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域外传之穿越三国时期
作者:上官小雅 | 分类: | 字数:75.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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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君主篇(8)
第186章 商朝君主篇(8)
祖庚是商朝着名国王武丁次子,名曜,祖庚有长兄祖己,祖己因受后母诬陷,被父亲武丁逐出京城,后含冤而死。三弟祖甲为后母所生,为表示不愿与兄长争夺王位,便暗暗地离宫出走,武丁病死,祖庚得以继位。祖庚在位7年,去世后由三弟祖甲继位。
本名
子跃
别名
祖庚
所处时代
商朝
民族族群
商族
出生地
殷
主要成就
遵行礼制
帝位之争
武丁是想将王位传给长子祖己的。祖己是一名孝子,有孝名,被称为“孝己”。他每晚要起床五次,看父母是否睡得安好,因此深得武丁的宠爱。但是由于祖己的母亲早逝,他的继母不喜欢他,在武丁面前说了他许多坏话,结果被流放到外地。祖己经受这一打击之后,不久就忧愤而终。
“尸祭”从夏朝开始就有了,“尸”一般由长子或长孙充当。成语“尸位素餐”就是从“尸祭”演变而来的,因为“尸”除了在祭台上接受祭拜外,可以只食斋而不干活。祖己就充当过“尸”受百官祭拜,他获得这样的资格实际上就相当于太子的地位了。商王室祭祀祖先时,祀典是非常隆重的,要由生人充当祖先的“尸”,去接受百官的祭拜,这就是所谓的“尸祭”。
武丁正因为有自己年轻时被外放的经验,他才效法先考放逐祖己,可惜祖己没有领会父亲的苦心。《太平御览》中说:“殷高宗有贤子孝己,其母早死,高宗惑后妻之言,放之而死,天下哀之。”认为祖己被武丁流放与武丁年轻时被小乙放出,性质不同。说前者是因为争夺王位继承权而引起的,后者是为了培养王位继承人,因此视武丁放逐祖己为“失德”。渔火认为这种说法有失偏颇,其实,武丁流放祖己,一是想避开祖己和继母的矛盾;二是因为自己也从小被父亲小乙外放过,所以认为将祖己放到外地去体察民情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祖庚的弟弟祖甲比祖庚灵泛些,武丁临终时欲立祖甲为继承人,但祖甲认为自己是祖庚的弟弟,不该得兄长之位,就逃到民间去了。《尚书》记载:“其在祖甲,不义惟王,旧为小人。”意思是说,到了祖甲,认为代替兄长为王是一种不义的行为,就逃到民间当了小民。由于太子祖己早死,武丁死后,王位就由祖庚继承。祖庚没有什么才能,武丁生前就不看好他。
祖庚在位只有七年就去世了,死后由祖甲继位。由于祖己的孝名深得人心,祖庚又是因为他的生母搞阴谋才取得王位的,而且祖庚即位后也没有什么建树,因此引起了朝廷文武百官的非议。
后母戊鼎
祖庚继承了“武丁中兴”的事业,积极开拓,遵行礼制,是一个积极、孝悌的君主。在他统治的数年间,商代的经济文化和国力都十分强盛。
而后母戊鼎是他(一说是祖甲)为其母制作的鼎,故为孝心。
杂谭逸事
祖甲避王位:祖己(孝己)、祖庚、祖甲均为武丁之子。长子祖己未及继王位便已死去,次子祖庚立为太子。但武丁两个都喜爱,祖甲是后母所生后母当然要在武丁面前提立祖甲为储君。祖甲认为这是违礼之举,若强行废立,怕重演“九世之乱”的局面,故仿效当年武丁,离开帝都,到平民中生活。武丁驾崩后,帝位由祖庚继承。祖庚即位十年左右病死,祖甲方才回帝都继承君位。
祖甲(?-公元前1152年),亦称且甲、帝甲,子姓,名载,商王武丁之子,商王祖庚之弟,商朝第二十四任君主,今本《竹书纪年》称他在位三十三年,曾征伐西戎,他在位早期尚能照顾民众,商朝中兴。祖甲死后由其子廪辛即位。
本名
子载
别名
祖甲
所处时代
商朝
民族族群
商族
出生地
殷
主要成就
完善祭祀系统;征伐西戎
简介
商王武丁偏爱幼子祖甲,打算废太子祖庚而改立祖甲。祖甲认为这是违礼之举,不可强行废立,否则就可能重演“九世之乱”的局面,因此他效法武丁当年之举,离开王都,到平民中生活。武丁死后,由太子祖庚继承王位。这使祖庚非常感动,便立祖甲为王位继承人,祖庚即位7年左右病死,祖甲这才回到王都继位。[1]
