八幅照片画面,每幅画面都贴在镜框上。看完前面的一幅,就用线绳把镜框拉到暗箱上部(上部是正面装有玻璃的明箱)再看后面的一幅。这些画面有自然风景,也有城市高楼大厦人物等,用放大镜观看犹如身临其境一般。观众在观看的同时,拉洋片人便给讲解画面的内容。因为这项技术是从国外传来的,所以,人们就把这个逐幅观看景象画面的过程,俗称“拉洋片”。
注5:歇冬:北方冬季土地上冻以后,地里没有农活了,生产队给社员放假,不再组织集体劳动。社员可以自行从事一些经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