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尊秀才
作者:血红槟榔 | 分类:玄幻 | 字数:5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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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忠义难两全
阿绿急声说道:“公子,快些逃命去吧,师爷要加害于你。”
郑凡吃惊道:“我有他主上的推荐信,特地叫我前来锦州投奔于他,为何要害我?妹子,此等事可开不得玩笑啊!”
阿绿抹了抹眼泪:“师爷方才叫我去书房,让我在酒菜里下毒,毒杀你。我也不知此中缘由,特来相告公子。”
一瞬间,此前种种的疑惑,顿时明悟了不少:“看来那山神是妖怪伪装的!
这阿绿妹子没有必要来欺骗我,我一介穷书生,有什么值得她谋图的?
怪不得那师爷也称呼妖怪为主上,强盗受了所谓山神的教诲仍然视人命为草芥。本就是一伙的!
但妖怪为何不在山洞时就将我杀掉,而非要等到这锦州府?”
虽然还是想不明白,为何妖怪非要让他来这锦州府再杀掉他,但此刻容不得他多想。
“妹子,你私放了我走,那师爷魔鬼一般的人,岂会与你善罢甘休?”
阿绿道:“我这条命都是老爷的,死了有又何妨?倒是公子,快些逃走吧,现在此事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其他人对你没有防范,还只道你是老爷的贵客。再晚一点,恐怕你出不了府门。”
郑凡连忙收拾好了行李,对阿绿说道:“妹子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和我一起走吧,这师爷与妖魔为伍,你和他在一起,早晚是会受到牵连的。”
阿绿叹了口气道:“不管老爷是什么样的人,他对我恩重如山,我不能这样离他而去,就是死,阿绿也不怕!”
郑凡心中不舍,又说道:“阿绿妹子,你若不走,必死无疑啊!你因救我而死,我宁可不走!”
阿绿闻言,凄然苦笑道:“公子这又是何必呢,阿绿一个轻贱的下人,不值得公子为我如此,也罢。”
郑凡以为阿绿改变了主意,愿意和自己一起走,大喜道:“好妹子,我们走吧。”
谁曾想那阿绿不知从哪里拿出了一把剪刀,直往自己的胸口扎去。鲜血浸满了衣襟。
“妹子!”郑凡大叫了一声,泪珠霎时间就涌了出来。来到阿绿身边,抱着她,紧握着她的手。
“来…”郑凡刚要大喊来人,便被阿绿捂住了嘴巴。
“公子,我不想你死。我是个下人,是你,让我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尊重,被人尊重的感觉,真好啊…
我放走了你,是对老爷的不忠,你若担心连累我,不走,因我而死,阿绿岂不是又做了不义之人?
自古忠义难两全,没奈何,阿绿只得一死,还了老爷一条命,又救了公子,两全其美。”
郑凡哽咽道:“妹子,你糊涂啊…”
郑凡待多说两句话时,那阿绿脑袋一歪,已然是死了。
郑凡擦了擦眼泪,伸手将阿绿头上的簪子取了下来,放入怀里。
推开门,向府外走去。那守门的知郑凡是师爷的贵客不敢阻拦。
郑凡心中此刻是百感交集,一个活生生的人死在了自己的面前。
他恨,恨自己的无能,如果自己有足够的本领,如何会落得此般地步?如何眼见着阿绿妹子死去而束手无策?
从怀里取出了簪子,看的出了神,心道:“我若有那妖怪的本事就好了,就能让阿丽妹子死而复生。”
想到此处,郑凡眉毛往上一抬:“对呀,这世上有妖魔,便应该也有神仙!我若能找到神仙,岂不就能复活阿绿妹子了?”
这般想着,郑凡心中的难过消散了不少。开始考虑起了目前的处境:“那师爷不会无缘无故的见我便要杀我,定然和那妖怪的推荐信有关。
他得了那妖怪的命令,肯定会绞尽脑汁的取我性命。这锦州府,暂时是没法呆了。
隆阳县更是不能回去,罢了,先离开这锦州府再说!”
先前被那王玥函擒拿时,一百两银子,就被其收走了。在官府的时候,郑凡忘记了这件事。现在又是身无分文。
正走间,见旁边一家当铺敲锣打鼓,刚刚开业。郑凡心道:“饭折就出在你们身上了。”
近前去,同那掌柜的做了个揖道:“恭喜恭喜,我观掌柜这铺子风水极佳,必定财源滚滚,客似云来。”
那掌柜的闻言哈哈一乐道:“公子真会说话,不知到此可是有什么物什要典当?”
郑凡道:“在下并不是要来典当东西,而是看掌柜的店铺新开,左右还没有对联。我自幼习得一手好字,特来此送对联一副。”
那掌柜大喜道:“好。”
说着,从柜台取出了纸笔。郑凡上去挥挥洒洒,一通笔走龙蛇:“荷叶承雨财气益盛,藕根连绵店门呈盈。”
“好字,好字!”那掌柜拿着对联一阵赞叹。郑凡在一旁笑而不语,那意思就是:你该给钱了。
掌柜得随手从身上取了四文钱递给郑凡,笑道:“多谢公子赐字,拿去喝茶。”
郑凡眉毛跳了跳,四文钱?还真得也只够喝茶的,这掌柜的也未免太小气。虽然少了点,但聊胜于无,拿着钱,转身出了店铺。
用两文钱买了个两个包子,还剩两文,郑凡叹了口气,又拿一文去买了一个吃饭用的小碗。
郑凡此前被那王家小姐押解到锦州府这一个月,风尘仆仆,刚到了师爷家,还没等洗漱便跑了出来。衣衫褴褛,小脸漆黑,头发打结,还别说,跟乞丐简直一个模样。
寻了一个人多的地方,把小碗放在地上,特意磕破了一个小角,沾了点尘土,又将仅剩的一文钱放在碗里。盘腿坐在地上,弯着腰。
“大爷大娘们行行好,三天没吃饭了......”
幸亏郑凡此刻灰头土脸,又弯着腰,没人能瞧见。小脸臊的通红。
书香门第,前几月还是县令的大公子,此刻竟沦落为乞丐,巨大的落差感,让郑凡一时适应不了。
一整个上午,碗里多了五文钱。正好够吃一碗阳春面的。郑凡打算攒个几十文,去买些纸笔,就可以去卖字了,不至于再行乞。