文治武功
祭祀
为了报效祖先功德,商人盛行祭祀,但所祭对象和顺序都很零乱,没有一定的规矩。祖甲即位后,创造了“周祭”之法,具体方法是:从每年第一旬甲日开始,按照商王及其法定配偶世次、庙号的天干顺序,用羽、彡、三种主要祭法遍祀一周。周祭以旬为单位,每旬十日,都依王、妣庙号的天干为序,致祭之日的天干必须与庙号一致。如:第一旬甲日祭上甲、乙日祭报乙、丙日祭报丙,直至癸日祭示癸;第二旬乙日祭太乙(汤)、丁日祭太丁;第三旬甲日祭太甲、丙日祭外丙。如此逐旬祭祀,一直祭到祖甲之兄祖庚。用一种祭祀法遍祭上甲到祖庚的先工先王,需要九旬。祭毕,再分别用另两种祭法遍祀,直到全部祭遍为止。周祭之法,使殷人的祭祀系统更为严密规范,因此盛行于商代后半期,并逐渐达到最高峰。祖甲创立的周祭之法是祖先崇拜和宗教制度的最好体现。在上古文明中,各大民族都有自己的祭祀体系,周祭之法和古巴比伦、古埃及的祭祀法各不相同,是中国古代特有的祭祀系统。
商朝君主篇(8)
征伐西戎
商朝君王祖甲执政后期,西戎部落不屈服商朝人的控制,领导部族奋起反抗,结果弱不胜强,族人四处逃散,他们的一支,“从茂汶盆地的东面翻过与岷山相连的玉垒山脉进入四川盆地的西北沿”,志在伺机重新抗争。
廪辛,《竹书纪年》作冯辛,姓子名先,是中国商朝的君主,前任商王祖甲之子。他死后由弟庚丁继位。
本名
先
别名
冯辛
所处时代
商
民族族群
商族
出生地
殷
主要成就
商朝君主
廪辛,《竹书纪年》作冯辛,姓子名先,是中国商朝的君主,前任商王祖甲之子。他死后由弟庚丁继位。
本名
先
别名
冯辛
所处时代
商
民族族群
商族
出生地
殷
主要成就
商朝君主
政治
廪辛时期,商王朝的职官有中朝任职的内服官和被封於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别。内服官中又分外廷政务官和内廷事务官。最高的政务官,是协助商王决策的“相”,又称“阿、保、尹”。王朝高级官吏统称卿士。三公,则是因人而设的一种尊贵职称、并不常设。另外有:掌占卜、祭祀、记载的“史”,掌占卜的卜、掌祈祷鬼神的祝,掌记载和保管典籍的作册(又称守藏史、内史),武官之长的师长,乐工之长的太师、少师。
内廷事务官是专为王室服务的官员,主要是总管的宰和亲信的臣。臣管理王室各项具体事务,有百工之长的司工,掌粮食收藏的啬,掌畜牧的牧正,掌狩猎的兽正,掌酒的酒正,掌王车的车正,为商王御车的服(又称仆、御),侍卫武官亚,卫士亚旅,掌教育贵族子弟的国老,掌外地籍田的“畋(tián)老”。外服官主要有方国首领的侯、伯,有为王朝服役的男、有守卫边境的卫。
商朝政治制度的根本特点是内服与外服的划分,生活在商周之际的周公曾经在《酒诰》中这样概述其情况:“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君)。”
内服是商王直接统治的王畿地区;外服是由邦伯所管辖的地区,这些邦伯分为侯、甸、男、卫几种,其中许多很可能是方国部落首领而臣属于商者。卜辞所载的侯有近50个,最着名的有仓侯、舞侯、犬侯、侯告、侯专、杞侯等。甸,卜辞称为“田”,“多田(甸)”即指许多甸职官员。男,在卜辞中称为“任”,着名者有而任、戈任、名任、卢任等。卫,作为一种武职,在卜辞中多称为“多射卫”、“多马卫”、“多犬卫”等,亦有单称为“卫”者。
卜辞和金文所见商朝的内服官有五六十种,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一是“百僚庶尹”。包括地位很高的旧臣、老臣以及商王的近侍之臣。其中还有负责出纳王命的史官。二是“惟亚惟服”。主要是与商王关系密切的军职官员。三是“宗工”。指负责王室祭祀和某些具体事务的官员。四是“百姓里君”。指管理地方上的诸族与普通民众的官员。
军事
廪辛继位初期,羌方在今陕、甘一带重又崛起,屡犯商朝,常使商戍军遭到很大损失,促使廪辛决定用兵平定西戎。商王廪辛针对羌方武装力量强悍等特点,战前进行全面的谋划和布置,一面命戍军暂避敌锋,待机而动,一面组织精锐部队适时增援抗击羌方进犯,还征调卫、虎、受等几个部落出兵攻打,打散了蚕丛氏部落,蚕丛氏首领被射杀。并派出与王族关系密切的逐、何等五族戍守。但羌方并未被攻灭,武乙及其后的诸王在位时,仍常与羌方发生小规模的冲突。周武王伐纣时,羌方更参加了灭商的联军。
经济
甲骨文的田字,表明在广平的原野有整治得整齐规则的大片相连的方块熟田。甲骨文“疆理”的“疆”字,象征丈量和划出疆界的田地,“田畴”的“畴”字,像田间按行垄犁耕往返转折,这样的田畴当然不会耕作得很粗放。这些经过疆理整治规则耕作较好并配合有灌溉沟渠的方块田,就是后来的井田。这些田地主要分布在都邑附近,由商王和诸侯国君直接占有,也有分配给近亲贵族。其他贵族在封邑内也同样经营这样的田地,不过规模要小一些。在国都以外,商王经常派臣民到比较边远的地方去开垦土地。
商代使用的农具,考古学界一般认为仍以石、骨及蚌制铲、斧、镰、刀等为主,偶尔也发现有一些铜锸、铜铲等青铜工具,但不一定用于农业生产。但农业生产规模相当大,种植的农作物有粟,黍,稻,麦等。畜牧业发达,还饲养六畜,祭祀有时用到几百甚至上千头家畜。
手工业的发展比农业更为突出,在殷墟和郑州商城遗址,都发现有为王室所专用的青铜器铸造作坊,当时这些作坊中都有比较细致的分工,有世代从事生产擅长专精技艺的工匠,生产规模之大和技艺水平之高,是当时世界所罕见的
商业也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当时交易用海贝,骨贝,玉贝和铜贝等作货币。在周灭商后,据周公说在殷民中有一部分人是“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这些人就是从事长途贩运贸易活动的商贾。
都城
商朝定都朝歌始自帝乙。皇甫谧的《帝王世纪》说:“帝乙……徙朝歌,其子纣仍都焉”。皇甫谧的话,又为近人罗振玉通过对殷墟的考释所证实。罗氏说:“《竹书》‘更不徙都’说是错误的”。并肯定“迁沫必在乙之世”(《殷墟书契考释》)。皇甫谧的话也为郭沫若对《戊辰彝铭文》的考释所证实。郭沫若说“徙朝歌乃二十年后之事”(见《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纣都朝歌除史书记载外,还可以证诸淇县古城垣。1984年,全国商史学术讨论会在河南安阳召开,代表们在淇县参观时,中国社会科学院故夏鼎院长曾说:“淇县古城垣是典型的商城”。此外,还可以证诸淇县有关纣王的传说及生活遗迹。朝歌为纣都,还可以证诸1977年在陕西周原出土的商人“庙祭甲骨”。
商都朝歌(今河南淇县),原是载诸史册及地方志的事实。但近几十年,自从甲骨在安阳把墟出土,王国维的《说殷》问世,《竹书》的“更不徙都”说,即被奉为圭臬。中国文术界,遂把洹水南之殷墟,说成是盘庚到帝辛,二百七十三年的帝都,从而抛弃了历来史书所说的纣都朝歌。
然而真实历史并非如此。说安阳殷墟为殷都,但要说安阳殷墟是盘庚到帝辛,二百七十三年的帝都,则大谬然。因为史书所载及地下发掘的事实,都否定了这一说法。首先说说盘庚迁殷的问题,盘庚迁殷并非迁今安阳殷墟,迁的是西亳,盘庚是都西亳的。且看《史记》所载:“帝盘庚之时,殷已都河北,盘庚渡河南,复成成汤之故居”(《殷本纪》)。“成汤之故居”何在?近年来由于偃师商城的发掘,如今学者大都肯定偃师商城是汤都。偃师商城的发掘,不仅证明偃师确为汤都,而且也证明偃师商城为盘庚之都。
因为在偃师商城的发掘中,考古学者发现这座古城是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即被放弃,后来经修补后又重新使用的,而再次设都于此的殷王便是盘此证一也。盘庚都西亳后,历小辛、小乙,直到武丁还都西亳。何此为?可以武丁访贤,后于傅险得傅说证之。傅险“在今陕州河北县北七里”(《括地志》),即今山西平陆县一带,为西亳之野。此证二也。关于盘庚迁殷非今安阳殷墟,还可以安阳殷墟的考古证之。根据安阳殷墟的发掘,从出土的十五万片甲骨中,还未发现一片是盘庚,或小辛、小乙的甲骨;在安阳西北冈殷大墓的发掘中,也未曾发现一座墓是盘庚,或小辛、小乙的陵墓(《商代的墓碑地制度》见《考古》,1983年10期),此证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